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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太恩愛的情侶是如何互相傷害的

by 諸葛鬧鬧

01

那個恥辱的日子,我永遠都記得。

那本應該是一個普通的下午,我們商量好了,我下班去找他,一起吃飯,然後打車回家。

我坐地鐵到他樓下,等他下樓。一如往常,他遲了一點,沒有立刻下來。

我站在路邊的寒風裡,百無聊賴且不可避免的有些餓了,恰好他樓下有一家麵包店,剛想進去看看,他下來了,於是拉了他一起進去。問題就在於,當時他沒有表示任何異議,順從的跟我走進去,這是之後矛盾爆發的根源。

當然,他肯定不這麼認為,但他究竟怎麼想,我是不在乎的,畢竟這是我寫的文章,怎麼會給他篇幅說理呢?。

溜達了一圈,買了一款新出的堅果燕麥麵包。從巴塞羅那回來後,一度對歐洲那種表皮粗糙、內部緻密、無糖偏咸且內涵豐富的燕麥麵包念念不忘,由於一直沒有買到一樣的麵包,那段時間已經進入毒販毒癮複發般的狀態,是為一定要買的理由。

麵包剛烤好,摸著熱熱的,是我最喜歡的狀態,我以為,麵包和荔枝一樣,一猶豫而色變,再猶豫而香變,再不吃就味變,然後就別吃了。

02

「去哪裡吃飯?」他問。

我抱著麵包,一副如獲至寶的樣子,心裡正盤算著趕緊找個地方坐下吃。

「啊,都行,你想吃啥,我去吃麵包就行。」我興高采烈的看著麵包對他說。

他腳步停住了。

「你不陪我吃了呀?」

「對呀,」我誠懇的說,「我吃麵包就行,你想吃什麼都可以。」我還在嬉皮笑臉。

「那不吃回家吧,」他臉色陰鬱下來,轉過身,佯裝(也可能是真的)朝地鐵走去。

我正沉浸在即將吃到麵包的巨大喜悅中,瞬間無法接受眼前的事實。滿腦子都是「不能馬上吃到香噴噴的麵包了,越晚越難吃啊」的聲音。

我情不自禁的瞪大眼睛沖他喊,「為什麼不吃了,不是說好了吃飯嗎,怎麼又要回去,早知道我就不用來找你了呀,還等半天,為什麼呀為什麼?!」

「那你為什麼要買麵包!」他質問我。

「剛才你也沒不讓我買呀,我就是想吃了,怎麼了?不行嗎,我吃麵包你去吃個拉麵或者烤串不都挺好嗎?」我氣急敗壞的沖他嚷。

「說好了陪我吃,你又自己買麵包。那就不吃了吧,回家。」他試圖拉我。

「不回,」我甩開他的手。

「回家吃也是一樣的。」他好言相勸。

「不!」我喊到。

各位讀者當然知道,我在開頭講過,如果是已經冷掉的麵包,美味衰減進入長尾期,是很慢的,但是剛烤好的麵包,美味衰減曲線是極為陡峭的。一想到不能馬上吃掉它的事實,我的心都碎了,眼淚從眼睛裡澎湃的湧出來。

他一看我都哭了,以為我是真生氣了,雖然這個冤大頭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走,回家吧。」他又拉了一下我。

「不回!」我聲嘶力竭的喊道。

街上的人都扭頭看我們,一個淚流滿面的姑娘,一個滿面陰鬱的男人。

按正常人的邏輯推測,這男人一定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得罪了女朋友,不然人家姑娘為何會這麼生氣呢?只是他們誰都沒有注意到,這個姑娘的右手裡死死攥住一個冒著熱氣的麵包。

「好,那我自己走了,」他放棄了勸慰,扭頭朝地鐵走去。

「你走吧!我不回去!」我昂著頭站在路邊,右手攥著麵包,左手攥著拳頭,頭髮被寒風吹得四散奔逃,好像一個沒吃飯的劉胡蘭,不,一個誓死都不出賣組織的劉胡蘭。

「行,那你今晚上都別回來。」他撂下這句話,走了。

3

他以前還從來沒跟我說過這樣的狠話,心裡難過極了,但仍然強硬的喊著,「不回就不回!」自以為有種劉胡蘭對敵人說「我就是不說!」的英氣。

於是十月末北京的街頭,在下班的人潮里,我們兵分兩路,一個朝左走,一個朝右走,漸漸越走越遠。

我一方面攥著麵包,抿著嘴唇,堅定的往前走,一步也沒有回頭,另一方面,側耳仔細聽,他有沒有跟上來。似乎沒有。

好不容易300米之後有一個拐彎,我拐過去後,立刻閃身回來,飛快朝後看了一眼,然後佯裝看路邊的店招而自然的扭回來。媽的,居然真的沒跟來。

怎麼辦,我想,眼看麵包一點點冷下去,不能等了。但是現在掏出來邊走邊啃未免太屈辱了點。首先臉上淚痕未乾,不管被誰看見在大街上一邊掛著淚花,一邊狼吞虎咽吃麵包的樣子,都有點尷尬。顯得這個人不講究,沒有處理好情感和溫飽之間的關係。

其次他也有可能隨時折返,按照他以往的路數。要是被他剛好看到,肯定會被笑死,怎麼對得起剛才鬥志昂揚發的火,顯得我是一個為了吃而發火的膚淺的人。

記得有一次,在京東上買了一包零食,剛送到。我高興壞了,一邊哼著自己編的歌(類似零食到了,好開心啊之類),一邊踢著地上的箱子,張牙舞爪的往客廳中間走。他立刻喝止,「地板踢壞了!」

我一下子泄下氣來,請想像下在KTV里你終於鼓足勇氣點了一首拿手的歌,前奏放完,你剛要開口,歌被切走,那個不要臉的人喊,「哎,今天就到這裡吧,我們一起合唱一個《朋友》結束吧!」「好!」眾人說,徒留你一個人,又尷尬又羞愧憤怒。

我絕對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去哪裡吃呢,我一時下不定決心,去蘭州拉麵還是嘉和一品?

4

走著走著,路邊出現一大塊草坪,我也累了,坐下來,看了看手機,並沒有未接來電,摸了摸麵包,還熱著。

心想著,今晚去誰家過夜呢,肯定是不回家了。

我抬頭看看路人,個個行色匆匆,沒人關注我。心裡放鬆下來,調整了下表情,隱藏了自己剛剛哭過的事實。讓自己看起來像是個單純是因為比較餓,所以不得不坐下來吃麵包的路人。

就在我我充滿儀式感的將裝麵包的袋子打開,將麵包一點點推出來,張開口,即將幸福的咬下去的時候。

我聽見了哈哈哈哈哈哈響徹天際的笑聲。

我一臉懵逼的抬起頭,看見某人笑的快要抽筋的嘴臉。

眼睛一閉,萬念俱灰,我的一世英名……

好在終於不用裝了,我破罐子破摔的吃完,嗨嗨配配的回了家。

5

故事到這裡應該結束了,不過很多人可能想知道他是怎麼找到我的。

很簡單,這貨因為我在里斯本曾負氣出走,怕我再次走丟,悄悄趁我睡著的時候,在我手機設置了定位功能,通過find my iPhone 輕鬆在草坪中央找到了剛要吃麵包的我。

關於里斯本,是另一個屈辱的故事,下次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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