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正統基督教會教理
? 第一部份:論聖體血聖事
【1】 什麼是聖體血聖事?
答:聖體血禮是一件聖事,信友這此聖事中以餅酒之形吃喝基督的聖體聖血,得享永生。【2】 這件聖事是如何建立的?答:耶穌基督在受難前夕,第一次祝聖了它,在這聖事內提前展示祂為我們救恩所受苦難的生動形象。祂在把它給予宗徒後,同時也命他們今後要使此聖事永久存留於世。【3】 有關教會內的神聖禮儀,論及聖體血聖事有什麼要說的?答:它形成了神聖禮儀的主要而最必不可少的一部份。
【4】 祝聖聖體的禮儀名稱是什麼?答:稱為禮儀(Liturgy)。【5】 「禮儀」一詞的意思是什麼?答:意為公共的事奉,但是,禮儀這個名稱特別用於祝聖聖體血聖事的神聖禮儀。【6】 舉行禮儀的地方有什麼要注意的嗎?答:它必須總是在聖殿里被祝聖,在聖殿里,祭台必須經主教祝聖,聖體血在祭台上祝聖,如果沒有祭台,至少要有代案(又稱九折布)。【7】 為什麼聖殿稱為教會?
答:因為組成教會的信友們在聖殿內集合,舉行祈禱和聖事。
【8】 為什麼聖體血在其上被祝聖的祭台稱為寶座?
答:因為作為君王的耶穌基督在其上奧秘地臨現。
【9】 禮儀通常分為幾部份?
答:分三部份:首先是預備餅酒;其次是使信友預備好領受聖體聖血;最後是祝聖聖體聖血。【10】 禮儀中預備聖事的部份的名稱是什麼?
答:名為「προσκομιδ?」。
【11】「προσκομιδ?」一詞的意思是什麼?答:意為「奉獻禮」。【12】 為什麼要給禮儀的第一部份起這個名字?答:這是源於最初的基督徒為舉行聖事在教會內奉獻餅酒的習慣。因此,這餅被稱為「prosphora」,意為祭餅。【13】 作為禮儀的一部份,預備餅酒禮由什麼所組成?答:是這樣的:主禮提念由與耶穌基督的誕生與受難相關的先知預言及預像、及部份聖經事件的經文時,取祭餅的一部份在聖事中使用,同樣,他將混和水的一部份酒倒在聖爵中,同時紀念整個教會,敬禮受榮耀的聖人,為生者和死者祈禱,特別為掌權者,以及那些懷著信心與熱誠帶來祭餅或獻禮的人祈禱。
【14】 聖事中的餅應是哪一種?答:它本身應有餅的名稱,並要相稱於奧跡的聖潔、及基督和宗徒的典範,亦即:餅應是發過酵的、純潔的、由小麥所製成的。【15】 被用來成聖體的餅只有一個,這有什麼意思?答:它的意思是,正如宗徒所解釋的,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格前10:17)【16】 為什麼在預備祭品時,餅被稱為「聖羔」?答:因為它是基督受難的預像,就如舊約里的逾越節羔羊。【17】 何為「逾越節羔羊」?答:就是以色列人按天主的命令,為紀念自己在埃及由毀滅中被拯救出來,所宰殺並食用的羔羊。【18】 為什麼要在共融聖事中所用的酒里摻入水?答:因為整個聖事慶典是為了預表基督的苦難;當他受難時,祂的肋旁被刺,流出血和水來。
【19】 準備信友領受聖事的那部份禮儀稱為什麼?答:古人稱之為「慕道者禮儀」;因為除了受過洗的領聖體血者外,預備領受洗禮的慕道者,以及不能領聖體血的懺悔者也可以在場。【20】 這部份禮儀以什麼做為開始?答:以讚頌或歸榮耀於至聖聖三的國為開始。【21】 這部份禮儀由什麼所組成?答:由祈禱、詠唱、誦讀取自宗徒經書和福音的經文所組成。【22】 它以什麼作為結束?答:以命慕道者離開教堂作為結束。
【23】 舉行聖體聖事慶典及祝聖禮的那部份禮儀的名稱是什麼?答:稱為「信友禮儀 」,因為只有信友參加,即只有受過洗禮的人才有權出席這一事奉。【24】 在禮儀的這一部份,最重要的行動是什麼?答:誦唸耶穌基督在建立聖體聖血聖事時所說的話: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由其中喝罷!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瑪26:26,27,28)。
之後,呼求聖神,祝福祭品,亦即被奉獻了的餅和酒。
【25】 為什麼這有如此重要呢?答:因為在這一行動的時候,餅和酒改變,或者說是質變成為基督的聖體和聖血。【26】 我們要如何理解「質變」這個詞呢?答:在由東方的宗主教所寫的信仰闡述中寫道:「質變」這個詞並非用來界定餅酒變成主的聖體聖血的方式;因為除了天主外,無人能理解;這個字只是表示餅真實地、在本體上成了真正的主的聖體,酒成了主的聖血。同樣,聖若望?達瑪森在論主的至聖而無玷的奧跡時這樣寫道:「這真是聖體,與天主性結合為一,由聖童貞所生;這並不是好像在說主的聖體從天降下,因為餅和酒本身變成了天主的聖體聖血。如果你要探尋這是如何成就的,你要被告知這是因著聖神而成就的,這就足夠了;同樣,藉著同一位聖神,主為自己、並在自己內由天主之母形成了肉身;除了天主聖言是真實的、有能力的、全能的以外,一無所知,天主運行的方式是不可探知的。」
【27】 對於每個要前來領受共融聖事的人有什麼要求?
答:他要在天主前查驗自己的良心,以懺悔由罪惡中凈化;為這樣做,他求助於守齋和祈禱。
人應省察自己,然後纔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8,29)【28】 凡領受基督的聖體聖血的人,會獲得什麼利益?答:他要以緊密的方式與耶穌基督本人聯合,並在祂內成為有份於永恒生活者。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6:56)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若6:54)
【29】 人應經常領受這神聖的奧跡嗎?
答:初期的基督徒每個主日領聖體聖血;但是現在很少有人具有這樣的純潔生活,以致總是準備好走近如此偉大的奧跡。我們的慈母教會召叫所有虔敬度日的人在自己的天父前認罪,每年四次或每月領受基督的聖體聖血,但是,教會要求所有信徒,毫無例外的,每年至少領聖體聖血一次。【30】 那些不走近神聖的共融而只聆聽禮儀的人,他們能參加神聖禮儀的哪些部份?答:他們可以也應該以祈禱、懷著信德參加禮儀,特別通過不斷紀念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命令我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22:19)【31】 在禮儀時,當舉行福音遊行時,我們應記得什麼?答:我們應記起耶穌基督顯現出來宣講福音。因此,當誦唸福音時,我們應同樣留心細聽,並心懷恭敬,就如我們看到聽到耶穌基督本人一樣。
【32】 在禮儀時,當祭品由預備祭品台遊行至祭台時,我們應記得什麼?答:我們應記起耶穌基督自願作為被宰殺的犧牲而受難,與此同時,有超過十二營的天神準備好像守護君王一樣地環繞著祂。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前來被殺。(大安息日禮儀用讚美詩)
【33】 在祝聖聖體聖血時,神職人員在祭台前領聖體聖血時,我們應記得什麼?
答:我們應記起耶穌基督親自與祂的宗徒所吃的奧秘晚餐;祂的受難、死亡與埋葬。【34】 在這之後,當拉開門帘,打開君王門,神聖祭品出現在我們眼前時,這表示什麼?答:表示耶穌基督在復活後的顯現。【35】 司祭最後一次給民眾顯示神聖祭品,之後把它們從民眾眼前隱藏起來,這表示什麼?答:這表示耶穌基督的升天。【36】 神聖共融的聖事會一直在基督的真教會中持續施行下去嗎?答:它確實會一直持續施行下去,直到基督再來,用保祿宗徒的話說:的確,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11:26)
? 論懺悔聖事
【37】 什麼是懺悔?
答:懺悔是一件聖事,在這一聖事中,凡承認自己的罪的人,外在地得到司祭宣告罪赦,內在地由耶穌基督親自使其由罪惡中得釋放。【38】 這件聖事的由來是什麼?答:那些到「宣講悔改的洗禮,為得罪之赦」(谷1:4)的洗者若翰那裡的人,「承認自己的罪過」。(谷1:5)耶穌基督應許賜予宗徒赦罪的能力,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8:18)在祂復活後,祂真正地賜給他們這一能力,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39】 所要求於懺悔者的是什麼?答:他要痛悔自己的罪,立志改善生活,信仰耶穌基督,希望得到祂的憐憫。 因為按照天主聖意而來的憂苦,能產生再不返悔的悔改,以致於得救。(格後7:10)幾時惡人離棄罪惡,而遵行法律和正義,他必因此而生存。(則33:19)一切先知都為他作證:凡信他 ── 即信耶穌基督 ── 的人,賴他的名字都要獲得罪赦。(宗10:43)【40】 此外,為懺悔聖事,沒有某些預備及幫助嗎?答:有守齋和祈禱。
【41】 除了這些以外,聖教會為了潔凈並使懺悔者的良心平安,還有其它特別的方法嗎?答:這樣的方法就是補贖。【42】 什麼是補贖?答:這個詞意為「罰」。(參閱格後2:6)這一名稱表明,懺悔者應按照所必需的,行各種敬虔的操練及各種節制刻苦,為能抹去罪惡的不義,剋制罪習;例如,要懺悔者守超出要求於眾人的齋戒,或由於懺悔者所犯的嚴重罪行,要他在指定的時間內停領聖體聖血。? 第一部份:論神品聖事
【43】 什麼是神品?
答:神品是一件聖事,在這一聖事中,聖神藉著主教的覆手,祝聖被正確揀選出來的人,使他能施行聖事,餵養基督的羊群。「人當以我們為基督的服務員和天主奧秘的管理人。」(格前4:1)
「聖神既在全群中立你們為監督,牧養天主用自己的血所取得的教會,所以你們要對你們自己和整個羊群留心。」(宗20:28)
【44】 什麼是牧養教會?
答:就是以信仰、虔敬和善行教導信友。【45】 神品有幾個必須的品級?答:必須有三級:司教、司祭和執事。【46】 它們之間有何分別?答:執事服務於聖事;司祭賴主教而能祝聖聖事;司教不僅能祝聖聖事,也有權柄藉著覆手禮,將祝聖聖事的惠賜與恩寵授予他人。 論到司教的權柄,保祿宗徒這樣寫道:「我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整頓那些尚未完成的事,並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鐸1:5)「不可輕易給人覆手。」(弟前5:22)? 第一部份:論婚配聖事
【47】 什麼是婚配?
答:婚配一件聖事,在這一聖事中,男女在司祭和教會前自由應許彼此忠誠,他們的婚姻結合受到祝福,成為基督與教會結合的肖像,並為他們祈求在敬虔的愛心和誠實中共同生活,生兒育女,並教育兒女成為基督徒。【48】 經上在哪裡提及婚姻是一聖事?答:由保祿宗徒所說的下面的話:「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這奧秘真是偉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1,32)【49】 所有人都有責任結婚嗎?答:不。若人具有保持童貞不受染汚的恩賜,守貞比結婚更好。 主明確地論及此說: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纔能領悟。能領悟的,就領悟罷!(瑪19:11,12)宗徒說:我對那些尚未結婚的人,特別對寡婦說:如果他們能止於現狀,像我一樣,為他們倒好。但若他們節制不 住,就讓他們婚嫁……沒有妻子的,所掛慮的是主的事,想怎樣悅樂主;娶了妻子的,所掛慮的是世俗的事,想怎樣悅樂妻子……誰若叫自己的童女出嫁,作得好; 誰若不叫她出嫁,作得更好。(格前7:8,9,32,33,38)
? 第一部份:論病傅聖事
【50】 什麼是病傅?
答:病傅是一件聖事,在這件聖事中,肉身被傅以聖油,祈求天主的恩寵臨於病人,醫治他屬神和肉體的病患。【51】 這件聖事的由來是什麼?答:它源於宗徒,他們由耶穌基督領受了能力,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谷6:13) 宗徒將這一聖事留給了教會的司祭,正如雅各伯宗徒所說的如下話語所證實的: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他們該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救那病人;並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蒙赦免。(雅5:14,15)? 論信經第十一端
【52】 什麼是「死人的復活」,用信經的話說:「我期待死人的復活」?
答:這是天主全能的作為,藉著復活,所有死人的肉體與他們的靈魂更次結合為一,重得生命,從此成為屬神而不朽的。「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
「因為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必須穿上不可死的。」(格前15:53)
【53】 肉身在土裡朽壞,又怎能復活呢?
答:既然天主起初由土造了人的肉身,當肉身在土裡朽壞後,祂同樣能恢復它。保祿宗徒以種子在土裡分解來闡明這一點,種子在土裡腐爛,但卻由它長出作物或大樹來。「你所播的種子若不先死了,決不得生出來。」(格前15:36)【54】 嚴格說來,所有人都會復活嗎?答:所有已死的人,毫無例外,都會復活;但在公復活時,那些仍活著的人會在瞬間改變他們目前的粗陋身體,成為屬神而不朽的身體。「我們眾人不全死亡,但我們眾人卻全要改變,這是在頃刻眨眼之間,在末次吹號筒時發生的。的確,號筒一響,死人必要復活,成為不朽的,我們也必要改變。」(格前15:51,52)
【55】 死人的復活會在什麼時候發生?
答:死人會在這個可見世界終結時復活。【56】 那麼,世界也會終結嗎?答:是的;這個可朽的世界會有終結,它要被改變為另一個不朽的世界。 受造物本身也要「脫離敗壞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羅8:21)「我們卻按照他的應許,等候正義常住在其中的新天新地。」(伯後3:13)【57】 世界要怎樣改變呢?答:藉著火而改變。現今的天地都要被這同樣的火改變,亦即,天地「因天主的話得以保存,直存到審判及惡人喪亡的日子,被火焚燒。」(伯後3:7)【58】 在公復活前,死人的靈魂處於怎樣的狀態?答:義人的靈魂處於光明與安息中,他們預嘗永恆的福樂;但惡人的靈魂處於與此相反的狀態中。【59】 為什麼在人死後,我們不可以立即就將圓滿的福樂歸於義人呢?答:因為天主命定:成全者要在肉身復活、天主的最後審判之後,才會領受相稱於善工的圓滿賞報。 保祿宗徒說:「從今以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下了,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賞給我的;不但賞給我,而且也賞給一切愛慕他顯現的人。」(弟後4:8)「因為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後5:10)【60】 為什麼在最後審判之前,我們說義人的靈魂是預嘗福樂呢?答:這是耶穌基督親自作的證,祂在義人拉匝祿的比喻中說,拉匝祿死亡立刻就被送到亞巴郎的懷抱里。(路16:22)【61】 這一預嘗福樂與享見基督的聖容連接在一起嗎?答:對於聖人尤其如此,正如我們由保祿宗徒獲得這樣的理解:凡「渴望求解脫」的,就是「與基督同在一起」(斐1:23)【62】 對於那些帶著信德離開此世、卻又沒有時間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的人,有什麼要說的嗎?答:可為他們獻上祈禱,這能幫助他們獲享蒙福的復活,特別是結合著基督的聖體聖血聖事的無血祭獻一起獻上的祈禱,以及為了紀念他們懷著信德所行的慈悲善工。【63】 這一信理有什麼根據?答:根據大公教會從未中斷的傳統,可以從保存於教會內的舊約聖經里看到它的出處。猶達?瑪加伯為他的亡者獻祭。(伯下12:43)從最初的聖雅各伯宗徒的事奉聖禮以來,為已故者的祈禱經文就成了事奉聖禮中的一個固定部份。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說:「對於那些已故的靈魂而言,當神聖而偉大的祭獻被置於我們眼前時,為他們所獻上的祈禱具有極大的利益。」
大聖巴西略在五旬節祝文中說,主俯允我們「為那些拘留在陰府中的人」所獻上的安慰的祈禱和祭獻,允許我們「為他們」獲得「平安、寬慰和自由」。
? 第一部份:論信經第十二端
【64】 「來世的生命」是什麼?
答:就是死人復活及基督公審判之後的生命。【65】 這是什麼樣的一種生命?答:對那些相信並熱愛天主、且行善的人而言,這種生命極其快樂,我們現在甚至連想像也不能想像得到。「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若一3:2)保祿宗徒說:「我知道有一個在基督內的人,他被提到樂園裡去,聽到了不可言傳的話,是人不能說出的。」(格後12:2,4)【66】 這一極大的快樂由哪裡而來?答:來自在光明和榮耀中默觀天主,來自於與祂合而為一。「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我現在所認識的,只是局部的,那時我就要全認清了,如同我全被認清一樣。」(格前13:12)
「那時,義人要在他們父的國里,發光如同太陽。」(瑪13:43)「天主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
【67】 身體也分享靈魂的快樂嗎?
答:是的,身體也會受天主之光的榮耀,就如基督的身體在大博爾山上顯聖容時那樣。「播種的是可羞辱的,復活起來的是光榮的。」(格前15:43)「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像。」(格前15:49)
【68】 所有人都有同樣地快樂嗎?
答:不。每個人按照其在此世所有的信德、愛德及善工的奮鬪,會有不同程度的快樂。「太陽的光輝是一樣,月亮的光輝又是一樣,星辰的光輝另是一樣;而且星辰與星辰的光輝又有分別。死人的復活也是這樣。」(格前15:41,43)
【69】 不信者與犯罪者將有怎樣的命運?
答:他們會被交於永死,即,與魔鬼同受永火永刑。「凡是沒有記載在生命冊上的人,就被投入火坑中。」(默20:15)
「這火坑就是第二次死亡。」(默20:14)「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里去罷!」(瑪25:41)「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瑪25:46)「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你一隻眼進入天主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投入地獄裡更好,那裡的蟲子不死,火也不滅。」(谷9:47,48)
【70】 為什麼對罪人要如此嚴厲?
答:這並不是因為天主願意他們喪亡,而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要喪亡。「因為他們沒有接受愛慕真理之心,好能獲得拯救。」(得後2:10)【71】 對我們而言,默想死亡、復活、最後審判及永福永刑,有什麼益處?答:這些默想會幫助我們棄絕罪惡;戒除我們對塵世事物的喜愛;它們會在我們缺乏或失去世上的美物時安慰我們,促使我們保持靈魂與身體的純潔,使我們活於天主,獲得永生,因而獲得永恆的救恩。? 第二部份:論望德
基督徒望德的定義,及其根據,及達致望德的方式
【72】 什麼是基督徒的望德?答:就是在內心中安息於天主,全心信賴祂一直關心著我們的救恩,並會賜予我們祂所應許的福樂。【73】 基督徒望德的根據是什麼?答:耶穌基督是「我們希望」(弟前1:1),或我們望德的根據。「要全心希望在耶穌基督顯現時,給你們帶來的恩寵。」(伯前1:13)【74】 獲得具有拯救意義的望德的方式是什麼?答:首先是祈禱,其次是真福八端的信理,及其實踐應用。?論祈禱
【75】 祈禱獲得具有拯救意義的望德的方式,這有天主聖言的證據嗎?
答:耶穌基督親自將祈禱與領受我們所願的望德聯繫起來:「你們因我的名無論求父什麼,我必要踐行,為叫父在子身上獲得光榮。」(若14:13)
【76】 什麼是祈禱?
答:就是用熱心的言語,使人的思想和心靈提升到天主台前。【77】 當基督徒將自己的思想和心靈提升至天主台前時,他要做些什麼?答:首先,他要因天主屬神的圓滿歸榮耀於祂;其次,要為祂的仁慈而向祂感恩;第三,為自己的所需祈求祂。因此,祈禱有三種主要形式:讚頌、感恩與祈求。【78】 人可以不用言語祈禱嗎?答:可以:他可在思想和心靈中祈禱。這種祈禱的例子可以在梅瑟在以色列人過紅海前所做祈禱中看到(出14:15)。【79】 這樣的祈禱沒有自己的名字嗎?答:它稱為「屬神」的祈禱,或「心」禱、「思想」祈禱,簡言之,可稱之為「內在的祈禱」,另一方面,用語言所表達的祈禱,連同其它形式的熱心敬禮,被稱為「口禱」或「外在的祈禱」。【80】 外在的祈禱可以沒有內在的祈禱嗎?答:可以:如果一個人誦念祈禱經文,卻心不在焉,或用心不誠。【81】 只有外在的祈禱足以獲得恩寵嗎?答:遠不能獲得恩寵,相反會激起天主的憤怒。 天主親自宣布自己喜悅這樣的祈禱:「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是遠離我;他們恭敬我也是假的。」(瑪15:8,9)【82】 沒有外在的祈禱,只有內在的祈禱,這還不夠嗎?答:這一問題就好像一個人在問:對人而言,只有靈魂而沒有肉身是否足夠呢?這樣問是無意義的,要知道天主樂意造了由靈魂和肉身所組成的人;同樣,問內在的 祈禱沒有外在祈禱是否足夠也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應以我們的肉身和靈魂榮耀天主,它們都是屬於天主的:發自內心地用口說話,這是人的本性使然。我們的主耶穌 是最為屬神的,但是即使是祂也以言語和熱心的身體姿勢來表達祂的屬神祈禱,例如,有時祂舉目向天,有時跪著,或將臉俯伏在地。? 論天主經
【83】 有沒有什麼祈禱可被稱作基督徒常用的祈禱文及一切祈禱的典範?
答:天主經就是這樣的祈禱文。【84】 天主經是什麼?答: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教授宗徒們的祈禱經文,宗徒它傳給所有信徒。【85】 請敘述一遍。答:我們在天的父!1. 願禰的名被尊為聖,2. 願禰的國來臨,3. 願禰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4. 我們的日用糧,求禰今天賜給我們;5. 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6. 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7. 但救我們免於兇惡。因為天下萬國、普世權威、一切榮耀,永歸於禰。阿民。(瑪6:9-13)【86】 為了更好地理解天主經,我們如何給它分段?答:分成呼求,七項祈求及光榮耀。? 論呼求天父
【87】 我們怎麼敢稱天主為「父」?
答: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也因著重生的恩寵。凡接受他的,他給他們,即給那些信他的名字的人權能,好成為天主的子女。他們不是由血氣,也不是由肉慾,也不是由男欲,而是由天主生的。(若1:12-13)
【88】 當我們獨處時,我們也必須唸天主經嗎?
答:當然必須。【89】 為什麼要這樣呢?答:因為基督徒的愛德要求我們呼求天主,向祂祈求美好的事物,這是為了我們所有的弟兄,不僅只為我們。【90】 為什麼我們在呼求時要說「在天上的」?答:因為當我們進入祈禱時,要離開所有世上及敗壞之事,舉心朝向天上永恆而屬神之事。? 第一項祈求
【91】 天主的聖名不是聖的嗎?
答:毫無疑問,祂的聖名本身是聖的。祂的名字是聖的。(路1:49)【92】 那麼,祂的聖名怎能被尊為聖呢?答:它可以在世人中被尊為聖;亦即,祂永恆的神聖可以在世人中彰顯出來。【93】 怎樣被尊為聖呢?答:首先,當我們在思想和內心中擁有天主的聖名時,按祂的神聖所要求的生活,這樣就榮耀了天主;其次,當其他人看到我們的美好生活,就歸榮耀於天主。 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5:16)? 第二項祈求
【94】 天主經第二項祈求中所說的天主的「國」是什麼?
答:就是恩寵之國的意思,正如聖保祿所說的,是「義德、平安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羅14:17)【95】 這國不是已經來臨了嗎?答:就一些人而言,它尚未圓滿地來臨;對另一些人而言,它尚未來臨,因為「罪惡仍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慾」。(羅6:12)【96】 它要如何來臨呢?答:它要隱秘地、內在地來臨。「天主之國的來臨,並非是顯然可見的;因為天主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17:20,21)【97】 基督徒不可以進一步以天主之國的名義祈求某些東西嗎?答:基督徒可以祈求「榮耀」之國──亦即,祈求信友圓滿的福樂。 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一起。(斐1:23)? 第三項祈求
【98】 這項祈求中所說的「願禰的旨意承行」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以此祈求天主,使我們所做的一切,以及所有臨於我們的,不要按我們的意思,而要取悅於天主的聖意。【99】 我們為什麼需要這樣祈求?答:因為我們的願望常是錯誤的;但是天主是不會錯的,是我們無法比擬的,祂希望我們眾人都是善的,總是準備賜下美善,除非我們有意抵擋祂。「願光榮歸於天主,他能照他在我們身上所發揮的德能,成就一切,遠超我們所求所想的。願他在教會內並在基督耶穌內,獲享光榮,至於萬世萬代!」(弗3:20,21)
【100】 為什麼我們要祈求天主的旨意承行在地,如同在天上一樣?
答:因為在天上,在榮福中的聖天使與聖人,毫無例外的,總是在一切事上承行天主的旨意。? 第四項祈求
【101】 什麼是「日用的食糧」?
答:就是我們為生存或活下去所必需的食糧。【102】 我們向天主祈求這一食糧要存著什麼想法?答:為符合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教授,我們不應祈求超出「為生存所必須的食糧」,亦即必需的食物,以及為生存所必須的衣服與住處。凡超出這些的,並非必需, 諸如滿足個人喜好。對於這些,我們應把它們交於天主的意願;若天主賜給我們,我們要報以感恩;若祂不賜給我們,我們雖然沒有獲得也要知足。【103】 為什麼我們只祈求「今天」的日用食糧?答:為使我們不要過份為將來擔憂;而要信賴天主。「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苦足夠一天受的了。」(瑪6:34)
「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瑪6:32)
【104】 我們不可以祈求某些超出日用食糧之名的東西嗎?
答:由於人受造既有肉身的,也有屬神的實質,靈魂的實質遠超肉身的實質,我們可以也應該祈求靈魂的食糧,沒有它們,內在的人必定會因飢餓而喪亡。(耶路撒冷的聖利濟祿語)【105】 靈魂的日用食糧是什麼?答:就是天主的聖言,及基督的聖體聖血。「人生活不只靠餅,而也靠天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瑪4:4)
「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若6:55)
? 第五項祈求
【106】 天主經中,「債」的意思是什麼?
答:指我們的罪。【107】 為什麼我們的罪被稱為債?答:因為我們由天主領受了一切,理應將一切歸還給祂 ── 亦即,將一切都順服於祂的意志與法利,如果我們沒有這樣做,對祂的公義而言,我們是欠債者。【108】 誰是欠我們債的人?答:若人按天主的法律虧欠了我們,卻不歸還我們,這人就是欠我們債的人。例如:沒有向我們表示愛、卻以惡對待我們的人。【109】 如果天主是公義的,怎能寬免我們的罪債了?答:藉著耶穌基督的中保。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他奉獻了自己,為眾人作贖價。(弟前2:5-6)
【110】 如果我們祈求天主寬恕我們的罪,卻不寬恕他人,結果會怎樣?
答:若是這樣,我們也不會被寬恕。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你們的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過犯。(瑪6:14-15)
【111】 為什麼如果我不寬恕他人,天主就不會寬恕我們?
答:因為我們若這樣就表明自己是惡的,因此使我們遠離天主的美善。【112】 那麼,我們必須有什麼品質,好能正確地運用天主經中「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這句話?答:這話要求我們祈禱時,應不存惡意,也不應恨惡他人,而要與所有人和平相處,並要愛所有人。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
【113】 但是,如果我不能欣然去找那得罪我的人,或他表示自己不願意重新和好,那麼我要怎樣做呢?
答: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在洞察一切的天上眼前,在心裡與他和好就足夠了。 如若可能,應儘力與眾人和睦相處。(羅12:18)? 第六項祈求
【114】 在天主經里,「誘惑」的意思是什麼?
答:是指存在將要喪失信德或陷於大罪之中的危險境遇。【115】 這些誘惑從何而來?答:來自我們的血肉,來自世界或其他人,及來自魔鬼。【116】 在天主經「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這句話中,我們祈求什麼?答:首先,祈求天主使我們不要被引領進入誘惑;其次,如果我們有必要受試探,藉著誘惑得到潔凈,那麼,求祂賜予我們不要完全陷入誘惑之中,不要讓我們跌倒。? 第七項祈求
【117】 在天主經「但救我們免於兇惡」這句話中,我們祈求什麼?
答:我們祈求免於此世所有能達於我們身上的兇惡,此世自從人墮落以來,全世界就屈服於惡者。(若一5:19)我們也特別祈求免於罪惡,免於邪靈(即魔鬼)的邪惡建議與陷阱。? 光榮頌
【118】 我們為什麼在主禱文後加上光榮頌?
答:首先,當我們為自己祈求天父的仁慈時,我們同時也要給祂獻上應有的尊敬;其次,通過思想祂永恆的國度、權能與榮耀,我們可以更加建立起祂會賜予我們所求的希望,因為這在祂的能力範圍之內,且能榮耀祂。【119】 「阿民」一詞的意思是什麼?答:它的意思是「真實」,或「但願如此」。【120】 為什麼要在光榮頌後加上這詞?答:表示我們懷著信心獻上祈禱,毫不懷疑,正如雅各伯宗徒所教導我們的。(雅1:6)? 真福九端
【121】 為能被建基於對得救和真福的希望中,我們必須把什麼與祈禱結合在一起?
答:我們必須自己努力達致真福。主親自論及這一點說:【122】 我們應努力以什麼道理作為我們的指引呢?答: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簡要闡明的有關真福的道理──「真福九端」。【123】 哪九端?答:真福九端如下:一、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二、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三、溫良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四、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五、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六、心裡潔凈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七、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八、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九、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瑪5:3-12)【124】 為正確地理解它們,要如何看待所有這九端真福?答:應這樣看待:主在這九端真福中講述了達致真福的道理,正如福音所說的:「他遂開口教訓他們說。」但是,由祂心靈溫和而又謙卑,祂並沒有以誡命的方式提出他的道理,而是以祝福的方式,向那些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領受並滿全它的人講授這一道理。因此,對於每一端真福,我們必須先仔細思想其道理或規誡;然後再思想其祝福或所應許的賞報。「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而不行我所吩咐的呢?」(路6:46)
「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天國。」(瑪7:21)
? 第一端真福
【125】 主的第一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神貧。【126】 什麼是神貧?答:這是一種屬神的信念:除了天主所賜予我們的,我們自己一無所有,我們若沒有天主的助祐與恩寵,我們什麼善也不能行,這樣,我們將自己視為無物,在凡事上都要投奔天主的仁慈;簡而言之,就如金口聖若望所解釋的,神貧就是謙卑。【127】 富有的人也能神貧嗎?答:毫無疑問,他們也能:如果他們視可見的財富為可朽壞的,很快就會逝去,決不能彌補屬神事物的需求。「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瑪16:26)
【128】 肉身的財富不能用於屬神的成全嗎?
答:可以,如果基督徒自願為了天主而選擇它。對此,耶穌基督親自對財主說:「你若願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瑪19:21)
【129】 我們的主給神貧的人應許了什麼?
答:主給他們應許了天國。【130】 天國是如何成了他們的呢?答:在此生,以內在而未完成的方式,藉著信德與望德;但在來世,則藉著他們分享永恆的真福而圓滿地臨於他們。? 第二端真福
【131】 主的第二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哀慟。【132】 在這一訓誡中,「哀慟」一詞的意思是什麼?答:是指內心的哀傷與痛悔,流下真實無偽的眼淚,因為我們是如此不虔而又不堪地事奉上主,甚至為我們的罪應遭受大怒,「因為按照天主聖意而來的憂苦,能產生再不返悔的悔改,以致於得救;世間的憂苦卻產生死亡。」(格後7:10)【133】 主特別給予哀慟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受安慰。【134】 在這裡,我們要把它理解為什麼安慰?答:恩寵的安慰,由罪過的赦免與良心的平安所組成。【135】 為什麼要在訓誡人哀慟上加上這一應許?答:為使人為罪哀傷而不至於絕望。? 第三端真福
【136】 主的第三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溫良。【137】 何為「溫良」?答:是靈魂里的安靜氣質,既冒犯他人,也不關心任何冒犯自己的事。【138】 基督徒的溫良有什麼特殊的效用?答:它的效用是這樣的:使我們從不埋怨天主,甚至也不埋怨人,當任何相反我們的意願的事臨於我們身上時,既不發怒,也不自以為是。【139】 主給予溫良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承受土地」。【140】 我們要如何理解這一應許?答:論到普遍的基督信徒,這一預言已在字面上應驗了;因為總是溫良的基督徒,沒有被異教徒的狂怒而毀滅,他們繼承了異教徒先前擁有的普世。這一應許的更進一步意義,即,論到普遍及個別的基督徒,他們將領受嗣業,就如聖詠作者所說:「在活人之地」(參閱聖詠27:13);亦即,人生活的地方,在那裡永不會死;換言之,他們要領受永恆的祝福。? 第四端真福
【141】 主的第四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飢渴慕義。【142】 在這裡,「義」這個詞的意思是什麼?答:雖然這個詞可以表示基督徒甚至在吃喝時都應該渴求的每一種德行,但是,我們在這裡特別把它理解為在達尼爾先知書中所說的義德,經上說:「為帶來永遠的正義。」(達9:24)亦即罪人藉著恩寵及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成義。保祿宗徒這樣說:
「就是天主的正義,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前他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羅3:22-25)
【143】 誰是飢渴慕義的人?
答:就是那些雖然愛行善,但卻不以自己為義,不停留在自己的善工上,卻認為自己是罪人、在天主前有罪的人;他們藉著願望及信德的祈禱,如飢似喝地希望藉著耶穌基督得到恩寵的成義,就如屬神的吃喝一樣。【144】 主給予飢渴慕義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得飽飫。【145】 得飽飫的意思是什麼?答:首先,就如身體的飽飫或滿足使飢渴的感覺中止;其次,以食物使身體強壯。因此,靈魂得飽飫也首先給得到寬恕的罪人得到內在的平安;其次,他要獲得行善的力量,這力量是藉著成義恩寵而賜予的。但是,按照聖詠作者所說的:「願我醒來得能盡情欣賞你的慈面。」(聖詠17:15)為了享受無窮美善而受造的靈魂所擁有的圓滿的飽飫要到永生時才獲得。? 第五端真福
【146】 主的第五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憐憫人。【147】 我們要如何滿全這一訓誡?答:藉著身體與靈性的慈善工作;因為,正如金口聖若望所說,「憐憫的形式多種多樣,這條誡命涉及的內容很廣泛。」【148】 什麼是身體的慈善工作?答:一、給飢餓者食物; 二、給乾渴者水喝; 三、給裸體者衣服穿,或給那些沒有必需而體面的衣服的人衣服。 四、探訪監獄; 五、探訪病人,為他們服務,直到他們恢復健康,或幫助他們像基督徒一樣地預備死亡; 六、對陌生人表示好客之情; 七、埋葬貧困而死的人。【149】 什麼是靈性的慈善工作?答:一、藉著勸導,「引罪人從迷途回頭」(雅5:20); 二、教導無知的人真理與德行; 三、在我們鄰居遇到困難時,或在他們未察覺到的危險中,給他們良善而合理的建議; 四、為他人向天主祈禱; 五、安慰受苦的人; 六、不以惡報惡; 七、發自內心地寬恕他人的傷害。【150】 世俗審判懲罰犯罪與憐憫人的訓誡矛盾嗎?答:一點也不矛盾;這樣做是出於責任,並帶著良善的意願,亦即要改正罪犯,或是保護無辜者免受他們的罪行的害。【151】 主給予憐憫人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受憐憫。【152】 在這裡,應如何理解受憐憫?答:在天主審判的時候,他們要被解救,不受永罰。? 第六端真福
【153】 主的第六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心裡潔凈。【154】 心裡潔凈與真誠不是一回事嗎?答:真誠不偽裝內心所沒有的任何好性情,只是藉著善行顯示內心的好性情,這只是最低級的心裡潔凈。人藉著恆常嚴格的自我驚醒而獲得這最終的心裡潔凈,他將一切不法的願望與思想、及對世俗事物的喜愛由自己心裡驅除,在心裡懷著信德與愛德不斷思念天主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155】 主給予心裡潔凈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看見天主。【156】 我們要如何理解這一應許呢?答:天主的聖言被比作人心的眼睛,「光照成全基督徒心靈的眼目」(參閱弗1:18)。就如清澈的眼睛可以看到光,潔凈的眼睛也能看到天主。但是,面見天主的慈顏是永恆福樂之源,看見天主這一應許是最高程度的永恆福樂。? 第七端真福
【157】 主的第七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是締造和平的。【158】 我們要如何滿全這一誡命?答:我們必須與所有人友好相處,不要給不和製造機會:如果有任何不和興起,我們必須盡一切可能的方法止息它,甚至放棄自己的權利,除非這違反人的責任,或要傷害他人:如果他人懷有敵意,我們必須做我們所能做的一切來與他們和好;如果不能,我們必須為與他們和好而祈禱天主。【159】 主給予締造和平的人什麼應許?答:他們要被稱為天主的子女。【160】 這一應許意味著什麼?答:他們的職責與賞報都是崇高的。由於他們在所做的事上效法天主的獨生子,祂來到世上,使墮落的人與天主的公義和好,他們就是為此而受應許得到天主子女的榮耀之名的,無疑,這是隨之而有的真福程度。? 第八端真福
【161】 主的第八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預備好「為義而受迫害」,不背叛義德。【162】 這一訓誡要求什麼品質?答:要求人熱愛義德,恆心堅定於修德,堅毅忍耐,為了拒絕背棄真理與德行而順服於災難與危險。【163】 主給予為義受迫害的人什麼應許?答:天國,彷彿是為了補償他們受迫害而失去的一切;這一應許同樣也是給予神貧者的,為彌補不足感與匱乏感。?第九端真福
【164】 主的第九端真福訓誡的是什麼?
答:要蒙受真福的人必須預備好「為了基督的名,為了正教的真信仰,歡欣踴躍於受人辱罵、逼迫、受苦甚至死亡」。【165】 這一訓誡所需要修學的功課的名字是什麼?答:殉道的功課。【166】 主給予這一功課什麼應許?答:在天上的豐厚賞報;亦即,特殊而高度的榮福。? 第三部份:論愛德
論信德與愛德的結合
【167】 基督徒的真信德的果效與結果是什麼?答:是愛德及與之相符的善工。 保祿宗徒說:「 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才算什麼。」(迦5:6)【168】 對基督徒而言,只有信德,而沒有愛德與善工,這足夠嗎?答:不夠。因為沒有愛德與善工的信德是沒有作用的,是死的,因此,不能引人達致永生。「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若一3: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14,26)【169】 另一方面,若人沒有信德,只憑愛德與善工不能得救嗎?答:若無對天主的信德,人是不可能真愛天主的;此外,由於被罪惡所敗壞,人不可能真行善工,除非他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接受了屬神的力量,或來自天主的恩寵。【170】 應如何看待「不伴以善工」的愛德?答:這樣的愛德不是真正的愛德:因為真愛自己藉著善工表現自己,耶穌基督說:「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因為凡接近天主的人,應該信他存在,且信他對尋求他的人是賞報者。」(希11:6)
「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應受咒罵,因為經上記載說:『凡不持守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罵的。』」(迦3:10) 「至於我們,我們卻是依賴聖神,由於信德,懷著能成義的希望。」(迦5:5)「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功行,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若14:21,23)
若望宗徒寫道:
「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祂的誡命。」(若一5:3)「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若一3:18)
? 論天主的法律與誡命
【171】 我們有什麼方法來分辨善工與惡行?
答:天主內在的法律(或稱良心的見證),與天主外在的法律(或稱天主的誡命)。【172】 聖經談及天主內在的法律嗎?答:保祿宗徒論及異教徒時說:「如此証明了法律的精華已刻在他們的心上,他們的良心也為此作證,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在控告,有時在辯護。」(羅2:15)【173】 若在人心裡有內在的法律,為什麼還要賜下外在的法律呢?答:賜下法律是因為世人不服從內在的法律,反而過著世俗有罪的生活,將屬神法律的聲音遏制在自己內,因此,必須藉著誡命使他們外在地記得它。「那麼,為什麼還有法律呢?它是為顯露過犯而添設的。」(迦3:19)【174】 天主在何時,又是怎樣賜給世人外在法律的?答:當由亞巴郎傳下來的希伯來人神奇地由埃及人的奴役下被解救出來後,在他們前往應許之地的路上,在曠野里的西奈山,天主在火和雲柱中彰顯了自己的臨在,藉著他們的領袖梅瑟之手賜給他們法律。【175】 這法律主要而普遍的誡命有哪些?答:有以下十條,它們被刻於兩塊石版上:一、我是上主,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二、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或製造任何上天下地,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像。你不可叩拜,也不可事奉這樣的偶像。三、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四、當守安息日,奉為聖日。六天你當勞作,做你一切的工作;第七天是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五、應孝敬你的父母,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內,獲享幸福。六、不可殺人。七、不可姦淫。八、不可偷盜。九、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十、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不可貪圖你近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出20:1-17;申5:6-21)【176】 你說這些誡命是頒賜給以色列子民的,那麼,我們也必須遵守它們嗎?答:我們必須守這些誡命。因為它們本質上與聖保祿所說的刻在所有人心裡的法律是相同的,因此,所有人都應遵守它們。【177】 耶穌基督教導過我們要按十誡而行嗎?答:祂命世人,如果想要獲得永生,就要守誡命,祂還教導我們要明白誡命,並要我們比人們在祂降世之前更加圓滿地守誡命。(瑪19:17)? 論誡命被分為兩組
【178】 應以何種方法將十誡分為兩組?
答:應這樣分:十誡包含兩部份──愛天主,及愛我們的近人;指出了相應的兩種責任。【179】 耶穌沒有對此說過什麼嗎?答:當人問祂「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時,祂回答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瑪22:36-40)【180】 所有的人都是我們的近人嗎?答:是的,所有人都是;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獨一天主所創造的,都源於同一個人:我們在信仰上的近人無疑都是我們的近人,因為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我們都是同一在天之父的孩子。【181】 為什麼沒有愛自己的誡命?答:因為我們本性上,就算沒有任何誡命,也會愛自己。「因為從來沒有人恨過自己的肉身,反而培養撫育它。」(弗5:29)【182】 愛天主、愛近人和愛自己這三者之間有什麼相互關係?答:我們不應為了自己而愛自己,而因為了天主而愛自己,部份也是為了我們的近人而愛自己;我們應為了天主而愛我們的近人;但是我們應為了天主本身而愛天主於萬有之上。愛自己應為了愛近人而犧牲,但愛自己與愛近人應為了愛天主而犧牲。「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3)
耶穌基督說:
「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瑪10:37)
【183】 既然法律包含在這兩條內,為什麼它們又分為十條呢?
答:為能更清晰地闡釋我們對天主及對近人的責任。【184】 十誡中有哪些誡命教導我們對天主的責任?答:前四誡。【185】 這責任是什麼?答:在第一誡中,我們受教要認識並敬拜真天主。 在第二誡中,我們受教要戒除虛假的敬拜。 在第三誡中,我們受教不要(甚至不可以用言語)犯罪干犯對天主的敬拜。 在第四誡中,我們受教要在「時間」裏守命令、舉行對天主的敬拜。【186】 十誡中,哪些誡命教導我們對我們近人的責任?答:後六條。【187】 這些責任是什麼?答:第五誡教導我們要敬愛我們最親近的近人,從我們的父母開始。第六誡教導我們不要傷害我們的近人。第七誡教導我們不要傷害他道德上的純潔。第八誡教導我們不要傷害他的財產。第九誡教導我們不要以言語傷害他。第十誡教導我們不應想要傷害他。【188】 十誡也包含我們對自己的責任嗎?答:包含。這些責任包含在十誡有關我們近人的第二部份中;因為我們要愛我們的近人如同自己。? 論第一誡
【189】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這話是什麼意思?
答:可以說,天主以這些話給人指出自己,因此命他認識上主他的天主。【190】 我們由認識天主的誡命上可以推演出什麼特別的責任?答:一、我們必須尋求明白天主的知識,因它是所有知識中最根本的知識。 二、我們必須在教會裏專心聆聽有關天主及祂的化工的教導,在家裏同樣要留心聽有關宗教的談話。 三、我們必須閱讀或聆聽他人誦讀教授天主的知識的書籍;首先是聖經,其次是諸聖教父的著作。【191】 由「你不可有別的神」這話裏,我們受教了什麼?答:我們受教要轉而堅信獨一的真天主,換言之,要虔誠地「崇拜」祂。【192】 有什麼「內在地」崇拜天主的責任?答:一、信天主。二、行走在天主前;即,不斷思念祂,在凡事上要謹愼,因為祂不但鑒察我們的行為,也洞察我們最隱秘的思想。三、敬畏天主,或敬畏侍立於祂前;即,想到我們的天父對臨於我們的大惡的忿怒,因而努力不冒犯祂。四、信賴天主。五、愛天主。六、服從天主;即,時刻準備好履行祂的命令,當祂讓我們遇到我們所不願的事情時,不怨天尤人。七、欽崇天主為超越的存有。八、光榮天主為成全者。九、感謝天主,因祂是我們的創造者、保護者與救主。十、呼求天主,因祂在我們所做的每件善事上,都是我們全善全助佑者。【193】 論到「外在」地敬拜天主,有什麼責任?答:一、宣認天主;即承認祂是我們的天主,不否認祂,即使宣認祂會使我們受苦,甚至死亡。 二、參加天主所命、正教會所指定的公共敬拜禮儀。【194】 為了更確切地理解並守好第一誡,我們必須進一步知道哪些相反它的罪?答:一、無神論:世人希望自己不畏懼天主的審判,聖詠作者恰當地稱他們為「愚妄的人」,說:「愚妄的人心中說:『沒有天主。』」(詠14:1) 二、多神論:世人不信獨一的真天主,反而相信許多假神。 三、不信神:人雖承認天主的存在,卻不相信祂的聖意及啟示。 四、異端:人將相反屬神真理的觀點混入信理之中。 五、裂教:故意離開屬神的敬拜及天主的大公正統教會。 六、背教:出於人的恐懼或為世俗利益而否認真信仰。 七、失望:人放棄由天主獲得恩寵與救恩的所有希望。 八、巫術:人不信天主的大能,卻相信隱秘的(絕大多數是)受造物的邪惡力量,特別是邪靈的力量,並尋求以牠們的方式行事。 九、迷信:人將信仰置於普通的事物上,彷彿它們具有屬神的能力,相信它們而不信天主,或是害怕它們而不敬畏天主;例如,他們將信仰置於一本舊書上,以為他們不能由其它的書獲得拯救,不得使用一本新書,雖然新書包含著同樣的道理,及屬神事奉的同樣形式。 十、懶惰:這是指在學習宗教知識、或有關祈禱及敬禮天主的公共禮拜上懶惰。 十一、愛受造物甚於天主。 十二、取悅世人:是指人尋求取悅世人,而忽視了取悅天主。 十三、信賴世人:是指有人信賴自己的方式方法,或他人的方式方法及力量,而不再信賴天主的仁慈與助佑【195】 我們為什麼必須認為取悅世人及信賴世人是相反第一條誡命的呢?答:因為我們取悅或信賴的世人,而忘記了天主,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成了另一位神,取代了真天主。【196】 聖經是如何談論取悅世人的?答:保祿宗徒說:「如果我還求人的歡心,我就不是基督的僕役。」(迦1:10)【197】 聖經是如何談論信賴世人的?答:主這樣說:「凡信賴世人,以血肉的人為自己的臂膊,決心遠離上主的人,是可咒罵的!」(耶17:5)【198】 為了能更好地完成人對天主的責任,人必須如何靠自己而行?答:他必須棄絕自己。 耶穌基督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穀8:34)【199】 何為棄絕自己?答:聖大巴西略這樣解釋說:「棄絕自己的人就是:以自己的行動脫下舊人者,按欺詐的肉慾而言,這舊人是敗壞的;他也放棄所有屬世之愛,這愛會阻礙他的虔誠意向。完全的自我棄絕由以下這些所組成:他不再有任何所愛,甚至愛生命本身,他在自己身上承受死亡的判決,卻不信賴自己。」【200】 對那些通過棄絕自己而失去了許多本性的滿足的人,有什麼安慰?答:恩寵的安慰:即屬神的安慰,即使苦難也會使之減弱。「因為基督所受的苦難,加於我們身上的越多,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安慰也越多。」(格後1:5)
【201】 如果第一條誡命教導我們只應對天主進行宗教敬禮,敬禮天使與聖人怎會與之相符呢?
答:對他們進行相應的敬禮完全符合這一誡命;因為我們在他們身上敬禮天主的恩寵,這恩寵居於他們內,並在他們內工作,藉著恩寵,他們尋獲了天主的助佑。? 論第二誡
【202】 第二條誡命中所說的「雕刻」的像是什麼?
答:這一誡命本身解釋說,雕刻的像,或偶像就是任何上天下地,或地下水中所有各物的形像,人向它俯伏事奉,而不事奉天主,他們的造主。【203】 那麼,第二條誡命禁止什麼?答:禁止我們向雕刻的像或偶像俯伏致敬,以為它們具有神性,或認為它們是假神的形像。【204】 因此,我們被禁止不得擁有任何神聖事物的圖像嗎?答:決不。這可從以下事實上清楚地看出:同一位梅瑟,天主藉著他頒布不得製作雕刻偶像的誡命,他也同時由天主接受了命令,在會幕(即以色列人的移動聖殿)裏安放金製的赫儒文像,也把它們放在聖殿的內殿,而民眾就是朝向內殿敬拜天主的。【205】 為什麼對正教會而言,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事例?
答:因為它給教會闡明了使用聖像的道理。【206】 何為聖像?
答:聖像(icon)一詞是希臘詞彙,意思是「肖像」或圖像。在正教會裏,這個詞是指降生的天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聖母及諸聖的圖像。【207】 使用聖像與第二誡相符嗎?答:這一誡命適用人想要造自己的神的情形,並且也只適用於這一情形。敬禮聖像,把聖像當神聖的事物,使用它們紀念天主及祂的諸聖的工作;這一點也不與這條誡命相違背。因樣,被這樣使用的聖像就是一種書籍,它不是以文字寫成,而是以人物與事體為形式而寫成的。【208】 當我們敬禮聖像時,我們應有怎樣的思想意向?答:當我們以我們的眼睛看聖像時,我們應在心裡思想天主及聖人,因聖像所代表的就是他們。【209】 違反第二誡的罪通常被命名為什麼?答:偶像崇拜。【210】 還有其它罪也是違犯這一誡命的嗎?答:除了粗俗的偶像崇拜外,還有一種更細微的偶像崇拜,它們是: 一、貪婪; 二、滿足口腹之慾或喜愛感觀享受、貪饕及酗酒。 三、驕傲,它也可被歸於貪愛虛榮之列。【211】 為什麼把貪婪說成是偶像崇拜?答:保祿宗徒明確地說貪婪「無異於偶像崇拜」(哥3:5);因為貪婪的人不事奉天主,而事奉財富。【212】 如果第二誡禁止貪財,那麼,它不可避免地命令什麼相反的責任呢?答:知足與慷慨。【213】 為什麼滿足口腹之慾是偶像崇拜?答:因為貪圖口腹之慾者將感官的滿足置於一切之上,因此保祿宗徒說:「他們的天主是肚腹。」(斐3:19)換言之,肚腹是他們的偶像。【214】 如果第二條誡命禁止滿足口腹之慾,它命令什麼相反的責任呢?答:節制與守齋(禁食)。【215】 為什麼驕傲與貪愛虛榮也涉及偶像崇拜?答:因為驕傲的人將一切都師於自己的能力與優長,因此他們是自己的偶像;貪愛虛榮的人更希望他人也崇拜同樣的偶像。這些驕傲與虛榮的性格在巴比倫王拿步高身上很典型,他先為自己建造了金像,然後命令眾人都崇拜他。(達3)【216】 沒有其它什麼邪惡近似於偶像崇拜?答:偽善就是這樣的邪惡;這樣的人以外在的信仰行為(諸如守齋、嚴守禮節)以獲取人們的尊敬,卻不思想改善自己內心。【217】 如果第二誡禁止驕傲、虛榮及偽善,那麼,它命令人要盡什麼與之相對的責任呢?答:人要謙卑,在暗中行善。? 論第三誡
【218】 天主的聖名何時被妄呼了?
答:當人徒勞無益地說出天主的名字,或更有甚者,若人虛謊不敬地呼出它來,就是妄呼天主的聖名。【219】 第三誡禁止什麼罪?答:一、褻瀆天主,或膽敢出言反對天主。 二、抱怨,或對天主的聖意發牢騷。 三、不敬,即對取笑聖物,或侮慢聖物。 四、祈禱時不專心。 五、發假誓,即人發誓肯定錯誤之事。 六、不守誓言,即不守合法正義的誓言。 七、不守向天主所許的願。 八、亂發誓言,或在普通的交談中未加思索地發誓。【220】 聖經中沒有特別禁止這樣發誓嗎?答:救主說:「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瑪5:34,37)【221】 這不禁止在民事事務中的一切誓言嗎?答:保祿宗徒說:「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以起誓作擔保,了結一切爭端。為此天主願意向繼承恩許的人,充分顯示自己不可更改的旨意,就以起誓來自作擔保。」(希6:16,17)因此,我們必定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天本身為了不可改變的確定而發誓,在重大且必要的場合,我們更可以發誓,當合法權威要求我們這樣做時,我們發宗教誓願,要懷有不破壞誓願的意向。? 論第四誡
【222】 為什麼這一誡命令要向天守第七日為聖,而不其它日子呢?
答:因為天主在六天內造了世界,在第七天停止了創造的工作。【223】 在基督教會內守安息日嗎?答:嚴格說來,在教會內不守安息日為聖日;但是,仍為了紀念世界的受造,為了連續原始的守安息日,教會藉著放鬆這一天的齋戒,將它與一週的其它日子區別開來。【224】 那麼,基督徒的教會是如何守第四誡的?答:她仍每隔六天守第七天,只是不是守七日的最後一日,即安息日,而是守一週的第一天,即復活日,或主日。【225】 我們從何時開始守復活日的?答:由基督復活之時開始。【226】 在聖經裏有提及守復活日嗎?答:在宗徒大事錄裏提及門徒(即基督徒)在安息日後的第一日,即一週的第一日,或復活日,聚集一處掰餅,亦即舉行聖餐禮。(宗20:7)聖史若望宗徒也在默示錄中提到主日,即復活日。【227】 還有沒有其它的日子被人以第七日或安息日之名加以理解?答:就如舊約時代的教會,安息日之名也被理解為包括其它不同的如同安息日那樣地被指定的慶節與齋日,諸如:逾越節及贖罪節,同樣,現在,為了天主的光榮及榮福童貞聖母及其他聖人的尊榮,基督徒的教會除了主日以外,也守其它指定的慶節及齋日。【228】 有哪些主要的慶節?答:有些慶節是為了紀念與天主聖為我們的救恩降生成人的主要事件,為了彰顯天主性;在這些慶節之外,還有些慶節是為了敬禮天主聖母的,她是基督降生奧跡的工具。以下就是這些慶節,按事件的次序排列:一、至聖天主聖母誕辰。二、獻聖母於主堂。三、聖母領報日;即天使向至聖童貞女宣報天主聖子的降生。四、耶穌基督聖誕。五、我們的主受洗,主顯節,或至聖聖三顯現節。六、獻主節,西默盎在聖殿與主相遇。七、主顯聖容節。八、主進耶路撒冷節。九、葩斯哈節,或復活節,節中之節,預嚐永恆榮福之永恆慶節。十、主升天節。十一、五旬節,紀念聖神降臨,敬禮至聖聖三。十二、舉揚十字聖架節,聖後海倫尋獲我們的主的真十字架。十三、至聖天主之母安息節。【229】 什麼是主要的齋期?答:大齋期,即四旬齋期。【230】 為什麼稱之為四旬期?答:因為這一時期,除了基督受難週外,持續四十天之久。【231】 為什麼大齋期要守齋四十天?答:這是為了學習耶穌基督的榜樣,祂曾守齋四十天。(瑪4:2)【232】 為什麼要規定在星期三和星期五守齋?答:星期三守齋是為紀念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出賣;星期五守齋是為了紀念他的受難及死亡。【233】 為什麼在聖誕節前、聖母升天節前及聖伯多祿聖保祿兩位宗徒的慶節前要守齋?答:前兩者是以節制的操練作為凖備,好能更好地敬禮隨之而來的聖誕節及聖母升天節;後者不僅是出於相同的原因,也是為了效法宗徒,他們在宣講福音前也以守齋預備自己。(宗13:3)【234】 為了遵守第四誡,我們要如何過主日及其它大慶節?答:首先,我們不應在這些日子上工作,或做世俗暫時的事務;其次,我們要守它們為聖日,即,利用這些日子行聖善屬神的工作,以光榮天主。【235】 為什麼禁止在聖日工作?答:為我們我可以減少行聖善屬神的工作的阻礙。【236】 在聖日上,特別適合做什麼事?答:首先是上教堂,參加公共敬拜,接受天主聖言的教導;其次,在家裏,使自己多做祈禱,讀聖書,與人進行有益的交談;第三,將我們的一部財物奉獻給教會,以維持教會與她的牧者的所需,給窮人施捨,探訪病人與囚犯,以及行其基督徒的愛德工作。【237】 我們不可在工作日行這樣的事嗎?答:若是可能,也應行這樣的事;但是,受工作阻礙的人,無論如何,應在聖日做這樣的事。至於祈禱,我們有義務每天行之,在早晨與晚上,餐前餐後,若是可能,在每一工作的開始與結尾。【238】 對那些在聖日上允許自己縱情於不合宜的戲劇及庸俗的歌曲、並放縱宴樂的人,我們要如何看待他們?答:這樣的人褻瀆了聖日,因為在聖日為今世的生活行清白有用之事亦是不合宜的,更何況何這些不合時宜、屬肉慾的邪惡之事。【239】 第四誡說六天工作,它不定那些一無事是的人的罪嗎?答:毫無疑問,若有人在平常的日子裡不讓自己行任何相稱他的召叫的事,反而將他們的時間用於懶散與放蕩之中,這樣的人應被定罪。?論第五誡
【240】 第五誡在孝敬父母這一普通的短語下,規定了有什麼對父母應盡的責任?
答:一、恭敬地對待他們。 二、聽命於他們。 三、當他們患病及年老時,瞻養他們。 四、在他們死後,就如他們生前那樣,為他們靈魂的得救祈禱;忠實地完成他們的遺願,只要它們並不相反屬神或國家的法律。【241】 對父母不盡子女的責任所犯之罪的程度有多大?答:熱愛孝敬父母是容易而出於本性的,是他們使我們存在於世,對他們不盡子女的責任是較為嚴重的罪:為此緣故,在梅瑟法律中,凡詛咒父母的人要被處死。(出21:17)【242】 為什麼孝敬父母這一特別的誡命要加上延年益壽的應許?答:為使人藉著可見的賞報,更加受感動好成全這一誡命,首先是家裏的良好秩序,其次是所有的社會生活的秩序,都有賴於這一誡命。【243】 如何滿全這一應許?答:古聖祖及教父的榜樣表明,天主賦予父母的祝福特別的力量。(創27)「父親的祝福,鞏固子女的家庭。」(德3:11)天主出於祂的上智及聖意,特別保護在世上孝敬父母的人的生命,使他們諸事興盛。祂賜予永生及天國的福樂,作為成全聖德的圓滿賞報。【244】 為什麼在那些教導人愛鄰人的誡命首先提到父母?答:因為父母就本性而言,比起他人來,與我們更加親近。【245】 在第五誡中,有沒有其他人要被理解為屬於父母之名的?答:有;所有在不同的關係裏取代父母的人。【246】 誰佔有替代父母的地位?答:一、我們的君主及國家;因為國家是一大家庭,在國家裏,君主就是父親,臣民是君主及國家的孩子。 二、我們的屬神牧人及教師;因為他們以他們的道理及聖事把我們生於屬神生命,並撫養我們在其中成長。 三、我們的尊長。 四、我們的恩人。 五、我們在不同關係中的長官或上級。【247】 聖經是如何談論尊敬君主的?答:【248】 熱愛君王及國家要到怎樣的程度?答:要到甘願為他們捨棄生命的程度。(若25:13)【249】 聖經是如何談論尊敬屬神牧人及教師這一責任的?答:「你們應信服並聽從你們的領袖,因為他們為了你們的靈魂,常醒寤不寐,好像要代你們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喜歡盡此職分,而不哀怨,因為他們若有哀怨,為你們決無好處。」(希13:17)【250】 聖經上有要像尊敬父母一樣地尊敬年長者的命令嗎?答:保祿宗徒在致弟茂德書中這樣寫道:「不要嚴責老年人,但要他勸他如勸父親;勸青年人如勸弟兄;勸老婦如勸母親。」(弟前5:1,2)「每人要服從上級有權柄的人,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天主來的,所有的權柄都是由天主規定的。所以誰反抗權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規定。」(羅13:1-2)
「所以必須服從,不只是為怕懲罰,而也是為了良心。」(羅13:5)「我兒,上主和君王,你都要敬畏;對他們二者,皆不可觸怒。」(箴24:21)「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瑪22:21)「敬畏天主,尊敬君王。」(伯前2:17)
「在白髮老人前,應起立;對老年人要尊敬,應敬畏你的天主:我是上主。」(肋19:32)
【251】 我們如何確信應像尊敬父母那樣地尊敬恩人呢?
答:應由耶穌基督自己的榜樣,他順服於若瑟,雖然若瑟並非祂的父親,只是祂的守護者而已。(路2:51)【252】 除了這些以外,誰是我們的長上,我們除了尊敬父母之外,還必須尊敬他們如同父母?答:就是代替父母照管我們的教育事務的人,諸如:管理學校的人,導師;那些在社會裏保守我們免於不法與混亂的人,諸如地方官員;以法律的保護我們免受人的惡待的人,諸如法官;君王委派保護公共安全,免受敵人的攻擊的人,諸如軍隊的司令;最後就是主人,只要我們服事或屬於他們。【253】 聖經是如何描述我們對普遍的權威所有的責任?答:「凡人應得的,你們要付清;該給誰完糧,就完糧;該給誰納稅,就納稅;該敬畏的,就敬畏;該尊敬的,就尊敬。」(羅13:7)【254】 聖經是如何談論僕人服從主人的義務的?答:「你們作奴僕的,要戰戰兢兢,以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如同隨同基督一樣。不要只在人眼前服事,好像單討人的喜歡,而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天主的旨意。」(弗6:5,6)「你們做家僕的,要以完全敬畏的心服從主人,不但對良善和溫柔的,就是對殘暴的,也該如此。」(伯前2:18)【255】 如果聖經描述了我們對父母的應盡的義務,豈不也描述了對子女應盡的責任嗎?答:聖經確實也描述了對子女應盡的責任。「你們作父母的,不要惹你們的子女發怒;但要用主的規範和訓誡,教養他們。」(弗6:4)【256】 聖經是如何談論牧者對他們的靈性羊群應盡的義務的呢?答:「你們務要牧放天主託付給你們的羊群;盡監督之職,不是出於不得已,而是出於甘心,隨天主的聖意;也不是出於貪卑鄙的利益,而是出於情願;不是做托你們照管者的主宰,而是做群羊的模範。」(伯前5:2,3)【257】 聖經是如何談論掌權者與主人應盡的義務的呢?答:「作主人的,要以正義公平對待奴僕,因為該知道,你們在天上也有一位主子。」(哥4:1)【258】 如果我們的父母或官長要求我們做相反信德或相反天主的法律的事,我們應怎麼辦呢?答: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對他們這樣說,就如宗徒們對猶太人的官長所說的:「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罷!」(宗4:19)並且無論他們如何對待我們,我們都要做好準備,為了信仰及天主的法律,承受這一切。【259】 第五誡所需要的品質或德行的普遍名稱是什麼?答:是服從之德。? 論第六誡
【260】 第六誡禁止什麼?
答:禁止謀殺;即以任何方工結束我們的近人的生命。【261】 在所有情形下殺人都違反這一誡命嗎?答:不是的。當殺人是履行職責時,就不謀殺或違反這條誡命;例如,罪犯經過公正的審判而被判死罪;在戰爭中,為了保衛君王及家而殺死敵人也不違反此誡。【262】 當一個人意外而非有意地被殺,這樣的無意殺人又如何呢?答:無意殺人的不能認為是不應受指責的,除非他做了所有預防意外發生的措施;無論如何他需要按教會法典的規定潔淨自己的良心。【263】 什麼情況下殺人必須被認人是謀殺,而應視為相反這一誡命?答:除了直接謀殺(無論是以什麼手段),下面所列的情形,及相似的情形都等同犯了同樣的罪: 一、法官判處一個他明白是無辜的人死刑; 二、藏匿或放有謀殺犯,給他機會再次殺人; 三、若人可以拯救近人免於死亡,卻不救他,例如,富人不給餓得要死的人食物; 四、以過度的重擔或殘酷的懲罰令屬下筋疲力盡,因而,加速他們的死亡; 五、通過放縱情慾或其它罪惡,縮短自己的生命。【264】 我們應對自殺持怎樣的態度?答:這是所有謀殺中最重的罪行。因為如果殺死與我們同為人的人是相反人的本性的事,那麼,殺死我們自己豈不更相反人性嗎?我們的生命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天主賜予的。【265】 我們對解決私人紛爭的決鬥要持怎樣的態度呢?答:由解決私人紛爭是屬於政府的權力,而決鬥者不訴諸法律,情願以對自己與對方都有死亡危險的行為來解決紛爭,因此,決鬥明顯暗含三種可怕的罪行──搶刼、謀殺及自殺。【266】 除了殺害肉身,有沒有諸如靈性殺人的事?答:有一種靈性殺人就是惡表;若有人使自己的近人陷於不信或罪犯,使他的靈魂落入靈性死亡之中。「但無論誰,使這些信我的小孩子中的一個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繫在他的頸上,沉在海的深處更好。」(瑪18:6)
【267】 還有沒有某些更微妙的殺人形式?
答:所有或多或少相反愛德的行為與言語,都犯了此罪;所有不義地影響我們近人的和平與安全的事;最後,所有對他所持有的內心的惡念,即使並沒有公開地表現出來。「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若一3:15)
【268】 我們被禁止傷害我們的近人的生命,藉此命令履行什麼積極的責任?
答:要我們盡可能地保護他的生命及幸福。【269】 由此產生了什麼責任?答:一、幫助窮人; 二、服侍病人; 三、安慰受苦的人; 四、緩輕不幸者的痛苦; 五、以溫和、親熱而具有啟發性的方式對待所有人; 六、使我們與那些對我們懷有怒氣的人和好; 七、寬恕他人對我們的傷害,對我們的敵人行善。?論第七誡
【270】 第七誡禁止什麼?
答:禁止犯姦淫。【271】 在姦淫的名下禁止什麼形式的罪?答:保祿宗徒要基督徒對這樣的不潔連提也不要提。(弗5:3)我們在這裡列出它們的名稱,預先提醒人們不要犯這樣的罪,只是出於必需而已。它們是: 一、邪淫:或兩個未婚者之間的淫亂; 二、通姦:兩個已婚者之間的淫亂; 三、亂倫:近親之間的通婚。【272】 我們的救主教導我們要如何看待姦淫?答:祂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姦淫了她。」(瑪5:28)【273】 我們要如何警醒以免陷入這樣的微妙的「內心的姦淫」?答:我們要避免所有能在心裡激起不潔的感受的事物;諸如靡靡之音與無蹈、淫詞艷語、下流的游戲及玩笑、看非禮之事物、閱讀帶有不潔情愛的描寫的書。按照福音所說,對於這些可能引起我們墮落的東西,我們要努力連看都不看。「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裡,為你更好。」(瑪5:29)
【274】 那麼,我們必須按字面所說,「剜出使我們跌倒的眼睛來」嗎?
答:我們必須把它剜出來,但不是用手,而以意志。凡是下定決心對那些能使我們跌倒的東西連看也不看的人,這人已將使他跌倒的眼睛剜去了。【275】 禁止姦淫之罪,這命我們修什麼相反的德行?答:要求夫妻相愛,彼此忠誠;對那些能接受這些的人,則是圓滿的純潔與貞潔。【276】 聖經是如何談論男人與妻子的責任的?答:「你們作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弗5:25)「你們作妻子的,應當服從自己的丈夫,如同服從主一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這身體的救主。」(弗5:22,23)【277】 聖經要我們逃避姦淫、生活貞潔,把這些擺在我們面前,這是出於什麼目的?答:聖經命我們保持身體潔淨,因為它們是基督的肢體,聖神的宮殿;另一方面,「那犯邪淫的,卻是冒犯自己的身體。」即,敗壞它,使它染上疾病,進而傷害他內心的能力,諸如想像與記憶。(參閱格前6:15,18,19)? 論第八誡
【278】 第八誡禁止什麼?
答:禁止偷盜,或是以任何方式將屬於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279】 因此,此誡禁止什麼特別的罪?答:主要有: 一、搶刼,即公然以暴力將屬於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 二、偷盜,即私下將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 三、詐竊,即以詭計將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例如將假錢當真錢用,以次充好;或是作生易缺斤短兩;或是將東西藏以免還債;或是不誠實地履行合約;或是隱藏他人不誠實的罪,以欺騙受害的人。 四、褻聖,即將已獻於天主或屬於教會的人據為己有。 五、買賣聖職,即人罪惡地給予,而另一人接受神職,不是離職,而是獲得職務。 六、行賄,即人接受下屬賄賂,為能推銷劣質商品,脫罪或壓制無辜的。 七、吃閑飯,即人接受薪金,卻玩忽職守,因此,實際上他是在偷盜僱主的薪水,或是偷盜社會或他所服事的人由他們的工作所得利益;同樣,他們能以自己的工作維持自己的生活,卻靠著他們的施捨而生活。 八、敲詐,即人在某種權力的外表下(其實是相反平等與人性的),由窮人、勞工甚至他們的不幸上取利;例如債主收使高利貸;主人以過度的稅金及工作使僕人筋疲力盡;在饑荒時以高價售賣食物。【280】 當此誡禁止這些罪時,命我們修什麼相反的德行?答:一、無私;二、忠實履行合約;三、正義;四、憐憫窮人。【281】 那麼,不憐憫窮人的人就犯了第八誡嗎?答:那人當然犯了此誡,如果他有辦法幫助他們;因為我們都屬於天主,我們的富裕是祂的仁慈眷顧所賜予我們的,為使我們能幫助窮人;因此,如果我們不把我們的財富分施給他們,實際上是在強刼詐取他們的權利及天主的恩賜。【282】 有沒有一種更高的相反犯第八誡的德行?答:這樣的德行就是「絕對貧窮」,或棄絕所有財產;福音並不要求所有人都尊守它,這是對那些想要成全的人的勸言:「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 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瑪19:21)
? 論第九誡
【283】 第九誡禁止什麼?
答:作假見證害我們的近人,及所有謊言。【284】 「假見證」這話禁止什麼?答:一、在法庭上做偽證,即人錯誤地作證、指認或控訴反對他人。 二、法庭外的假見證,即人在背後中傷他人,或當面不義地指責他。【285】 但是,此誡允許指責他人,如果他們真地應受責備的話?答:不;福音並不允許我們判斷他人,即使是我們近人真犯了罪,除非我們被政府有關部門傳召這樣做,為能懲罰或警戒他們。「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瑪7:1)
【286】 允許不以傷害我們的近人為目的的謊言嗎?
答:不允許;因為它們與對我們的近人的愛與尊敬並不一致,即便他們是不配的人,但大多是基督徒,是為了真理與愛而受造的。「為此,你們應該戒絕謊言,彼此應該說實話,因為我們彼此都是一身的肢體。」(弗4:25)
【287】 如果我們要避免犯第九誡,應守什麼法則?
答:我們必須謹守口舌。「凡願意愛惜生命,和願意享見幸福日子的,就應謹守口舌,不說壞話,剋制嘴唇,不言欺詐。」(伯前3:10)
「誰若自以為虔誠,卻不箝制自己的唇舌,反而欺騙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便是虛假的。」(雅1:26)
? 論第十誡
【288】 第十誡禁止什麼?
答:所有想要相反愛德對待我們的近人的願望,以及與這樣的願望不可分的思想。【289】 為什麼不但禁止我行惡,也禁止邪惡的願望與邪惡的思想?答:因為當靈魂懷有任何邪惡的願望或思想時,在天主眼裏,他已是不潔的了,是不堪當的了;正如撒羅滿所說:「邪惡的陰謀,為上主所憎惡。」(箴15:26)因此,我們必須自我潔淨,也要遠離這些不潔,就如宗徒所教導的:我們「當潔淨自己,除去肉體和心靈上的一切玷污,以敬畏天主之情來成就聖德。」(格後7:1) 其次,因為為了防止罪惡的行為。必須粉碎有罪的願望與思想,因為罪行是由它們發芽的,就如由種子發芽一樣。就如經上所說:「因為由心裡發出來的是惡念、兇殺、姦淫、邪淫、盜竊、妄證、毀謗。」(瑪15:19)「每個人受誘惑,都是為自己的私慾所勾引,所餌誘;然後,私慾懷孕,便產生罪惡;罪惡完成之後, 遂生出死亡來。」(雅1:14,15)【290】 當我們被禁止貪愛我們近人的任何東西時,由此產生了什麼情慾?答:嫉妒。【291】 「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這禁止什麼?答:所有出於肉慾的思想與願望,或內心的姦淫。【292】 「不可貪圖你近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這禁止什麼?答:禁止所有貪婪及野心的思想。【293】 第十誡所描述的,與這些禁令一致的積極責任是什麼?答:首先,保持內心的純潔,其次,要知足。【294】 要潔淨內心,不可缺少的是什麼?答:頻繁而熱切地呼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名。? 結論:信德與虔誠的信理的運用
【295】 我們必須怎樣運用信德與虔誠的信理?
答:我們必須按照我們所知的行事,將不服從這些所要受到可怕審判放在我們的眼前。「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如果實行,便是有福的。」(若13:17)
「那知道主人的旨意,而偏不準備,或竟不奉行他旨意的僕人,必然要多受烤打。」(路12:47)
【296】 當人意識到有罪時,必須做什麼?
答:不但要立即悔改,堅決在將來避免犯同樣的罪,也要盡力彌補他以相反良善的行為所造成的醜聞或傷害。 這就是稅吏匝凱所做的,他對主說:「主,你看,我把我一半的財物施捨給窮人;我如果欺騙過誰,我就以四倍賠償。」(路19:8) 【297】 若我們似乎已滿全了任一誡命,我們要應怎樣小心謹愼? 答:我們必須在心裡思想主耶穌基督所說的話:「你們也是這樣,既做吩咐你們的一切,仍然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事。」(路17:10)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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