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死了,他可能還真的還活著!
有這麼一部電影——《活埋》,講述一個普通人被伊拉克人襲擊活埋,他只有一個打火機、一把小刀、一台電話,在窒息的空間里掙扎逃生。成本極低,沒有五毛錢特效,僅僅靠男主角通過電話與外界交流的劇情,給人營造一種壓抑、緊張的氣氛,整個過程都覺得心驚膽戰。不得不說,這是一場精彩絕倫的獨角戲。
這電影容易讓人想起小時候聽過的一些恐怖故事。村裡一個小戶人家的大哥哥突然猝死,沒有了呼吸也沒有了心跳,他們家裡人匆匆忙忙就把他下葬了。
幾天後,政府相關部門來了,要求火化,不準土葬。再不情願也只能挖墳了,打開棺材一看,那個大哥哥面目猙獰,表情痛苦,身體蜷縮,抓痕遍布身體和棺材壁上。當時把所有人都嚇壞了,以為是鬼怪所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實際上,一個人沒有了呼吸,甚至失去了心跳,都不能代表他已經死亡。人類在遭受了劇烈的致病因素之後,代謝紊亂,全身各系統機能障礙,血液循環大量減少,甚至會出現呼吸停止心跳消失的情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休克現象。
休克中的人體好比是卡機的電腦,有可能發生嚴重錯誤直接死機,但也有可能過一會後又能恢復過來。
不過在醫學還不發達的年代,醫生們不知道休克現象,全世界都認為一個人(特別是病人)如果同時失去了呼吸和心跳,那就是死了,不存在什麼還能搶救一下的情況。
以呼吸心跳為標準,病人被醫生宣告死亡的但又活過來的例子不佔少數。
1896年,布魯頓女士被醫院判定為死亡了,她被安葬在英格蘭聖靈教堂的布魯頓家族墓穴,附近有一家男子學校。
在葬禮的第二天,男孩們玩耍路過的時候,他們聽到墓穴裡面有響聲發出,男孩們很害怕得跑去告訴老師。
老師召集了教堂司事和人們,打開棺材,看到她呼出最後一口氣,醫生用盡所有可能的手段也沒能救活她。看到她臉上的抓痕就能想像到被活埋的恐懼與痛苦掙扎。
悲劇屢屢發生,但也有幸運之人。1705年,一名叫做瑪格麗的女性得病了,像是「發燒」,後來病情加重,呼吸停止,身體僵硬,被宣布死亡,幾天後埋葬在Shankill公墓。
下葬時手上戴著一枚漂亮的金戒指,這個消息隨著噩耗傳播出去,當天晚上無所畏懼的盜墓賊就來光顧了,瑪格麗小姐姐太胖了,戒指卡在手指上取不出來,只能割掉手指了,幾刀下去,手指還沒斷,瑪格麗倒是筆直的坐起來,哭得像個女鬼,嚇得一個盜墓賊當場死亡,其餘的嚇得屁滾尿流,頭也不回逃跑了。
圖:瑪格麗墓碑
接著瑪格麗爬出棺材,走向家的方向。而家裡人正為她祈禱,這時傳來3下敲門聲,丈夫約翰就先立一個flag,對孩子說:「如果你媽媽還活著,我發誓那是她在敲門,trust me!(認真臉)」果然,開門就看到穿著壽衣,手指就快斷了,但卻活生生的妻子,然後暈過去了。
圖:墓銘
現在,瑪格麗的墓碑依然在Shanklii公墓,上面寫道「Lived Once ,Buried Twice.」據說有人還看到過瑪格麗在公墓里遊盪哦。
越來越多的活埋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英國人威廉·布特專業收集過早埋葬的證據三十年,他發現有219例臨近死亡的過早埋葬,149例活埋,10例活體解剖還有2例屍體在進行防腐操作時候醒來。
醫生們也開始意識到,死而復生並不是什麼神跡,而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死亡,對死亡的判斷必須更加嚴謹。
於是醫生們腦洞大開,五花八門什麼法子都有。好比如用羽毛饒死者的腳板,把剁椒吹進死者的鼻孔,用尖銳物扎身體,熱水燙,抽打,更誇張的是把熾熱的拔火棍捅進死者的菊花。但處於休克狀態的人對這些會讓正常人哇哇大叫的行為並沒有太多反應,活埋的現象並沒有減少。
還有人從另一個角度出發,既然我們很難判斷病人是否真的已經死亡,那不如在埋葬的時候給他們留一條生路。黑科技安全棺材應運而生。
原理很簡單,設計一個裝置保證棺材內能夠向外發出信號,如果裡面的人突然活了過來,他還能向外界發出最後的求救信號。
圖:安全棺材
其中比較著名的是 約翰·戈特弗里德·塔伯格 發明的「起死回生棺材」,他用一根繩索綁在死者的手上,與外面一個鈴鐺連接起來,當死者死而復生拉動繩索,敲響鈴鐺,而且附近有人經過,如果他不是小聾瞎,那麼就有希望得救。
美國版本的安全棺材則是用繩索將死者捆綁起來,死者稍有動靜就會觸動棺材的一根彈簧管子,彈簧將一條類似掃把的裝置彈到空中,並且升起一面旗幟。彩旗飄揚,死者凱旋歸來?
安全棺材似乎挺奏效的,許多地方的墓地都有信號發出,可幾乎都是吃詐胡。其實人在死亡後身體還會發生一系列的變化,膨脹、分解或者有小動物造成的運動都會使鈴鐺響起,旗子升起,嚇得來掃墓的人到處逃竄,又讓掘墓的人白忙活一場。
安全棺材不奏效,有人又有新的想法,埋葬會讓被誤判死亡的人窒息,那不將屍體埋在地下的話風險應該會比較低吧。
於是他們建了一個用磚塊砌成的土立方,上面有一排用鐵板封住的窗口,乍一看還以為是儲物櫃。其實這個和儲物櫃功能相似,屍體放在裡面,門閂也在裡面。
當時是18世紀,美國爆發霍亂,患有霍亂的病人嚴重的時候身體大量脫水,皮膚乾癟,代謝紊亂,眼窩凹陷,四肢僵硬冰冷,脈搏血壓細微甚至不能測出,看起來跟死了幾天的一樣。
大量被誤判死亡的病人通過這種逃生棺材成功撿回了一條命,立下了赫赫戰功。可是這種棺材的造價是在太高,實在難以普及,漸漸的也就沒人使用了。
圖:霍亂病症
隨著醫學的發展進步,現代醫學認識到人體存在休克的這一現象,就算病人停止呼吸,心跳不可感知,醫生也不會輕易放棄。誤判死亡的事件也漸漸地消失了。
雖然避免了很多誤判,可生與死的界限究竟在哪裡?不是心跳和呼吸那又是什麼?
隨著醫療監測手段的豐富,人們不僅可以直觀看見脈搏和血壓,甚至可以觀測腦部的活動。醫生們發現很多假死的病人血壓為零,呼吸停止,但是腦部依舊有微弱的活動跡象,兩者並不是同步的,根據這一現象提出了腦死亡的概念。
腦死亡首先在法國出現,人們開始這一認知,簡單的說,腦死亡是大腦腦幹永久性喪失全部功能。1968年第22屆世界醫學大會上,哈弗大學醫學院死亡定義審查特別委員會提出以「腦功能不可逆喪失」為新的死亡標誌,定製了世界第一套腦死亡診斷標準:
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不能自發進行呼吸;
腦幹反射消失;
腦電波消失。
經過72小時反覆檢查,無明顯變化即可宣布死亡。
圖:正常人腦EPT影像
圖:腦死亡EPT影像
許多人分不清腦死亡和植物人的區別,區別是植物人的大腦並沒有死亡,雖然喪失了意識處於深度昏迷,但是身體基本機能還在正常運作,能夠自主呼吸,他們只是活在夢境中,沒醒過來。
圖:植物人腦EPT影像後來經過改進,基於哈佛標準:
對環境失去一切反應;
完全沒有反射和肌張力;
停止自主呼吸;
動脈壓陡降;
腦電圖平直。
雖然腦死亡標準陸續被80多個國家採用,但是我國法律上還是認同傳統的死亡診斷。
儘管中國許多醫學家認為腦死亡標準更為科學,但是為了配合國家立法,還需要醞釀腦死亡判定標準和技術規範。而制定判定標準和技術規範與實施死亡判斷是兩回事,實施死亡判定必須以相應的法律規範為前提,也就是腦死亡判定方法要通過立法才可實施。
腦死亡從提出到現在六十多年,仍然存在不少爭議。明明心還在跳,血液還在流通,身體內臟還能工作,怎麼就說死了,說不定奇蹟發生還能醒過來。
前些年,一個鄉鎮的醫院裡,病人轉院過來,並且被判定腦死亡了,可醫院還是將病人送進急救室進行搶救,靠機器呼吸,靠點滴輸送營養,心跳停了再搶救,4天搶救了10次,維持病人的「生命」,家屬都是農村人,文化水平不高,盲目相信醫院。
負責醫生還不斷傳達病人身體狀況良好的消息給家屬,不告訴家屬腦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家屬當然不會放棄治療啦,所以這個醫生就血賺了吧。
北京眾醫生表示,「然並卵」,已經告知家屬確認病人腦死亡,應該放棄治療了,可沒用啊,法律不承認,家屬有權堅持繼續搶救,用機器維持生命。石炳毅教授認為這種搶救其實是在浪費資源,浪費時間,應該把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
另一方面醫學界認為腦死亡判定生死有利於器官移植的發展,因為人腦死亡之後,心肝脾等器官仍是鮮活的,有利於移植,效果更好。
認真想想,人雖然死了,但是能拯救另一個生命,延續自己的生命,還是挺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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