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改革後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新加坡「淡馬錫」是同種運作模式嗎?或者說有何異同?

【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方案獲批 國資監管仍是兩層架】「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試點改革總體方案已經獲批,」10月13日,國投公司一位內部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集團將於近期印發有關文件,對各專項改革工作進行部署,積極穩妥推進試點改革工作。」

「以管資本為主」的新一輪國資改革終於啟動。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試點改革總體方案已經獲批,」10月13日,國投公司一位內部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集團將於近期印發有關文件,對各專項改革工作進行部署,積極穩妥推進試點改革工作。」

與此同時,中糧集團的試點方案也已完成,這意味著,首批被納入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的兩家央企將進入實操階段,事實上,未納入試點的誠通集團早已「摸著石頭過河」,今年4月便將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作為奮鬥目標。

各方的共識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方案獲批

記者從國投獲悉,該公司試點改革總體方案日前獲得國投黨組和董事會批准,試點改革總體方案動員會已於9月28日召開。國投董事長王會生表示,這次會議標誌著公司試點改革工作正式啟動。

據介紹,公司試點改革的目標,是將國投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成為國家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公司制企業。

為此,國投公司將進一步優化業務結構,推動形成基礎產業、金融及服務業、前瞻性戰略性產業、國際業務四大戰略業務單元;按照「小總部、大產業」的原則,重新梳理總部的職能,加強監督,重塑總部組織架構;建立市場化運營機制,進一步激發活力。

公開資料顯示,成立於1995年的國投,目前已構建國內實業、金融及服務業、國際業務「三足鼎立」的業務框架。

經過20年的探索與實踐,國投逐步形成了「股權投資-股權管理-股權經營」和「資產經營與資本經營相結合」的獨特運作模式,即資本投入獲得股權、股權管理提升企業價值、股權轉讓或股權經營分紅獲得收益,從而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國資委研究中心專家彭建國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包括產業資本投資公司和股權資本投資公司,其以產業資本投資為主,著力培育產業競爭力。


@切達瓦里希已 已做過精闢的分析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4470173/answer/64506338 (分享自知乎網)

《國企改革指導意見》中最引人關注和最引起爭議的莫過於國資監管由「管企業」到「管資產」並改建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一條,因為這意味著之前還在熱議的」淡馬錫「模式將正式成為國企改革的重要參照,同時也意味著國企改革的重點將由事關「所有權」的混合所有制轉移到「經營權」的改革上來。

那麼淡馬錫又是何方神聖呢?公開資料顯示,成立於1974年的淡馬錫公司是由新加坡財政部監管,以私人名義註冊的一家公司,但是新加坡政府對其有100%的股權。所以不同於一般的私人公司,淡馬錫的宗旨在於「通過有效的監督和商業性戰略投資來培育世界級公司,從而為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公司掌控著新加坡最重要、營業額最大的企業,其營業收入佔到該國國民生產總值的13%,甚至有國外媒體估算,淡馬錫控股所持有的股票市價佔到整個新加坡股票市場的47%,可以說是幾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經濟命脈。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真正吸引「部分領導層」的是,淡馬錫公司的建立也是跟新加坡的國企改革密不可分。獨立初期的新加坡面臨著創造就業機會,獨立發展經濟的巨大壓力。為此,新加坡政府出面興辦了包括交通運輸、造船等大量的國有企業。到了七十年代中期,新加坡政府各部門興辦的國有企業越來越多,如何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管理成為十分迫切的問題。而在此之前,新加坡也是成立了大量的所謂」政企不分「的「法定機構」,如電力局、石油管理局等(類似我國的電力、鐵道、郵電部)。但是隨著新加坡經濟的起飛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成熟,這樣的模式同樣遭遇到了改革開放後中國的國有企業相同的問題,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了擺在新加坡政府面前十分迫切又艱巨的問題。

國有企業要想真正適應市場經濟,出路只有一條——私有化——這也是八十年代撒切爾政府與里根政府的選擇。但是一向被稱為「強人政治」的新加坡是不願意私有化的,因為「強人政治」必須有其相應的經濟基礎——從經濟上實現對國家的控制。對於當時已經被推入市場經濟軌道的新加坡而言,計劃經濟是回不去了,況且作為當時極度想跟西方拉近距離的國家,新加坡必然只能選擇市場經濟,選擇以控制股權的方式更「隱蔽」地控制經濟。在高超的政治理念指導下,1974年,新加坡政府決定由財政部(投資司)負責組建一家專門經營和管理原國家投入到各類國聯企業的資本的國家資產經營和管理公司。這家公司就是淡馬錫公司。淡馬錫的成立,不僅為新加坡的政治經濟發展開闢了一條新的道路,更為其他選擇市場經濟的國家同時實現威權政治提供了一種可能的模式。

當然除了上述對於政治上的考量,淡馬錫模式的國企改革無疑也是最符合當下中國實際而且也是各方利益集團所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了。

首先,淡馬錫模式的改革主要集中在經營權上面,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不會直接觸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天條」,也避免引起更大的爭議,有利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其次,在新加坡的實踐中,確實表明淡馬錫模式「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根據《淡馬錫年度報告2015》顯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淡馬錫的投資組合凈值為2,660億新元,按新元計算的1年期股東總回報率為19.20%,而自1974年成立以來的股東總回報率為16%,比起現有的國有企業的盈利情況而言,這樣的投資回報率無疑更能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最後,淡馬錫模式雖然不能盡使主流經濟學家們滿意,但正如《財經》雜誌所言「總體上這個方案仍然是在向市場化方向前進的」,因為從「管資產」「管人、管事」到只「管資本」,意味著今後國家不能也不會再干預國有企業的日常管理特別是對於將被劃分為商業類的國企,國家將僅僅「履行出資人的義務」,也就是只關心我能不能不虧本而且能賺到錢(「將部分國有資本轉化為優先股」是典型表現)。

並且在新加坡的實踐中,擁有淡馬錫100%股權的財政部在公司內部能起的作用很小,其主要事務僅包括任命淡馬錫董事會的主席和董事,審閱淡馬錫每年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等,而董事會在內部運營管理方面有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等事宜,並在投資決策等方面享有完全自主權,不受財政部的制約,並且淡馬錫的直屬子公司以下各個層次公司的組織結構與淡馬錫控股有限公司沒有直接關係,完全依照市場規則運營,經營機制與一般私營企業沒有明顯區別。這實際上意味著淡馬錫模式是在沒有名義上的私有化的情況下卻做到了市場經濟「產權明晰」的要求,因為每家「國有企業」都事實上獨立了,作為掌握其股權的國家只是相當於一個大投資人而已,哪裡能賺錢就投資到哪裡,難怪新加坡的經濟模式被稱作是「國家資本主義」,即通過國家控制的私人企業來進行投資,主導以私營企業為主的資本市場。是的,你沒有看錯,國家資本主義——這就是淡馬錫模式的實質,所以也就難怪這是一種讓國有資本和私人資本都能接受的模式了。

那麼,對於這樣一份「肉食者」謀出的國企改革方案真的就是我們想要的嗎?誰又將為這樣的改革方案買單呢?毫無疑問,只能是普通百姓和原有的國企普通職工。

更加或者只注重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的國企只會通過裁員降薪減少福利等來降低其成本,失去壟斷地位和保護補貼的商業類國企只能向更會賺錢的私營企業看齊,工人階級將失去最後一塊避風港,社會主義的最後一點經濟基礎也將被瓜分殆盡。同時,更加註重成本—收益的所謂公益類國企對公共產品的提價也必定勢在必行,普通百姓將承受更為龐大的日常生活開支,如果嚴格控制定價,那麼肩負「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使命」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就不會向那些利潤較低的提供公共品的公益類國企投入更多的資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數量不可避免的會受到影響,甚至一些投入大收益低的公共領域將無人問津。

當然,更為嚴重的是,淡馬錫模式是一種「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手法,表面上沒有觸及所有權問題,但卻在事實上造成了一種看似沒有私有化而實際上私有化的結果。僅僅掌握控股權,甚至將部分國有股轉變為優先股,喪失了對企業的實際控制權,所謂的國有(名義上為全民)資本將成為權貴手中可以更加自由使用的牟利工具,而所謂的國有企業不過成了企業高層管理的獨立王國,只需定期繳納一定貢賦即可(即所謂的將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提高到30%)。

市場經濟指向下任何的國企改革方案最終都只能導向私有化(無論其採取什麼樣的名義),這不僅是理論推導的結果,更是三十多年來國企改革的實質。而淡馬錫模式不過是為利益集團提供了一份更為「好看」的分贓協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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