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什麼是Art Director——「藝術總監」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工作?

文章作者:三名制-5 | 文章於2010年發表於網易博客

  這一次的名詞解釋對我來說壓力比較大~~~因為討論怎樣才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藝術總監,無異於將我的很多同行好友包括我自己都放到手術台上進行解剖。其內容及觀點毫無疑問會顯得非常的敏感、尖銳以及充滿針對性。但是該思考的還是要思考,該面對的必須要去面對~~~這篇文章的很多結論以後再看不一定都正確,但是敢於審視自身的這種態度我覺得應該是正確的,因此這段文字是我覺得最艱難、卻也最想要寫給大家的一篇。由於是想借這次機會向大家詳細介紹藝術總監通常的工作內容及性質,所以也會順帶提到很多其它相關工作崗位(例如Producer「製作人」、Project Manager「項目經理」、Art Associate「藝術助理」...等等)的介紹。對於很多想進入這些相關行業,但是又不太了解具體運作方式的朋友來說,這篇文章也許可以讓你更早更準確地規劃自己的職業目標,少走一些彎路吧~~~

談到一個公司的「藝術總監」,大家通常覺得他應該符合哪些條件才算夠資格?應該是所有畫家中畫得最好的?還是從業時間最長的?亦或是在同事與老闆中間最會做人的?......OK,我要說的是這三條都不能說是完全正確的。依次序來說第一條(最能畫)錯得最離譜,對團隊的害處亦是最大;第二條(資格老)比較無害,但依然不正確;第三條(會做人)勉強靠譜,但是離稱職還差很大一截......是不是感覺很顛覆?一般來說國內的美術團隊通行的總監選擇標準應該是「盡量找這一行裡面最有名最牛X的高手,找不到的話就盡量選干這行最久、參與過項目最多的,實在都沒有的話至少選一個會講話、能安撫大家情緒、調動工作積極性的傢伙」對不對?那麼我就先試著給大家介紹一下通常國際通行的藝術總監的工作性質與職權範圍,然後再從大家習慣的這幾條選擇標準逐一掰開來談談,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所謂藝術總監,其實並不是畫家或設計師中的技術骨幹,那種人我們可以稱之為資深藝術家、藝術顧問、藝術指導等等各種頭銜,但是絕不可以是總監在工藝品和繪畫、漫畫等工作還是在工作室里小規模生產的時候,是不需要藝術總監這麼一個職務的。由於通常產量不大,所以其運作模式基本上是由一位或幾位技術純熟經驗豐富的Master或者senior(根據行業不同可稱為前輩、師父、工頭或主創等等),帶領一批junior(同樣會有助理、學徒、副手等不同的稱謂)進行創作。由於通常客戶下訂單都是因為欣賞招牌師傅的作品,所以這些工作室最大的功能,就在儘可能不走樣的前提下,大量地複製出那些前輩師傅的個人風格。既然大家都是在一間屋子裡工作,那麼師傅隨時也可以看見所有人的工作,並對覺得不符合自己標準的手法提出指正。這個時候師傅的角色雖然說很像總監,但是倒不如說更接近於是一位老師,將自己的手法傳授給年輕的後輩們。之後徒弟中優秀的人才會慢慢的擁有自己的作品知名度(通常都是由師傅來推薦,太強出頭的新人會被認為是不尊重前輩),這個時候也就會開始有客戶針對他風格下訂單。於是他們也開始需要自己的幫手,由此完成了從徒弟晉陞為師傅的歷程。之後他可能會選擇另立門戶或是成為工作室的骨幹甚至接班人——很多故事裡,要成為師傅的接班人都會要娶師傅的女兒,因為師父自己有兒子的話是不會輪到徒弟來繼承的(笑)——但是這只是典型的學徒制僱傭關係,總監這個概念在這種體制里是完全不存在的。

但是當一個工作室決定把自己的規模變更大一些的時候,就會面臨師傅一個人顧不過來,而導致整體質量下降的嚴重問題。這時最常見的做法,是在眾多學徒中挑選出幾位技能、口才都較能服眾者,充當代理師傅的職責監督大家生產,而這些「大師兄」們其實就是最初意義上的監督(通常稱為監工、監製等)。但是由於整個團隊的招牌依然是師傅的風格,所以監督的職責主要還是傳達師傅的創作理念以及手法,確保大家都能夠盡量精確地拷貝師傅的作品。由於弟子們所做的工作只屬於機械模仿,因此在藝術層面上的創新和設計部分,通常都只有師傅自己有能力完成——這樣一旦等到由徒弟升級成二代師傅以後,就很有可能會有某種手藝連續傳承幾百年一點兒不走樣的事情出現——。所以說這種大作坊裡面的監督只能稱之為「技術總監」(或稱生產總監等),還不能說是「藝術總監」。只有等到這個團隊的規模更加龐大,大到有很多人都在從事創新和設計工作的時候,才有必要有一個人來監督這些人的創作工作,而這個才能稱之為「藝術總監」。

顧名思義,「藝術總監」監督的是「藝術創作」這個部分,而不是「生產技術」(否則就應該是技術總監)。那麼,「藝術創作」是可以被監督的嗎?聽上去好像很困難對不對~~~畢竟生產工藝的量化標準比較容易制定和監控,而藝術手法和風格似乎很難界定好壞標準不是嗎?其實正因為難以準確界定藝術作品的質量標準,才需要一位熟悉市場和客戶的監督者,來保護我們的藝術家不至於把才華和精力都浪費在盲目的風格試探上面。我這樣打一個比方好了,例如一家公司服務於很多風格迥異的國際一線公司創作概念設計和宣傳畫、玩具周邊設計等等作品。毫無疑問這些成名已久的客戶每一位都有著自己獨特的藝術偏好、溝通方式以及技術要求,試想我有沒有可能讓CAH每一位畫家去記住每一家客戶的口味和習慣呢?最有效率的,當然是選一個人出來,專門花時間去把市面上的正流行的主流美術風格,以及各大公司的風格、愛好、評判標準都琢磨透,然後在畫家創作的時候告訴他們哪些會是客戶喜歡的,而哪些肯定沒有辦法通過。通常總監不需要告訴畫家什麼是該做的,而是只需指出畫家什麼是不該做的就行了。總監更多的時候就像是自然保護區的鐵絲網,在他劃定的範圍里你怎麼樣發揮都沒有問題,但是在這個範圍之外就很危險了,很有可能會一直修改一直就是通不過。所以畫家和藝術總監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師徒關係的那種,總監應該就創作手法為你做出任何示範,他要做的只是告訴你這個可以了,那個還不夠就行了。把一張作品畫好看應該是畫家分內的事情,讓作品符合客戶的要求才是總監要幫助畫家做到的事~~~如果你的藝術總監不斷的跟你強調什麼樣的創作手法或藝術風格才是王道之類的話,他也許是為你好,但是那其實不是他應該做的事情。一位稱職的藝術總監當然可以同時也是一位出色的藝術家,但是當他在行使藝術總監的職責的時候,應該要克制住自己作為藝術家那一面的創作衝動把發揮的機會留給畫家。不然的話,也許最終的結果會讓他自己比較滿意,但是他已經把其他人的創造熱情和鍛煉機會全部扼殺了。同時他得到的也只是一批別人對他心不甘情不願的模仿之作,水平能高到哪裡去你應該能估計得到。這種以犧牲弱勢個體利益來換得集體和精英特權階級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是比較符合日本人的普世價值觀的,因此在日本的動畫和遊戲公司中被最早普遍採用。而這種架構在通過韓國公司、台灣公司到內地公司的層層山寨之後,已經變成了亞洲娛樂文化產業的標準模板,不管你跑到哪一家公司去結果都差不多。問題是中國人與日韓國民不同,是屬於比較強調自我存在價值、集體合作意識相對較差的類型。所以當他們發現原來公司的藝術總監就是自己出人頭地的最大障礙,那麼在能力上去了之後通常會選擇在第一時間跳槽離去,直到有一天自己跳來跳去也跳成總監了為止~~~~~~~~~這就是把公司當作坊管理的惡果。如何讓團隊的每一位成員有效地為項目發揮出120%的能量,而不是統統成為自己的劣質翻版,這才是一位合格的藝術總監份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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