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公里歐洲:大浪灣和慕尼黑

1.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熱衷於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個概念,估計可能是因為過去擁有的太少,而害怕被他人或者國家無理剝奪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2. 但究竟什麼算是個人財產呢?我沒有深究過。

3. 香港曾經有過這麼一個事件,在山清水秀的大浪灣有一塊屬於當地原居民的土地,突然被賣給了一個富豪。於是大興土木,要蓋一個依山傍水的別墅。此舉被路過的遊人發現,第二天上了報紙,各路環保人馬殺到,抗議富豪破壞環境。最後壓力過大,別墅地基還沒挖好就停工了。

4. 我當時並不能理解這種行為,既然是私人土地,而周圍也有各種建築物,政府的、私人的,為什麼偏偏富豪不能蓋房子?是否仇富的心態在作怪?於是我寫了篇文章,洋洋洒洒,痛斥這種侵犯私人財產的行為。

5. 我想當然地認為土地絕對屬於私人財產。

1. Regina,慕尼黑土著,一頭金髮,個子高挑,衣著極有品味,酷愛現代藝術,飛單車上下班。

2. 她的公寓也一樣,極簡、一塵不染、四處掛著表現主義或者超現實主義的作品。門口有個小花園,牆角的藤蔓爬至三樓。

3. 她說這棟房子是1912年建造的,屬於歷史建築了。老建築維護的時候,住戶可以一起決定外牆的顏色,但只能從政府提供的幾種顏色中選取。

4. 不單如此,再老一些的房子,房屋的室內改造也有嚴格規定。住戶不能隨便改變其結構,壁爐、門框、窗檯都要保留原樣,不得擅自更改。(除此之外,歐洲很多其他城市一樣,房屋的建築高度不得高於市中心大教堂。)

5. 德國人對歷史建築的保護可見一斑,不過這還不夠,不僅100年前的房子受到保護,甚至1950,1960年代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而建造的醜陋的宿舍樓都有一部分被保存了下來。這樣,每個時期的文化和生存狀態都被記錄在城市這個活的博物館裡。

6. (慕尼黑還保留了很多納粹時代的建築,說是為了提醒人們那個時代的真實性。我初見時不知,還仰慕過Haus der Kunst的穩重和莊嚴。)

(Haus der Kunst,希特勒的德意志藝術博物館)

7. 路過賓士在慕尼黑的大廈,旁邊豎著一個突兀的磚構大煙囪,和周邊現代化的玻璃建築群極為不相稱。Regina證實了它也是市政府所決定的歷史印記之一。

1. 將保護歷史放在一邊,在德國,很明顯在個人是不能夠在自己的土地上為所欲為的。

2. 對法律毫無研究,但是可以看出在這個社會裡,個人、集體和國家同時對土地擁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權。

3. (不僅中國,很多西方國家的法律系統也是國家擁有土地,租借給個人,只不過沒有年限罷了。)

4. 回到香港大浪灣那個問題,我仍然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究竟個人權利的邊界在哪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因為集體利益(自然環境)而剝奪個人權利呢?

5. 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化和社會會給出不同的答案,答案不能照抄,但至少可以借來看一眼吧?

6. 在如今的中國,問此問題似乎有些自欺欺人。不過對於香港以及未來的中國,這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話題。在德國,集體和個人權利似乎得到了非常仔細和通透的定義,因為地方政府和地方法律畢竟是通過當地民意產生。但是其公民社會的長期發展也是這類問題可以順利解決的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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