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要求扔掉前任送的禮物,連送人都不可以,否則分手,你怎麼辦?

因為分手的時候這些東西都在家裡,我在學校,根本不存在扔不扔的問題,之後再回家也就沒有在意,因為不想對他有所隱瞞,他看見之後便告訴他了,他知道後便覺得這些東西的存在是我不在乎他的心情


你的現任不明白:分手之後的各種拉黑刪簡訊扔東西其實都是放不下的表現,真真正正放下了一段感情是根本就懶得去拉黑你、懶得刪除你的信息、也懶得去扔掉你送的東西,因為就算你的聯繫方式你的照片你的東西都依然存在於我的生活里,我也壓根不會想起你。真正的「過去了」,是直接面對並全然無視,而不是再花一份心思去整理物品。

愛的對立面不是刻意忘記,而是記得但懶得理你。

扔東西這麼幼稚愚蠢浮誇的事情,我們拿得起放得下的女漢子是不做滴。


黑衣僧道:「弟子惡根難除。十年之前,弟子皈依吾師座下已久,仍然出手傷了三人。今日身內血煎如沸,難以自制,只怕又要犯下大罪,求吾師慈悲,將弟子雙手割去了罷。」白眉僧道:「善哉善哉!我能替你割去雙手,你心中的惡念,卻須你自行除去。若是惡念不去,手足縱斷,有何輔益?」


呵呵。

說的好像扔了東西就會忘了人似的。非要逼得男朋友同床異夢才肯罷休?無理取鬧只會把心愛的人越推越遠。

真的愛他就該尊重他的昔日戀人。真的不想讓他離開自己,就該努力彌補前女友未能做到的遺憾。有朝一日即使分手,問心無愧有何不好?

沒有任何人是為了寵愛你才來到這個世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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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題主是男是女,不過無論男女同等適用。


1.屬於自己的東西理應有對它的所有權。無論它是誰送的禮物,你的現任都沒有權力要求你丟掉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一種起碼的尊重吧。

2.不丟掉禮物就分手這種行為很明顯是威脅。他(or她)到底有多喜歡你呢,居然可以用這種理由就與你分道揚鑣。其實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有點幼稚~

3.每個人都有過去,有時候留下一些物品不代表我們還留念於過去,只是為了紀念一下曾經的自己,畢竟這是我們人生的一部分,何必抹殺掉。大方一點對雙方都會更好。

4.一段良好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如果你們的關係做到了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那麼就算你留著你前任送你的禮物他(or她)也不會感到威脅,那麼也不存在要求你丟掉禮物這種行為了。

建議你去和你現任心平氣和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深入了解她這樣做的最深層理由,並告知他(or她)你的觀點,再好好討論一下你們的關係吧,把事情攤開來講會比較好。溝通是很重要的。


現任花錢,把每件前任送的東西都替換成更好更有檔次的話,我還蠻樂意的。

否則無視。


你們啊,乃一物!

道理是一回事,女人永遠是另一回事。

各位的回答似乎都很在理,頭頭是道,列位看官也是深得其中道理,頻頻點頭,但倘若你們要是信了這由頭,那就註定孤獨一生啊。

當前排名第一的林春妮同學,說丟不丟東西是你自己的權利,別人沒有資格這麼要求。

「老林你把那袋垃圾丟樓下去。」「哼,我不丟,這是我自己的權利,你沒有權利來干涉我!」

我們每個人都有過去,我們留這東西不是還懷念過去,只是為了紀念一下曾經的自己。

理是這樣沒錯,但是這種東西呢,不是像關公像擺在大堂看的,你若好生收藏在柜子深處,偶爾拿出來摩挲一下,望望月亮緬懷一下故人淫一手好濕順便流幾滴馬尿,這都是沒有問題的。可你擺在看得見摸得著的地方時而望著發獃,那叫人不懷疑你也是難啊。

當年排名第x的Linnyberry同志說

分手之後的各種拉黑刪簡訊扔東西其實都是放不下的表現,真真正正放下了一段感情是根本就懶得去拉黑你、懶得刪除你的信息、也懶得去扔掉你送的東西,因為就算你的聯繫方式你的照片你的東西都依然存在於我的生活里,我也壓根不會想起你。真正的「過去了」,是直接面對並全然無視,而不是再花一份心思去整理物品。

這話說的是好,適合讓人在qq空間發說說,肯定不少少女都會轉發,然後對著身邊的男人說:你看揍是這樣,所以你別想讓我刪我手機里和前男友的jpg、avi、rmvb,我已經完完全全忘記他了,施主你為何如此執拗?

哈哈開個玩笑,這位同志的話看似有道理,實際上可行度很低。

剛分開的時候是放不下的,所以我們需要拉黑刪簡訊丟東西這些東西這些外力來迫使我們不去想,去忘記。過了許久,我真的放下了,難不成為了表明我放下了我還特么加回她們的聯繫方式不成?那也太傻逼了。

我們都是凡人,這些都是我們忘記的痕迹而已,和現在沒多大關係。

另外我還要強烈地指出這麼令人非常噁心的一點:確實前任們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們,讓我們變成如今這般境地她們功不可沒。你可以說人都是有過去的,我承認,但你大可不必天天像燒香拜佛地緬懷,讓人誤以為前度是舉頭三尺的神明。過去了就別在提起,特別是你如今身邊另有其人的情況下。沒有誰有這個必要來包容你的過去。人人都說過去好,想他想他,那別人也可以去當別的雛兒人生里的No.1,這樣多好,皆大歡喜。戀愛對於我們的價值在於我們通過它更知道如何與人相處,更懂得珍惜,而不是心中有更多的人去惦記,更多傷痛需要後來人去撫慰。

少年,你可謹記一句話: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瓜田李下的道理大家都懂,所以我覺得,你倘若是個男人,在和你現任在一起之前,這些東西便應該撇得乾乾淨淨,該丟的東西丟,該藏的東西寄回家去,該放好的片子加密起來。

silver是水果味的發過這麼一條微博:

我要跟你說的事跟飢餓遊戲差不多,我們都活在一個偌大的競技場,十面埋伏,腹背受敵。兩個人背靠著背就更容易了一起,可以把身後的敵人留給對方。我不會讓任何眼前的煩惱靠近你,這是我份內的事情。你不可以讓你對付的女孩殺到我面前,你不可以躲躲閃閃,讓她們成為我的煩惱,卻無辜的說你什麼也沒做。

這些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本應該處理好不去讓現任糾結這些東西。

沒人知道你心裡到底想的什麼,你說你放下了就放下了?

在這裡我又要順便提一個概念:別人來評價我們的心理,都是根據我們的行為來的。所以有兩個人,一個把前任的東西全都扔得乾乾淨淨(也許他都藏好了,但我們無從得知),一個還留著一些。如果我是女生,那我肯定會覺得前者更好一些。

所以,重要的不是你到底有沒有真的忘了前任,而是你表現得如何,是否能讓別人覺得你忘了前任。

樓上們的回答,多多少少又是讓人無法反駁,政治正確。從女人的角度來看,全都是態度不正確,直男癌。

我也衷心地希望這樣回答的女同學在和自己伴侶交流的時候也能如此知書達理,有理有據,令人性福。

道理是一回事,女人永遠是另一回事。

PS:以上的回答僅針對於「現任要求扔掉前任送的禮物,連送人都不可以,你怎麼辦?」注意看沒有「否則分手」,對於本題的確切回答在下面。

PS:如果你是女的,我的回答也是如下。

大過年的,分手吧!


舉手舉手舉手!扔什麼扔啊,你看如果送的是車,就不會的!給大家看我在這個問題下面的回答:

前任送我禮物要不要收? - 前任戀人

別說扔了,我這朋友還特意送前妻保時捷呢!


高能預警,下面我要暴走了!

這種人的臭毛病就是你們慣的!說毛線說,還拿分手當威脅,以為全天之下皆他媽啊離開他就得死!多大了啊!幼兒園過家家呢!就這種人,你要是和他說:那就分手吧~他保證跟全天下去宣傳你是個忘不掉前任的綠茶婊啊!!!

你還慣著他!還慣著!叫他回去重新讀小學思想品德課好不好!連我讀初中的表弟都特么明白不要干涉他人所有物這麼個道理啊!還跟他講情理!講個毛線情理!他懂啥叫情理嘛!懂嘛!!!

反正我覺得你要是認真跟這麼個沒長大的貨談談,談什麼他也照樣不講理。

你就說,給你丫一禮拜時間,自己拿成年人思維好好給勞資想想!用正常的腦子想想!想明白了還繼續威脅!給勞資哪兒遠滾哪兒!!!

看見下面一群贊同這種思維的我真是呵呵呵呵呵呵


我覺得這個要求合情合理啊


我覺得你現任要求挺合理,為什麼你不捨得扔掉呢?


分分分!


與樓上的觀點們不同,如果分手不是一種威脅的話,我認為你現任此法是可取的,快選擇吧少年。

這種辦法說白了就是一種輔助。你們說的都對,這是下策,但是下策也是策。完美的感情當然不需要這麼干,然而不是每段感情都完美的,人們總想著妥協。在明顯感受到對方沒有充分淡化ex感情的時候,我大概也會迫不得已出此下策。此法:能夠表達不滿並直指矛頭,避免讓對方覺得不明所以爆發出無限吵架,能幫助對方自控避免釀成大錯。所謂君子不立於危牆,一個對ex沒有斷了念頭的人,應該自覺把禮物扔了或者藏起來,當初被甩的時候就該這麼干。

如果我被要求刪或者扔,大概有兩種可能。

第一,我沒有忘記ex,而且對現任感情不夠真摯,導致對方強烈吃醋。那麼我會懷疑自己對現任的愛是否只是自欺欺人——如果我真的能忘了ex,不重要的禮物扔了就扔了,當初送我也未必見得個個都用心挑的。——如果我對現任的愛真的不夠,那麼對方的此要求其實表示,她已經感受到我沒那麼喜歡他,可能處於比我更難過的糾結之中。那麼我真的會道歉並分手。

第二,現任真的不夠成熟,被網路上的「愛她就應該果斷扔掉前任的任何東西」或者「真正成熟的人應該尊重對方的個人空間」之類非黑即白的情感言論所洗腦。。。我真的沒有在諷刺樓上們,我是想說題主啥描述都沒有,我才懶得寫一個情感問題細分狀況大集合。什麼都分析只會什麼都說不清楚。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收集癖,有些人就是自己也搞不清喜歡誰,沒有誰是完全的正常人。

這個故事教育我們,不要隨便跟戀人或者新認識的朋友炫耀ex給的禮物,萬一新朋友變成戀人了呢?

還有行為要統一,戀愛期在朋友圈或者朋友之間逢人便說戀人送自己的禮物,「這是某某送我的哦!」,分手後又對新戀人一本正經的說,「我沒把這個當什麼禮物,只把這個當自己的東西在用」。。。逗呢,這不是精神分裂嗎。。。


結婚十多年,老婆前男友送的禮物還擺在我家的一個抽屜里,大概是一堆水晶小擺件,還有很多布偶,兩雙情侶筷——一雙被我兒子搞壞了,一雙還在,但是真的不好用。

我不是來秀大度的。最開始就不介意,但也沒多想。現在年紀越來越大,想起這些,當時那樣做真的很對。人的年少時的純潔愛情能有幾次呢?我沒在那時出現,我倆都非常遺憾,但這不是她也不是我的錯。那段時光如此珍貴,能有一些東西保存下來成為紀念才好。

如果是紀念品都會導致劈腿,那麼沒有的話,也一樣的吧。


妹子, 你告訴他是很好的,沒有隱瞞。你的初衷是很好的。

不過,你告訴他之後,他覺得看著不舒服,你想把東西留下,他卻說不好,你可能會產生這樣一種心理「我都告訴你了,我問心無愧,你有不舒服,並且跟我鬧就是你的不對」。

你想想潛意識裡面是不是有這樣的心理呢。

但事實應該是這樣子的呀——你告訴他是為了不瞞著他,你不瞞著他是不想讓他胡思亂想,他無所謂還好,那麼他現在看著不舒服了,是不是該照顧他的心情把那些東西處理掉呢?

除非你還念著前任,並且不在乎現任的看法。

或許你覺得那是你青春的紀念,美好回憶的寄託。可是東西是死的,人若在心裡,不在乎那麼一些死物——雖然我老是收著很多有用沒用的有點意義的小物品啦。

還有一種別樣的「痴情」——以後你跟我分手了我也會這麼對你的,不會亂扔你給我的東西。可是這種又矯情又彆扭讓自己不舒服的狀態,其實有些自虐呢。

啊,雖然過去是現在的你的一部分,但是重要的更是現在和以後嘛。

如果你現在是單身,你是可以選擇扔還是不扔,多長時間扔的。可是你現在不是有男朋友嘛。你男朋友不是看了不舒服嘛。

要想男朋友開心的話,趕緊把那些東西處理掉吧。然後再乖乖的,繼續對男朋友好就好啦。

祝好。


以下題主可以這樣回答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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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不好,我可以把它收起來,我可以努力不去想,但是你讓我把它扔掉,強制要求我去這樣做,我就覺得不舒服了。

你若是真正愛一個人,那你愛的是他的人的表象和組成他的過去的經歷。

在我看來,一個人的過去無論是糟心的還是美好的,都不可逃避地構成了他的現在,從這點來說,他有權珍重他的過去,你無權去剝奪。

你若是不喜歡他的過去而強求他只為滿足你而拋棄他的過去,說明你只愛組成他表象的東西,譬如相貌、金錢、地位什麼的甚至只是因為寂寞而苟且相處,而不是愛他的內心、他的思想。

換句話說,他要是願意為你拋棄他的過去的構成,那是情分;不願意,那就是本分。

若你還是覺得不舒服,你可以選擇忍和理解,或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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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若是ta不能理解以上的話,我也會選擇分,我不願跟情商低的人一起走路,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當然了,你也要對ta公平點,東西可以保留,但是感情不能藕斷絲連。


那就扔吧。然後再讓現任給你買新的,哈哈哈哈。

如果現任足夠好,足夠成熟,足夠睿智,足夠愛你,是不會提這種聽起來二二的要求的。

一個成熟的現任會怎麼做呢?

1.壓根不會提起你的ex。當下只有你和我,未來是我們的家庭,跟你的ex沒半毛錢關係。

2.他十分自信並且相信你,給你自由和寬容。好的現任有足夠信心給你想要的生活,也對你有足夠的信心,相信你不會和過去藕斷絲連,不會被外在的誘惑給勾走。

3.你若真的嘴漏說出和ex的過去,好的現任還會幫你簡要分析下原因呢。然後牽著你的手,並肩走。

如果他起妒忌心,還會冷嘲熱諷你ex幾句(配上傲嬌臉),批評你什麼眼光阿。然後緊緊拉著你的手往前走。

總之呢,和成熟的人在一起,你會有些累一直要進步。和不成熟的人在一起呢,你可能有短暫的快樂,然後付出該有的代價。


他怎麼知道哪些是前任送的?


扔了可以,你再給我買新的。= ̄ω ̄=


這麼小氣,分手就分手。

因為ex送的一般是金銀水晶之類,為啥要扔?


扔吧,女人眼裡容不得 心愛的男人身上 有另一個女人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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