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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不可恥,相對於洗稿而言

前幾天,我的微信收到一條來自「微信團隊」的確認消息:公眾號文章抄襲投訴確認,是一位讀者舉報我的舊文《柳岩們直播賣貨風靡中國,電商成直播下一個機會已無懸念》被一個名叫「互聯網大視野」的微信公眾賬號抄襲,改名為《兩小時賣10000隻口紅,「網紅+電商」成2016年最大的創業風口》,需要我確認才能發起投訴。點開這篇文章一看,90%的內容拷貝自我的文章,卻又穿插了一點別的內容(可能是其原創,可能是抄襲自別家)。用圈內人的話來說,這傢伙洗稿了。

看到這,我毫不猶豫地發起了投訴確認。

對待洗稿者我們應該怎麼辦?

然而,微信團隊不久之後回復:抄襲投訴不通過。

我想,這應該是微信團隊採用了類似於論文對照系統的技術,進行比照之後認為那篇文章沒有抄襲我的。我再次發起抄襲,在「投訴理由」中明確註明了那個號的「洗稿」行為。

不久之後微信團隊再次回復:抄襲投訴不通過。理由是「我所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其構成抄襲」。

如果是人工審核,非常容易看出來,這篇文章確定洗稿無疑,就是抄襲,說得好聽點是「偽原創」。其能繞過微信原創保護機制,不被識別出來,大概是慣犯,經常這樣「洗稿」,知道微信的規則,然後面向規則洗稿,就沒有絲毫顧忌了:反正你舉報也沒啥鳥用。

這件事情,我本來已經淡忘了,對於這類「文字無賴」,已經見怪不怪,除了吐槽之外,我們什麼事情都不能做。今晚,我看到朋友圈一個大V的微信公眾賬號,轉發了那個「互聯網大視野」的抄襲文章,讓我愈發覺得洗稿之可恥了,因為連大V都能被他們矇混過去,可想一般讀者了。

我那篇文章,最終未能維權成功,但依然感謝那位率先發起舉報的讀者,感謝你的內容原創的重視。然而,大部分是無法同時看到兩篇文章的,看到了也不一定會想起去舉報,就算去舉報,也沒啥用,真的很悲哀。

相對於抄襲而言,洗稿才是內容創業,乃至新媒體的行業毒瘤。

如果只是轉載原創者的文章,有的人會要求授權和署名,對於這一點我倒是不介意,新媒體時代好內容長腿,根本攔不住,讓好內容傳播出去,內容即產品,抄襲者做了你的分發渠道,你在文章裡面植入各種「記號」,或者文章本身就有一些廣告(軟文),這樣來看,有人抄襲反而是好事。

而且,微信有原創保護,就算轉載者不署名,也無法署上自己的名字。

然而,正是因為微信有了原創保護,一些公眾賬號便開始高級抄襲——即洗稿了。這些洗稿者水平有多高?高到微信原創系統技術無法判斷,人工審核也可能無法判斷。

這幫人做內容水平不咋地,但在別人內容基礎上添油加醋,還是挺機智的。坦率地將,他們在內容運營上往往還有過人之處,知道如何做「標題黨」,弄一些危言聳聽的標題;知道如何去吸粉,比如搞一些虛假抽獎活動。還有這幫人既然洗稿都玩兒,刷數據、刷粉絲之類的,自然不會錯過。簡單地說,洗稿的人,完全可以碾壓只會挑燈夜戰、辛苦碼字的文字工作者。

這不就是劣幣驅逐良幣嗎?

如果洗稿者只要你內容倒還好,拿去用對原創者沒什麼影響。可惡的是,這幫人還要「名」,要把別人寫的內容據為己有,而你竟然不能對他們做什麼,連控訴的門都被堵上了,「我們沒有違反微信規則啊,總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

原創者花一天甚至一周的時間,「洗稿」者一個小時就據為己有了,想想都很心酸。

微信公眾賬號已達數百萬之眾,形形色色的人進入這個行當,魚龍混雜、參差不齊,問題隨之而來。內容抄襲和洗稿,是最大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了,內容生態不可能健康到哪裡去。說是說很多自媒體是靠「個人品牌」而不是靠「內容」,但沒有內容了,「個人品牌」又何從談起,沒有內容,微信公眾賬號就是個空架子,就像董明珠的個人微信公眾賬號,沒有自己的內容又有什麼價值呢?

電影、音樂、圖書,許多內容領域從蕭條到繁榮,無一不是在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內容知識產權保護之後——並且都是最近幾年的事情。現在,內容創業如火如荼,好的原創保護是內容產業的根基。

然而,短視頻、文章這樣的「短、平、快」內容,抄襲成本卻很低,沒啥風險,導致許多人肆無忌憚地「偽原創」,侵蝕著原創者的利益,從技術上來說,最大限度的減少這類行為,並非沒有可能。

微信現在做得是不夠的,比如「洗稿」行為,通過二次申訴+人工審核,可以清理掉大部分。比如我的文章,我認為有人抄襲,機器判斷之後很可能認為沒有,因為洗稿者很容易通過各種機智的手段欺騙機器,這時候應該給原創者二次申訴的機會,二次申訴應該不由機器審核,而是人工審核。如果人工審核之後還是認為沒有抄襲,再給一次複議機會,換一個人審。人可能犯錯、還可能包庇,如果一個人審核總是與最終判決不符,那就可以換掉這個人了,這個人有問題。現在高考閱卷,作文題都是三個老師閱卷,許多題目都是兩個老師背靠背打分了,道理是一樣的。

人工智慧眼下還不成熟,人總有辦法騙過機器,所以微信原創保護做得很好之後,要面臨的問題,已不再是抄襲,而是「洗稿」或「偽原創」。抄襲者已經進化了,早已對原創保護體系免疫。對於微信來說,也有難度,一是技術不成熟時必然要在人力上大力投入,人工審核自然是越少越好;二是多少相似度才是「洗稿」,如果是引用別人文章該如何「標註」,很難界定,需要行業標準;三是水至清則無魚,洗稿者有其擅長之處,大概算是「內容微創新」,如果每個人都要原創,那麼微信上的公眾賬號有一半以後都不用更新了。不過,就算千難萬難,對原創內容進行保護,不論是從平台長期利益,還是道義上來說,都是必須要做的,期待微信能出大招懲治「洗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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