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史上的野蠻習俗如何被克服?
文 / [美] 斯蒂芬·平克
譯 / 安雯
選自《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三輝圖書/中信出版集團出版
標題為編輯所加,題圖:R. A. Di Ie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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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殘的神不加區分地吞嚼無辜犧牲品的血肉,這是一種相當粗糙的災難理論。(這種理論導致了人類文明史上的活人祭祀現象。)即使當人擺脫了這個夢魘之後,還是情不自禁地要尋找超自然的力量,來解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區別只是,他們的解釋更見精細和具體了。他們仍然感到超自然的力量,但這些力量不再來自一個籠而統之的神,而是來自某個特殊的個體。這樣的個體就叫作巫。
在狩獵—採集群體和部落社會,最常見的報復手段就是巫術。在他們的因果觀念中,沒有任何一種死亡是自然的。任何人命損失,如果找不到一種看得見的原因,那就一定是有某種看不見的原因,也就是妖魔在作祟。很多社會都曾經容許為一些奇奇怪怪的原因進行冷血殺戮。只有考慮到人類認知的特性以及具體的長期利益衝突,我們才能多少理解這一現象。大腦的進化讓人類可以看到自然中隱藏的力量,包括那些肉眼看不見的力量。一旦人開始在無法檢驗的世界裡搜尋答案,創造力就會在那裡遇到一個巨大的空間,而指控某人玩弄妖術魔法,往往帶有指控者本身的自利動機。人類學家已經觀察到,部落民經常會孤立出某些被人輕賤的姻親,指控他們妖魔附體,這是處死這些人最合適的借口。此類指控可用來削弱敵人(特別是那些誇口自己有神力的人)。在爭奪聲望的競爭中,這樣的指控可以表示自己比其他人更神聖,佔據神性的制高點。此外,總有一些偏執、怪癖、成為累贅的鄰里,特別是其中有些人,舅舅不疼、姥姥不愛,不會有親戚願意為他們打抱不平,驅巫成了處理掉這些人的便宜手段。
在發生意外的時候,人們也會通過巫術指控,設法讓另一方承擔責任,彌補自己的一部分損失。這有點兒像美國的某些意外傷害案,受害人絆跤跌傷,或是將熱咖啡翻倒在自己身上,他們會為此起訴事故現場的每一個人。也許,最大的潛在動機是轉移敵人的注意力,保護自己不受指控和掩蓋證據:被指控的人也許能夠推翻指控他參與陰謀的全部物證,但是卻永遠也無法證明自己與陰謀沒有意念上的關聯。在馬里奧·普佐的小說《教父》中,維托·柯里昂受人信任,因為他的原則是「如果你將意外當作個人攻擊,意外就不會發生在你身上」。在電影中,他警告其他黑幫家族的首領:「我是一個迷信的人。如果不幸的意外發生在我兒子身上,如果我兒子被雷電擊中,我要找你們中間的一些人算賬。」
道德指控有時會升級失控,成為對指控者的反指控,發生雪崩效應,造成異常的大眾幻覺和群眾性癲狂。1915世紀,兩名修道士出版了一本揭露女巫的書,書名是「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歷史學家安東尼·格拉夫頓(Anthony Grafton)稱此書是「《巨蟒》和《我的奮鬥》的古怪混合」。在該書的鼓噪下,同時也受到《聖經》的激勵——《出埃及記》第22章第18節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在隨後的200年間,法國和德國的驅巫運動殺死了6萬至10萬所謂的巫師(其中85%是女性)。這些婦女先是被施以酷刑,她們受刑不過而承認犯有吃嬰、沉船、破壞莊稼,在安息日騎著掃帚飛行,與魔鬼交配,將她們自己的鬼情人變形成貓狗,138以及讓普通男子相信他們已經失去男根並因此而不舉等罪名;然後,她們被處死,通常是被活活燒死。
控巫的心理能夠演變成其他的血腥誹謗,比如,在中世紀的歐洲,不斷浮現有關猶太人的謠言,說他們在水井內下毒,或者在逾越節殺害基督徒的孩子,用孩子的鮮血做節日的薄餅。在中世紀,英國、法國、德國和低地國家有成千上萬的猶太人被屠殺,這些地區的猶太人口被清除一空。
驅巫總是違反常識的。客觀地說,婦女騎在掃把上飛舞,或者將男人變成貓,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允許足夠多的人互相交流意見並對流行的看法提出質疑,揭示這些事實並不難。在整個中世紀,只有零星幾位神職人員和政治家說出了事實,女巫是不存在的,以巫術的罪名實行迫害是敗壞道德。(很不幸,一些敢於提出懷疑的人,自己也被關進地牢遭受酷刑。)到了理性時代,這樣的聲音才越來越強,這些聲音中有著名的作家伊拉斯謨、蒙田和霍布斯。
有些官員受到科學精神的感染,親自動手檢驗控巫。一位米蘭的法官殺了自己的驢子,然後指控一位僕人行巫,接著是嚴刑逼供,酷刑之下,僕人承認犯有一切被指控的罪行,而因為懼怕再次受刑,這位僕人甚至情願上絞架也拒絕收回認罪。(今天,保護研究實驗中人體受試者委員絕對不會批准這樣的實驗項目。)從此,這位法官禁止在自己的法庭上使用酷刑。作家丹尼爾·曼尼克斯(Daniel Mannix)記述了另一個故事:
德國不倫瑞克公爵被宗教審判所在他的領地里所用的手段震驚了,他請兩位著名的耶穌會學者監督審判。經過一番認真的研究之後,兩位神父對公爵說:「審判所在履行自己的職責。被他們逮捕的人都是其他巫師懺悔時供出的罪人。」
公爵說:「兩位和我一起去刑訊室看看。」
他們跟在公爵身後,去看望一位四肢被綁在刑架上的婦女。
「讓我來審問她,」公爵建議說,「聽著,婦人,你承認你是一個女巫。我現在懷疑這兩個人正在施巫術。你怎麼說?行刑官,加一輪刑!」
「不要!不要啊!」 婦女尖叫起來,「您是對的。我在安息日經常看見他們。他們自己變成山羊、狼或其他什麼動物。」
「你還知道他們干過什麼?」公爵繼續問。
「他們和幾個女巫生過孩子。一個女巫有8個孩子,父親就是他們倆。那些孩子頭是青蛙,手腳像蜘蛛。」
公爵轉身向兩位目瞪口呆的神父說:「我的朋友,我要不要給你們兩位上刑,直到你們懺悔?」
這兩位耶穌會修士之一的弗里德里克·施佩神父震驚之餘,在1631年寫了一本書,人們認為此書終結了大部分德國地區的控巫運動。歐洲幾個國家在17世紀明令禁止驅巫,這場迫害運動總算銷聲匿跡了。1716年,英國最後一次絞死女巫;1749年,歐洲最後一次有婦女被判行巫受火刑處死。
在世界的大部分地區,制度性的迷信殺戮,不論是人祭、血誣還是驅巫,是在兩種壓力下消亡的。一是理性的壓力:人們認識到,某些事件,即使是那些對個人生活有重大影響的事件,是被非人力的自然力量和純粹的偶然機會所決定的,而不是其他人有意識的設計。有這樣一個車貼——「總會有倒霉的時候」(Shit happens),這是道德進步的一個大原則,完全可以和「愛你的鄰人」以及「人皆生而平等」相提並論。
另一種壓力比較難於解釋,但也是非常強大的,即對人類的生命和幸福的評價提高了。米蘭的法官對自己的僕人刑訊逼供,以此證明酷刑是不道德的,傷害了一個人,幫助了更多人,但是為什麼我們會對他的實驗感到震驚呢?這是因為我們對其他人有同情心,我們不需要認識他們,只要他們是人;我們將這種同情心凝聚為明確的法律,規定對他人(任何有人類特徵的人)施虐為非法行為。儘管我們無法消除要將自己的不幸歸咎他人這一人類天性,但我們一直在努力剋制不讓這種天性發展成暴力。我們會看到,提高對他人福祉的評價,是人道主義革命時期廢除其他野蠻習俗的主要動力。
「 斯蒂芬·平克 」
當今西方世界最有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入選《時代周刊》當今世界最有影響力的百人名單,以及《外交政策》的世界百名思想家名單。世界著名實驗心理學家、認知科學家和科普作家,哈佛大學心理學系教授,世界語言學與心智科學的領導人物,公認的「繼喬姆斯基之後的語言天才」。平克汪洋恣意的才華和學識,讓他的主要著述成為全球暢銷書和經典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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