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攤販:半個多世紀的愛恨情仇

讓政見帶你觀賞一場政府與攤販之間相愛相殺的世紀虐戀情感大戲。

作者:政見觀察員 趙雅薇

清晨的菜市場。攤販們將三輪車橫七豎八地堆放在道路兩旁,有生意的忙得滿頭大汗,沒生意的懶洋洋曬著太陽。顧客們提著花花綠綠的塑料袋悠閑地來來往往,流浪貓在人腿間穿梭覓食,人聲嘈雜,殺魚的腥味和油餅的香氣混雜在一起……

忽然,一聲 「城管來了」 的尖叫響起,慌亂的情緒像多米諾骨牌一樣迅速蔓延開來,瞬間菜葉紛飛,雞跳蛋打。攤販們手忙腳亂往三輪車上搬運貨品,顧客們事不關己地指指點點嘻嘻哈哈看熱鬧。不一會,寫著城管的藍白色小車齊整地停在路口,跳下幾個身著藍色制服的人,乾淨整潔的衣服與菜市場顯得格格不入。有的藍制服拿著喇叭朝著遠處大聲喊,有的開始與攤販爭搶三輪車……菜市場的熱鬧迅速褪去,只剩下污水和爛菜葉的蕭索。

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鄉鎮,這樣的場景都並不罕見。除此之外,一則則城管與攤販衝突的新聞也似乎固化我們對城管和商販矛盾激烈無法調和的印象。不過,這種印象符合實際情況嗎?政府自始至終都是禁止街頭攤販的嗎?

薛德升和黃耿志兩位學者以廣州為例,探討了 1949 年以來政府對攤販管理的變化。研究結果證明,政府和攤販並非一直不共戴天,而更像是「相愛相殺」的關係。

1949—1977: 從 「小資產階級」 到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者」

新中國成立初期,城市建設的重心是清除資本主義經濟和資產階級。那時候,街頭攤販的身份極其複雜:首先,他們是少資本少收入的個體商人;其次,他們是喜愛投機且唯利是圖的小資產階級;另外,一部分攤販還扮演著間諜、地主、流氓或走私販的角色。因此,國家對他們採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策略。

起初,廣州市政府制定的過渡政策是清理反革命攤販,同時允許那些貧困的、沒有其他生計方式的商販繼續以擺攤為生。

隨後,為響應全國範圍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市政府決定逐步改變攤販的階級屬性和經濟形式。大多數攤販被安排進入合作小組和合作商店工作,一些攤販進入了國有企業和公私合營企業,還有一部分攤販被送到農村務農。這樣一來,原本帶有資本主義色彩的攤販就被改造成了社會主義經濟的建設者,街頭販賣活動也基本在城區絕跡。

1978—1989:沒有營業執照,也是合法商販

改革開放鼓勵個體和私營經濟發展,不過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規定,合法經營必須以取得營業執照為前提。

在廣州,街頭販賣活動迅速復甦。但攤販的流動性使他們難以獲發營業執照,也就難以取得合法身份 。

為支持地攤經濟發展,廣州市政府中止執行有關營業執照的規定,容許攤販遍布大街小巷。政府一方面想借地攤行業解決國有企業改革和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湧入城市帶來的失業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街頭攤販能夠為城市居民提供必要的商品和服務。

1990—2010:給我面子,就讓你生存

1992 年,鄧小平的南巡講話強調經濟增長的重要性,並鼓勵發展市場經濟。地方政府各顯神通,推行各式各樣的發展策略,旨在提升城市競爭力,吸引外來資本。

廣州也積極地加入城市間的競爭。市政府推行的一系列措施,如 「創建全國衛生城市」 和 「全國文明城市」 等,都讓街頭攤販成為眾矢之的。街頭攤販一度被當成 「髒亂差」 的代名詞,有損廣州的城市形象,降低了廣州的競爭力。

於是,市政府開始重新執行營業執照的規定,為取締攤販提供法律依據。然而,兩位學者指出,政府對攤販的管理並沒有依法依規進行。比如,取締行動只集中在廣州的 「臉面」 區域:一位攤主開玩笑說,政府根本不在意他擺攤的地方,因為這個地方已經在城市的世界之外了。又如,所謂的突擊行動通常只發生在攤販的聚集地。再如,1991 至 2010 年間,強有力的執法僅限於那些有大型活動(如:亞運會)舉辦的年份,因為大型活動與廣州的城市形象密切相關。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廣州市政府分區分時間的執法默許了街頭攤販在特定空間(如:城郊)和特定時間(如:夜市)繼續存在。

2010 至今 :疏堵結合,和諧共存

2006 年,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把建設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以消除社會矛盾,維護政治穩定。

顯然,取締街頭攤販與和諧社會的構想是相悖的。一來,城管與攤販的衝突是社會不和諧因素;二來,奪走攤販的 「飯碗」 違背社會公正。一些官員和民眾便站出來為街頭攤販發聲,他們認為和諧社會應該幫助和包容這一城市弱勢群體。

2010 年末,「疏堵結合」 的管理模式在廣州應運而生。此模式允許商販在指定地點擺攤,給予他們合法身份,同時嚴格禁止他們進入城市的主要幹道和重要區域行商。一位城管評論,廣州有三十萬攤販,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其他謀生方式;「疏堵結合」 既能保住他們的 「飯碗」,又能保護城市形象。

這項研究表明,在過去的半個多世紀中,政府並沒有打算將街頭攤販 「趕盡殺絕」。從廣州的情況來看,政府與攤販的 「愛恨情仇」 總是隨著國內的社會經濟大環境和城市的發展需求變化,呈現出很強的時間性和空間性。

參考文獻Xue, D., & Huang, G. (2015). Informality and the state』s ambivalence in the regulation of street vending in transforming Guangzhou, China. Geoforum, 62, 15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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