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聯考申論 與粉筆公考張小龍商榷

粉筆公考張小龍老師在其新浪微博上發表了2016年423聯考申論「為錢創業是膚淺的,應當為夢想創業」的參考範文(這裡原文原篇轉發粉筆公考張小龍老師的微博文章,版權歸其所有)學習之後覺得這篇文章很多地方頗值得商榷。

在此我提出三點看法,供各位同學參考,兼與粉筆公考張小龍老師商榷。

有違題設邏輯

題設語句的內在邏輯是需要論證的,是文章的核心內容,文章應當以這個邏輯為核心展開論證,語句理解題的精要在此。

「為錢創業是膚淺的,應為夢想所驅動。」從題設邏輯來看應當論證為什麼為錢創業是膚淺的,為什麼應當為夢想驅動,特別是後者為什麼不膚淺崇高?

張老師文對於前者沒有任何論證,只有結論,對於後者則屢次偷換概念。比如,張老師文在第三段偷換「創業應當為夢想驅動」的概念為「為夢想創業是創業成功的標準」,不知是有意為之,還是疏忽大意。(完整原文在後,這一點並非進一步推進論證的問題,世界上在第二段張老師文就已經論述「創業成功」了)

「夢想驅動創業」和「為夢想創業是創業成功的標準」,二者截然不同,而且邏輯上後者也不成立!為夢想創業是創業成功的標準!?白日夢豈不是都白做了。

張老師曾經寫過《申論的規則》,請教張老師偷換概念算不算跑題呢?

創業是此題的切入點和媒介,此題要論證的不是創業,是夢想對於創業的積極作用,但張老師文的主要內容是創業。尤其是五六七段寫的高深莫測,我不知道張小龍老師想論證什麼?

內容文不對題

張老師這篇文章以「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為題,那麼寫的內容必然應當涵蓋為什麼要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以及如何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但從文章來看,前者偷換概念且論而不證,後者壓根就不存在。

如果把張老師文第三段內容理解成他想寫「為什麼要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的話,這段文字內容文不對題。即使不做這種理解,單從論點和論據的論證邏輯來看,這段文字仍然文不對題。

第三段張老師文說「為夢想創業是創業成功的基礎,保證,根本」,但您寫「首先,夢想是基於自我價值實現的人生遠期目標,只有為夢想才能避免人云亦云,盲目跟風。這個首先和您的此段的觀點有什麼關係?

以「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為題,那麼如何為創業插上夢想的翅膀?全文沒說。

文章論而不證

張老師文洋洋洒洒,但是似乎有論而無證,各個段落間缺乏內在的邏輯線索,而且段落內部的論證在我看來也頗為牽強。請教張小龍老師申論文章可以各自為政這樣寫么?如果這樣寫如何完成一個完整的論證?

申論是用文字講道理,論理是關鍵。

粉筆公考張小龍老師是公考申論的名師,著作等身桃李天下,這篇文章又是張老師自言的裸體龍床之作,所以也許這篇文章的深意是我無法理解,也許這篇文章要靠閱卷老師的火眼金睛才能顯出原型。

粉筆公考CEO張小龍2016年聯考申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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