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系列,值得我們去排隊嗎?
已經炒了好久的Balmain x H&M聯名系列,終於將在明天早上正式開售。不知道會不會像以往的幾次設計師合作款那樣,讓人大排長龍?想起前不久Uniqlo與Lemaire合作時的搶衣盛況,真是記憶憂新吶。
其實,聯名系列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早在30多年前,美國設計師Halston就與低端零售商JC Penney合作推出了一個系列,是第一個設計師與零售商聯合推出的系列。
有趣的是,在Halston與JC Penney合作之後,高級百貨Bergdorf Goodman立刻停止售賣Halston的產品,他們覺得這種合作讓Halston這樣的大品牌自降身價,變得很cheap。(看看Halston原來的設計有多華麗麗,你就明白了)
既然如此,設計師們為什麼還要和這些零售商合作?
30多年前的聯名合作,讓設計師品牌遭受了損失。然而,今時不同往日。10年前,H&M與Chanel的設計師Karl Lagerfeld合作,推出了H&M的首個聯名系列。據報道,老Karl從此次合作中攬了一百萬美元。在那之後,越來越多大型低端零售商向設計師們伸去橄欖枝。明天發售的H&M與Balmain聯名系列,據說是Balmain品牌方自己爭取的。
除了可觀的收入,聰明的設計師們還將這樣的合作,當做試探市場的機會。比如2009年H&M與Jimmy Choo的合作系列,出現了這位鞋履設計師所不曾涉獵的服裝產品。
Matthew Williamson在與H&M的合作中,發布了自己的首個男裝系列。Stella McCartney在為GAP童裝設計之後,推出了自家的童裝產品。Missoni則是為Target打造了經典之字形圖案的家居用品。
而通過這樣的聯名系列,設計師和零售商也同時獲得了大量的曝光率。尤其是那些年輕的、還沒有什麼名氣的設計師。以往的設計師品牌會在發展得非常成熟、完善之後,開拓不同的副線,慢慢走向大批量生產。而現在,聯名系列讓年輕設計師更快速地為大眾所熟悉,挖掘潛在的客戶。
Ximon Lee for H&M
Minju Kim for H&M
同時,啟用新銳設計師,也會為零售商的時尚度增加印象分:我們是快時尚,但我們也懂設計。
從頭開始創造一個新的產品系列,是一種非常昂貴的廣告模式,但零售商們依然趨之若鶩。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可以擁有在知名時尚雜誌中與諸多奢侈大牌們平起平坐的難得機會,明星們也會紛紛在社交媒體上為他們的產品站台。對他們而言,能否從一次合作中獲得利潤不是最重要的;獲得曝光度,持續引起人們關注走進商店,才是長遠之計。
Rihanna身穿Alexander Wang x H&M
鹿晗身穿Balmain x H&M
那麼,設計師在創作聯名系列時,和創作自家品牌的系列有什麼不同?
Phillip Lim與Target的合作款中,一些款式與他自己的品牌3.1 Phillip Lim非常的相似。而此次Balmain與H&M的合作,設計師Olivier Rousteing聲稱他不只是簡單地複製Balmain的自家款式,還想展示Balmain的另一面。H&M只會在設計過程中,對產品的分類提出意見,比如裙裝和褲裝的款式數量要均衡。
對比一下這自家系列和聯名系列的包~
但是,為聯名系列設計的服裝,必然沒法做到與自主品牌同等的完整和細緻,因為版師、工藝師、生產工廠肯定都會和自家品牌完全不同。而快時尚品牌的消費者在購買這些系列時,要求肯定會比購買真正的大牌要低得多。加上瘋搶的狀態,基本上不會特別去試衣服,所以這些衣服都不會設計得太有造型感。有彈力的針織裙,會比那些講究剪裁的服裝,更符合消費需求。
換句話說,就是在合身度無法完全被保證的情況下,設計得越簡單越好。
當然,有些合作款也並不像宣傳的那樣受歡迎。比如王菲穿過的MMM x H&M系列並沒有賣完,大減價的時候依然赫然在列。Joseph Altuzarra與Target的聯名系列,銷售狀況也是一般般。Alexander Wang x H&M雖然一推出就賣光光,但生產的總量比以往的系列減少了40%。越來越多的聯名系列,名不副實的質量問題,在逐漸消磨消費者的熱情。
作為消費者,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些聯名系列?
前面說了一大堆,足夠讓大家在和朋友閑聊的時候裝裝逼了。開玩笑的啦,其實是想告訴大家:聯名系列是時尚界獨特的炒作方式,也是吸引那些暫時買不起大牌的消費者們的法寶。就拿前不久Uniqlo和Lemaire推出的聯名系列來說吧,我不止一次為看到「優衣庫與愛馬仕合作款」這樣聳動的標題和形容詞而汗顏。敢情Karl Lagerfeld與H&M的合作也要被稱作與Chanel的合作款?
Christophe Lemaire的確是Hermes的前任設計師,他的設計風格也的確非常地簡潔大氣吸引人。但不知道Lemaire先生看到這類的標題,是樂在其中呢,還是像我一樣覺得尷尬?
年少的時候,我也曾與朋友一起去排隊,為的是幫她搶一件Lanvin x H&M。但我最終只是買了一支口紅回來試試,因為並沒有什麼適合我的服裝款式。我也曾在+J系列甫一推出時,沖著Jil Sander的名號,去試過幾件衣服。拋去聯名的噱頭、設計師的光環,我也沒怎麼感受到這些系列在實質上與Uniqlo的其他服裝,有什麼不同之處。
當然,我不會給那些穿上了不合身的衣服卻依然欣喜若狂的人們潑冷水。任何人都有追求「時尚」的權利,做人嘛開心最重要。老Karl在與H&M合作之後表明自己很生氣,原因是他覺得系列無法量產,要讓消費者去搶,讓他覺得很無法理喻。
但,我還是想偷偷告訴你,面對這些聯名系列時,依然需要理智。因為,從本質上來說,你看到的只是一個快時尚品牌的貼牌系列。沒有了那個label,沒有了鋪天蓋地的宣傳,它只是一件有附加的設計感、價格比店裡其他同類產品略高的衣服。如果是這樣,你還喜歡它嗎?
還喜歡的話就排隊買吧!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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