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造字法,還是先有漢字?


這個問題有點類似:是先有人體,還是先有醫術。

造字法是對漢字產生途徑、形式的歸納,當然是先有漢字。

那你肯定會問:那漢字是怎麼造出來的。

其實,問題就是在「造字法」的理解上,「造字法」並不是漢字的「工程圖紙」。

這裡我跟其他答主稍微有點不同意見,我認為「造字法」其實就是人的認知功能,在加工形成語言文字的一種表現:

認知功能是指人腦加工、儲存和提取信息的能力,即人們對事物的構成、性能與他物的關係、發展動力、發展方向,及基本規律的把握能力。它是人們完成活動最重要的心理條件。包括語言信息、智慧技能、認知策略等方面。

人類的認知功能是建立在人類的「視覺、聽覺、語言」等等【解剖學功能】之上的。

(這個術語是不是叫【解剖學功能】??我還真忘記了,這是《普通語言學》研究範疇)。

比如造字法的:象形,就是畫的簡筆畫,簡筆畫很自然跟我們語言音位對應,經過約定俗成,具備了「形音義」的文字也就誕生了,

假借:就是把圖畫當音位用。這一種視覺向聽覺的妥協,視覺符號轉為聽覺符號,因為你不這樣,表達不了抽象的意義,或者說純粹圖畫效率太低。

而形聲:就是彌補假借只能表音,無法以形索義的不足。

其實按照現在漢字學理論,就只有四種:

  1. 表意(形符組合)、
  2. 形聲(形符和音符組合)、
  3. 假借(純粹當音符使用),
  4. 還有一種就是形音都無聯繫的的記號符。但記號符也是由形符訛變、簡化而來。或者有的就是一些沒有意義的分化符號,比如【口】,「唯」的本字是「隹」(假借義),「口」只起分化作用,造字專職假借義。

現在根本不用考慮什麼「會意、指事」,界限很模糊,有時候很難區分,古人一直在《說文》的窠臼里,就是不願意放棄六書的桎梏。

可能有些術語表達得不準確,《普通語言學》都TM忘記了,我只是半路殺進文字語言學的學渣。理論可能講不好。

了解這個問題,抱著《普通語言學》看就行了,都有相應的解答。《普通語言學》是語言學最基礎的底層理論。

另外,不需要把兩千多年前的理論視為萬世不易的真理,不要神化漢字特殊性,漢字的造字方法在古埃及、古巴比倫文字中都存在,周有光有本比較文字學的著作,叫《世界文字發展簡史》,寫得很通俗,可以看一看。

只要是相同的人,都會這樣造字,除非有一種人跟蝙蝠一樣,用超聲波看東西。可能就是不一樣早造字方法。


謝邀,先有漢字。

「造字法」只是後人對漢字的構造進行解釋時歸納出的規律。

不接受詭辯,民科退散,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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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把我這個答案傳到臉書之後收到了一條好友的回復,我覺得特別生動,特附在此處:

先有化學反應方程式,還是先有化學反應?


先有宇宙還是先有物理學


當然是先有漢字,後有造字法。

道理很簡單,是先有語言還是先有語法?

我想請那些認為先有造字法、後有漢字的人注意這樣一個事實,漢字的造字法是發展變化的。最初的漢字都是象形,隨後出現了指事和會意。對於抽象的概念人們使用假借,最後為了避免假借字歧義過多,開始使用形聲。由此可見,漢字並非一人、一時、一地創造的產物,而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逐漸形成的。漢字的造字法存在著一個摸索、進步的過程。因此很難說最早造字的人就自覺遵循了某種規律或是方法。

「漢字一旦造出,必然就使用了造字規律」這種說法無視了造字法的演變,而且有詭辯的嫌疑。說它詭辯,是因為題目中的「造字法」是指體系化的、完整的造字法體系,而這裡卻被偷換成了「造任何一個字的方法」。照這個邏輯,寫出第一個字的時候就有書法了?第一個造字的人很可能只是畫個圈圈就代表某某事物,和六書完全不相干,這難道也是造字法?至少這不是我們所討論的這個「造字法」吧。第一個使用假借字、形聲字的人是不是就打破了當時的造字法呢?但是這種方法後來也成為規律之一。文字作為一種符號,並非客觀實在,並不存在所謂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後世出現了大量的俗字,一些原本符合六書的字也出現了訛變。如果「六書」真的是「客觀規律」,又如何解釋這些現象?

在此反對任何將漢字和造字法神秘化、神聖化、靜態化的言論。


造字法作為一種理論,其晚於漢字出現是肯定的。漢字最早可追溯至殷商時代的甲骨文,而「六書」說,目前見於文獻的應該不會早於兩漢。

但是!!!

造字法作為一種方法,卻是和漢字一起產生的。

先民在寫下第一個字的時候,他必然是遵循著某種規律來寫下這個字的,那麼在這一刻,造字法和漢字就已經一起產生了。

作為一種方法,造字法也必然是不斷完善的,也許最早只有象形一種方法,之後又增加了會意、形聲等方法,漢字也是和造字法一同成熟的。

這以上的猜測已經不能通過考古來驗證了,但是通過歸納其他學科現象與規律的關係,這樣的猜測應當說是合理的。

綜上,造字法有兩種內涵。作為一種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的方法,應該是和漢字一起誕生、一起成長的。而將這種方法歸納為一種成熟理論,一種可以用文字準確表述的方法,卻是很晚以後的事了。


太初混混沌沌,先民法天象地,在繪畫的基礎上簡化線條創造了象形文字。

象形文字擁有人或動植物的整體形象,為了表達整體中的部分,先民自然而然地鑿出深刻的點用來標示整體中的部分,這就是指事文字。

多個象形指事字排列組合在一起,賦予新的含義,就出現了會意文字。會意文字越造越多,人們為了便於記憶只讀其中常見的半邊,就逐漸演化出形聲字。

秦代以後統一文字,以關中秦地語音為標準,才大量出現聲符只表音不表意的純粹形聲字。至於轉注假借並非造字方法,而是字義演變的規律。


這個問題真的這麼簡單?

不是的啊,同志們!

它涉及到的,可是漢字的命根吶!

它背後實際上隱藏著一個極為關鍵的問題,即有關「六書」的定性問題:

「六書」到底是不是造字法?

廢話少說,上乾貨。

先給出答案:

(1)「六書」作為造字法,屬於客觀的方法範疇,是指造字實踐活動所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是和漢字一起產生的!

(2)「六書說」作為造字法理論,屬於主觀的方法論範疇,是人們總結、歸納客觀造字規律而形成的理論體系。它晚於漢字產生是正常的,我們不能據此否定造字規律在它之前的存在。

再作相關論證:

近代以前,沒人去討論「六書」和漢字誰先產生這一問題

上世紀初,人們斥漢字為「落後的、過時的文字」,並以改革為名發起了旨在廢除漢字的運動。在此背景下,一批學人借鑒西方語言文字理論,對「六書說」也進行了質疑和否定,其中的典型代表便是唐蘭先生的「三書說」。

「三書說」的面世,在當時學界猶如扔下了一顆原子彈,產生了極其震撼的效應。據此,某些學者便提出了一個問題,也即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先有造字法,還是先有漢字?

顯然,大家提出這一問題是有目的,是為了否定「六書為造字之本」的說法,其邏輯為:商代就有了甲骨文,而「六書」最早見載於《周禮》(戰國),時間上要晚很多,所以漢字應該是「六書之本」,而「六書」不可能是「造字之本」……基於此,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先有漢字,後有造字法!

但是……問題真的這麼簡單嗎?

不是的!真的不是!

這個問題,是人們為了否定「六書說」而生造出來的話題!

人們在提出這個問題時,實際上預設了一個前提條件:漢字和造字法的產生有先後之分!

為此,當大家去面對這個問題時,便只有兩種選擇:非此即彼,非黑即白!

實際上,很多朋友都確信先有漢字,並不是因為他們了解漢字產生的具體過程,而是因為他們面對的是這樣一個可以運用排除法作答的選擇題。基於理論後於實踐發生這一常識,首先排除掉「六書說」(造字法)先存在的可能,便得出了先有漢字的結論……

問題是:人們為這個問題預設的前提條件成立嗎?

如果前提條件成立,我們才能去作非此即彼的選擇,上述結論才有成立的可能。

反之,前提條件不成立,我們便不能去作非此即彼的選擇,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偽命題,沒有任何意義,也不可能得出先有漢字的結論。

那麼,這個預設前提到底能不能成立呢?或者說,漢字和造字法的產生,是不是真的有先後之分呢?

答案是否定的!從客觀角度來說,人類所有的實踐活動,包括造字活動,方法和過程都是同時發生的,沒有先後之分

人類做任何事情,都是在尊重客觀事物規律的前提下,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進行的。當然,人類對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可能事先有所認知,也可能沒有;有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錯誤的認知,會讓人們按錯誤的程序、錯誤的方法去行動,導致錯誤實踐和結果的發生。因此,即使是錯的,方法和過程也是同時發生的,不會有先後之分。

經過反覆的探索,人類會對客觀事物規律形成正確的認知,從而以正確的程序、正確的方法去行動,導致正確實踐和結果的發生。在此基礎上,人們會對這些正確的方法進行歸納總結,形成相應的理論,這就是所謂的方法論!

方法是客觀的,方法論是主觀的,兩者是不同的!

「六書」為造字法,屬於客觀的方法,是和造字過程一同發生的,和漢字一起產生的。

「六書說」為造字法理論,屬於主觀的方法論,是後人總結歸納出來的,後於漢字產生。

上世紀初,人們全面否定漢字,並以改革為名,發起了旨在廢除漢字的運動……在此背景下,

唐蘭先生搬用西方語言文字理論來指導漢字的研究,提出「三書說」,這一做法是情有可原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像六書說」這樣一個歷史形成的共識,不是說不能去否定,而是說必須慎重,必須提供嚴格的論證。否則,便應該存疑,留待後人解決……但是,自唐蘭先生提出「三書說」後,眾多學人一窩蜂似地,先把「六書說」打倒在地,再挖空心思去找證據,把一些個人猜測都列為證據……例如劉歆「托古改制」說,僅憑無端猜測,就顛倒黑白,否定了《周禮》《漢書》《說文》等一系列古文獻的明確記載……有人甚至為此去質疑《周禮》整本書的可信度……純粹為了否定而否定!

真的心痛啊!

100多年後的今天,沒人再說漢字落後過時了,靠研究漢字吃飯的我們,不能再去毀漢字了!


謝邀。

個人主張先有造字法,後有漢字

反對 @凱斯各賽 的觀點:「說它詭辯,是因為題目中的「造字法」是指體系化的、完整的造字法體系,而這裡卻被偷換成了「造任何一個字的方法」。

按照這個邏輯,「漢字」也是體系化、完整的文字體系,不成體系的「字」不屬於漢字?比如「木」不是漢字?顯然荒謬。

的確,「六書」在有明確記載是在漢代,但是漢代之前就不存在「一書」、「兩書」?古人不懂得會意之法的時候,難道就不能運用象形來寫出漢字?

人類創造事物,先有「理」而後有「行」,行為創造出具體的事物。

比如會意字的誕生,必然是先有會意之法。古人要寫出「林」,先思考想到「雙木成林」的概念,然後認為這種概念可以用作方法,然後才可能寫出「林」字。當古人想到「雙木成林」可以作為造字法的時候,「森」這個漢字還沒有誕生,但類推的方式讓他們想到「三木可以成森」。並不是「森林」出現之後,人們才懂得總結規律,認為有了「會意」。當然,想到「雙木成林」的那位,並不一定就能明確系統地總結出「會意法」。

這和化學反應方程式,還是先有化學反應完全是兩碼事,化學反應是客觀存在的,但是文字並不是客觀存在,並不獨立於人類而存在。


有意思的問題,我們把時間撥回史前時代。

當部落中發生了一件大事,或者將要發生的時候。人們做一個標記,這個標記代表了這件事情,最初是畫在岩壁上的。

比如,族長被老虎吃了,然後就畫了老虎的肚子里有個人,這個人帶有族長特有的長鬍子,於是大家看到這幅畫就知道族長被老虎吃掉了。

那麼問題來了,這幅簡筆畫能不能稱之為漢字呢?並不能,為什麼呢?因為文字是對於語言的記錄,這幅簡筆畫並不代表特定的語句,就像wifi的標誌再容易理解它依然不是文字。

故事繼續,這年,族長的兒子要為父親報仇,結果打虎失敗,被吃了一隻胳膊。人們覺得這是件大事,要記下來,但是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畫。於是大家嘗試著按照說話的方式去記錄,這裡面有好多抽象的概念,報仇,失敗之類的,下意識的,用了會意與指示。然後覺得別人不一定能看懂,又告訴別人這個符號是什麼意思,然後別人聽他講完,覺得還有點道理,就認可這兩個符號代表了報仇和失敗,這也就有了字。

所以,造字法是先出現的,甚至是好多造字法相互比較篩選過,然後才有了漢字。但是呢,大家都沒有認識到造字法的存在,直到漢字的數量足夠多才被人們總結出來一些規則。

舉個例子,是先有設計方案才有空間站,還是先有空間站才有設計方案呢。有明確階段的劃分,答案就顯而易見,但針對造字貌似是轉瞬完成的工作就容易混淆了。可以這麼說,只要是人造的東西,一定是先有的方法,然後誕生的,哪怕是拉一坨翔也是一樣的


能否先解釋一下「造字法」這個抽象的概念?

太陽可以畫成一個圓一個點表示,這種思考是不是造字法?

這兩個字可以拼成一個新字,這種思考是不是造字法?


甲骨文甫一出現,就是一種成熟的文字。

所以,起碼漢字的造字法是西來的。

中國古史-商前往事-四海一家


謝邀。倉頡造字,當然是先有造字法,再有字。如果不認同倉頡造字,那就會說六書或者對漢字的論述,都是後人在已有漢字的基礎上的總結與歸納。其實是歷史久遠搞不清淵源導致的。即便現代的發明也都是從無到有、從前沒有的,他肯定先有個清晰的思路才造出來的,也許漫長的歲月以後,後人搞不清源頭了,就說是先有這個東西,而不存在最初的創製者,所謂創製時的思路想法都是後人假託。其實真正作梗的是進化論思想,人類早期越是高深完美的發明,越不被承認,認定古人一定沒有今人聰明。

考古的不斷發現正在改變這一切,早期完備的文明遺迹、精緻的器物遺留讓我們重新認識自己的祖先,重拾被隔斷和遺忘的古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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