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湘潭「虐」狗事件】中網友的反應?

昨天幾張照片刷爆了湘潭人的朋友圈

圖片車牌我打了碼,原圖是沒有打碼的,然後馬上就有人人肉出車主的信息

(原圖未打碼,碼我打的)

然後故事的發展如下

(湘潭三流的公眾微信平台的文章,人氣較高的幾個公眾微信平台未報導此事件)

然後上新聞了

沒看這個《都市日記》,不知道什麼輿論導向。

以下是本人的言論


斷章取義,我們只看見了虐狗!

之前是不是狗虐人我們不知道啊!

萬一是一條惡狗大家忍無可忍了呢?

萬一狗咬了孩子呢?


三張不同角度拍攝的圖片,狗是同一個姿勢,所以判斷狗已經死亡,所以我說是侮辱虐待狗屍,而沒有說侮辱虐待狗,至於狗生前有沒有遭受虐待不得而知。殺狗和殺豬、殺雞、殺魚並無兩樣,都是一種屠宰行為, 但是虐待肯定是一種惡行。但是照片並沒有顯示虐狗,只是虐屍,甚至都談不上虐屍,就是嫌臟掛在車外面。 而網友們會這樣肆無忌憚的人肉車主信息(有圖片顯示是用「綜合查詢」在查車主資料,不知道是什麼信息中心後台,)打電話騷擾謾罵車主,在侵犯他人個人隱私時理所當然,而自己被侵犯隱私時暴跳如雷。我覺得是大部分中國人法律意識淡薄,中國的法律不完善和不嚴苛的表現,很多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在進行工作。


以前有家長為了保護孩子而打狗,結果生活被所謂的「愛狗」的噁心人士攪擾得生活不安,咬人的狗都被處死才好。想讓狗享受人的權利,可以,但必須履行人的義務,做不到的話還是老老實實的做狗吧。你「愛狗」是你的事,別人打狗是別人的事,不損害你的權利,你不得干涉別人的權利,不然你就是違法甚至犯罪,並且素質低下,這樣的行為和到處咬人的瘋狗有什麼區別?你可以勸阻,但不能強迫,你可以非議,但不能謾罵,要發表看法,首先要了解全部事實,然後理性判斷之後再說話。之前那些所謂的「愛狗」事件,背後都有利益的影子,到底有何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得而知。想讓人狗平等的,你們和狗平等吧,人肯定是比狗高等的,這點是公理,毋需證明。

———————我是華麗的分割線——————

要是所有的狗都像金毛哈士奇那樣溫順不咬人就好了。我爸對我說他年輕的時候家裡有一條草狗,很通人性,看到人傷心,也跟著流眼淚,我也養過一條草狗,從不咬人,無論熟人還是陌生人進家都會歡喜地搖尾巴,後來生病死掉了,也就再也沒有養過了。不過我還是怕狗,我被狗追過許多次,也被咬過兩次,打過疫苗,對咬人的狗十分痛恨,若是狗咬人,我會堅定地站在被咬的人的那一方。對於狗,我覺得。可以殺,可以吃肉,但不要虐待,生靈有靈,殺可以是為了自我保護,吃肉可以是為了滿足生理與生活需要,是天性,但是虐待就是人性的惡的一面了,應當受到譴責。


哦,接下來就是知乎高貴冷酷大神的理性回答時間了,無非就是

人家虐狗是人家的自由,我喜歡狗但我不干涉別人虐狗啊,你們鍵盤俠憑什麼指責人家呀,你們就是虛偽的聖母婊,跟風刷存在感,你們站在道德高地冷不冷呀,現實中看到連屁都不敢放一個,在網路上當什麼聖人?

坐等此類答案。


合著各位聖母婊還認為這種事無可厚非了是吧 裝逼也得有個限度 這種人就是該被罵



面對這樣的事情,誰要是沒有道德優越感、誰要是不覺得車主該罵,那就只能說明你和那個虐待狗的車主屬於一個道德水平。或者,更可悲的是,你被自己的「自以為理性」給「折磨」的已經是非不分了。

殺人犯也不過一顆子彈,什麼時候虐待也有合理的原因了?

關於人肉這件事,我覺得罵罵也行,沒那麼多所謂打擾別人的正常生活這種說法,因為這個車主把狗這樣吊著在大馬路上開車,然後搞出這樣的新聞,也同樣是噁心了我們的生活。但是我不會去罵,因為這種事件一旦形成一邊倒的趨勢,後來往往就要開始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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