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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多救人事件中,落水的人得救但救人者卻溺亡?

最近看很多新聞,都是落水的人得救,但救人者卻溺亡,我游泳技術很一般,但是覺得,如果我能夠把一個人從河裡推上岸,那麼,力氣應該也是足夠自己爬上岸或者至少漂在岸邊的。

如果我力量不夠將落水者推上岸,那麼自己殘存的體力一般也是足夠維持的,因為我真的是水性很差的人,在神智清醒的前提下,只是漂在水上,所耗體力其實是很少的。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解釋一下


因為很多人救人不講方法,也因為很多人不懂得救治方法,結果救人的時候不是死亡就是把別人弄殘了,有些受害者因此告救人者的狀,所以美國人才立法保障救人,當其因救助不當而使他人受傷時免於被起訴。

具體到救助溺水者,這是要求技術技巧俱佳的活兒,首先,救人者本身就要游泳技術過硬,其次,要看救人的環境,水流水域的開寬程度、急慢程度、目標距離遠近程度、救人工具的可應用程度等等。第三是救人的方式,有小船、救生圈、繩索、長桿等工具就最好,以工具救人危險度最低,沒有工具下水救人的,一開始就不能直接接近被溺水並掙扎著的人,一旦被纏上就只能多個受害人,應當在一定(10米左右)距離上喊話,說明現在正在施救,要對方盡量放鬆,等待救援。如當事人無法做到,就只能等對方掙扎歇力後再行施救。

救人時不應正面接觸對方,如對方失去意識的,應游至對方背後以手挽臂胸部拖帶其出水面,出水後用手托下頜,使嘴鼻離水,側身拖帶游回水邊。救人應當量力而行,不可強為,沒有能力的應當找有能力者施救或報警。轉自百度知道。


新聞報道報道那些兩大歡喜的事情,你會覺得有意思嗎 ?


個人感覺吧,就算水性再好,去救一個不會游泳的人,那感覺應該就跟身上掛著著一個幾十公斤的鉛球在水中游泳一個感覺…然後還得把身上這個鉛球推到岸上去。力量不夠的可能游一半兒就沒勁兒了,然後岸邊的人一般關注的對象會是溺水者吧,等他們費勁把溺水者救上來再想到救人者的時候,可能救人者這時候已經快不行了…


這樣一個問題最近被介紹的對象提問過,他是一名軍人,問我這樣的情況要不要救人,我的回答是要救。可他說如果是我我不支持你救,因為人在垂死掙扎中失去理智,沒有專業訓練,你會被被救人拖的自己也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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