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投資者的角度看,如何評價 ZEALER 的融資條款?

1)戰略投資人沒有董事會席位,放棄投票權

2)戰略投資人,不派高管,不參與公司運營

3)Zealer隨時有權回購戰略投資人的股份

4)戰略投資人最終總持股不超過30%

這個條款的有多強勢?

在這樣的條款下,投資者對zealer的影響力和控制權怎麼樣?

作為一個投資行業的從業者,您覺得zealer的價值是否配得上這樣的條款?


先說結論,很強勢;

今天以自如或者說Zealer的影響力,這樣的處理方式我更願意說是一種:

「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方式,無關對錯,只是一種姿態。

再有了雷總做背書/支持的基礎上,當然會有基金願意參與這個項目;

單純為了和雷總有些關係這點上看可能就有基金在成本不高的情況下參與……

還有我們是財務投資,而非戰略投資,所以下面的內容可能未必適合真正意義上的財務投資。

單從我個人角度,一條條說:

1)戰略投資人沒有董事會席位,放棄投票權

可以,沒有那麼重要;

但要參與必要的公司決策,不能兩眼一抹黑……

2)戰略投資人,不派高管,不參與公司運營

可以,本來就不應該;

3)Zealer隨時有權回購戰略投資人的股份

這點是不太能被接受的;一般常見的回購條款,應該是這樣的:

A輪投資人有權要求公司在20XX年XX月XX日,要求公司或者公司股東以A輪投資價格的2倍回購A輪投資者手中的股份。

具體看這:經過 A 輪風投的企業,如果發現近 10 年內上市無望(以後也未知),一般如何與投資人處理後續問題?

從條款上看,回購的主動性一般在投資人,即投資人有權在某個時間點以某個價格回購;

而如果公司要求隨時有權回購,那麼就相當於投資人的收益的時間被鎖定了;

那同時,這個鎖定的價格怎麼算就是核心了……

如果價格高的話,比如1年按照20%複利計算回購價格;

有些人也可能參與,就當放高利貸了……

但這事情如果做到這個程度,我個人覺得參與的意義就不大了;

基金,尤其是財務性質的基金,有這錢還莫不如去投資其他項目;

風險可能更大但盈利也有可能更大……

4)戰略投資人最終總持股不超過30%

應該的,任何一輪融資都不應該超過30%;

至於配不配得上,我沒資格說,實話……

還有多延伸一點,我見過更強勢的,看這裡:

詳細文章:KeeFun與劉婷婷的尋投資PPT我的回復:

手游團隊找投資前應該知道的一些小事兒


這樣的融資條款出自ZEALER這樣一個有態度的團隊一點都不奇怪,但是自如的評測2.0個人認為真的是走入了誤區,其實用戶體驗的需求根本沒那麼大那麼細,就像有人喜歡蘋果,有人喜歡三星,喜歡就買了,根本不會在乎參數排名什麼的。評測2.0過程很美好,結果沒實際意義,更多的是想證明自己比同行做的好罷了,投資意義不大。


首先,這些條款的確很強勢。

但所謂的2.0版本做得過於細節了,不是說做得細不好,而是受眾只會是那一小部分發燒友而已。

大部分人買手機不會去過於研究那些參數,好明顯的,女生買手機無非就是,好看,可以自拍。

不過可以做一個專門評測所有行業的各類產品的網站。


這是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的世界,但是,王自如能找到確切贏利點的話,去修手機就不對了。 像這種終端業務一定會發展到白送或者購買服務送機的程度的。 誰還去修它啊。還有一點,一款手機除非有特殊感情,但是大多數情況,修了就不是好手機了。還是那句話,你去修他幹嘛?手機傳家寶?

所以啊,評測做得專業可以去廠商那裡去做顧問嘛。可以靠賣流量賺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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