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看待「百餘名同性戀父母致信人大代表呼籲修改婚姻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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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不過任何改進的腳步我都覺得高興。

我和網友(同為同性戀)覺得,許多人用「你們在傷害你們父母」譴責同性戀,同性戀人群的父母站出來,對這部分固執的人才有說服力。


看了新聞,這件事情應該是同性戀親友會推動的。我很佩服親友會,他們策划過多起同志權利的新聞事件,並且與記者保持著良好的關係。我聽過親友會負責人阿強的講座,他們的思路和執行力真的很很不錯。感謝親友會。

說回正題。其實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並且希望自己孩子能和同性伴侶過得好的家長絕對不在少數(據維護著數個出櫃交流群和同志父母交流群的某位同志母親告訴我,光是她一個人那兒就聯繫有上百位理解支持同性戀子女的家長,這還只是去年六月的數據),只是大多數人不太習慣這種明目張胆要求權利的方法,所以選擇了默默地支持孩子而已。

因此,「百餘名同性戀父母致信人大代表呼籲修改婚姻法」這件事,絕不是「一小撮」頭腦發熱的人在炒作。假如說在父母這一輩人中,敢站出來冒天下之大不韙來聲援孩子的同志父母只佔百分之一,那麼我們可以說,在這百餘名父母的背後,其實站著千千萬萬尚未發聲但是在默默支持的同志父母。

父母總是真心希望孩子幸福的。那些得知孩子是同性戀之後反應激烈,甚至帶孩子去進行所謂「治療」的父母,其實也是希望孩子幸福,只是他們以為同性戀是毀人一生的歪門邪道罷了。在許多父母眼裡,同性戀意味著艾滋病,意味著性生活混亂,意味著不能成家,意味著老了沒人照顧,意味著要被身邊的人嘲諷……這些才是父母真正害怕的。當然,父母也怕自己在親戚、家族那兒受到排擠,但是親友的看法和孩子的幸福比起來,難道不是孩子更重要麼?

對於許多同性戀者來說,出櫃之所以是一個兩難的問題,關鍵就在於——父母認為你堅持搞同性戀是不會有好結果的,可是事實也證明,從很大的幾率上來說,你確實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怎麼打破這個僵局?一條路,是想辦法讓父母意識到,同性戀是可以有結果的。另一條路,是想辦法讓更多的同性戀者能夠有好的結果。

如果國家在同性戀的問題上能有一個正面的大聲的表態,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利(不只是婚姻權),這無疑是一舉兩得的重大利好消息。一方面,對於許多平凡的中年人來說,國家的立場對他們來說有說服力,國家的宣傳對他們能產生正面的影響;另一方面,對於同性戀者來說,他們得以改善自己的生存環境,從而更能夠把「好的結果」證明給父母看。

其實呼籲修改婚姻法什麼的,好幾年前李銀河等學者就在做,民間也一直有聲音,不過反響不大。前幾年不一直有什麼網上人大「e 提案」什麼的嘛。今年有同志父母站出來了,這是一個很不錯的信號,未來一定會有更多人站出來聲援同志權利的。

我估計,在可以預見的幾年內,同性婚姻法肯定沒法通過,但至少咱們一直在發出聲音。雖然黨今天還不搭理你,但如果你不說話,黨一輩子都不會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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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回答了一個提問同性戀者如何看待目前網路和媒體對「同性」話題的娛樂化?,我覺得有好有壞。好在更多人能接受同性戀這個話題,壞在更多人都娛樂性地接受了同性戀這個話題。但我看好未來。既然能突破禁忌開始談論、能走入大眾視野了,雖然有些誤導的傾向,但我相信總歸會有越來越好的機會。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

@謝玄 說得很對,當我們談論自己是同性戀的時候,我們可以誰都不顧忌,卻不能不顧忌自己的父母,他們是世上最愛我們的人,也是世上最希望我們能幸福快樂的人,更是世上最希望我們早點生養小孩的人。

與此同時,也有許多人以此反對我們:你出櫃了,那你爸媽怎麼辦?

我也曾想過這個問題:我爸媽怎麼辦?

我們解釋得再好也沒有比父母自己站出來支持我們更讓我們釋然。他們的這一舉動讓我們徹底欣慰的同時,也堵住了那些指責我們不孝的人的嘴巴——就連父母都支持我們幸福了,你還有什麼話好說呢?甭說別的了,就說點祝福的話吧。謝謝您咧。

另外感到欣慰的是,我看到國內同性戀婚姻法的曙光了。

謝沒邀。(為什麼不邀我呢,SO SAD!)


1、中國目前的法律並未允許或者明確禁止同性戀結婚,只是在《婚姻法》與《婚姻登記條例》當中有著「一夫一妻」「男女雙方」的表述,因此,同性戀是無法依法進行婚姻登記,取得合法的夫妻(夫夫/妻妻?)身份的。

2、沒有合法的身份,意味著夫妻享有的一切權利,同性戀家庭都無法享有,包括收養子女等都會出現問題,而這意味著這樣的家庭是不穩定的,家庭成員之間沒有得到法律保護,責任意識會相當淡薄。同時,這樣的生活也會讓雙方乃至其家人父母很痛苦。

3、一般意義上父母的觀念都是比較傳統的,對於同性戀人群,大多數的國人都對其有著不當的看法,認定他們為「異類」(抱歉,我只是說出實情),但是事實上,他們並不了解同性戀人群。

4、因此,父母出面進行呼籲,說明人們對於同性戀人群的認識正在逐漸發生改變,這是一件好事,可以逐漸從社會基礎上改善修法環境,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打好基礎。

5、還可以認識到一點,無論父母多麼歧視同性戀,子女的幸福永遠是他們心中超越一切的價值。


  1. 沒有法律的承認,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合理訴求應該得到法律保護才能真正在社會上生存。
  2. 如果法理上認為某件事是合理的,而風俗卻仍然不理性,在觀念差異引發社會衝突之前,負責任的立法者有義務走在風俗前面。如今提出這樣的問題,不算太早。
  3. 但是考慮到現實,我擔心這樣的呼籲恐怕無法得到滿意的結果。同性婚姻這樣的問題目前還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


主要是為了明確權利和義務...同性戀生活在一起組成家庭,就了相應的權利和責任,一方生老病死,另一方不能像普通朋友一樣拍拍屁股走人,當然也應該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今天看到一句話,特別適合這個題目。

我生兒子來到世上,又不是為了讓他來體驗異性戀的。


對我們沒影響,對同性戀有好處,典型的帕累托改進,為什麼不?

說句有點不好聽的,最起碼結婚後多少會互相約束,濫交的可能性降低,看在控制艾滋的份上,應該鼓勵gays結婚


他們什麼都可以放棄忍受或者是其他種種,但決不會放棄愛你


中國的婚姻可沒有這麼簡單,比如北京戶口這個問題,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將帶來非常醜陋的民間制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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