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的單親家長應該保持現狀還是再婚?會各自遭遇什麼問題?

大家可以基於多角度回答,孩子、經濟、情感、不可測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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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檢索了大家基本都同意:兩廂情願且孩子接受的情況下再婚

那麼孩子在單親或者再婚家庭中都會遇到非重組家庭中不會遇到的問題;或者某些問題會嚴重化;心理狀態有何不一樣呢?


瀉藥。以下基於我的經歷和思考,僅考慮離婚造成的單親,默認情境是爸爸帶著孩子找老婆,反過來也適用……

說一下我的情況,我爸爸跟我說的理由是經濟困難(……),當然這肯定只是其中之一。實際結果的話,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有了一個弟弟,壞處是和親媽的關係會受到有意無意的障礙(女人之間有一種奇妙的攀比心理,說不上是好是壞……)。

我認為從家長的角度上看,通常帶孩子這方為了爭孩子會放棄很多財產(比如房子、錢等),所以剛開始會很困難(那種相依為命的感覺現在還歷歷在目),關鍵在於這段時間能不能挺過去(孩子和家長都要挺),沒有什麼困難是過不去的。

家長是否再婚,肯定要考慮孩子,但是我不贊同為了孩子而再婚。比如所謂的「彌補缺失的母/父愛」,「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那些都是扯淡(XD)。要是孩子比較小,這樣考慮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孩子已經十幾歲了,比較懂事了,這樣考慮就弊大於利了。

其實我覺得,再婚之後只要兩個人過得爽就行;而且——兩個人過得爽就是孩子最大的幸福。最怕的就是單親家長再婚以後要求對方像親孩子一樣對孩子好,對方稍有怠慢就覺得是委屈了孩子,從而影響兩個人的關係。很多家長離婚後都會對孩子有負罪感,覺得自己欠孩子什麼,對不起孩子,從而一廂情願的要再找一個以補償什麼,這樣就會對新對象要求過高——要真能找到一個極品的也行,但是關鍵是這樣的人很難找。人家不嫌棄你離婚還拖著個孩子就不錯了(高帥富/白富美除外),幹嘛要求人家對孩子跟親生的一樣?(其實對孩子像親生的一樣也沒什麼,關鍵是對孩子像親孩子一樣還能夠坦然接受自己不是孩子的親媽/爸,這樣的極品太難找了,後面還會說到。)再說心智正常的孩子也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如果不明白,那就是家長教育的問題)。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了「婆媳矛盾」的一個問題。其中 @小背心 說過:

倆毫無血緣關係的女人並且還關聯這同一個男人的倆女人,有多大概率能和平相處?!互相遷就罷了。婆媳之間雖然媳婦叫婆婆一聲媽,但關係其實無非就是個親戚。

我覺得這段話類比過來十分貼切,孩子雖然叫後媽一聲媽(不知道這個是不是在所有家庭都這樣),但關係無非就是爸爸的老婆……孩子、後媽、爸爸都不能,當然也不可能用親媽的要求來要求後媽,誰這樣做誰就輸了!!!

可惜的是,很多大人都想不明白這個道理,如果想不明白這個問題,就不要結婚。

再說孩子接受的問題,我這裡說的前提是孩子的心智是成熟的。離婚後家長必須要確保孩子明白以下道理:

  • 我和你媽媽/爸爸離婚是因為我們兩個的愛情 over 了,不是說我們拋棄了你(尤其對於沒有分到孩子的一方),我們兩個對你的愛不會減少一分。(這裡不考慮因為一方確實拋棄孩子而離婚的極端情況)

  • 你爸爸/媽媽也是人,是人就需要愛情,再說一個人維持家庭比較困難,因此我如果再戀愛,結婚,不要大驚小怪。
  • 再戀愛,結婚不意味著減少對你的愛和付出,你永遠是我孩子。
  • 你爸爸/媽媽的新老婆/老公不可能像你媽一樣愛你,這點你別指望,到時候別失望(想找母愛就去找你媽,不攔著你)。

最後說單親家長再戀愛,結婚的話,怎樣選擇對象的問題。還是那句粗體的指導思想,就像男人找對象需要考察對方是否孝敬父母,但不能指望對方孝敬公公/婆婆(否則平添煩惱)一樣。

戀愛,結婚還是要首要考慮兩個人是否有真愛。只要對方不煩孩子,不嫌棄你離婚拖著孩子,不干涉孩子和自己的親媽/爸的聯繫就行;不僅如此,對方千萬不能是那種母愛泛濫,佔有慾特彆強的,不然就十分考驗男人處理問題的能力了。相比之下,如果是單親媽媽找男人可能會好一點,因為男人一般不那麼小心眼。

至於再婚之後又生孩子的問題,這個就複雜了,但是我相信如果把之前我說的想明白,後面的應該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就不說了。

以上僅基於我自己的經歷和思考,畢竟閱歷有限,歡迎評論拍磚。


瀉藥。

應該保持現狀還是選擇再婚,這是一個權衡多方利弊的選擇題,真的沒有絕對的該與不該。

有些家長害怕孩子人格成長出現問題,想通過再婚把缺失的父愛/母愛給孩子補上。出發點是好的,但隨著重組家庭而來的不適與陣痛,也許會給孩子帶來更大的傷害。

相對應的,有些家長怕再婚孩子會不適應,因此選擇單獨撫養。卻有可能無形間阻礙了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

如何平衡這兩點,作出怎樣的選擇,才可以達到一個相對圓滿的結果,每個家庭面臨的具體情況都是不同的。

家長絲毫不考慮孩子的感受,為了所謂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毫不猶豫的再婚,我是堅決反對的(注意,也許ta的選擇並沒有傷害到孩子,這個不談,我反對的是ta只顧著自己的這種「態度」)。

而若是為了孩子,硬是找一個沒有感情的人結婚,我也是堅決反對。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不應因為喜歡一個人而失去整個世界,也不應因為孩子而失去自我。

上述兩點,並不矛盾。與孩子平等對話,聽取ta的意見,做出雙方都可接受的選擇,才是最好(當然這也要看孩子到底多大- -)。

車軲轆話轉了半天,就是一個意思,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家長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會做出選擇。那麼孩子為什麼不能為父母考慮一下?這個孩子,有可能已經十幾歲大,很有思想了呢。

結合我自身的體會而言,等到孩子也會為家長考慮的年齡時,雙方坐下來,談談吧。

彼此深愛對方,又哪有談不攏的事呢?


我老爸再婚的時候,我已經成年了,憑良心說,在我這個外人眼裡,我父母的第二個愛人都比原配更彼此合適,而且也都是善良的人。但阿姨真住進來的時候,我還是感覺不是很習慣,甚至有點煩躁。不過好在那時候我已經念大學了,少回幾次家,在家裡話也不多,說什麼總覺得不太合適。後來我就住出來了,過段時間父母兩頭回去看看,感覺好多了。

我覺得如果成年了,比如考上大學了什麼的,那孩子自有孩子的解決辦法,但如果孩子還不成年,每天在枯燥的備戰高考中,回來還要看到一個陌生人和自己朝夕相處,多少會有點想法的。成年人之間的合租都會有問題,何況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間的拉郎配。

當然我也不能說成年人之間有了未成年孩子就不能結婚了,這也不人道。但我建議,單親家庭,在讓孩子接納父母愛人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對於孩子來說,父母的愛人也應該先從朋友,或者說,從不反感的長輩做起,而不是強硬地告訴他爸爸媽媽要再婚了,就是他了。在有結婚年頭了以後,父母的愛人也應該了解,對方的孩子是家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需要保護的,應該抽時間三個人一起交流,玩,召開家庭討論會議,讓孩子覺得自己是真心被對方尊重,看重的,而不是多了一個敷衍自己的大人。你應該像一個長輩,用熱臉貼冷屁股的心態,通過自己的觀察,溝通和想孩子父母打聽,了解這個孩子喜歡什麼,想做什麼,願意不願意你陪他釣魚或者化妝,教他自行車,一起去看電影遊樂場,和你去旅遊,在學習上被你指導——在重新組建一個家庭之前,起碼要確定性多一點,這個家庭是和睦的,和睦不是你愛我我愛你,和睦是三個人可以互相信任,互相愉快相處。否則,組建家庭沒有意義,無非是大人為了自己可以有感情依賴的自私而已。任何時候,請你記得,你已經是個有未成年孩子的大人了,你應該勇敢,堅強,獨立——愛別人和依賴別人是兩回事,而且,誰會比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更需要你的愛呢?


感覺樓上好像都沒有講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以下是建議

建議一、

帶著女兒找後爸,帶著兒子找後媽的單親家長要擦亮眼睛,謹慎地找好另一半。對方人品很重要啊!

建議二、

找的第二任最好和孩子年紀相差大點,能當孩子爹媽的年紀最好,不能的話至少也要十五歲,否則孩子的愛情觀可能會被誤導,不小心愛上繼父繼母、對繼父繼母產生性衝動什麼的,細思極恐。

建議三、

中國領養孩子的條件里都有一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棄嬰(兒童)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因為那種繼父(繼母)侵犯孩童的例子並不少。

所以,請注意。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不管是家庭重組還是不重組都必須和孩子進行溝通,有了交流和溝通最後的選擇也比較能夠為雙方所接受。第二,並沒有一定的規則說重組或者保持單親對離異家庭的孩子哪個更好,這個時期的孩子更需要的是充足的愛的給予,穩定的感情環境,對新情況的適應等。不能因為孩子完全委屈了父母,因為以後孩子會感到父母的委屈而自責或者父母以後會存在抱怨或者過度依賴孩子的傾向。做出的選擇需要雙方都願意而且達成一致,不能委屈了孩子或者父母任一者。


我一直主張孩子的幸福歸孩子的幸福,父母的幸福歸父母的幸福,儘管作為父母,愛子之心天經地義,但從根本上來說,我認為孩子不應成為父母幸福的牽絆,正如父母不允許成為孩子追求幸福的牽絆一般。

所以我肯定支持再婚。

但是正如單身者未婚,我認為不必根據社會壓力而勉為其難,找一個不相宜的對象,純粹為了結婚而結婚。在這個案例當中,我也反對,比如為了孩子而再婚的行為。(很簡單啊,你遇到一個很有錢的人,他可以給你孩子提供很好的教育,可是你並不喜歡他。如果號稱是為了孩子而嫁給他,我覺得此舉不妥。當然這是個人意見)


保持現狀,先調整心態,再婚機會很多,先別再婚。

一定要先對過去有個徹底的總結和了斷,為什麼會走到今天?如果當初結婚是個意外,那麼說明1)自己擇偶的眼光有問題(沒有人拿槍逼著去領證吧);2)自己處理問題、經營家庭、把握機會、包容接納對方等能力不足。這個最難,人很難認清自己,一般也無法從內心深處去否定自己。

然後,再去規劃一下自己人生的未來,知道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是否可以在合適的時機與前任復婚,如何去工作和生活,合理安排衣食住行,孩子的教育和未來,大病怎麼辦,養老怎麼辦,等等。

生活中的幸福、快樂需要建立在很嚴肅的生活態度和理性的處理方式上的,感性的生活遲早還會出問題。


作為一個在重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我告訴你,我鄙視一切再婚的父母。你們太自私了。

你孩子以後對待你的態度就是你的報應。


個人覺得,再婚問題上有幾個考慮,當然我也是這樣教育我的孩子,我是單親媽媽。

一 不阻止孩子聯繫親生父母,前提是雙方都不亂教小孩,正面教育小孩。

二 如果再婚,不勉強小孩改口。一切按孩子的意願,只有再婚對象在孩子心中做到了親身父母那樣,孩子願意改口不反對。不改口也接受。

三 00後的接受度要高些,小孩子的遺憾、負面影響肯定有,但盡量降低。孩子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我的孩子。自己積極面對生活,接受現實,也是給孩子最好的榜樣。

四 社會越來越開放,對各種事物想法觀念的接受度都在提高。人以類聚,找和自己三觀相近的人即可。

五 不擔心孩子以後的戀愛婚姻問題。愛她自然會接受她,否則也不可能在一起。

六 本人還未再婚。要求高,還沒遇到讓我再次進入婚姻的人。感覺周圍再婚的都是湊合過日子的,不敢苟同!反而孩子在催我趕緊找一個叔叔生個小弟弟。 有點高冷的自己,欣然接受現在的狀態,還不錯!

期待遇到對的人,對於我來說就是錦上添花的事!對於我的孩子來說,媽媽能幸福,她也會幸福!


單親家庭的孩子表示,鄙視一切在孩子成年前再婚的撫養方父母…

大部分情況下,即使孩子接受再婚,也只是說明孩子承受能力強,不代表再婚不能對孩子造成傷害


七歲爸爸去世,十六歲媽媽再婚,先表明態度,排除特別合適情況,我反對再婚。 先介紹基本情況,離城一小時農村,爸媽高中畢業,媽媽之前在棉花庫當會記,爸爸之前在鄉里不曉得幹啥,都是臨時工,爸爸去媽媽廠里後來就一見鍾情,所以說第一段婚姻是有優質有感情的,結婚十四年基本沒見到吵架。 七歲,九九年,爸爸出車禍去世,肇事車逃逸,從此苦難開始。之前的生活在爸爸的倒騰下過的也算衣食無憂,開過糖果廠,買拖拉機平時拉磚拉沙,農忙犁地播種打場,買個三輪車,種菜賣菜,爸爸帥,能幹,媽媽漂亮,在村裡也當個什麼隊長之類的,日子過的算村裡數一數二,村裡也有人巴結,爸爸去世後,就等著看我們家笑話。其中各種艱難不贅述,綜合來講結果就是,媽媽一個人,種十五畝地,在食堂打工,去工地搬磚,去城裡當保姆,用這些錢供我哥哥和我大學畢業。繼而三個人培養出了相依為命,為了這個搖搖欲墜的家,自己什麼都可以捨棄的深厚感情。 零八年,我十六,上高二,哥哥二十二,大三,媽媽四十五,一個親戚出於各種原因吧,各種介紹我媽和我繼父認識。繼父,基本文盲,第一任妻子生下兩個女兒後車禍去世,第二任妻子吃穿打扮各種找男人鬼混,後離婚,然後遇到了我媽。本來我媽是打算一輩子不再嫁,不然何苦最困難的九年一個人苦苦支撐,考慮到我馬上上大學離開家,就剩媽媽一個人在家不放心,我跟哥哥都極力勸說她再婚。不是為了繼父城邊的房子,只是長大了覺得父母該有自己的人生,不應該為我們如此犧牲,另外,自己確實對完整的家庭也充滿了期待,相信彼此包容彼此關愛一定還會像以前的家庭一樣。 再婚後,兩人價值觀不同,媽媽地主家庭,外公大學畢業銀行上班,外婆初中畢業,本人高中畢業,想法辦事總體拿捏分寸比較到位,用別人的話講比較會事,繼父文盲,而且處事情緒化,怎麼說呢,農村也有很多沒上過學的男人,說話辦事也正常,我媽評價我繼父是:說話就像孫悟空的金箍棒,躥到哪是哪。比如說你好心勸他戒煙,他卻以為你是嫌棄他吸煙花錢,因為他根本不懂吸煙對身體不好,成天舉例就是毛主席吸煙還活八十多呢,我也是醉了。大姐出嫁,也不找事,彼此相安無事,我哥是大脾氣,對誰都好,兩邊人都喜歡他,我脾氣情緒化,對我媽偏愛比較明顯,但是勤快,對我繼父也不錯,所以他對我不反感,但我想應該會討厭我管事多,還有個妹妹,好吃懶做,初中沒畢業,遇事不懂亂渣渣,沒有一點教養,兩邊都討厭,所以矛盾基本圍繞這個妹妹展開。 媽媽再婚也有六年了,總體我覺得這是個錯誤的決定。放假既想回家又不想回家,想我媽但是那個家庭讓我覺得很拘謹,一小嬌氣,爸媽都沒凶過我,繼父說我兩句就受不了,自己偷偷躲衛生間不知道哭過多少次,家裡二樓也沒收拾,我和哥哥回家住的就是沒粉刷沒窗戶沒電,除了一張床就是亂七八糟雜物的房子,我媽催了無數次但繼父說就放假回來值不得收拾,還有很多很多事,我覺得這六年的重組家庭生活帶給我的傷害比九年單親要多的多,甚至都忘了一個正常溫暖的家庭是什麼樣的。對於這個決定,除了後悔還是後悔,媽媽沒有開心過,以前工資管我和我哥上學,現在工資除了一家吃喝拉撒還要管我上學,對,我讀大學繼父沒有掏過錢,大姐買衣服,只有繼父的,沒有媽媽的,我和哥哥買衣服,哪怕是一套內衣,要麼兩個人都買,要麼只給繼父買。以前從來沒覺得單親不幸,現在這個家庭除了遠遠逃離什麼都不想。拋開感情上不談,談最基本的物質生活,哥嫂在河北有房有車,混的不錯,男朋友重本研究生畢業,國企一年十幾萬,我一本大四,如果不是這個家庭,我媽跟著我哥或者我,以後都會很幸福,但是現在,把我媽一個人接過來住於情於理都不符,放著我媽在那個家,要物質沒物質,要感情沒感情,我不忍心她老年就這麼過。拋棄我這個繼父離婚,還是沒想過的,我媽還是比較保守的,除非實在過不下去,另外我叔對我們三個,與他對親生女兒對比,已經算不錯了,因為本質上就是比較自私一個人,比如說吃菜快沒了,自己吃飽其他人沒菜你們就不吃,另外,也是覺得他這輩子不容易,也是個苦命人,一輩子累死累活,婚姻生活不幸,大女兒智商不正常,小女兒鬼混,自己辦事不行,親戚朋友都沒個靠山,如果我和我哥不管他,他的老年估計比較慘。

除此之外,我姑姑也是再婚,再婚的兩個人就是不斷守著自己小心眼過日子的兩個人,各自打各自的小算盤,完全不是為了這個家協同努力,這真的與設想的生活差太多。再婚,若非特別合適,奉勸慎重,否則後患無窮。


我媽過世大概1年半以後,我爸向我介紹了一位阿姨,當時很突兀地見面了,我心裡有點彆扭,但表面上很客氣,我們的相處又持續了1年半,我對她敬而遠之,因為她自以為是,但我爸準備再婚。

我已經大學畢業,但對於這位「後媽」,接受和不接受這兩個小人就一直在心裡打架,最後它們的戰果差不多是四比六。但我的不情願根本阻止不了這件事情的發生。於是,我決定無視她,保持立場。

1.我不會主動改口叫「媽媽」,除非她給我高額改口費。就算給了,我也不太想從此以後就那麼一直叫下去。所以她要是這麼希望我叫她「媽媽」,那就是做夢。

2.我不會主動對她好,不主動聯繫她,不回應她對我的聯繫,不想見她,甚至因為她,我可能也不會想去見我爸。

3.我不會要求她對我好,不需要她給我做飯買衣服,上學出嫁都不需要她出錢,但如果她想主動給,我當然接受,但以後會一口氣還了。

4.對她的兒子媳婦,我就當是個熟人,絕對不會像對哥哥那樣。

5.我會疏遠爸爸那方的親戚,而和媽媽那方的家人更親密,我甚至決定一結婚我就改姓,姓媽媽的或者丈夫的。

我希望他們自己過得幸福就可以,就像我從不關心我普通朋友與他(她)的戀人處得如何。

這就是一個喪母的女兒的冷血想法,隨便你們怎麼評論。


其實這個是有很多種情況的。我以我的經歷為例子,給大家展示一下兩種情況:

我親生母親在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和我親生父親協議離婚,親生父親搬到外地工作生活,幾乎可以說從我的生活里消失。當然我直到小學畢業前,基本上每個暑假寒假都還是去看我爸的。這是背景。

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機緣巧合我母親遇到了她的「真愛」。這位叔叔和我親生父親性格完全不同,可以說是兩個極端。也算是戀愛了一段時間,然後領證結婚了。但是後來只要我母親不在家,這位叔叔就經常以各種方式猥褻我,還威脅我不讓我告訴我媽。我曾經旁敲側擊地提醒過我媽,但她似乎沒意識到。最後因為這個叔叔疑心病太重而導致兩個人離婚離得很難看,也對我媽在單位里的風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了躲避他,我母親帶著我在她單位宿舍里(就是單位樓上)住了三年。這段經歷可以說是我目前為止的人生中最不堪回首的一段,沒辦法邀請同學來自己家玩,老師想要家訪只能婉拒。每天上下學都能遇到母親的同事們,有時候也能聽到他們在背後的風言風語,但是因為人小心比較大,所以當時並未往心裡去,但是現在回想起來,這段經歷對我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首先我非常沒有安全感,而且對待別人的評價非常敏感。經常不由自主地揣測別人的內心,觀察別人的表情。其實形成習慣以後總是從這些裡面讀出太多讓我心很累的事。

從我母親的單位里搬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初三了。終於在和母親一個房間三年以後再度擁有了自己的房間。初中到高中學習一直不錯,初中同學相對單純,這方面我也從來不主動提及。高中同學老師更加成熟也對我非常好,班主任在知情的情況下從未和別人提起過,只有一位同學知道是我聊天的時候說的,但是也只有這位同學知道,從未和別人提及過。

高三畢業以後,我選擇去德國留學,母親單身多年也準備開始再找一個人相伴餘生。對於這件事我一直是持一個「我支持你但是這件事與我無關」的態度。選的人只要我母親認可就行,我不會做評價,相處也只是尊敬有加,從不親近。現在倆人一起買了一套房子自住,名字是我母親和現在這位叔叔的。(補充:這位叔叔喪偶,有一個已經醫科快畢業的兒子,有多處房產但很清楚都是留給他兒子的。ps:我和我母親也從未想過分他的財產畢竟我母親收入,職稱都比這位叔叔高,房產也有兩套)最近他們在裝修剛買的這套房子,說是一定給我留次卧。我想了想還是決定睡書房裡的客床。因為他倆再婚以後我經常回國其實會對他們的生活造成比較大的打擾,因為我和這位叔叔都會因為彼此的距離太近的感到家不像家。這段來看,對於母親再婚的對象我是保持一個敬而遠之的態度,尊敬有加但是從不親近。其實就想我前面說的,現在我已經長大了,並不需要像上一段一樣生活在母親的羽翼下。現在我可以在母親的資助下生活學習在其他地方。所以這個關係還是比較好保持的。

其實真正做到和父母親的再婚對象相處是有一定難度的。男孩子還好,女生一定要注意安全。當然像第一位叔叔這種情況我猜想也是少數人渣,各位還是應當信任自己母親的眼光。但是!作為女生一定要留一個心眼。希望大家不要有像我第一段這樣的遭遇。

如果題主問這個問題是為了解決起自己的問題的話,那麼我衷心希望題主能夠在母親/父親的新的感情中找到平衡點,獨立地為自己活出精彩。

另:關於我父親…我初中的時候父母其實有段時間打算複合,但是嘗試了大概半年以後發現依然做不到。所以感情徹底破裂。基本上我爸在我面前數落我媽,我媽在我面前數落我爸。後來我爸和我聯繫越來越少,只有在我比如開學前或者學期結束時給我媽打錢。高中三年我爸來看過我四次,每次都給我媽一些錢。讀大學一年了,已經和他再度失聯六個月,電話不接 沒有微信 郵件不回 不知道人去哪兒了。其實我父親在我生活中基本上從小到大屬於缺位狀態,所以從小到大我可以說是極端缺乏父愛。小學的時候很喜歡去同學家玩因為同學的爸爸媽媽對我都很好 在同學家就好像也能得到一絲父愛一樣(當然這只是我的臆想)。父愛其實算是我到目前為止最不想提及的一個詞,我也完全不能理解父愛。但是每次看到微博上有些爸爸畫給女兒的漫畫,或者女兒結婚前爸爸的祝福,我都會哭得一塌糊塗。啊好像有點跑偏了呢……總之父母離婚總是覺得這是對小孩子好,其實不管怎樣開導小孩,影響是不可能消失的,而且影響大部分是不好的。(當然如果原生父母家暴的話那必須是躲得越遠越好斷得越乾淨越好)我母親總是很內疚問我她和我爸離婚有沒有給我帶來陰影。我怕她難過所以每次都安慰她說沒有影響啊你看我現在也不是很樂觀向上正能量嗎。其實講真這都是表面,我內心其實真的陰暗無比,非常敏感而且很缺乏安全感。但是大概陰暗面被我藏得太好了,親戚朋友同學老師都覺得我積極樂觀開朗大方。大概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的那些陰暗面了吧。有時候還是挺想去看看心理醫生的呢 母親的三段婚姻其實對我的婚姻觀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我覺得婚姻既美好又虛幻而且危險。並且我非常非常不喜歡小孩子,所以目前來看就算結婚的話也不打算要孩子。當然結不結婚也是另一說了…可能和以前被猥褻過但又缺乏父愛有關,我既容易愛慕比我年長較多的男性,又害怕他們。而且有時候感覺自己更喜歡女生…

所以上述來看,母親離婚後多次再婚對我的影響是巨大的並且無法彌補的。

婚姻謹慎,離婚慎重,再婚要等孩子成年以後。


父母要會愛,孩子才會學會愛。


親身經歷

1.請盡量在孩子上大學離開家以後再婚。

2.如果實在寂寞難耐,你能保證自己在不被孩子發現的情況下有自己的生活也ok。

3.不要低估孩子的觀察力,我認為前一條的情況能實現非常難。

4.永遠不要突然帶一個陌生人回家。

5.如果是喪偶且孩子跟去世方親人感情深厚,最好徵得親人支持。同理,如果離婚的還能跟前妻/前夫保持良好關係,他們的支持很大程度上能影響孩子。


我覺得還是依家庭的情況不同而定吧。像我就是單親家庭的,我跟著我媽的。我對她要不要再找一個就沒多大意見。我覺得那個對我好像都無所謂,她願意就行啦。大人們也不容易嘛。不過我爸那邊就找了一個阿姨,我從來都叫她阿姨的,我爸也沒逼我非叫她什麼。。我們寢室的一個朋友兩邊的爸爸媽媽都叫的挺習慣的。所以重要的是家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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