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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狼2的海軍將領沒有收到命令內容就開火,是不是bug?

當時一個小兵進來說「接到上級命令」時將領就喊開火,和前面完全遵守紀律很矛盾啊,都沒有確認上級命令是讓開火還是不讓。


不是Bug,在那樣的情況下,其實海軍將領確實是沒有收到命令內容,自作主張的開火。

這之後有兩種情況:

1.上級命令與下開火命令一致,海軍將領無責(其實也是有責的,只是可以忽略)。

2.上級命令與下開火命令相反,海軍將領要承擔責任,但他是在收到命令之前下的命令,他的責任是未等到上級命令就自己做決定。自作主張是對他個人懲處,就像吳京在開頭殺了那個拆遷的人一樣,國家會處理他個人,他已經做好接受處罰的準備了。

但是如果聽完命令再做決定就不一樣了。

1.如果上級命令是同意開火,海軍將領按命令行事,完全OK。

2.如果上級命令是不同意開火,海軍將領就只能按令行事。如果此時還違反命令開火,就是違背上級命令,上升為國家間的戰爭,後果已經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情了。

那我們再來分析一下,上級會有什麼命令下來。

1.他們把現場所有的情況都傳回國內,在短時間內的國際打擊的申請會下來么,基本不可能。這個論證很複雜,國家間的戰爭不是迅速決定的事情,需要很長時間的策劃。

2.下來的命令只能是放棄,撤退,請求聯合國來干預。

3.影片里的美國都沒有管得了他們的國民,中國就有能力在短短的一二十分鐘下得了突發事件中的戰爭決策?

所以作為高級海軍將領用屁股想都知道會下來什麼命令。

所以才有未讀命令內容而喊開火的情形出來,才激勵、激動、鼓舞了我們全體觀眾。

海軍將領也是像影片開頭吳京做了一樣的決定,明知有錯,做了再說,也是真正戰狼精神體現。


不是BUG。

報務員已經把收到的命令拿來了,指揮員不看也不聽她念,直接下命令,這顯然是有意識的行為,就是故意要這樣做的。

如果行動與命令一致,那就啥事兒沒有;如果不一致,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臨時處置,變通,特殊情況來不及請示……反正借口也好找,總歸把事兒辦了,背個處分而已。


不是。

這兩天看到不少人提出了這樣的疑問,我挑個沒人的地方說一下我的看法吧。

我記得原話應該是「我們得到了上級的命令。」

這個命令不是上級主動下達的,而是下級向上級請求的。請求的內容,電影里似乎沒有明說(我沒注意到,有留意到的小夥伴評論區留言告訴我下),但按照常理來推斷,樊大使去向聯合國說明情況,目的肯定是「請聯合國允許我方士兵進入交戰區」,簡稱目的A,因此請求的內容,主要內容也肯定就是這個,而非「請聯合國決定我們該怎麼做」,簡稱目的B。這兩個請求的內容,在得到聯合國的答覆後傳令的內容也是不同的。

在得到聯合國判斷可以出兵的情況下,目的A的傳令是「得到上級命令」,而如果是目的B,則傳令應該是「上級命令我們出兵」

在得到聯合國判斷不可以出兵的情況下,兩個的傳令是大致相同的,即「上級命令我們按兵不動」。

換個形式大家或許好理解一點。比如你問某人「接下來我應該幹嘛?」,他的回復一般就是「去做A」或者「去做B」,但如果你問的是「我可以去做A嗎?」得到的回復一般是「可以」或者「不可以,去做B」。在傳令中,「不可以」這樣的累贅就被省略了,只留下信息量最大的部分。


不是bug,題主沒看明白此處編劇的用心。

在此之前,電影里並沒有表現申請開火的情節,那麼一個沒有名字的配角,為什麼要被關鍵時刻安排出來說了一句「我們得到了命令」?能不能不安排這個情節的鏡頭?又為什麼非要他說這一句?

最大的可能是,在電影里(可能是導演編劇的顧慮,但是我更傾向於是有主管部門有要求),此處不能直白的說出:「上級下命令開火」這樣的對白,即不能明確的展現出來是上級下的開火命令。但是情節發展到此處,開火是必然的,不然後面情節沒有辦法推動了。所以,設計這樣一句看似內容模糊的台詞的話,之後軍官下令開火,你可以理解為,命令是開火,他一直在等這個命令;也可以理解為:不管這個命令是什麼,這是軍官自己決定開火。因而,就形成了兩邊皆有退路的解釋。任何人都不能百分百的將此處的開火界定為:「上級下命令開火的」,也不能確切的界定為:「軍官違抗上級命令私自下令開火」。這句台詞的設計很藝術,起到了推動情節的效果,又避免了很多問題。


不請自來 我覺得命令是開火

我比較贊同 @Tom York 的回答

然後我覺得傳令兵是故意塑造成這樣啰里啰嗦的

影片里是想說國家命令開火的,但是這種話不好在片子里直接說出來啊!所以就故意模糊化。所以這裡不光光有海軍將領的個人英雄主義,還有國家的成分在裡面。這個也從 @Tom York 的回答里看得出來 後面扎了營


我認為此處上級下達的命令就是同意開火,不是bug。

1.從電影劇情的角度來說,冷鋒帶領華資工廠倖存員工穿過交戰區後來到門口掛有聯合國旗和中國國旗的中國維和部隊營區;而結合冷鋒獨自前去救人的情節來看,顯然之前是沒有維和部隊的。

這說明中方行動要麼事前已得到安理會許可,要麼事後獲得認同,否則安理會不可能允許已經擅自介入的中國再派遣維和部隊了。(個人傾向於事後追認,畢竟那麼短時間就做出決議不太可能;不過也不一定,安理會應該已經就此事討論了一段時間了,甚至當時正在開會,中國代表可能就在會上公布了視頻證據)

並且我記得當時趙東來(/滑稽)艦長就在營區門口迎接冷鋒等人,如果艦長是擅自開火那麼肯定已經受處分了,所以可以認為上級下達的命令就是開火。(當然,這裡也可能是我記錯了,電影免費公開後我會去確認)

2.從文字遊戲的角度考慮,一是 @聞逗比 說的那一點;

二是網上有人說如果是開火會說『得到上級命令』,如果是撤退會說『得到上級指示』。

不過我個人認為都有點牽強,只做佐證。另外(歪個樓),我覺得這裡是傳令兵的鍋,這麼緊急省掉「我們得到了」直接說「上級命令我們...」不好么。。。

3.從主觀感受上講,我相信,或者說希望,中央軍委在這種情況下能做出果斷開火保護我僑的決策。

另外關於國內的決策時間,我覺得軍委作為軍事指揮機關應該有這個反應速度(大概就是軍委委員聚集討論最後主席簽個字);況且如上所說,中央應該也已經討論過了,畢竟之前冷鋒已經報告了中方人員被殺害的事實,只是沒有證據。

當然,這裡也可能像 @觀復知常 以及網上一些觀點所說,是為了表現艦長的英勇無畏。對此我不能完全同意,但也除了第1條之外也找不到很好的理由駁斥。

以上。


如何看待海軍將領趙東來接到命令後不管人民死活還反覆確認才開火的官僚主義畏首畏尾的作風


如果命令是要艦長保持克制,顧全大局,不得採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軍事行動,有沒有可能?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不是有個片段說非洲那國家向中方請求軍事援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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