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情緒低落在朋友家自殺,家屬獲賠8萬」這個案件?

一個人心情不好,還跑去找安慰,結果在這安慰過程中跳樓死了?只想到兩種可能,男的以前負了女性,這是女的一種報復。二是,男的也許用語言刺激了女性。真想自殺的人我想是沒心情接了電話特意跑去一個前同事家自殺的


小透明跪謝邀,受寵若驚

高考數學前答題莫名刺激

內容太不詳盡實在不好判斷呢…

如果確定男方沒有責任的話這個「連坐」的情況讓人擔憂

但是男方是否完全洗脫嫌疑呢?

男方有沒有對女方產生心理影響?

在這「幾分鐘內」女方要完成墜樓前的一系列動作,男方是否真的毫不知情?

另一方面,女方到男方家時的心理狀態,顯然不是可以聽女方父母一面之詞的

先這樣吧要去複習數學了盒盒盒盒【比心】


瀉藥,下次有妹子要來我家,我會拒絕的!你呢?


太多細節不清楚,不過還是想說,這對父母比起事後的悲痛欲絕,為什麼不能在生前多關注自己女兒的情緒呢?如果說自己女兒情緒已經長期持續低落了,家人給予了足夠的關懷關心,可能也未必會有這樣的遺憾。

珍惜眼前人


建議陳先生再上訴。


商鞅的棺材板都快按不住了。

中國古時的「連坐」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發揚光大。


記得以前上《大學生與法》課程時講過這樣一個案例———一群朋友去喝酒,A喝醉酒之後聲稱自己得先回家,於是大伙兒就繼續喝,讓A獨自離開了……第二天消息傳來,獨居的A在前一天晚上因為飲酒過多導致發病,並在家中(還是在路上,記不清了)死亡。最終那伙兒朋友也是被判了刑。

後來分析說的大致意思就是:在A醉酒的情況下,他是不具備什麼什麼能力的,此時朋友有對A的照顧責任,應該把A送到家中,並且在確認A不會出問題之後(實際上也就是不再處於醉酒狀態,重新獲得自我照顧的能力之後),才算盡到了對A的照顧責任。

那類比到這個事件中來的話,是不是因為男子邀請了情緒不佳、深受打擊的女子到自己家中,就在女子抵達之後、形成了照顧女子(或者說保證其人生安全不受到威脅)的責任啊?至少應該保證女子不在自己家中出問題,可能是這樣吧?

不是法學專業的,本人姑妄言之,大家就姑妄聽之吧。


我認為他們事炮友,男女同事怎麼會好到經常來家裡坐坐????

我表姐來我家的次數都沒有這麼勤

怎麼沒有異性男同學邀請我去家裡坐坐???

男生就是渣男,還不承認。朋友們,和我一起罵他


未必是跳樓自殺啊……

一個男的約一個女的到家裡然後女的從樓上掉下來死了…

就聽男的一面之詞定自殺?


換個角度看看:

一個活生生的女人

被一個男同事主動約到家裡

死了……

發生過的一切都是死無對證

很多細節男的其實說不清楚

注意:家裡只有兩個人,警方檢查只能證明沒有主動謀殺行為。

所以,判罰結果認了吧,畢竟諸多說不清是自己造成的,不是么?只能說提醒大家以後注意,這類奇葩新聞和審判越來越多,大家以後不要輕易把自己放到一個不利位置上就好了……


第一 男女授受不親一個女孩子沒事會去不熟悉的男人家嗎?

第二 男的知道女的心情不好為什麼沒有意識到可能會自殺!

所以,我認為,以我多年看柯南經驗,這男的八成是渣男。


謝邀,面對死亡,總是無法冷靜,

可能的做法是,

1.不相關的人,不會邀請到私密空間

2.相關的人,任賠,畢竟人都去了,追索這種錢財的,日子也好過不到哪裡

3.為逝去的生命默哀三分鐘


男女之間沒有朋友

這個觀點是怎樣產生的呢?

取向

那麼雙性戀是不是活該孤獨一生?

偏題了,主要是想說就算瞎猜也要看證據,不能自己搞一套邏輯就亂講


這是一種道德綁架,如果陳先生提前知道她自殺輕生的念頭,邀請做客出事故,確實是沒有盡到朋友看護的義務。


我只好奇一點,該女跳樓前和這個男的有沒有語言的交流,到底有沒有說過什麼話,是否存在男生刺激她的行為。


首先,男女之間沒有朋友,有也是炮友!

其次,什麼樣的女人會自己單獨去一個男人的家裡?

第三,退一萬步講,即便當時、之前沒有發生過肉體關係,精神上必定也是相互愛慕

第四,女方和男方長期私會,大膽假設一下,女方可能各方面都不如意,但是,男方的出現給了女方一絲絲希望,這是女方生活下去的最有一根稻草,女方希望跟男方結婚,但是,男方由於種種原因辜負了女方的期待,於是,在極大的失望與絕望中跳樓而去

第五,女方選擇在男方家跳樓就是要男方永遠記住她,永遠的記住她,永遠的記住她!!!這是報復,也是詛咒。

第六,從道義上講,從死者為大上講,不應該再對死者進行攻擊,畢竟這是一個長期不如意的女生,畢竟她是一個弱者,畢竟她已經去世,要求男方賠償完全在情理之中

第七,男方根本無法佐證自己的清白,無法撇清自己與女方之間的關係定位

第八,男方真的不心虛完全可以上訴,或者乾脆互訴,但是,目前看來他沒有,為什麼?他大概是怕女方晚上給他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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