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作者造就讀者,還是讀者造就作者?

問題的答案不重要,只是看見這句話突然就很好奇每個人的想法。


這個問題背後有一個隱藏得很深的元問題。

語言歧義性對於文學過程(創作、欣賞、批評)的影響究竟有多大?

我想,如果沒有語言的歧義性,那麼也就不存在讀者和作者之間的相互作用,語言生成和語言理解就只是兩個互逆的過程,就跟在同一台電腦上存儲和讀取一樣,中間沒有其他干擾變數的引入。你說是存儲影響讀取呢?還是讀取影響存儲呢?怕是都沒有。。影響這二者的是工程師和程序員設計的規則。而這個規則是建立在排除干擾變數的前提上的,如果幹擾的影響大到被我們察覺,我們就會說這台電腦壞掉了。而人類卻不會說自己的語言過程壞掉了,因為再受干擾的語言也是有一定交流功能的,它需要的是不斷改進和演化,以達成更靈活更複雜的適應性。(這裡不討論失語症等語言精神障礙)

按我的理解,讀者和作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其實就是第三方變數的作用。是讀者和作者,各自與混亂的第三方變數之間的相互作用,而非讀者和作者有直接關係。但由於我們無法對第三方變數做直接觀察,於是我們便推斷讀者和作者之間可能存在某種相倚關係,甚至是因果關係。這也許是一種認知迷障。

那麼,語言的歧義性又是什麼呢?其實語言的歧義性就是語言的本質。語言是對人類高級認知過程中的「概念」、「命題」、「推理」進行符號化。然而這三個認知過程本身就不是精確的,是具有歧義性的。比如「水果」和「蔬菜」,這兩個概念就有歧義(西紅柿屬於那種?),不會因為你用「果品」替代「水果」,這個歧義就消失。再比如「荷蘭豬耗子追」這樣一種看似結構簡單的命題也有歧義性,如果你不以某些特殊的語言句法為規則,你壓根就搞不清到底是荷蘭豬在追耗子,還是耗子在追荷蘭豬。抑或荷蘭豬和耗子在一起追著別的什麼東西?而這種歧義不會因為主謂賓的順序被調換就消失,只要那個順序和你熟悉的語法規則不一樣,你就永遠無法確認它到底要表達什麼。而「推理」的過程就更不精確了,比如當人們用歸納法去做判斷的時候,對同樣的事件走向經常會有各不相同的預期。

然則,幸好我們人類擁有另一個強大的認知能力,即「解歧」。解歧並不是歧義生成的逆向過程,而是一系列在歧義生成過程後(或同時)進行的額外的心理過程。這一過程的執行必需要引入相較於平常更多的額外變數,開啟更多的信息通路,消耗更多的心理資源。比如要想確認西紅柿是不是水果,你就必須從味道、食用成分、用途、外觀等多個方面進行多方面考察,才能得出一個讓自己比較信服的結論。當桌子上只有一個西紅柿的時候,你不會跟別人說「把水果拿來」,或者「把蔬菜拿來」,你會說「把西紅柿拿來」,你必須準確地記住桌子上那個就是西紅柿,而不是「某一種水果」,或「某一種蔬菜」。而當桌子上放的只是一個蘋果時,你知道即便說「把水果拿來」對方也會給你把蘋果拿來,所以你大可不必記住它到底是蘋果還是桃子。而這種把概念水平準確到「西紅柿」這一基礎層面的過程,就是解歧的一種形式。圍繞著歧義進行解歧,是語言生成和理解的一個基本過程。

同樣的,如果把「荷蘭豬耗子追」這個命題中的荷蘭豬替換成「貓」(貓耗子追),也會一定程度上實現解歧。耗子顯然是不會被貓追的,所以這句話只能被理解成「貓追耗子」。這是因為你對貓和耗子之間的捕獵-被獵關係有額外的經驗,而你對荷蘭豬和耗子的關係則毫無經驗,你只知道他們長相接近。而且外貌這一信息可能會引發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理解——你覺得荷蘭豬和耗子長得像,便推斷他們可能擁有相同的命運,比如一起在被貓追,或者一起在追別的什麼東西。。

所以作者(語言生成方)和讀者(語言理解方),都不過是在用各自所能操控的第三方變數進行解歧罷了。而這些第三方變數中有重合的部分(比如共同的語法規則、語義表徵和歷史文化背景),也會有不重合的部分(比如不同的人生經驗、子群文化差異和個體感受水平上的差異)。而即便是對重合的部分,人們的心理表徵也各不相同,同樣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人會持不同態度、情感和信念。

作者可以為讀者提供更多的與自己的語言生成過程相關的背景信息,以輔助讀者解歧,也就是儘可能增大第三方變數中的重合部分。但這些額外提供的背景信息本身也需要被解歧,整個語言生成和理解的過程,其實是一個巨大的信息循環系統,信息與信息,表徵與表徵之間發生極其繁複的相互作用,你解釋我我解釋你。作者和讀者缺少共同經驗,只能通過文化背景去判斷讀者和自己究竟共享哪些背景變數。而這時,他也就不可能對讀者的理解過程造成怎樣的實質影響了,因為他面對的只是一系列第三方中介變數,而非讀者這個客體。而這些中介變數的相互作用機制實在過於複雜,無論是讀者還是作者都只能掌握其中的極小一部分。


表面上看,是作者逐步早就讀者,當讀者形成較大規模後又會發過來影響作者;但在當今這個信息過量的時代,你只要用常識想想就知道,實際上大部分的作者讀者關係就叫做「沒有關係」。

我們並不需要去羅列每個不同的案例,只要先做簡單的分類就好:

1.「喜歡你文章的人」(可能變成「你的讀者)

2.「不喜歡你文章的人」(不會變成「你的讀者」)

3.「沒讀過你文章(或沒有印象)的人」

那麼所謂「你的讀者」,基本上就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價值的人」。但是看過你的一篇文章、也喜歡那篇文章的讀者,還未必是「你的讀者」,他也有可能變成「對你沒有印象」的讀者,或在看過你其他文章後轉變為「不喜歡你」的讀者。

那到底怎樣才算是「你的讀者」?我認為是認同你的文章有價值,到某個程度以上的人。而「某個程度以上」具體地說,就是他願意持續以實際行動表示他對你的支持,這些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分享你的文章、買你的書、聽(關於)你的講座、付錢給你……這些行動的門檻不一,而且每個讀者條件不同,所以「持續」是最重要的表徵。這樣的讀者,認為你是一個值得持續關注、支持乃至推廣的品牌,所以他們願意做這些事。到這種程度,才叫做「你的讀者」。

這些其實可以一句話概括:「你的讀者」就是對你有品牌忠誠度的人。

千萬不要用類似作者早就讀者這種話來麻痺自己。醒醒吧你沒有讀者!

為前面廢話已經太多而且最重要的概念應該夠清楚了,以下我盡量不講廢話,總之寫作這行跟其他商業行為一樣,要靠它吃飯除了你自身的生產力外最重要的是在市場中建立品牌忠誠度,也就是你的讀者。那你要怎麼評估你有多少「你的讀者」?

例1:我在某個媒體/平台有一篇文章爆紅惹,我應該有很多讀者。

錯。這頂多只是你建立讀者群的一個立基點。「你的讀者」是要長期、持續經營的;當然在條件許可下,最好趁機擴大戰果。

例2:我在某個媒體跟人「合寫」一個廣受歡迎的固定欄目,我應該有很多讀者。

很可能是錯。跟人合寫的「固定欄目」(或專欄)受歡迎不一定代表你個人受歡迎,尤其對報導類的文章讀者普遍不太注意作者是誰。

例3:我在某個媒體長期發表一個「冠名」專欄很受歡迎,我應該有很多讀者。

不一定對。有的文章、甚至一系列的很多文章受歡迎,是因為風向正確,是否轉換成個人品牌仍有待商榷。光憑這樣就判斷「你的讀者很多」還是輕率了點。

例4:我的微博/公眾號/知乎有幾十幾百萬人關注,數據總是準的吧?

還是很難說。事實上「點贊」、「關注」和「有品牌忠誠度」是頗有距離的。實際上,點贊的粉絲中真正有品牌忠誠度的可能還低於百分之一。而且「不喜歡你文章的讀者」也是有可能會關注你的,他們「到某個程度」也一樣會追蹤,以便隨時吐槽並告訴別人他覺得你很爛很討厭你。或者他們只是「單純」覺得隨時看看你在幹嘛可能是件重要的事,不見得是支持你或討厭你(特別是你有名到某個程度的話)。你的身份越具複雜性,越影響判斷的精準度。順帶一提,這也是個殘酷的事實:「你的好友」也不見得是「你的讀者」。

例5:我長期經營某個主題的評論、論述建立了一批讀者,接下來去寫書應該也會有人氣。

不對。誰知道你寫得怎樣啊。這些讀者是你寫評論建立的,他們可能就是想看那類型的東西,你轉換內容不見得會跟過去(甚至你換個主題他們就不看了也是有可能)。

例6:我的講座場場爆滿,我的讀者一定很多。

錯。讀者不是蟑螂,並不是出現一個代表背後有二十個。如果可以撇除主題的因素(參見例3),會在你的講座出席的,就是有品牌忠誠度的「你的讀者」沒錯(尤其付費講座或一再出現的人),但這裡的思維恰恰反過來,你「只能確定」這些人是「你的讀者」,無法知道他們之外還有多少人。甚至你也許要懷疑,在他們之外還有多少「你的讀者」?

「那麼,我到底要怎麼知道我有多少讀者??」

坦白說這可能大概也許超過了我的能力,我只能告訴你單憑某些個別的信息去進行評估,結果大半是有問題的。

「那你是在說廢話?」

對,我的讀者就是來看我說廢話的。


博爾赫斯在《詩藝》中寫道:

我讀過的東西遠比我寫出來的東西要來得更重要。

每次我讀到評論我的論著的時候,我常常會嚇一跳,我也很感謝這些人,因為他們總是能夠從我信步所至寫出來的東西中找到一些相當深沉的意義。我當然很感謝這些人,因為我認為寫作不過是一件分工合作的工作而已,也就是說,讀者也要做好他分內的工作;他們要讓作品更豐富。


作者是作者,讀者是讀者,沒雞毛關係。

能夠被作者造就的讀者,不叫讀者,叫腦殘粉

能夠被讀者造就的作者,不叫作者,叫投機商

不管是讀者還是作者,三觀都是自己的,不能是別人的,不管是誰被誰洗腦,都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


認識幾個也玩知乎的朋友,他們每天討論的是怎麼漲粉,怎麼才能贊多。我覺得他們就會被讀者改變。

一個人無意間寫了一個段子博得了很多粉絲和贊,接下來面臨的問題是,要不要繼續寫段子了?如果不寫段子,寫乾貨,漲粉會很慢,還可能會掉粉,花在考據上的時間還多;繼續寫段子,不僅輕鬆獲得很多贊同和粉絲,還能有變現的機會,曝光度就高,寫起來也是輕輕鬆鬆的,根本不用考慮求證的問題,實在不行,編個故事也可以嘛!

每個人來知乎的目的都不一樣,你開始進來可能是來學習的,可能是找個論壇寫自己的經歷心得的,但是你最後淪為一個寫段子的,編故事的,這是你來的初衷嗎,當你看到周圍的人都喜歡1+1=3的人,你還敢喊出1+1=2嗎?這是個問題,是求關注,還是求本心,我沒有答案的

我只能說 ,求仁得仁


呃,我想先問下「造就」的定義是什麼?在這裡是不是「決定其地位以及喜好傾向」的意思?我擔心我誤解了。

就個人理解而言,這不就是supply and demand的關係嘛。。。。

具體情況沒研究過,有錯請糾正。

在long run和自由市場的假設中, 讀者造就作者。

讀者決定他們喜歡的作品類型——》該類型的作者收入增加,出名度高,社會地位提高——》吸引更多作者選擇該領域。(同時造成其他類型的作者的數量減少)

這個過程是不會反過來的。因為讀者可以選擇不讀那本書,但作者卻不能影響讀者喜歡的類型。

還有一個原因,基於書在於傳播的特殊性,數量大的那一方將決定數量少的傾向。

讀者的數量是遠遠多於作者的數量的。這種情況下你是沒辦法看到市場上充斥著讀者不喜歡的書,最終逼迫讀者接受該類型。

如果是short run,以及以個體來看的話, 作者是有可能選擇讀者的。

人們是複雜的。當讀者認為自己不會去購買那麼一本書時,不一定是考慮自己喜不喜歡那本書,也可能只是沒聽過那本書亦或是當下有更好的一本書想看。

這種情況下,當作者通過其他方式宣傳自己的書,使讀者不斷看到那本書的消息。那麼那本書則可能會火。也可能是那本書特定於某年齡層,到了那個年齡就會有興趣;也可能是朋友安利太多次。

嘛,如果我回答的沒關係的話,請摺疊我把。。。。


作者,作品,讀者。

繞開作品來談作者和讀者,論述再精妙,也是有明顯缺陷的。


寫一點自己的想法吧,隨性討論,未必切題

第一,從先後來看,

先有作者創作作品,後有讀者閱讀作品,

從這角度出發,作者是作品的源頭

第二,作用強弱,

個人認為普遍上作者造就讀者的力度更為強大,人們常說一本好書改變人生,

反之卻相對較少看到作者感嘆某位或者某部分讀者群體對他起了深刻的影響,但並不是沒有!(這個觀點適用於廣義上的作家和社會眾多讀者)

第三,角色轉換

作者往往也是讀者

尤金奧尼爾常常說自己受到了斯特林堡的啟發,廣泛閱讀後形成了寫作興趣,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讀者造就了作者,但同時也是第二點中作者影響讀者更為強烈的佐證

第四,讀者造就作者還可以有另一種解讀方式

某些作者為了出名或銷量,投讀者所好,針對閱讀興趣寫文章,這也可以理解成讀者造就作者


1 讀者成就了作者,也成就了自己

我們其實有很多作者很有才華,但是沒有表現的機會,話語權被把持在少部分主編,文協會員手裡。只有在互聯網時代,《鬼吹燈》,《盜墓筆記》,這樣另類的作品,才會大放異彩。

讀者把作者捧成了網紅作者,讓更多的讀者知道,像核聚變一樣,好的作品在互聯網時代更容易傳播。

2 作者成就了讀者,也成就了自己

一個偉大的文學家,一個好的作品,是可以改變很多人的人生觀,世界觀。一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讓很多人參與革命,魯迅先生的雜文,讓很多人學會了思辨,學會思考。

很多作家,寫詩,寫文章是文以抒情,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心裡的情感不得不抒發。這就是戰爭年代,通常容易出文學大師的原因。古代很多詩人,做官做得好,詩就寫不好,一被貶,遇事不順就出千古名篇。文人太安逸,不容易出好作品,呵呵。

3 在互聯網時代,讀者都是孤島

在互聯網時代,獲得內容非常容易,但是篩選優質內容不容易。

我們看到的,都是想看的內容,我們只上跟自己同樣氣味的車廂,看到的只是自己能理解的內容。

隨著讀者門檻的降低,網上人人都可以發聲,讀者之間的交流,極容易引發罵戰,表達方式的不合理,容易使我們屏蔽其他人的聲音。

隨著時間的增長,微博上,我們只看自己喜歡的明星;知乎上只看自己喜歡的大V;微信只看自己喜歡的公眾號。

在互聯網時代,我們更容易強化自己原來的世界觀。君子和而不同,越來越難實現。

我最近喜歡看南方周末這款app。它裡邊有很多有態度的文章,對於開拓眼界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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