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眾眼中很糟糕的人也應該悅納自我嗎?

「糟糕」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犯罪;因為懶、不上進而工作差勁;啃老;在情感生活中剝削控制虐待對方等。

不包括:長得丑、胖,單純的掙錢少,沒有對象等。

或者換個說法,如果一個殺人犯悅納自我,這是好事嗎?還是說人渣有什麼權利喜歡自己?


喜歡自己,不是喜歡自己的全部,而是會因為對自己的喜歡而使自己決定變得更好。


你不覺得這些人正是因為已然悅納自我,不屑於跟從大眾的要求標準,才成為眾人眼中那個持續糟糕的人么?

至於那些有心悔過的人,我相信他們的行為肯定不會繼續糟糕。


所以你認為很糟糕的人應該被怎樣對待呢?聽起來不只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樣子。

自我悅納是自己的事情,你也沒辦法控制是不?


如果他沒有學會喜歡自己,他怎麼會去喜歡這個世界,反過來說,這個世界又怎麼能夠喜歡他呢?一個人之所以成為」人渣「,本來就是因為他的成長過程中,他得到的關愛並不足夠,所謂的剝削控制虐待對方,所謂的啃老,這一直是一個索取的關係,他為什麼要索取?如果一個人吃得足夠飽,你讓他索他都不會索的。正因為心上的洞未填滿,從未被認可過,才要一再的索要啊


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自我悅納是一種非常寶貴的能力啊,

讓心理學家一分析,馬加爵那樣的都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道德和心理學屬於兩個維度,


首先我覺得糟糕的人有很多種情況吧。有些人可能屬於「反社會人格」,沒有通常人的良知。這種人本身是一種病態,他們肯定是沒有內疚的,可能自我感覺非常好,很「悅納」自己。但是我很懷疑他的主觀幸福感。如果一個人和他人沒有正常的情感聯繫,他恐怕感受不到正常人的「意義感」,這個人的內心很有可能是非常非常無聊的,以至於必須靠虐待他人,或者干一些非常冒險的事才能排遣。這是一種病態,我們沒必要痛恨他。不過他該不該悅納自己可能也用不著我們來操心,他大概會覺得自己的需求應該凌駕於所有人之上。

但是我覺得很多糟糕的人,他之所以變得這麼糟糕可能就是因為他無法悅納自己。

其實我天性是一個缺乏責任感和自控力的人。衝動,懶惰,有成癮傾向。經歷過從小時候大家眼中的神童和驕傲,變成母親的負擔,這麼一段過程。有一段時間比較抑鬱。網癮,性癮。現在大概走出來了。但是我覺得成為一個健康幸福的自己大概是一個終生的過程。

我看過大量的書,所有主要宗教的比較重要的經典,哲學,各派別心理學,精神病學,比較雜,反正有點瞎看的感覺。這也證明我對這個領域的知識有需求。我一直在思考。

我現在比較認同存在主義哲學。我覺得,人作為一個有自我意識的存在,他的生命存在是無條件的,是無比幸運的產物,是上天白白贈送給他的禮物。從這個本原的意義上說,一個人應該無條件地悅納自己的生命。但是人的存在比較特殊,他不是一個現成的自己,而是一個成為自己的過程,他必須成為自己,才能真的變成他自己。比如愛因斯坦,我們認為他是偉大的科學家,但是他並不是先天就是一個偉大的科學家,並不是說他剛出生的時候腦子裡就有廣義相對論。他是經過了一個漫長的成長過程,最終變成了那個我們認為的愛因斯坦。每一個人都是這樣。他的一生是一個成為自己的過程,而在起初的時候,他並沒有一個確定的方向,他需要花費一生的時間去尋找自己的意義,搞清楚自己是誰。

一個人不可能永遠靜止在無所事事的狀態之下,他一定要去做什麼,尋找什麼,這樣他才能健康地活著。如果他由於某種原因(比如陷入逃避現實的困境中,自己又不自知)長期處於無所事事的狀態,或者從事他身邊的人所反對鄙視的事情而他自己又沒有明確的理想和目的,他一定會陷入極度的無聊,空洞感,低自尊。他自己能夠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在被掏空,因為他沒有去做符合自己身心幸福的事情。他如果能夠清醒地意識到這一點,他便會尋求改變。

但他之所以變成這樣,正是因為他沒有悅納自己。他不知道應該怎麼愛自己。他其實在貶低自己的生命意義。有個青年問王陽明,人為什麼要克己?我做不到克己。王陽明回答他說,人只要知道克己才是真的為自己好,就自然會克己。你以為縱慾是為了自己,其實不是,其實是在害你自己。選擇縱慾,是因為不知道真正的快樂該如何得到。

懶惰,放縱,拖延,揮霍,成癮,啃老,頹廢……這些人可能分很多種,其中有一種,他內心是抑鬱的,是自我貶低,自我羞辱的。其實很多這種社會適應不良的行為是為了緩解他的抑鬱,雖然實際上是飲鴆止渴。

其實宗教有時候很能揭示本質的東西。有一句話說,耶穌為贖回你而死在了十字架上,你如果貶低自己的價值,你就是在侮辱他。反正讀到這句的時候,我流淚了。我覺得我是寶貴的,我值得讓一個最聖潔的人用命來拯救。而這種自尊的感覺就是自愛和自我救贖的動力。


其實關鍵在於你必須真的確認這些人的真正動機,才能分清對方的悅納的是行為還是目的,這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因為人的追求其實很單純,只是用的方法千差萬別,當然也包括極端。任何人的一切行為都有符合邏輯的解釋,包括精神異常或智力低下的人群。有的只是為了獲得生存下去的錢,有的為了還債,有的為了心靈的缺失,有的為了發泄內心的不平等等等等,這些很多人都有,但為了得到這些目的的辦法不同,你說的人渣他們當然可以為了已經達到的目的而悅納,當然也會因為他們的行為而受到制裁。

總結來說,這並不是對方犯罪的根源,所以悅納是不是好事這個問題是不成立的。癥結在於是什麼讓對方會以某種極端的行為來達到本應是合理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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