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在哪裡?


因為總想搞個大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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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機靈結束

因為不是法治,在國內法律只是給人治者提供一個理論支持罷了。。。。


因為文化傳統造就了人情社會這樣一種現實。

傳統的小農社會中,社會流動性小,一個村落中的人彼此相熟,倫理秩序規範著人們的生活,建立某種權利義務關係的時候,人們不會訴諸於明晰的規則,權利義務的內容本身也是相對模糊的。例如,李家去張家借一把豆角,改天還回來的可能是兩個茄子。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們依靠著對彼此的信任和血緣關係彼此來往,建立起了人情關係,在這樣的關係網中,談論明確的規則反而會對彼此的關係有所損傷。因為社會結構簡單,所以,這種關係足以維持基本的生活,所以法律起到的作用極為微弱。

但是,隨著社會流動的加劇,社會關係的複雜化,隨著西方文化的湧入,這種人情關係被打破,法律和規則的作用日益凸顯,但是人情社會中模糊的權利義務內容,個人之間粘滯的關係,使其無法與現代法律完成對接,而且幾千年的文化傳統的慣性是巨大的,傳統的人情關係網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被法律規則所取代。所以,才會顯得國人法律意識淡薄。

但是籠統的談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是欠妥的。在北上廣生活的人,法律意識相對比三四五線小城市還是好很多。甚至現在,許多農村依然是靠人情維繫社會關係,遇事談及法律的人少之又少。


在中國,人情大於法律。

出了問題,有幾個人真的上過法庭?基本都是人情調解。


一切朝錢看,都忙著賺錢呢,誰有空去學法懂法去?反正出了事能用錢解決。

本來法律恰恰是最不能用錢解決的問題,但執法不嚴是硬傷。

這個執法不嚴的背後,是行政干預、徇私枉法,但最終還是落到了利益上。

有些國人習慣于思考犯了法後怎麼逃避法律責任,而不是思考怎麼做才能不犯法。


謝邀 @橘貓 ,

原因很複雜,

說說我的觀點:

大多數老百姓(公民)認為自己沒有從法律中獲得足夠(怎樣認定足夠?)利益。


執法不嚴誘發的。

當大家見過太多的法律不管事兒的例子之後,就不會拿法律當回事兒了。


民族性格民族意識是歷史發展中不斷培養的

在西方封建中世紀,就承認私有財產的絕對性,並有法律加以維護這種權益,不管你是平民百姓還是皇親國戚,觸犯私有財產,就要受到審判,以此形成司法獨立。

古代中原王朝皆大國,地大物博 幅員遼闊的地理形態使得統治者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權力來支持帝國的運轉,政治制度的發展過程也是中央集權的發展過程,在此就不細述。 黃仁宇說過,中國傳統社會政治制度發展不斷成熟,脫離了器物和技術,以致當日乾脆拋棄技術,官僚直接以道德名目管理社會。

君主標榜君權神授的宗教色彩來讓人相信其正統,官員則以天子授權管理名義,以道德為外衣,行官僚主義。百姓受傳統思想束縛,在此政體之下,潛移默化改變。這種人治與法治的區別,使得今天中國人法律意識淡薄,喜歡私了,消財免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視今天的社會,老人碰瓷得賠償,扶老人起來遭勒索,在動物園不遵守規定被老虎咬傷起訴,用磚頭砸運鈔車被打死賠180萬。誰弱誰有理,誰把握媒體輿論佔領道德高地誰有理,媒體輿論綁架司法,按鬧分配。(可能這麼說也太過激)

中國是法治國家,更是人情社會,依法治國之路,任重道遠。


因為不重視法律教育,不懂得遊戲規則,只能被玩死。


有兩點是來自於傳統思維的影響:

1.法不責眾

2.不知者不怪罪

很多人對違法的追責抱有僥倖心理,很大一部分來自基於以上傳統認知的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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