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非常致命嗎?即使不在要害部位。?
01-26
先前慶安警察是當場擊斃歹徒的,今天西安警察是擊傷歹徒,但是依然搶救無效死亡。那麼槍擊真的是非常致命的嗎?但二戰時受到槍擊的軍人為什麼可以搶救?是電視誤導還是現在武器進步太快?
沒有傷及重要器官或者打破大血管造成失血過多的話,就沒那麼致命。當然,人身上符合這兩個條件的部位並不多,在實戰中也很少被擊中。
很奇怪的問題
一個物件,他設計出來就是要人命的,如果還不致命的話……他是來賣萌的么……另外,哪裡不是要害位置呢?主動脈幾乎覆蓋全身,哪裡才不是要害位置?頭髮還是指甲
大腿不算要害部位?股動脈來一槍試試看……二戰的時候,中槍了,多少能救回來多少沒能救回來??
人的軀幹到處都是重要器官,打中軀幹的話死和不死都很正常
打中四肢的話止血不及時也可能死亡你說「但二戰時受到槍擊的軍人為什麼可以搶救?」其實沒什麼意思,你應該關注一下二戰受到槍擊的軍人中有多少人搶救活了,有多少人搶救無效死了小時候覺得中槍中刀沒什麼啊,電影里都那樣了主角還生龍活虎。
直到我學習了系解,感覺分分鐘一個人就死了啊。
大動脈一斷,立馬沒戲。
重要臟器打爛了,那就看命了。什麼,只是射斷了骨頭?
有人早上摔斷了腿,下午就死了…為什麼?
脂肪栓塞。這都是命,如果你口袋裡恰好有一部諾基亞,那就另當別論。除了頭部身上任何部位被擊中後都有反擊能力,只是持續的時間不同而已。在需要的時間內沒有專業的治療什麼傷都會致命,這要看反應時間,比如下身大動脈什麼的十幾分鐘的事,如果是上身大動脈可能一分鐘都不到就會致命,四肢的時間更久運氣好可能有一個小時,通常流血一定程度就會昏迷,但在昏迷之前仍有戰鬥力。臟腑被破壞後的死亡原因通常是流血或者感染(後者死的慢,但死亡率極高)如果運氣好的話可能保證很長的存活時間,但是臟腑的疼痛可能會讓人當場昏迷(幾率不大,好像腎臟肝臟最容易昏迷。)如果傷勢導致比如無法呼吸(兩肺全炸了)可能會很快昏迷但還是需要一定的時間死亡。如果單肺功能損壞另一個肺仍能運作的話一般不會導致窒息死。
但是大多數傷在現在的醫療技術下能治好的幾率還是挺大的,曾經有人中27槍15槍打中胸部防彈插板,12槍分別打中腹部和四肢,都沒死(可惜安了幾隻假肢)
而且現在士兵通常有防彈衣,軟防彈衣可以保證抵擋手槍子彈,甚至插板防彈衣都可以抵擋7.62中間威力彈的打擊,在一定距離都可以防住7.62北約全威力彈。(就是插板防彈衣特別重)所以在算上防彈衣的情況下子彈是有可能難殺傷人體的。以前我也有類似的疑問,直到玩兒了真槍。電影里都是騙人的。
紀實文學《兄弟連》里有一個反應真實事件的情節:戰鬥後,一美國兵繳獲一把魯格,愛不釋手,把玩間不小心走火,子彈貫穿其大腿。眾戰友衝上去壓住傷口幫他止血,但血如泉涌,面色逐漸蒼白,幾分鐘後,該士兵死亡。本事件是戰後老兵的口述。深層大動脈斷裂,野戰條件下根本無力回天。所以,「要害部位」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
個人覺得 槍擊 發的位置很重要 有的時候 打進大腦也不會是你喪命!
確實是因人而異,有野史說某強人頭中七發點四五還戰鬥了十分鐘。牛的不行。。。
除了擊中部位,還有擊中距離,20米內打中要害部位基本沒什麼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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