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與火之歌》中有哪些你覺得寫得特別美的段落或情節?

之前看黑城堡的文章,提到多恩的開場,以何塔的POV,描繪了道朗渴望手足之情卻悲哀的一生,氛圍平淡而憂傷,書里還有哪些地方的情節和段落讓你覺得優美,或者印象深刻的?


馬胖在寫冰火前三部的時候速度極快,兩年一本,96年出版《權力的遊戲》,98年《列王的紛爭》,2000年《冰雨的風暴》,小說的情節在第三部中達到一個高潮。

隨後讀者等了整整5年,才等來了第四卷《群鴉的盛宴》,結果發現從情節上來說這隻能算是半部冰火,因為前三部中戲份最多、最受歡迎的幾個人物囧、龍女、小惡魔都未在此部擁有pov,而是更多的把重心放在瑟曦、詹姆、布蕾妮這些配角身上,情節也基本沒有什麼大的發展。於是最開始時,《群鴉的盛宴》風評不高。我當時看冰火系列,經歷了跌宕起伏高潮迭起的第三卷,看《群鴉的盛宴》也差點沒看下去。

到現在,我已經重讀了數遍冰火系列,卻驚訝的發現《群鴉的盛宴》相對於前幾卷雖然情節平緩許多,但是書中對人物的各種精妙的道德困境和心理掙扎的描寫以及各種反思和探討極其精妙,竟寫出了前三卷難以企及的思想深度。

曾看過Reddit上冰火論壇的很多討論,印象很深的就是有一個大學文學教授提到,從文學的角度看冰火,整個系列中文學水平最高的便是《群鴉的盛宴》中布蕾妮的幾個章節。而在論壇上對全書最喜歡的片段的討論中,得票最多的不是喜聞樂見的紅色婚禮、紅毒蛇大戰魔山等著名情節,居然是卷四布蕾妮pov中梅里巴德修士關於逃兵的一段演講。The Broken Men Speech.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說,「殘人就是逃兵嗎?他們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為然。「或少多於或多。土匪有許多種,就像鳥也有許多種一樣。磯鷂和海鷗都長著翅膀,但它們並不相同。歌手們喜歡歌唱好人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為寇,但大多數土匪更像那個肆意劫掠的獵狗,而不像閃電大王。他們本就是壞人,為貪慾驅使,心懷惡意,蔑視諸神,只關心自己。與他們相比,所謂的殘人更值得同情,儘管他們或許也一樣危險。他們都曾是淳樸的平民百姓,從沒離開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領主的召喚來了。於是他們穿著破爛的鞋子和破爛的衣服,在領主華美的旗幟下出發,往往沒帶什麼武器,只有鐮刀、開鋒的鋤頭,或把石塊用皮索綁到棍子上製成的簡陋鎚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們聽過歌謠和故事,出發時心情迫切,夢想見證奇景,贏取財富和榮耀。戰爭彷彿是一場偉大的冒險,是大多數人做夢都夢不到的美妙歷程。」

「然後他們嘗到了戰爭的滋味。」

「對一些人來說,一點點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潰,更多的人繼續堅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數不清參加過多少次戰鬥,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戰鬥中倖存下來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戰鬥時崩潰。弟弟眼看著哥哥死去,父親失去兒子,朋友的肚皮被斧頭劈開,他還試圖塞住自己的腸子。」

「他們看見帶領自己上戰場的領主被砍倒,另一個領主高聲宣布他們現在屬於他。他們受的傷剛癒合一半,就又負上新傷。從來吃不飽,鞋子在無休止的行軍中逐漸解體,衣服爛成布條,許多人更因喝了髒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褲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鏽的鐵半盔,他們就得從屍體上拿,不久,他們也開始從活人那兒偷——在戰爭進行的土地上,有跟他們過去一樣的老百姓。他們偷這些人的東西,偷雞摸狗,殺牛宰羊,而這距離掠走平民的女兒也就一步之遙。某天,當他們環顧四周,意識到所有的朋友和親人都已逝去,自己身邊全是陌生人,頭上的旗幟也難以辨認時,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們為領主而戰,領主卻不曉得他們的姓名,只會威風凜凜地高聲呼喝,要他們列好陣形,拿起長矛、鐮刀和開鋒的鋤頭,堅守陣地。接著,騎士們襲來了,那些全身鐵甲、看不到臉的騎士,衝鋒時鋼鐵的轟鳴充斥整個世界……」

「然後那人崩潰了,他當了逃兵,成為殘人。」

「他當即逃跑,或在戰鬥過後扒著死屍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營,找個地方躲起來。到了此時,所有家的觀念都已消失,國王、領主和神祗對他來說不如一塊餿掉的肉,至少肉能讓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暫時淹沒他的恐懼。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頓不知下頓,活得像野獸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說得沒錯,目前這種時局,旅行者應該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應該同情他們。」

梅里巴德說完之後,深邃的沉默籠罩了這一小隊人馬。風吹過一叢垂柳,瑟瑟作響,遠處傳來一隻鳥隱隱的叫聲,狗兒在修士身邊慢跑,微微喘息,驢子的舌頭從嘴角伸出來透氣。沉默不斷延伸,直到最後,布蕾妮說:「你上戰場時有多大?」

「啊,跟你的這個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實去打仗還太小,但哥哥們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後。威廉說我可以做他的侍從,但他不是騎士,只不過是酒店小弟,拿著從廚房偷出來的小刀當武器。他死在石階列島,沒真正揮過一次武器。高燒要了他和我哥哥羅賓的命。歐文死於釘頭錘下,腦袋被砸成兩半,他的朋友『麻子』瓊恩因為強姦而被絞死。」

「你說的是『九銅板王之戰』?」海爾·亨特問。

「他們這樣命名,但我既沒見到一位國王,也沒賺到一個銅板。那只是一場戰爭。」

這也是我個人在全系列中最喜歡的一個片段。當大家沉迷於家族和王國的沉浮與鬥爭中,馬胖借布蕾妮的經歷點出了這種視角的局限性,對戰亂中平民生活的簡單一瞥,讓人意識到在大人物們的每一個動作背後,隱藏著多少平民的鮮血和悲劇,極大的開拓了整個世界的深度。能在一部史詩奇幻小說里擁有這樣的格局,實屬不易。這是冰火系列相對於魔戒系列真正有所突破的地方,也是馬胖與其他大部分奇幻作者拉開差距的地方。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來自卷四:群鴉的盛宴

伊蒙學士得知自己並非世上僅存的坦格利安,決定乘船穿越狹海找尋丹妮莉絲。無奈其年老體弱,半途中即大限將至。

伊蒙學士年邁體弱,山姆不可能把他一個人留在甲板上,他也只好留下。他在老人邊上待了將近一個鐘頭,裹緊斗篷。綿綿細雨滲進皮膚,伊蒙卻好像根本沒感覺到。他只是嘆息,閉上眼睛,山姆移近,為他遮擋住大部分風雨。他很快就會要我扶他回船艙,山姆告訴自己,他一定會的。但他一直沒有召喚,最後,遙遠的東方響起隆隆雷聲。「我們必須下去了。」山姆顫抖著說。伊蒙學士沒回答。山姆這才意識到老人睡著了。「師傅,」他一邊說,一邊輕輕搖晃他的肩膀,「伊蒙師傅,醒醒。」

伊蒙睜開白色的盲眼。「伊戈?」他回應道,雨水順著他的臉頰流淌下來,「伊戈,我夢到自己變老了。」

半夢半醒之間,過往的一切彷彿恍若隔世,又好似近在眼前。

本如此直白的一句夢話,卻如此讓人百般感慨。


絕境長城上兩個男神的握手!

「我明天一早離開。」提利昂道。

「我知道。」瓊恩的語氣聽來怪異地感傷。

「我打算在臨冬城稍事停留。所以你若有什麼口信要我轉達……」

「跟羅柏說我以後會當上守夜人的司令官,保護他的安全,所以他不妨跟女孩子們學學針線,然後叫密肯把他的佩劍熔掉,拿去做馬蹄鐵吧。」

「你兄弟塊頭大我那麼多,」提利昂笑道,「我拒絕傳達可能會惹來殺身之禍的口信。」

「瑞肯一定會問你我何時才能回家。想辦法跟他解釋我去了什麼地方。告訴他我不在的時候,我所有的東西都歸他管,他聽了一定會很高興的。」

今天有事相求的人還真多,提利昂·蘭尼斯特心想。「其實,你可以寫封家信。」

「瑞肯還不識字。至於布蘭嘛……」他突然停下來。「我不知該捎什麼口信給他。提利昂,幫幫他罷。」

「我能幫上什麼?我不是學士,沒法治療他的病痛。我也沒有魔咒可以讓他雙腿復原。」

「你在我最需要的時候幫了我一把。」瓊恩·雪諾道。

「我什麼也沒給你,」提利昂說,「只是幾句廢話。」

「那就對布蘭也講幾句罷。」

「你這分明是叫瘸子教殘廢跳舞,」提利昂說,「無論教得再好,只會慘不忍睹。但我也懂得手足之情,雪諾大人。我會盡我所能幫助布蘭。」

「謝謝你,蘭尼斯特大人。」他脫下手套,伸出手,「好朋友。」

提利昂發現自己竟意外地大受感動。「我的親戚多半是些王八蛋,」他咧嘴笑道,「而你是第一個跟我做朋友的人。」他用牙齒咬住手套脫下來,然後握住雪諾的手,肉貼著肉。男孩握得堅定而有力。


權力的遊戲-章節39

艾德關於極樂塔之戰的回憶,沒有戰鬥的直接描寫,卻殘酷而有畫面感。多恩赤紅的土地,御林鐵衛雪白的盔甲,「黎明」的耀眼光芒,蔚藍的冬雪玫瑰。舊王朝的隕落和新生命的誕生,冰火中最當得起史詩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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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度夢見那三位雪白披風的騎士,那座傾塌已久的塔樓,以及躺卧血床的萊安娜。

在夢中他與從前的戰友並肩而行:驕傲的馬丁·凱索、喬里的父親,忠心耿耿的席奧·渥爾,本為布蘭登侍從的伊森·葛洛佛,還有輕聲細語、心地善良的馬克·萊斯威爾爵士,澤地人霍蘭·黎德,以及騎著紅色駿馬的達斯丁伯爵。他們的面容,對奈德來說,曾如自己的臉龐一般熟悉,但歲月仿如水蛭,漸漸吸走了人們的記憶,即使是他一度發誓絕不忘記的部分也不例外。在夢裡他們只剩幻影,宛如灰色的幽靈,騎在濃霧聚成的馬上。

他們一行七人,對方則是三個。夢中如此,當年亦然。但這三人絕非平庸之輩。他們靜待於圓形的高塔前,身後是多恩的赤紅峰巒,肩上的雪白披風在風中飄蕩。而這三人並非幻影,他們的面容深深烙印,至今依舊清晰。「拂曉神劍」亞瑟·戴恩爵士嘴角掛著一抹哀傷的微笑,巨劍「黎明」斜出右肩。奧斯威爾·河安爵士單膝跪地,正拿著磨刀石霍霍磨劍。他那頂白色瓷釉的頭盔上,有著象徵家徽的展翅黑蝙蝠。站在兩人之間的是年邁的御林鐵衛隊長傑洛·海塔爾爵士,外號「白牛」。

「我在三叉戟河上沒見到你們。」奈德對他們說。

「我們不在那裡。」傑洛爵士回答。

「我們在的話,篡奪者就要倒霉了。」奧斯威爾爵士道。

「君臨城陷之時,詹姆爵士用他的黃金寶劍殺了你們的國王,你們也沒出現。」

「我們身在遠方。」傑洛爵士道,「否則伊里斯還會好端端地坐在鐵王座上,而我們虛偽的弟兄則會下七層地獄。」

「我解了風息堡之圍,」奈德告訴他們,「提利爾和雷德溫大人俯首稱臣,他們麾下的騎士也都下跪效忠。我本以為你們一定會在其中。」

「我們不輕易下跪。」亞瑟·戴恩爵士道。

「威廉·戴瑞爵士帶著你們的王后和韋賽里斯王子,往龍石島逃去。我猜想你們可能也在船上。」

「威廉爵士忠勇可嘉。」奧斯威爾爵士說。

「但他並非御林鐵衛,」傑洛爵士指出,「御林鐵衛絕不臨危脫逃。」

「過去如此,現在亦然。」亞瑟爵士說著戴上頭盔。 「我們發過誓。」老傑洛爵士解釋。 奈德的幽靈們與他並肩上前,手握影子寶劍。以七對三。

「一切就從這裡開始吧。」拂曉神劍亞瑟·戴恩爵士道。他抽出黎明,雙手高舉,劍身蒼白好似乳白琉璃,在光線照耀下宛如蘊涵生命。

「不對,」奈德哀傷地說,「一切將在這裡結束。」當鋼鐵與幻影衝殺成一團,他聽見了萊安娜的尖叫。

「艾德!」她喊。一陣玫瑰花瓣的暴風,吹過染血長天,天空藍得像死亡之眼。


太多了……

《冰雨的風暴》中詹姆在白劍塔的回憶:

與之相比,詹姆的記錄很簡單:

蘭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 凱岩城泰溫?蘭尼斯特公爵和喬安娜夫人所生之長子。少年時代擔任薩姆納?克雷赫伯爵的侍從,隨其清剿御林兄弟會。十五歲那年,因作戰英勇,被御林鐵衛的亞瑟?戴恩爵士親手冊封為騎士。同年,被國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選入御林鐵衛。君臨城陷時,在鐵王座下殺害國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由此得到「弒君者」的外號。之後,被國王勞勃?拜拉席恩一世赦免。有幸擔任榮譽護衛,護送其姐蘭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小姐前往君臨與勞勃國王完婚,並在為慶祝婚禮而舉辦的比武大會上,贏得冠軍。

寥寥可數的幾句,他的生命竟如此貧乏和空虛。至少,詹姆認為傑洛爵士應該少記錄幾句巴利斯坦的比武經歷,而提到他隨亞瑟?戴恩爵士一舉平定御林兄弟會的事迹。其實,當「大肚子」本恩要撞碎薩姆納伯爵的頭顱時,正是他救了伯爵的命——雖然沒能抓住兇手。他曾獨斗微笑騎士,但了結對方的卻是亞瑟爵士。啊,那是多麼光榮的戰鬥,多麼偉大的敵人。微笑騎士有些瘋癲,處事雖殘酷,卻又帶著騎士風度,關鍵是他全不知恐懼為何物。而當年的戴恩,黎明在手的戴恩……眼見土匪的劍破了無數豁口,便主動停手,要對方取把新的。「其實我想要你那把白劍,」繼續開打時,強盜騎士不顧全身十幾處傷口,依舊輕鬆地說。「很好,我給你,爵士先生。」拂曉神劍回答,隨後一劍殺了他。

那個時候,世界多麼單純,詹姆心想,身邊的人都如新鑄的長劍,鋒利而明亮。我的十五歲,畢竟是一場夢幻么?大家都進了墳墓:拂曉神劍、微笑騎士、白牛、勒文親王、愛來點黑色幽默的奧斯威爾?河安爵士、古道熱腸的瓊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會、甚至直率的老薩姆納?克雷赫……他們都不在了。而我呢,那個曾經的少年……他,又在何時進了墳墓?穿上白袍時?割開伊里斯的喉嚨時?那個少年,從小想當亞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個彎,最後成為了微笑騎士。


書中大忽悠勞勃這段話一直深深的印在我腦海里,因為這是冰與火維斯特洛最後的盛世:

趁夏天還沒結束好好見識一下。高庭的原野放眼望去儘是金黃玫瑰。水果甜熟到會在你口中爆開,有甜瓜、蜜桃還有火梅,我保證你絕對沒嘗過這麼甜美的東西。你待會兒就知道了,我這次給你捎了點過來。就算在風息堡,當熱風吹起,天氣熱得你幾乎無法動彈。奈德,你真該看看南方市鎮的模樣!遍地繁花,市集里的食物車載斗量;夏季的葡萄酒不但好喝,而且便宜得不像話,光聞聞市場里的酒味都會醉。人人都豐衣足食,喝得醉醺醺,吃得肥嘟嘟。」他咧嘴笑道,又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啤酒肚。「奈德,還有南方的女孩子啊!」他的眼裡煥發著光芒,高聲叫道,「我敢跟你保證,只要天一熱,女人的矜持就全不見了。她們會直接光著身子,在城堡附近的河裡裸泳。就算上了街,也是熱得穿不住毛衣皮衣,所以有錢的就穿絲織短袖,窮一點就穿棉質的。不過只要一流汗,衣服貼著皮膚,根本就和脫光光沒兩樣。」國王開心地笑著。

後面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


「我不會高呼喬佛里萬歲,」他告訴他們,「也不會高呼凱岩城萬歲。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們的城市,要撞開的是你們的城門。跟我一起來,宰了這狗雜種!!」提利昂拔出戰斧,撥轉馬頭,朝突擊口衝去。他認為他們跟了過來,卻始終不敢回頭。

最後一句,奇異的悲哀和孤獨。像潮水暗涌。


「你是我母親,可我是國王。瑪格麗說任何人都必須服從國王。我明天要騎白馬上校場,讓洛拉斯爵士教我長槍。我還要養一隻小貓咪,而且我不想吃甜菜。」他的小胳膊環抱在胸前。

...

托曼快哭出來了,「我能養只小貓咪嗎」

...

托曼乖乖離開,但在出門之前他突然回頭道:「等我正式坐上王位,我會廢除甜菜的!"

我一直以為我是個蘿莉控,現在看來,小正太也可以(⊙o⊙)!


黑水河之戰時獵狗去珊莎的房間那段 讀了好多遍 美的要哭 一場傾城的暗戀 不光有那首沒唱完的歌和未竟之吻 還有珊莎裹著獵狗丟下的染血白袍瑟瑟發抖 和她的心境和處境很配


她站在碼頭邊,在霧氣中顫抖,臉色蒼白,渾身起了雞皮疙瘩。手中的縫衣針彷彿在跟她講悄悄話。第一課,用尖的那端去刺敵人,劍說,還有,無論如何……絕對……不要……告訴……珊莎!劍身有密肯的記號。只不過是把劍。假如她需要劍,神廟底下有上百把。縫衣針太小了,算不上真正的劍,比玩具強不了多少。瓊恩讓鐵匠鑄這把劍時,她還是個笨得無可救藥的小女孩。「只不過是把劍。」她大聲說出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縫衣針是羅柏、布蘭與瑞肯,是母親和父親,甚至是珊莎。縫衣針是臨冬城灰色的牆壘,是城中眾人的歡樂。它是夏天的雪花,是老奶媽的故事,是心樹的紅葉和嚇人的臉龐,是玻璃花園中溫暖的泥土氣息,是將她房間的窗戶吹得嗒嗒作響的北風。縫衣針是瓊恩的微笑。他總愛弄亂我的頭髮,叫我「我的小妹」,她眼中忽然有了淚水。

魔山的手下抓住她時,波利佛奪走了那柄劍,但當她和獵狗走進十字路口的客棧,它又物歸原主。這是諸神給我的東西。不是七神,也不是千面之神,而是她父親的神祗,北境古老的舊七神。千面之神可以拿走我所有的東西,她心想,但他拿不走這柄劍。

其實看到這裡,讀者們就放心了。艾麗婭不會死。


《魔龍的狂舞》第十章戴佛斯POV:

褐啤酒,黑麵包,燉肉湯則跟奶油一樣白。濃湯盛在一條挖空了的老麵包里,裡面有大蔥、蘿蔔、大麥、白色及黃色的蕪菁、蛤蚌、大塊的鱈魚肉和螃蟹肉,還有厚厚一層奶油和黃油。這樣的湯正是給濕冷的寒夜準備的,它能讓人從骨子裡頭暖和起來。戴佛斯心懷感激地狼吞虎咽。

讀到這段真有種寒夜裡天降一頓大餐的感覺,看餓了。


戴佛斯一直對這座城市抱有好感,他第一次來這裡可以追溯到在「卵石貓號」上當船童的時代。白港規模雖不比舊鎮和君臨,但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寬闊筆直的卵石街道行走自如。這裡的房子也是用刷白的石頭修築的,陡峭的斜屋頂上鋪了黑灰色瓦片。「卵石貓號」性格古怪的老船長羅洛·烏霍瑞斯常誇口說自己單憑鼻子就能分辨各個港口。他堅持認為城市好比女人,各有其獨特味道:舊鎮是撲過粉的老婦人,流於庸俗;蘭尼斯港是樸實清新的擠奶女工,髮際有木頭的清香;君臨則跟沒洗澡的妓女一樣臭;只有白港的氣息咸而刺鼻,還含有一絲魚腥味。「這是美人魚的味道,」羅洛說,「大海的味道。」


Valarmorghulis 賈坤這個人設實在太帥,而且相當會撩。跟艾麗婭的部分很戳少女心。

《列王的紛爭》

犯人舉起空酒杯,鎖鏈喀啦作響。「某人想多喝一杯,某人戴著沉重的手銬,口很渴的。」三人中屬他最年輕,個子纖細,面容清秀,嘴上總掛著微笑。他的頭髮一邊紅一邊白,因為被關在牢里,加上長途跋涉,顯得又臟又亂。「某人也想洗個澡。」見到艾莉亞看他的目光,他又說,「某男孩可以多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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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昆·赫加爾依然面露微笑,仍舊穿著那身破舊骯髒的外衣,只是頭髮清洗梳理過。半紅半白的長髮披到肩上,閃著光澤,艾莉亞聽見女孩們羨慕地互相嘻笑稱奇。

  早知道,我就讓大火燒死他們。詹德利說得對,我真該聽他的。若是她沒把斧子拋過去,他們早就沒了命。片刻之間,她好害怕被認出來,可他們騎馬經過時,對她並沒有一絲一毫的關注。惟有賈昆·赫加爾大致朝她站的方向瞥了一眼,目光直直地越過了她。他也認不出我,她心想,這也難怪,阿利是個拿短劍的兇狠男孩。而我只是個提水捅的灰老鼠。

她夢見群狼在森林裡狂野地賓士,突然有一隻強壯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就像光滑,溫暖而堅實的岩石。她立即醒來,蠕動著要掙脫。「女孩什麼都別說,」有個人貼著她的耳朵悄聲道,「女孩閉緊嘴巴,沒有人聽得到,朋友之間說說悄悄話,好不好?」

  艾莉亞的心咚咚直跳,她勉強點了點頭。

  賈昆·赫加爾將手拿開。地下室里一片漆黑,雖然他的臉只有數寸之遙,她也看不清。然而她能聞到他,他的皮膚聞起來很清新,有股肥皂的味道,他的頭髮上灑了香料。「小子變做女孩,」他喃喃道。

  「我本來就是女孩。我還以為你沒認出我。」

  「某人的眼睛會看。某人洞察真相。」

  她想起自己應該恨他的。「你嚇著我了。你現在跟他們一夥,早知道我就讓你燒死算了。你來這兒幹嘛?走開,否則我喊威斯!」

「某人要還債。某人欠三條。」

  「三條?」

  「紅神是債主,可愛的女孩,惟有死亡方能換取生命。女孩取走三條本屬於他的命。女孩就得拿出三條來償還。女孩說名字,某人去辦事。」

  原來他想幫我,艾莉亞想,心中陡然升起一線希望,簡直令她暈眩。「帶我去奔流城吧!那裡並不遠,我們偷兩匹馬,然後——」

  他舉起一根手指,放在她嘴唇上。「你有三條命,不多也不少。三條之後,我們兩清。女孩必須想清楚。」他輕輕吻了吻她的頭髮,「但不要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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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就得分開,」他說,「我有使命在身。」

他牽起她的手,把一枚小硬幣塞進她掌心。「拿著。」

  「這是什麼?」

  「一枚珍貴的硬幣。」

  艾莉亞咬了咬。好硬,似乎是鐵。「它夠買馬嗎?」

  「不夠。」

  「那有什麼用?」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如果有一天,你要找我,請把這枚硬幣交給任何一個布拉佛斯人,並對他說——Valarmorghulis。」

  「Valarmorghulis,」艾莉亞重複。這並不難記。她用手指緊緊捏住硬幣。院子另一端,不斷有人死去。「請你別走,賈昆。」

  「賈昆死了,阿利也死了,」他悲哀地說,「我有承諾必須遵守。Valarmorghulis,艾莉亞·史塔克,請跟我再說一遍。」

  「Valarmorghulis,」她跟著念,然後穿賈昆衣服的陌生人朝她鞠了一躬,轉身退進黑暗,斗篷飄蕩。艾莉亞獨自一人留在死屍旁。他們該死,她告訴自己,想起亞摩利·洛奇爵士在湖邊莊園的屠殺。

賈坤 ? 完殺所有小言男主 ? 赫加爾

《金牌殺手教你正確撩蘿莉》

收藏的朋友請給昆總點贊,謝謝


臨冬城晚宴的菜肴以及其它有報菜名相關的段落


那個時候,世界多麼單純,詹姆心想,身邊的人都如新鑄的長劍,鋒利而明亮。我的十五歲,畢竟是一場夢幻么?大家都進了墳墓:拂曉神劍、微笑騎士、白牛、勒文親王、愛來點黑色幽默的奧斯威爾?河安爵士、古道熱腸的瓊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會、甚至直率的老薩姆納?克雷赫……他們都不在了。而我呢,那個曾經的少年……他,又在何時進了墳墓?穿上白袍時?割開伊里斯的喉嚨時?那個少年,從小想當亞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個彎,最後成為了微笑騎士。


輸了你贏了天下又如何?

國王困惑地搖搖頭。「雷加......雷加他贏了,挨千刀的。奈德,我殺了他,我的戰錘狠狠鑿穿了他那件黑鎧甲,刺進了他那顆黑心,教他當場死在我腳下。後人為這件事稱頌不已。可他還是贏了。如今他擁有了萊安娜,而我得到的卻是她。」國王一飲而盡。

附一張劇集里的截圖吧


八月十六日

評論區沒看懂,什麼叫幹了個爽?

這是百花騎士和小惡魔關於御林鐵衛的對話,小惡魔對他的選擇感到疑惑,因為作為御林鐵衛就意味著失去繼承權和頭銜,永不娶妻生子,所以才問百花騎士是否還期待愛情(大概就這個意思吧),才有了這句廣為人知的太陽落山以後,蠟燭無法替代。

當然就是藍禮之後,再也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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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來有一種特別的閱讀方式,單獨把布蘭章節提出來。布蘭章節獨立於其他線,而且包含各種夢境(和預言),各種內省念頭,簡直不能更好!

另外還有小惡魔和詹姆分別的一幕,戲劇和情感張力極強,小惡魔的憤怒,詹姆對兄弟之愛,徹徹底底的發泄出來。第一次讀到這裡眼淚嘩嘩的出來。

另從卷二起最難看的就是龍母的章節……(挖鼻


談判時,藍禮想送我一個桃子。他嘲笑我,挑釁我,威脅我,最後想送我一個桃子。我本以為他是要拔劍,所以按住了自己的劍。難道這就是他的意圖,想讓我顯示內心的恐懼?這是他的又一個無聊的玩笑?又或當他說起桃子多麼可口時,其實別有深意?

國王用力搖頭,活像一隻咬住兔脖子的狗。

只有藍禮,才能用一顆水果煩我如此。他的謀逆導致了他的毀滅,但我的確愛他,戴佛斯,如今我明白了。我發誓,直到進墳墓的那一天,我都會記得弟弟的桃子。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原著里,雪諾和小惡魔關於"bastard" 的一段對白之後,Tyrion 對Snow說了句話:"All dwarfs may be bastards,yet not all bastards need be dwarfs."這是一個侏儒和一個私生子的短暫的交心。從這一刻我愛上了這個角色。

When he opened the door, 當他打開門,

the light from within threw his shadow clear across the yard, 背後的光影穿過了院子,

and for just a moment 就在那一刻,

Tyrion Lannister stood tall as a king.

他站的像一個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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