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或聽說過哪些感覺〔他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法反駁〕的詭辯?

汪精衛的老婆陳璧君在法庭審判時曾狡辯道: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佔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只有從敵人手中奪回的權利,還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

不得不說,這陳璧君的口才是了得的,乍這麼一聽,好像是有那麼幾分道理,也很容易迷惑人。可仔細一想,這不過是為自己脫罪的詭辯而已,蒼白無力。

可笑的是時至今日還有大把人為汪氏翻案,大言不慚的說什麼「曲線救國」。這樣的人,不是壞就是蠢。


突然就想起這個,雖然和答案不符...

時間就是生命

很多人都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

卻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以前和媽媽吵架

原因無非就是我玩的時間太長或者沒專心學習

吵著吵著我會哭

然後我媽就說:

一讓你學習你就哭!玩的時候從來沒哭過!

我:……

每次都被氣的脖子疼卻不知道怎麼反駁!


存在即合理

目前就遇到這一個


自製空氣加濕器。

我有一個朋友,他的舍友平時挺喜歡打球的。因為從南方到北方來上學,對這邊的氣候不太適應,覺得空氣特別干。結果那個舍友就跟我朋友說,得弄個空氣加濕器,就包在他身上了。

因為大夥剛搬到一個宿舍里,我朋友當時還感覺這哥們挺夠意思,不能虧了人家,打算等舍友買完加濕器以後幾個人把錢分攤。

結果舍友大哥所謂的空氣加濕器,就是打完球以後泡腳的洗腳水,一晚上不倒放在宿舍里。。。。。。

我朋友問他,舍友大哥還振振有詞,咱們自製的空氣加濕器,又環保又省錢,不比市場上賣的強?

我朋友不到一周就搬出去住了。


你媽=女的

我=女的

我=你媽

同理可證

你女朋友=女的

我=女的

我=你女朋友


自古以來.......


 服:哥、還沒給錢呢?

  宋:什麼錢?

  服:湯麵錢!

  宋:湯麵拿炒麵換的給什麼錢?

  服:那炒麵你也沒給錢吶

  宋:炒麵我沒吃給什麼錢吶!

  服:你等會啊!吃面就得給錢!

  宋:你給她算一下!

  廚:他、他說的對!

  服:他吃咱家一碗面,沒收著錢!

  廚:你別犟了!要啥錢呢??

  服:湯麵錢!

  廚:人不說了嘛拿炒麵換的馬!

  服:炒麵他也沒給錢吶!

  廚:炒麵他沒吃給什麼錢吶!

  宋:你們先算著,我先走了啊!


老師問:你為什麼遲到?

我:因為什麼什麼。

老師:不要找借口!

老師問:你為什麼遲到?

我:。。。沒什麼,就是遲到了。

老師:一定有原因!

我:因為什麼什麼。。。

老師:這不是借口!


「她喜歡錢你就覺得不行 事實上財富也是一個標準的 看臉 看成績好 就好 看錢怎麼就不行呢 知道另一個更有錢就喜歡另一個了 有什麼不可以呢 一個女生看別人長得帥 就喜歡了 就有感覺了 她看別人有錢就有感覺了 有差么」


人丑就要多讀書


大學同學

一個長沙妹子(據說湖南人膽子大)

每門考試必作弊!

而且不會被發現,小抄打的真的666

每門考試都得高分

作為一向老實的我們肯定背後吐槽啊

內心看不慣這種行為是真的…

然後我們旁敲側擊

大概類似於就是說 你這樣,不太好吧

各種隱晦的分析 然後提一提

然後人家說 高風險 高回報嘛

我們內心…!!

你說的好有道理啊(其實這三觀不合我們也不好表達,但就是覺得這種誠信的事情,太詭辯了吧)

從此以後再也不提這事


我東北的,有一年冬天,我開著我第一台車,一輛小飛度,車上拉著我老公,後面坐了一個大哥。

從一個小路口上坡進主路的時候,綠燈閃了,那時我還新手,猶豫是過還是不過呢?還沒想好但是我鬆了油門,後面一輛小麵包,滴滴滴的開始猛滴滴。

大哥就說,你加油加油,開過去。我就踩了油門過去了。

過去了之後大哥說,我給你翻譯一下小麵包剛才滴滴你的意思是「快點過,你要不過去停下了,我正好停在破上,我就有可能起不來車啦!你快點加油過去!」

是的,那是個小路口,沒有掃雪,臨近路口那段破還挺陡的,小麵包是後驅。我如果停車了,小麵包正好停在坡中間。

當時作為一個新手哪裡懂這些,大哥解釋完,我就覺得好有道理。


漂亮姑娘,狼人殺萌新,我就覺得你是狼!因為,我就覺得!


寫一個自己想到的還打出來了

特別丟人就匿了

辯題是殺一救百道不道德

我是打道德的

論點一如下:

道德是針對人性討論的

人是在社會中的

殺一救百保護了社會的組成要素――多數人

所以

不殺一救百就沒人――沒人就沒社會――沒社會就沒道德

所以殺一救百道德

辯論菜鳥,出這個論差點被錘死


令人咋舌的詭辯……初中吧,二年級時候的同桌,一個女生,有一回我的水杯壞了,就周日下午上學前順路買了個,然後晚上到學校開始用,結果周一晚自習,她一手給我打掉摔壞了,底都酥了,估摸著是剛好摔到那個易碎點了,,,她居然說我茶杯劣質品不要賠,幾個朋友勸說下她答應賠,何況它只用了一天而且確實她給摔的。可是八年級嘛,零花錢哪兒那麼多,就買的超市裡普通的富光杯,十八塊,她知道價錢但是只甩來十塊錢,還覺得給多了,我說我就用了一天,怎麼著也是新的,不應該給十八么?!,,高潮是她突然尖聲喊「哎你怎麼這樣啊!訛我呢?你用了一天就是舊的!昨天晚上我明明看見那xx也摔了一下,給你十塊都夠多了!」,,,,,,,,,,,,,,,,,,,,我解釋一下,周日晚上由於我在來學校前就在家吃過飯,所以從到班級開始直至晚自習放學我都坐在位置上,並沒有看到過誰摔我水杯,反正挺無語,後來這事兒就算了,但是從此以後我很少很少再去理她了


——你行你上,不行別BB

——我們不行,我們不上,我們就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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