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物發掘出來,除了可以研究以外,還有什麼好處?發掘到底是為了什麼?
01-24
文物的保護和研究是為誰?
1.文物研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眾。簡而言之,文物研究的結果可以使公眾「自明」,即一個文明的歷程,被看做是一個系統,文物研究的成果,可以傳播給所在文化的公眾,使所在文化的公眾了解文明發展的歷程和脈絡,甚至會促使普通觀眾去學習文明的發展史,在了解和學習的基礎上,實現對於文化的認同。同時文物研究成果在進行異質文化交流的時候,更可以去探索和歸納「人類」最普適的那些東西,進而闡明人類進步和文化多樣化的根本原因。
人類的元問題「我們是誰,我們從何處來,我們向何處去。」,是需要文物研究的成果來回答的。
2.文物研究成果的使用也是多元的,譬如,很多商品的設計和理念,是參考了文物研究的成果的,譬如一些合格的復古設計和民族風設計。
簡答:考古所不挖,基本建設工程也會挖,而且是破壞性的挖。現在考古工作基本圍繞基本建設進行,主動發掘很少。
曾經我也思考過這個問題。
文物究竟是讓它們長眠地下,還是挖掘出來做研究,哪一個是它們最好的歸宿。我想應該是後者。
貝克萊有句名言:存在即被感知。精神以外的事物正因為我們感知了,它才存在,如果你感知不到它,那就是不存在的。
文物的存在我認為也是如此。文物的發掘,是一個研究與保護並存的過程。
文物被挖掘出來之後,我們才能根據這些文物來判斷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民生乃至風俗民情等等信息。比如司母戊方鼎的出土,讓我們知道了早在商周時期,中國青銅器鍛造水平已達到世界頂尖水平。比如秘色瓷的出土,讓我們知道了傳說已久的秘色瓷究竟擁有怎樣的魅力以及當時瓷器的燒造工藝水平
比如漢代古墓被打開後,裡面絕美的壁畫反映了漢代軍事、政治、祭祀等等皇家事宜的生動風貌。這些都是歸功於文物挖掘和研究。
再說到保護。
世界上沒有什麼事物是不朽的。雖然文物長眠地下或許會較少受到腐蝕和傷害,但現在盜墓猖獗,土地污染也嚴重,由官方挖掘出來,文物反而能夠更好地受到合理的專業化的保護。加上經過研究公佈於眾,也能豐富現代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現代人所欣賞,也是一個很好地歸宿。畢竟器物的本質,還是應該為人所用。如果總是被淹沒在黑沉沉的地下,未免也太寂寞可憐了。
這方面知識淺薄,純屬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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