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買房不加名字,還該繼續嗎?
01-26
快分快分,你男朋友明明可以找更好的,別耽誤人家。
其實我和題主想的一樣。如果不加名字,我的經濟能力沒法養孩子,我也不會生的。婚姻本來就是情感一方面,財產一方面。人很容易不願意出錢時談感情,在沒有感情時談錢。為什麼女生希望加名字,加了名字安全感大提升。懷孕到生育的這件時間是雙方情感最容易發生問題的時刻(身邊太多例子)。一旦感情有裂痕,什麼就都不好說了。如果沒有加名字,情感出問題要離婚,女方很可能是凈身出戶,連住的地都沒有怎麼帶孩子。如果有房子的一半還能在要孩子是有一定的砝碼。不加名字為什麼不想再多投入。首先真不是想著不投入離婚分走一半漲幅和貸款,而是要給自己和孩子留出經濟基礎。真到婚姻出問題時,大家互相扯皮,孩子房子都是砝碼。真到了離婚時共有財產也要共同協商的。女人幾乎很少會選擇不要孩子,男人會抓住這一點盡量少給婚後財產,自己再不給自己和孩子留一手。又是孩子和錢一無所有的局面。
其實最好是婚前自己也買一套。男女的平等本來就是建立在經濟的平等上的。如果題主和我一樣,年已三十娘家覺得不應該給女孩買房,我的想法是婚後也不放棄自己買房的想法。
不不不,只是你男朋友家庭平均智商比你家高而已
要不要來江浙啊,女性地位比男的高,家裡女的管,家務男的做,過節回女方家,房子車子還得男的出。這時候怎麼不見出來噴的了
我也是一個情況,男友家全款買了房子。要求加我名字,他們拒絕了。然後我打算一分錢不出。
hi妹紙...我想你問這個問題,其實也已經得到了你的答案,你在文中也說了自己的不舒服...上面大大們回答了那麼多,我想說每個人有不同的成長生活背景,所以這個事情只有你自己可以解決。
比如說,1.繼續,如何繼續,溝通;2.還是介意,溝通,互相讓步嚒?讓,繼續;不讓,結束or無限介意不舒服引發的各種問題。-----------------------------------個人看法不供參考-我個人生活環境成長環境家庭教育來說,沒有一紙婚約並沒有法律約束,男朋友沒有必要一定寫上你的名字,那是他或者他的家庭的財產,跟你無關。你自己家也有經濟基礎,可以自己去買房歸自己擁有。結婚的話就另算了,但是我還沒有到這一步也不知道那時候我會怎麼考慮。
然而這只是我目前的做法和看法,我身邊有未結婚男方房子只寫女朋友一個人的名字,並且是男方主動的情況,也有未開證書女方要求下男方還是寫名字的情況....但他們都不是我,也不是我的男朋友,沒有任何意義。你也是,這個只有自己想清楚,你到底在乎的是什麼想要的是什麼,人生需要參考但是做決定還是自己。不邀自來
看了這麼多都在聊房子有點無聊了,現在讓我們換一個視角。先給你個人建議:不要在用這套房子來衡量他愛你的程度了,這不僅是他自己的事也是他家裡人的事。
在題主以『在房產證上加上不出首付的入門媳婦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為主觀意識的情況下引發了…
『你愛我多一點還是我愛你多一些危機』當然很明確的感覺到題主是希望他愛你多一些的,或者說你不確定他愛你的程度值不值的你和這個男人結婚。
個人的看法是你不應該用房子和你自己的主觀意識來測試他愛你的程度
因為愛你的程度只涉及到『他和你』兩個人,而房子這個問題則涉及到兩個家庭,這就意味著這對男方很不公平,不僅他要愛你他的家人也那麼要喜歡。
在主觀意識這個方面答主和你家人認為『理所應當』的事在他們家庭也這麼認為嗎?不好說吧。
不過也有可能你的男朋友跟你想法一樣,只是他的性格不喜歡與人爭吵容易遷就別人,他的家人太愛他了以至於認為他不會再感情中保戶自己,從而希望他有一套100%屬於自己房產可以讓他在婚姻中多一條退路。少點套路,多點真誠。
樓上那麼多叫著加名對男方不公平的,還有種辦法啊,去公證處花錢公證,證明各自出資比例,這樣就不必55開了,最公平。周圍有二個朋友這麼幹了,在各自老婆的要求下,這麼多年過去了,我看他們過的挺好,也沒離啊。
分了吧,說白了其實就是不夠愛你我女朋友的父母就是這樣的他們寫的是她媽媽的名字,後來離婚了,她爸簡直就是凈身出戶,反過來也一樣別說什麼女權主義,在家裡男的傳宗接代,女是外嫁的,嫁出去就是另外一個家的,所以說不找一個對你好點可以寄託終生的還怎麼過?
結婚的時候想離婚怎麼分財產,估計會夢想實現的
你和你男友目前所處的這個階段,他買房不要你掏錢,也不寫你的名字情理上基本說得過去。而你應該怎麼做呢,我覺得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1、如果兩家家境差不多,你也買一套房就是了。這樣最公平,也多一張房票。2、如果你家家境不足以支持單獨買一套房,你又是奔著結婚去的,是否可以出一半首付假你的名字。3、再退一步,你又不出首付也不寫你的名字,但是呢,婚後所還的房貸份額,你也是要佔一半的,這與加不加名字無關!
首先,你為什麼要加名字?
我覺得你男票就是不夠愛~典型的留一手的搞法……如果真心想跟你共度一生根本不會考慮萬一你們離婚以後財產分割的問題。你也可以理解成你男票家把你當外人,即便你嫁過去也是外人……一起還貸款這種事情我勸你不要幹了,就算你們真的結婚了房貸也不應該是你來還,誰的房子誰還……不是他就是他自己的爸媽。雖然現在婚姻法對於男的買房,男女一起還貸款的做法給予了女性一定的保護(房子有女性的一產權,即便房產證沒得女性的名字)但是,你真沒必要為了這個家付出自己的工資。不要覺得你啥錢也不出就住著他們家的房子,覺得不好意思,本來男女成家,男的就應該付出多一些,女性嫁給你照顧你起居,為你生娃跟你姓,幫你帶娃,贍養你的爹媽,還不說人到中年女性面臨的出軌高風險……還個房貸難道不應該嗎?別說我俗,身邊的人都俗,你們能游出他們的唾沫星子嗎?改變不了大環境就要適應……
房子不加你名,有關房子的錢你一分不出不就得了。你完全可以把原本打算還房貸的錢存起來。知乎大道理之一:不行就分
好無聊,你又沒出錢買。媳婦是論斤賣的么。
樂意加呢,是你的幸運。不樂意加呢,是人家的權利。這跟愛不愛你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