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女朋友釋懷,不能賣我家房子,去買新房子結婚?

帝都人。本人與女朋友已經發展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女朋友喜歡房子,我喜歡車,本來說好先買車後買房,可她後來又鬧,說要先買房子。但是,我家兩套房,一套父母住,一套留給我們當婚房。所以我也一直想先住著,過幾年有一定積蓄了再換房子。但是女朋友一直介意,一直想賣掉我家的小房子、去買大房子。我也覺得可以,但不是現在。我也不想一點積蓄沒有就開始背房貸。她的同學,不是富二代,就是嫁給了富二代、官二代。人家結婚豪氣,直接全款買新房。她就一直也想這樣,追求高質量的生活。不說別的,她說的都對。可是…一個外來的媳婦,還沒怎麼著就要賣男方家裡的房子,反正我的父母堅決是不同意的。求助各位,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確定愛她,她也愛我。就是不知道如何釋懷。


謝邀。

哥們你好。

我給你講個故事。這個故事就講給男孩子聽。

女孩子最好別聽了。我也有準備給女孩的故事。

律師要養成客戶是誰就替誰說話的好習慣。

我有個朋友,男孩,處了一個對象,女孩。女孩自身條件不錯,體制內工作,碩士畢業,可以說是有學歷有好工作有理想有追求的現代知識女性。男孩條件更好,北京本地人,體制內的工作,家裡也挺有錢的。小夥子幽默風趣為人善良,個子高大,長得也很帥,最難得是為人低調老實忠誠。

兩個人沒皮沒臉的在一起了,幸福快樂,談婚論嫁。童話故事到這裡結尾,法律故事從這裡開頭。boss要登場了。

男孩的媽媽,未來的婆婆,看小兩口感情不錯,對女孩又比較滿意,就打算買一套房子給小兩口,日後作為婚房,順便解決孫子入學問題。北京城的學區房可是不便宜。由於北京限購,女孩又是機關工作所以有戶口,於是就在兩人領證前(男方名下有其他房子,領證會導致女孩喪失購房資格),以女孩的名義購房一套。

這件事本來一切順利,但是男方媽媽辦了一件「錯事」,也可以說是蠢事,她擔心小姑娘會和兒子分手,所以要求女孩寫個保證書。

在男方媽媽來看,她買房是給自家兒子,或者說兒子的小家庭買房的,所以她只是受限於政策才不得不借兒媳的名字買房。她希望這個房子算小兩口的共同財產。但是她又不放心——不懂法——她擔心這樣房子算未來兒媳個人財產,要求兒媳寫自己只是借名,日後按照長輩要求變更登記到婆婆指定的名字下面。(這樣婆婆就可以掌握主動權,以後有了孫子就可以過戶給孫子,也可以寫兒子兒媳倆人名字,也可以過戶給其他男方家庭成員)

而從女孩角度,她認為自己嫁人,結婚前男方買房,應該算是送給她的,這又來又去的算怎麼一回事?

婆媳倆都自詡聰明,把房事和婚事混在一起,繞開兒子,大談法事。

經過一番考慮,女孩簽了保證書。

出乎所有人(除律師和各位聽眾外的當事人)意料的是,房子房產證很快下來了,房產證一到手,女孩就翻臉了,對男孩媽媽表示:她已經問過律師,保證書是無效的。

終於小男孩和小女孩從幸福的小兩口變成了撕逼的一大家子(男方父母及女方父母都加入戰局混戰)。經過幾番人生大戲,沒折騰多久,兩人就分手了。

當然,房子也不還了。

朋友無奈找我和同事出面處理,幾經周旋終於把房子拿回來。

作為旁觀者,我看這個事情,女孩其實也不是不愛男孩,無論是談感情,還是論理性,怎麼看也是結婚領證生娃幸福生活是更好選擇。男孩則是態度始終堅定如一——我這麼優秀,難道你還不相信我能給你保障嗎?

一個剛畢業二十來歲的小姑娘,家裡也不是特別富裕,沒拿到房子的時候她覺得不拿個一套半套嫁了自己很虧,真拿到房子了又不知如何自處了。兩個人分手的原因其實很大程度上歸功於男方媽媽經過她的循循善誘,終於把一個本來就意志不堅定的小女生打回原形。一切理性都及不上一套房子到手又離手的衝擊大。

也就是說,如果男方沒有給女方買房,他們本來可以生活的很幸福。但是你非要拿一套房子去考驗愛情——愛情禁不起考驗,別說愛情了,父子,姐妹,兄弟,所有幸福的家庭在一套房子的誘惑下都可能四分五裂。

這就是我要講的故事,絕對不是什麼真人真事!我講這個故事是告訴大家,在你們眼裡結婚前給對方買房叫誠意,在律師眼裡這叫做愚蠢。

哥們,你這麼年輕,你要是拿自己的錢,花光積蓄給另一半買什麼都無所謂。但是你拿你爸爸一輩子的積蓄白送給對方來換取對方的委身下嫁,拿這個去考驗你倆的感情——那你倆的感情根本比不上一套房子。

你不要管那女孩現在怎麼說怎麼想,也不用管多少女同胞理直氣壯的說就應該買房給女方——她們只能代表一部分人的觀點。這種觀點是基於人的特定生活環境形成的,有的人深,有的人淺。如果是重度患者,她們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個悲劇,你非要進去和她們一起悲劇那是你的問題。

這群人的觀點是有場景的。這個場景是,支持給女方買房的人的立場必須是兒媳這一方。

也就是說抱著這個觀點的人一旦立場變了,比如說她們當了婆婆,觀點立刻180度的變。或者她是姐姐,她弟弟結婚,她們也絕對不贊成父母買房寫弟媳婦名字。她們必然義正言辭的指出這個非常蠢。

你就想像一下,倘若你倆個結婚了,沒離婚。你倆有了兒子。你們家的大寶貝到了適婚年齡,你媳婦100%反對你們倆共同買房寫兒媳婦名字。如果你的媳婦知道你的未來兒媳要求你倆必須買房寫兒媳名字,你媳婦100%反對他們把新媳婦娶進門,恨不得除兒媳而後快。

這種嫁出去就必須換點乾貨回來的賣身思路,並不是人人都有。我認識大把父母只有一個獨生寶貝女兒的家庭,女兒沒嫁出去之前家裡就給女孩把房子車子買了,恨不得用車子房子換個乘龍快婿回來。這樣的妹子一抓一大把。

你,小夥子,你不是村裡四十找不到對象的二傻子,必須靠著爸媽消費給你買個媳婦。只要你努力善良情商不低,你一定要意識到,找媳婦這個事,你的尋找成本不高,可多線操作,過程充滿樂趣

你今天的一切疼痛都源自你沒有選擇。沒有選擇就是最差的選擇。

但凡是你有多一個選擇在手裡,你就豁然開朗。

婚姻就是一輩子的妥協。很多時候因為你的態度,女孩也未必堅持必須這樣或者必須那樣,你沒有選擇的時候,她就可以和你談條件——不買房就不嫁。但是一旦你有選擇,她又覺得能早點領證把你占上是她的福氣,她反過來送你半套房子又有何不可。

你在分與不分之間選擇,不是犧牲父母,就是犧牲另一半,你在蘿莉還是御姐之間選擇,說不定反而皆大歡喜。你在地上打滾說媽媽你不給她過戶我就死在這,和你帶回三五個妹子讓你爸媽挑,前者是媽寶男,後者才是真漢子啊。

幸福的婚姻,不是你單方妥協就夠了,女孩子也要妥協。如果總是一方妥協另一方堅決不妥協,就別在一起了,離婚是早晚的。所以把房子過戶了女方有安全感所以就幸福了不會離婚了這個邏輯也是不成立的。

祝你早日幸福。

ps:如果你非要過戶給女孩不可,也是極好的,等日後出了事,你可以找我。我收費可不低。


你怎麼確定她就愛你?你確定么?你確定么?你確定么?

我很惡意的揣測,就是她目前沒有找到她想要的那種條件的人,但你還不錯,於是乎跟你結婚但是依然按照她想要的。

哥們,我接觸過很多女孩,各種各樣,友善提醒你一句:不斷暗示你要買東西,自己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可是又不肯去奮鬥的,多半將來給你帶綠帽。


謝邀

女孩兒有追求生活品質的權利。

但是

不論男孩兒女孩兒追求生活品質都該用自己的錢追求。

婚後共同財產你要願意多給媳婦兒花點沒關係,但婚前財產對方可不能花的太心安理得了。

一些女孩兒也經常會自己物化自己。

一些女孩兒經常覺得自己是嫁出去了,得換點東西回來。

其實呢,婚姻,尤其是現代婚姻,是對等的。

女孩兒不懂這個界限,那就只能看運氣了。

在這件事上,誰的東西聽誰的。

只能坦誠的談,耐心的談,慢慢的談,談不開,雙方又不願意讓步,只能分。


一個外來的媳婦……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那我們就再也沒有以後了。


謝邀。

我是女的,我覺得你女友要求不太合理。

我建議你開誠布公地跟女友談一下。就先住你父母提供的房子,其餘一切自己奮鬥。其實你父母給你們房子住已經是在幫你們,出去租還不是得一個月幾千元租金?這些錢省下來無形中加快了你們買房的速度。

你女友如果覺得這種生活不能接受,就友好分手,各自去追求新的生活。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從你的描述中,我覺得你女友嚮往的生活是嫁個富二代。為什麼她選了你呢?因為釣金龜婿也不容易啊,得當個正經事做才做得到。

而且說實話,女孩子真愛你的話,她會生怕你跑了,倒貼都願意。從你描述里,我覺得你女友對你的愛,也許沒有你以為的那麼多。


謝邀。

我男友說,如果回北京發展,跟他爸媽套個瓷,沒準房租能便宜點。

是的,我們住他爸媽的房子還要掏錢。

但也沒什麼啦,住別人的房子就是要付房租。

不同意其他說題主和女友沒有愛的人,作為局外人通過這幾句話來判斷當事人的愛情,未免有些不妥。

作為女生我體會過談婚論嫁時被本能沖昏頭腦的感覺,本來打算租房一輩子的我突然很想有自己的小家,也跟男友鬧著想一起買房。不過最後理智戰勝了本能,對房子不強求,時機成熟條件合適了能買則買,不能買拉倒。

一個見效慢,但治本的辦法:讓她讀書。

讀多了書以後不容易被身邊的花花世界牽著走,能確立自己的價值觀。也有利於擺脫原生家庭類似「男人結婚一定要買房」的引導(如果有的話)。

讀書人矜持,臉皮薄,愛惜羽毛,羞於為了自身利益對別人財產指手畫腳。

慢慢的她也會有自己更獨立的人格,不會把對生活的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

當然,題主最好也讀些書,不然等女友變成一個文化程度更高的人,聽到你說「外來媳婦還沒怎麼樣」的時候應該分分鐘翻臉了。


其實很多影響判斷的細節題主都沒說清楚,比如女孩有沒有說換大房子自己會出一部分,到時候一起還貸款什麼的,房產證是否要求加她的名字什麼的。

而且人在描述與他們的衝突的時候往往會忽略自己的錯誤而誇大別人的錯誤。

一開始我也是覺得女孩太作的,但是看到一個外來媳婦這句話的時候,我也就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了。

說到底,你們倆都不夠愛對方,不過是在現有選擇里最好選擇而已。


所以我覺得我婆婆真是聰明啊,我和老公領了證她就忙著給我們看房子,買了一套當地地段不錯的精品小區。首付40萬,在沒有通知我和我老公的情況下把房子寫的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彩禮給我媽6.8萬。買了一條項鏈和兩個戒指給我。我嫁妝一共10多萬吧。從頭到尾雙方誰也沒提要求。大家一直都很和諧。

1.房子是我和老公婚後買的。

2.房子只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婆婆對我絲毫沒有說過加了我名字我家應該怎樣怎樣的話。

3.我媽對彩禮錢三金五金什麼的對婆家表示了感謝對我禮節周到。

4.。。。最後裝修還是婆婆幫我們忙前忙後出錢出力弄好的。

說這些不光是炫耀婆媳關係好,哈哈哈哈,在知乎里精英太多,我們兩家也就三四線城市的小市民水平,談到婚嫁我認為禮節和誠意還是最重要的。


她是不是想離婚騙房子呢?

魔都人,在身邊有太多閨蜜跟我說,結婚哪怕男的有房子,也一定要讓他賣掉,然後付首付自己跟男朋友一起還貸然後買新房子。說這樣對自己有保障!

你懂了嗎?我甚至有朋友是有了孩子,然後跟老公說為了孩子讀書方便,想老房子賣了然後買新房,新房子付了一點貸款,然後離婚要房子,因為婚後買房的還貸部分很難算清楚,因此房產及撫養費就要到了很多。

這個社會很現實的,那個有孩子離婚的姑娘,表面就是一副人畜無害,每天開口閉口我老公的人,對姑娘來說自己不敗之地就可以了,不開心就離不用擔心就好,所以我真心勸你,堅持自己吧。

嘲諷太多,我匿名了。


我問問什麼叫一個外來的媳婦


我真的愛你,我倒貼都可以。就是這麼簡單。

從小我媽就教我,別人的東西不能要。

我媽還說過,如果我有一樣東西我不給你,你就不能惦記著,我願意給你的,那才是你的。你們還是好好商量商量吧。good luck


我是覺得不能光看題主說的就說他女朋友做的不合理什麼的。每個人都會從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說和自己相關的事情。

原答案:看到外來的三個字,就覺得還是分了吧。。。

現在她想操控房子的事情確實有點過了,但是你現在會抱著「外來的」這種想法,那我感覺這輩子你和你的父母家人都會覺得她是「外來的」。其他的就不說了。

其實想問細節東西,比如賣了老房子買新房子的話,她會不會對錢一起買?也掏一部分錢,不管掏多少都是心意。她有沒有要求房產證寫她的名字?然而題主並沒有說明白。


我覺得你倆都不是愛,你這邊說出「她一外來的還沒怎麼樣」就暴露了你沒準備把她當家人,而且當賊防著,她覺得她喜歡房不管你經濟能力就鬧著要房也沒把你當自己人。我來告訴你什麼是愛:願意通過努力把最好的給對方,而對方珍惜你這份情義也心疼你,想辦法慢慢解決,從你這邊你應該拚命去掙錢肩負起家裡男人該負的責任讓她看到希望,從她那邊應該把小房子租出去你倆添點錢租個好點像樣點的房子等一段時間,過兩三年你可以有還貸能力了(壓力不太大),去換房,如果你覺得你近5-10年不想換房,請換人,明碼標價,童叟無欺,請不要找周圍朋友都能嫁到有錢人的女子,因為她們通常也有條件那樣做。如果你掙得不少,我覺得她也不會死活不同意近兩三年內租個好點的房子住等換房,所以你只有兩條路:自我提高或是換人。


我高中那哥們曾和女友分吃10塊錢的炒飯。什麼都要給予她最好的,可能不是因為你愛她,而是因為你不確信她是否能願意和你分擔生活的一切。如果真的需要用父母的積蓄去維繫的愛情沒有資格稱之為愛情,如果有一天有個鑽石王老五能給她更高品質的生活,她是不是就可以離開你了?相信你愛的人一定是樂於分擔你的所有無奈的人,你得到的才不是一段無奈的感情


雖然我沒有享受過此等待遇,但我覺得這位姑娘的想法也沒啥不妥,兩個人一起供個房當然比養個車好啊。何況又沒說買房她不出錢,又沒說月供她不負擔,又沒說房子只寫她名?

不知道北京人是怎麼個想法,內地大多數城市都會給兒子準備新房吧,新房有個媳婦名字也是很正常的。

不要說什麼換位思考。

我結婚了很多年了,當年結婚時候我婆家沒給房子沒給首付。

生的兒子,以後我也是婆婆。

我會支援真心相愛的小兩口首付,讓他們一起月供一套心儀的房子,一起裝修,一起建築他們自己的家。

PS:我在深圳,現在房價不比北京便宜哦。擁有的房產單價超過六萬了。


我覺得也別光揪著外來的三個字了吧…也許只是對於他家是外來的,而非你們覺得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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