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有什麼自相矛盾的觀點嗎?

如親親相隱與大義滅親,民貴君輕與皇權至上,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等。希望還能解釋一下,謝謝


首先題主要弄明白親親相隱與大義滅親;民貴君輕與皇權至上;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與三綱五常。

親親相隱,確實是儒家提出來的,但大義滅親不是,大義滅親是出自左傳裡面的一個典故,後來商鞅變法裡面有夫妻相告,但是儒家卻一直並沒有提倡大義滅親。

漢朝的時候劉詢下詔書:「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南朝梁武帝年間有下個女人拐賣婦女,被他兒子揭發作證,他母親按律是死刑,但他兒子也被以「陷親極刑,傷和損俗」判以流放。

唐朝的時候親親相隱最為典型,唐律裡面有寫你可以看一下,基本上除了犯謀逆這些大罪外,其他所有罪行,親屬都可以隱匿。

一直到民國還有規定藏匿犯罪的親屬可減輕處罰,所以大義滅親一直並不是儒家所推崇的,儒家有大義,但儒家的大義里並沒有滅親。

民貴君輕是孟子提出的觀點,其實一直儒家學子都是這樣為人處世的,沒有人認為皇權至上,你只要從典籍中找出來,我就服你,即使現在人們罵的最凶的朱子,也沒有說過皇權至上,朱子都認為理大於勢。

三綱五常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但並不是現在人認為的這樣去理解,現在人認為父是子的天,君是臣的天,夫是妻的天,但並不應該這樣理解的,這裡的綱是表率的意思,那個時候的人臣學著君做人的有,子學著父親做人的有,老婆學著老公為人處世的有,所以提出了這個三綱,就是君要做好君的表率,父要做好父的表率,夫要做好夫的表率,請問這和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相違逆嗎?


別忘了:最終解釋權歸皇帝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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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先秦儒家的觀點。

後者是漢以後的儒家觀點。

個中差異請容我下課後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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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明白誰代表儒家,誰說的話才是儒家的主張。儒家是一種哲學,比如拿基督教來說,教皇的話代表基督教的主張,聖經代表基督教的主張。而不是某個牧師的話,某個名人的話。同理,只有四書五經,和諸聖人代表儒家。你仔細留意下他們的話,誰鼓勵過大義滅親?誰鼓勵過皇權至上?


不是儒家思想自相矛盾,是領導人關注點不同。孔聖和亞聖各自的主張不同,其主題思想都是為統治階級所利用的工具


個人認為是沒有矛盾,這些的道理要分語境,傳達的是一種思想,而不應該只看字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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