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母親肢解12歲女兒分屍十多段,震驚全港你們怎麼看?怎麼殘忍?
犯罪嫌疑人曹某 香港旺角日前發生一起恐怖碎屍案,一名12歲小學六年級女生,疑遭母親殺害,被分屍至少十一截,場面恐怖,引發關注。據港媒報道稱,涉嫌殺害自己親生女兒的曹姓女子,今年37歲,目前已被扣查,之前同死者一同住在一間劏房中。曹某經歷兩段失敗婚姻,現是一名按摩女,獨立撫養女兒,無精神病及家庭暴力記錄,警方目前尚未聯絡到死者生父。
警方封鎖案發現場 來源:在網上看見的
願逝者安息,希望她們來自四川死在香港的背景不會成為某些人炒作的工具,這個問題就此結束吧。
筆者大學時副修社會學,這種現象有一個專有名詞,叫「社會失范」。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B1%E8%8C%83
失范(Anomie,或譯 無規範丶迷亂)是一個社會學術語,指現代化過程中,因傳統價值和傳統社會規範遭到削弱丶破壞丶乃至瓦解,所導致的社會成員心理上失去價值指引丶價值觀瓦解的無序狀態。在失范社會中,曾有的統一信仰遭到懷疑和拋棄,而個人又尚未確立自身的信仰體系,所以社會成員會感到失落,缺乏目的性和方向感。這種心理上的挫折感會產生一系列後果,比如犯罪和自殺,因而導致社會的不穩定。失范並不單指個人行為,它也涉及群體行為。最先提出「失范」(法語:L"anomie)一詞的是法國19世紀哲學家讓·馬利·居約(法語:Jean-Marie Guyau),他認為:「失范是一種有創造力的新生事物,是對僵死的觀念的一種挑戰……anomie不是一種邪惡的東西,也不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疾病,anomie是一種非常好的性質。」「失范」在居約看來,是倫理進步的標誌和道德價值的體現,是個人自治的必然後果,也是個人獲得解放後個體自由伸張的標誌。同時期的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干,將居約的「失范」概念引入社會學中,從而使這個概念廣為人知。在1893出版的《社會分工論》中,塗爾干認為「失范只是暫時的規則匱乏狀態,社會習俗仍舊可以規定和協調新的社會器官和功能及其相互關係。」失范的可能原因有三種:一是嚴重削弱的集體意識,令人們看不到自身在社會中的位置和意義;二是強制的社會分工帶來不平等,缺乏公正的分工喪失了合法性,令人們喪失信心;三是需求不足帶來效率低下,社會的功能得不到滿足,從而導致連鎖反應,引起失范。塗爾干在《自殺論》一書中進一步指出,失范是「能夠限制個體慾望的特殊規範類型的缺席狀態。」在塗爾干之後約半世紀,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莫頓從功能主義角度對失范進行了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並將它發展為20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的緊張理論。
社會失范_百度百科
失范(anomie) 字面意義為沒有或失去社會規範。在社會學中,主要指人們對什麼是適當的社會規範的理解存在的本質上的分歧,也指由社會規範或價值觀的瓦解或缺乏造成的不穩定狀態。關於社會失范的兩種主要解釋,是由塗爾乾和默頓提出來的。塗爾干認為,現代社會中的失范是由於從機械團結到有機團結的改變尚未完成而造成的。社會分工的發展快於這種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礎,這樣,社會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適當的控制,從而導致失范。塗爾干還把失范與現代社會的病態相聯繫。例如,他在《自殺論》一書特別研究了失范型的自殺。失范型自殺就是在社會規範對什麼事情可以去做丶什麼事情不可以去做還處於搖擺不定的狀態時,人們陷入矛盾狀態之中而容易引起的一種自殺。他認為社會越是失范,自殺率就越高。他認為,無論是經濟蕭條時期還是經濟繁榮時期,自殺事件都會有所增加,因為上述兩個時期均置人們於一種新的社會環境,使他們原有的準則和規範失去了作用,生活變得漫無目的,自殺便容易發生。
默頓修正了塗爾乾的心理學假設,他將失范的含義由無規範更改為規範衝突。在他對當代美國社會的分析中,他認為,社會價值結構的不同組成部分之間的分離(disjunction)和文化所規定的目標統一欲達到這些目標所採取的制度化的合法手段之間的分離,是造成人類不幸的原因。當人們不能用合法手段去實現這些目標時,失范就產生了。但人們也可以通過遵從丶革新丶儀式主義丶退卻主義和反叛等不同方式(後四種屬於越軌行為)去適應這種失范,以這些方式去抵制社會規定的目標或手段,抑或同時抵制它們兩者。
以下是一篇由黎則奮寫的關於社會失范的評論:
https://forum.hkej.com/node/108528
黎則奮∶社會失范 敗象紛呈2013年12月18日 08:17 (政治)路姆西丶落地獄丶掟雞蛋丶擲汽油彈丶十歲學童自殺校長不報警丶理大高級職員不堪工作壓力自殺死諫丶成年男女在嘉亨灣公眾地方性交丶十歲男女童在麥記公開熱吻旁若無人丶二十日內十警牽涉刑事案……。上述都是近期見報的新聞,表面上看來毫無關連,其實卻是病態社會表露出來的不同病態徵象。以社會學的術語說,這正是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干(émile Durkheim)所言的社會失范(anomie)的典型現象。一輪起鬨 於事無改不過,更嚴重的是,任何更荒謬的現象再已引不起本港社會的普遍關注,公眾只是以看花生騷的心態觀看千奇百怪的畸聞,猶如社會獵奇,起鬨一輪之後,便一鬨而散,再也不作理會;久而久之,大家都變得麻木,無動於衷,因為刺激不再,慢慢更覺煩厭,與其繼續關注,口誅筆伐,倒不如費神解決自己日常已經十分煩厭和被壓迫到透不過氣來的問題。換言之,社會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解體(Disintegration),香港鐵達尼號正在下沉,人人自危,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上升成為主流,無論建制派抑或反對派的言行,都不再引發共鳴,人們連罵的氣力也省回了。
港大社會學系主任呂大樂教授的言論從不激進,當年對八十後反高鐵包圍立法會的行動不大以為然,曾經惹起年輕一代的抨擊,以至沈旭暉的挑戰,但身為社會學者,他的觀察還是敏銳的。他說,社民連企圖向梁振英掟雞蛋根本沒有引起社會的關注,大部分人尤其是中產的反應是冷漠的,Couldn"t care less,因為特首落區諮詢固然是假戲爛做,所謂激進派的反建制行為亦是政治作秀的一部分,根本不會帶來實質的改變,所以社會見怪不怪,沒有人會認真譴責,亦沒有人會熱烈贊同。可是,呂大樂只看到現象,卻找不到本質,沒有說明冷漠是源於失范——這個社會已沒有普遍認同的價值(norms),人人各行其是,可以「胡作亂為」(嚴格而言,也不可說「胡作亂為」,因為如今已沒有社會各個階層和社群普遍認同的行為準則)。過去,呂大樂對激進主義的態度犬儒,教他相信所謂激進行動不會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但今天主流傳媒輿論對掟雞蛋以至擲汽油彈等的言行沒有窮追猛打的譴責,他只會為沒有認受性的政府感到憂慮。可是,呂大樂沒有辯證地看到,社會的冷漠其實包容了一切的可能性,哪怕是更激烈的行動,因為香港像新加坡一樣可因一宗小事而突然爆發小型動亂,其實已經蓄勢待發,指日可待。香港禮崩樂壞,無規無矩,已是毋庸否認的事實。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這是完全正常(normal)的社會反應,視之為大逆不道者,反而不正常(abnormal)。只要大家讀過R.D. Laing 的Psychiatry and Anti-Psychiatry,便應該明白這個道理。社會冷漠 更具破壞掟雞蛋以至擲汽油彈只是小兒科,如果社會朝這個方向走,反而有一定積極意義,因為至少社會革命是大家認同的新價值,在推翻建制之後,可以重新制訂社會新秩序,是之謂否定的否定。可是,統治階級固然失去認受性,沒有社會普遍認同的意義形態,例如六十年代暴動後港英建構沿用至今的「安定繁榮」,足以管治社會,受大眾認同;反對派亦無法建立新的論述,包括曾經盛極一時丶現已逐漸失去動力的本土主義,足以集結社會政治力量,打破當前的悶局和困局。成年男女公眾地方性交不以為恥;年稚幼童人細鬼大不怕當眾犯禁;不分年齡階級一旦無法突破困局,便紛紛自尋短見;維持治安的警隊監守自盜集體墮落;校長只顧校譽不理學生死活,而吳克儉也只當作個案處理的官僚態度反映本港教育制度徹底失敗……,在社會學上的意義,這些事情其實都是一樣,就是再沒有社會規範足以制約人們的行為,偏離常規的異端行徑,都是反社會(anti-social)的,帶有顛覆建制和現行社會秩序的「革命」意義。
哀莫大於心死,社會冷漠其實比社會叛亂更具破壞性,更令人沮喪和絕望。香港已愈來愈像黑澤明鏡頭下的《沒有季節的小墟》(1970年公映),恐怕要置諸死地,才能火鳳凰再生。
在筆者的眼裡,這個物極必反的情況已經出現,就是2016年初一旺角暴動,令到香港大部份人醒覺再不能讓社會胡鬧下去。接發生一連串的社會政治事件,公眾主流的反應已經截然不同,再加上林鄭月娥上任之後,社會往更為踏實的腳步發展。
舉個例子就是交通津貼,雖然有個別政客以「唔好益水貨客」為由反對,林鄭的回應是為了堵塞這個小漏洞,要花費的行政費用可能更多,而社會主流是接受的。對於社會底層除了綜援公屋之外,更開展了社會房屋來改善劏房戶的居住環境。
回說這單新聞,據報導疑犯是聽說香港搵錢容易,就以假結婚的方式來港,然後發覺租住一個小套房也要五千元一個月,最終因淪落風塵而染上冰毒癮。而女兒日漸長大而與母親發生爭執導致經常爭吵。疑犯被捕時神智不清,即使有提堂時也是語無論次。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47564
旺角肢解女童案 被告:有太多不清楚的事2017年12月20日 15:05【Now新聞台】旺角唐樓肢解女童案,女童母親被控謀殺罪提堂,她在庭上神情獃滯,表示不明白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8日再訊。女童三十七歲母親曹燕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她持香港身份證,報稱任職按摩師,涉嫌本月17日,在旺角廣東道1180號一幢唐樓的劏房單位內殺害十二歲女兒何美潔,被控一項謀殺罪。被告身穿綠身外套,束起發髺上庭,暫時毋須答辯。她在庭上被問到是否明白控罪時,反應遲緩丶間中搖頭,期間不斷眯起眼睛丶神情獃滯,之後以廣東話回答不明白。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問被告是聽不明白中文,抑或不明白指控,被告回答「不明白指控」。裁判官再問被告「知唔知甚麽是謀殺」,她回答知道。當裁判官再問她是不明白控罪內容哪一方面,她一度低頭丶沒有回答,隔一會才表示「這件事有太多不清楚的事,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8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還柙由懲教署看管。
女童就讀的塘尾道官立小學,是區內名校,可直升到官立中學,而女童也是品學兼優,也可算是疑犯人生的出路,奈何在藥物影響下,作出此事。之後或會改判為誤殺,服刑數年後也不知怎樣了!
香港整體社會已看到了曙光,可惜有些人已經永遠看不到自己的曙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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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肥與楚留香的女兒,鄭欣宜說過一句振聾發聵的話,也或許是轉述,
「香港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快樂的城市!」
我在香港生活工作過,我同意。父母也是人,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很正常。最怕那些家庭糾紛中,局外人對受到傷害的子女說,那畢竟是你的母親啊,所以你要體諒她,原諒她。完全不顧子女受到了多大的精神傷害。
真可惜香港沒有死刑。
吸冰毒吸到致幻,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怎麼看?這麼看。
悲劇。
令人不安。
非常殘忍。
希望她來生投主好人家。
沒別的了。可以從側面反映出,經濟發達的地方也有黑暗的一面。
人在高壓的環境下,可以做出很多事情,說是沒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內心的病和被壓抑很久的精神靈魂說不定也會有爆發的一天。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