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未婚媽媽?未婚媽媽應該把小孩生下來嗎?
不知道別人會怎樣,但是如果有一天我未婚先孕,無論別人怎麼看,也不論那個人會不會娶我,我都會生下來,因為是我的孩子,再苦,再難,都會生下他或她,我可以一個人撫養他或她,但卻不能不讓他或她連看這個世界的權利都沒有。希望對樓主能夠有幫助
補,想生就生,不想就不生。
以上關於生僅是個人的做法。其實人真的不一定非得結婚!如果一直遇不到那個對的人,難道就非得找人將就或者是一直不生自己的孩子?我覺得人不一定要結婚,但一定要有個自己的孩子!只要你經濟條件足夠好,心態足夠健康樂觀,獨自撫養一個孩子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其實有幾個男人會照顧孩子或者極其盡責的?無非就是重要時刻能多個人分擔!當你經濟狀況可以抵得上一般家庭夫妻的總和,那就沒有問題了!經濟解決,剩下的就是所謂的人言可畏了!其實也沒什麼,孩子小的時候如果問到父親問題,你就可以說:媽媽一直在尋找一個相愛的人,然後生個寶寶。可是媽媽一直沒有找到,但媽媽又太想擁有一個寶寶了,於是每天都懇求上天,結果感動了上天,上天就把最可愛的一個小天使賜給了媽媽!……剩下的就等他長大以後告訴他實話,比如他父親的情況!只是要切記,孩子不是給任何人生的!他只是你生命的一個延續,是你的愛,但他不屬於任何人的!更不要去指望別人來幫你,尤其是孩子的生父!自己選擇生,就完全靠自己!當你的心態完全獨立自信時再選擇做未婚媽媽,這樣培養的孩子也絕對不會自卑或者性格偏差!一定是健康樂觀陽光的孩子!祝好!
我覺得墮胎帶給我的痛苦會比生孩子多很多倍,午夜夢回的時候都能哭出來。拍照的時候笑出來都是悲傷。而生養一個孩子無非是物質上精神上的付出。而且陪伴是雙向的。我們可以是朋友是親人。並且我相信他一定會成為我更加努力生活的動力。我的孩子會逼的我必須努力必須做出來點樣子當一個好媽媽。而且他也會知道爸爸是誰。像走親戚一樣。重點是,誰說單親媽媽就不會遇到生命中的第二春呢。。。重組家庭也不見得都不幸福。關鍵看你的選擇了。
說的都幾把好聽,當初幹什麼去了?
識別人渣竟會如此艱難么?
多半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智商如果不能給他一個好的生活環境,不能給他完整的家庭和愛,只會給他痛苦,還不如不生
假如是我,當然這是我個人的觀點。
我是不會墮胎的,本身也是佛教徒,不墮胎。
生活各種狀況,至今孕期六個半月,也未婚,目前和孩子爹糾纏不清(主要是他優柔寡斷,處理不好事情)走到這一步我從沒想過要墮胎不要孩子。孩子是老天派給我的。不管最後和孩子爹結局如何,我都會承擔後果的。懷孕以來,我計算過從孕期到孩子兩三歲各種花銷,誰幫我帶(我媽幫我帶,要跪謝我媽媽)和我怎樣生活。全部都考慮到想的很清楚。還有,孩子是我的動力!我說這些是個人的觀點,也並不勸你一定要留下。你想要就留,覺得目前不是你所能承擔的那就不要傷害寶寶,就不要。這需要你根據你的現狀來考慮。希望對你有幫助!加油!走錯了一步不代表以後都要走錯!關於未婚媽媽,「百度百科」里是這麼說的,「廣義定義:1、未婚媽媽除了指那些沒有結婚但已經生下孩子的女性之外,還應包括沒有結婚但已經懷有或者懷過孩子的女性。 2、還沒有結婚就抱養或者領養孩子的女性。嚴格定義是社會普遍認可的與接收的,廣義定義可能不是被所有人認可,也許有擴大範圍的嫌疑!但其更能反應問題的本質,揭示出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我們不能只看到前者顯現得眼前結果,更應看到後者反應背後隱藏的更大的實質!未婚媽媽這個群體中有的是自願的,有的是被欺騙的,還有的則是其他各種原因造成的。在中國,她們一般都承受著巨大的社會壓力。世俗的影響,她們的壓力變得更大,她們和她們的孩子們需要更多的理解和關懷。未婚媽媽的社會現象已經有增長的趨勢,這一方面說明中國已經日漸開放,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這個社會不負責任的男人也在增長,社會應該重視起來........給 在戀愛或處於結婚的年輕人更好的關注和更好的教育。」
結合分享的鏈接和這段百度百科,想說點自己的想法,涉及到社會、家庭觀念,所以有必要說明以下僅為個人觀點不代表所有三線城市傳統家庭長大受過一定國內和西方教育的女性想法。大概在我27歲的時候開始有了領養孩子的念頭,對比百科裡的定義,思想上我是主動選擇做未婚媽媽的一類人,無奈我國領養孩子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領養人年齡在30周歲以上,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調查了當地福利院孤兒院的情況得到的結果是僅有殘疾缺陷兒童可供領養,換句話說「貨源不好」,這令人意外而哭笑不得,畢竟不是所有領養者都是出於慈善目的,至少我暫時不是。回到未婚媽媽這個詞,社會普遍的看法是應該多給予關懷,這樣不免將這一團體直接推向弱勢群體一方,無故增添悲涼,很不理解必要性在哪?更不理解未婚媽媽和男人負不負責任是怎麼扯到一塊的?在一個社會裡,單親媽媽和未婚媽媽的境況孰幸孰悲也許不大好區分,但如果一定要和責任扯上點關係,或許單親媽媽更合適一點,這裡的責任,或許包括男女雙方也更合適一點,畢竟婚姻的開始和結束都是兩個人的選擇,除去領養孩子的未婚媽媽,單親媽媽與未婚媽媽都是與孩子的父親發生了性行為從而導致或選擇孩子的降臨,如果修飾詞「單親」與「未婚」就是表達了婚後性行為與婚前性行為,未婚媽媽的數量增多難道不是表示有責任的人增加么?因為這類女性選擇獨立撫養孩子而不勉強因為孩子的原因踏入不夠成熟的婚姻,然而糾結的是這些娃沒法上戶口。。。可能說的絕對,但這小小的細節是否將准未婚媽媽們的選擇強制改變為結婚或是人流?答案無法考證,但是現如今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有文章說過便是未婚先孕數量增加導致,無論結果如何,在這個婚前性行為無法控制的相對開放的氛圍中,法律似乎也該相對調整給那些未婚媽媽的寶寶一席之地,畢竟淺顯認為這一類人並沒有擾亂社會秩序。假如有人認為未婚寶寶合法不合法問題不大反正大不了婚姻里兜一圈混個戶口做個單親寶寶也是一樣,那麼社會是不是應該更多花一些心思給單親寶寶的關懷,而不是一味將責任推給僅該承擔一半責任的男性,畢竟娃她媽從頭到尾也是做了很多選擇的。說到底,世俗的眼光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願不願意麵對自己真實的想法,你愛一個人,愛到願意為他生孩子,但就是不願意和他面對生活的瑣碎撕掉兩人之間的浪漫情懷,這也不是什麼很奇怪的想法。我讀研究生時的一個老師便有個五歲的孩子,她口中也常提到她boyfriend,我們看照片那簡直是一家子,有一次我問她你那boyfriend是孩子他爸咩?美女笑了笑說「是啊,我們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了。」
我是獨立的,孩子也是我的,為什麼不生,管那些七嘴八舌的做什麼,幸福不幸福,開心不開心,只有自己知道,不要因為別人不負責任的說辭就影響了自己和寶寶的心情。有時候要選擇性中耳炎
我國國情以及大眾大多數的真正思想是不接受的。包括我自己。我身邊就有這樣的情況。我知道之後,心裡只會越來越鄙視。我可以繼續和你吃喝玩樂,和你的孩子親密拍拍拍……但是我永遠不會和你真正的交心。
對方說今後我結婚,她的孩子可以給我當花童。我就笑笑。我都不想要這樣出生的孩子出現在我的婚禮上!更不要說還當花童啦!我某些方面的想法就是很奇怪。如果今後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一樣絕對不允許我的孩子和那種出生的孩子當朋友怎麼樣……嚴重的我會斷絕關係以死相逼。如果在國外則另論。
我比較相信祖輩福蔭、你因為什麼而生出來的孩子、從哪裡傳承什麼呢?以前我很嫉妒那些為什麼這樣的人可以這樣那樣……後來時間告訴我、每一個人都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其中包括未婚媽媽。
我想如果是我我會好好養大他
生很容易,養卻很難。單身媽媽比一般的媽媽承受的更多,付出的更多,犧牲的更多,若你有足夠的勇氣和能力讓你和孩子都過得去,再做決定。畢竟人生就苦的了。
不管如何,也是一條生命,不可以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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