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和理解周其仁和賀雪峰關於現有土地制度的爭論?

賀雪峰先生在《地權的邏輯2:地權變革的真相與謬誤》的引言部分,即引用了周其仁教授對其文章的批判並進行了還擊,由於去年曾於期刊上見過賀先生的這篇論文,今年再讀,還是有很多地方不明,故提問:

1. 關於成都土改問題,賀說:「今天成都的同志看到我的這個論斷,一定會深有同感」,成都土改時至今日,其實際結果究竟是更接近於周的論斷,還是賀的論斷?

2. 從增減掛鉤、到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到探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可否認為,政策的制定者更傾向於「對現行的土地制度已頗不滿意」,中國土地制度的改革實際上正向著徹底變革的方向發展,而並非賀所倡導的「原有基礎上的完善」?

3. 站在自己的立論點上,兩位學者自然都能自圓其說。僅從邏輯和實踐出發,誰的論證過程更嚴謹?此外兩位的文章尖酸、互黑語言也不少,有必要麼.....

來知乎已久,第一次嘗試提專業性的問題,懇請指正,非常希望能邀請到周曉農先生,及其他大牛們的解答。


藉此談談我對土地制度的看法。

在我看來,周、賀爭論焦點是「該不該給農民土地權利,這個權利包括可以建設、可以入市,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

周認為,現行的用途管制制度、產權制度、征地制度等土地制度要破掉,要給予農民相對完整的土地權利(破產權制度),結合他一貫的學術觀點來看,甚至給予農民開發建設(破用途管制制度)、入市流轉(破征地制度)的權利,通過確權發到每個農民手上,繼而利用市場來調配,農民自己會根據市場需求,決定如何處置自己的土地,或保留或交易,根本不用別人為他們操心,自然會選擇利益最大化的路徑。

賀認為,現行的土地制度中的核心——土地產權制度+用途管制制度,為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社會穩定起到過巨大的作用,而且還會繼續發揮這一作用,不應該直接廢掉。如果土地私有化,放開制度上對於集體土地的限制,必然會引發資本下鄉,吞噬掉農民手上土地(農地公司化規模化經營+建設用地供應),那麼失地農民在缺乏社會保障、就業技能的情況下,不免會形成一股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更何況,遠離城市的農村土地根本就賣不出價錢。這樣其實是害了農民,至少是害了遠離城市的農民。還有一點,如果土地確權到每人每戶,必然會導致「反公地悲劇」,土地的權利人越多,其開發利用越難,土地私有化成為阻礙城市化正常推進的制度性障礙。

顯然,周、賀二人分屬集體土地私有(並非國外意義上的土地所有權私有,而是國內語境下的土地使用權私有化)、土地公有兩端。

成都土改,其核心制度即是增減掛鉤制度,說白了這其實是當前用途管制制度下的產物。大體情況是這樣的:國家給地方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太少了,城市建設用地、發展產業要地,那麼一點指標根本不夠用,只能依靠存量挖潛來解決,加之農村宅基地規模普遍偏大,還有大量閑置不用的,正好拿來複墾為耕地,形成建設用地指標,土地方面的掛鉤完成;到此為止,一直是一項政府行為,粗粗看來這樣的指標其實也沒什麼價值,且慢,政府還規定呢,開發企業建設時必須獲取一定量的此類指標,那麼,輕輕鬆鬆,這一指標就有了市場價值,可以入市流轉了。因此,所謂的土地產權市場,其實就是當前一系列行政行為複合了制度約束製造出來的市場,跟真正的市場化還有距離。真正的市場中,土地最重要的就是區位,區位是決定土地價值最重要因素,在成都土改中,遠離城市的土地形成的指標獲取了高價,跟區位有什麼關係,村東和村西、溝旁和山邊的地根本沒有什麼差別,根本就是行政行為。作為一個市場派的學者,周需要對此有所警覺,這樣非自發形成的市場,其根基是否穩固。

上面是對於成都土改的認識,對於周、賀之爭我無語置評,但是藉此,我想談三點自己對於土地制度的看法,一是,我贊同周「確權」的觀點,只有讓土地都有歸屬,農民的土地權利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建立起真正的現代產權制度。無論如何,都不能以農民照顧不好自己、需要別人來照顧這樣家長心態來看問題,這跟家長收取小孩的壓歲錢有什麼差別?當然,「確權」只是「明確土地到底是誰的」,跟增減掛鉤無關,跟管制無關,跟規模經營無關,跟小產權房無關,至於「確權後的土地能做什麼」,那是下一個問題。二是,確權給農民的土地能做什麼呢,我認為,只要是符合規劃,農民保留也好、上市流轉也好,悉聽尊便。注意,前提是「符合規劃」,也就是符合管制。這就引出了第三個問題,對於周反對行政管制的看法,我實在無法苟同,首先周不能片面的認為這是「行政管制」,好像政府什麼都說了算,一副封建社會「官老爺」的形象,退一步講,就算表面上真的是行政管制,其理論基礎仍然是基於公權力的公共管理,只是程序上尚未完善罷了。用途管制本就是私權讓渡出來的一部分權利,跟所有制沒有關係,尤其不能借著集體土地權益擴張的勢頭把用途管制也給破了。


樓上的回復都好學術@@,作為一個同時和賀雪峰教授經濟中心(雖然不是和周其仁教授本人)去成都做過調研的奇葩(所以我還是匿名好了),試圖簡單通俗地回答一下樓上的問題吧。

1,成都地方官員確實更傾向於賀老師的判斷。周老師的想法如果能夠真正推行,自然是極好的(啊喂,甄嬛體滾粗),但是問題就在於這個如果在成都的實踐中不成立,這主要是交易成本的問題導致的(具體論證省略一萬字)

2,樓主提到的三個改革其實根本不是同一個方向,或者說不是必須要三個都進行的。增減掛鉤和建設用地改革是為了矯正之前的城鄉土地同地不同權(請一定注意是同地不同權,而不是同地不同價,有些學者認為應該讓城鄉土地同地同價,可是區位因素擺在那裡,要求同地同價就和我們指望宇宙中心五道口和通州的房價一樣不現實)的問題,這是1988年憲法修訂案的遺留問題,周和賀都是贊成同地同權的,問題是在於怎麼個「同」法。周認為必須私有化土地產權制度(至少是使用權),而賀認為在現有的集體所有基礎上仍能實現同地同權改革。而「統一登記制度」也不能說明政府一定要將其建立在私有產權的基礎上,所以其實這三個政策都不能說明更支持誰的觀點。

3,邏輯都很嚴謹,至於實踐麽。。。周教授以「國家發展研究院專家」的身份去基層調研,賀教授把博士生扔在農村和農民同吃同住一個月(可憐的師兄師姐們,點個蠟燭),你覺得誰更可能聽到真話?

最後,他們倆的學術罵戰真的好無聊。。。。君子和而不同,何必這麼拐彎抹角地互黑呢。。。


正好剛看完賀教授《地權的邏輯2》,寫了個小書評,貼在這吧:

賀雪峰教授寫了本《地權的邏輯2》,批判了部分主流經濟學家(周其仁、厲以寧、吳敬璉、華生等)對於土地問題的看法,對於大部分觀點都比較贊同,總結及評述以下這幾個問題:

土地價值的來源。賀雪峰教授認為,土地價值(級差地租)的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區位優勢,二是國家對土地指標的控制。第一個方面其實就是經濟學意義上級差地租的概念;第二個方面其實是指人為形成的供給不足。賀雪峰教授提到的其他主流經濟學家往往沒有提到土地價值來源特別是區位的問題。其實焦點問題在於,目前城市土地價格是不是虛高,如果土地價格真實,那賀雪峰教授的觀點就是對的;在目前土地地方政府統一徵收情況下,地方政府顯然有坐高土地價格的動力和能力,則如土地價格泡沫很大,則泡沫的部分顯然與區位優勢關係關係不 大(假定土地泡沫普遍存在的話),土地價格泡沫部分就主要是地方政府推高的,那大部分主流經濟學家改變目前土地政策,農地直接入市就能很大程度上消除土地價格泡沫,供給市場化後,管控的價值也就不存在了。

土地價值的分配。這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問題。賀雪峰教授認為,在目前體制下,土地價值的大部分為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可以藉此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減少對中央政府的依賴,中央政府可以以轉移支付等形式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如土地價值主要為農民所有,則因區位優勢的存在,得到土地價值的為5%左右區位優勢比較大的農民,只會培養一個食利階層。我基本同意關於食利階層的看法,土地價值不能主要為食利階層所有。但另一個問題是,主要為城市所有是否合理,地市政府對於三農問題的投資積極性是很不足的,這點賀雪峰教授也承認,所以為地方政府所有的結果其實就是通過土地工農剪刀差,以對農民的剝削完成了工業和城市的發展,這點可能適合目前的階段,有利於中國工業化發展,但是否合理有待商榷。

目前的一些土地改革試驗。對於成都城鄉統籌實踐的認識是賀雪峰與周其仁爭論的焦點之一,周其仁教授持肯定態度,賀教授持負面態度。因為對於周教授的觀點主要來自於賀教授的書,觀點難免片面。賀教授的主要觀點是不管是土地增減掛鉤、土地確權賦能等,都是在小範圍內對於政府土地指標控制的突破來獲得一部分土地價值二,但這個價值是國家故意造成的,小範圍突破所得的價值如推廣到全國範圍那就不存在了。其實無論地方政府採取了什麼方式,其將土地價值部分轉移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的願望還是好的,至於能否試驗出適合全國的土地模式,我個人持悲觀態度。

地權價值問題見仁見智,主要是土地是否有泡沫、泡沫多大基本無法判斷,所以這個問題個人感覺爭論不出結論;焦點其實是土地價值分配問題,雙方都認同應該轉移部分土地價值給農民,但應該是全體農民而不是部分區位的極少數農民(這點賀教授強調比較多)。但如前所述,地方政府對於農村是不大願意投資的,所以主流經濟學家往往強調通過某種形式,強制將部分土地價值給農民,我個人認同這種做法;至於說這些方式是否合理,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如果只是給食利階層的很少一部分農民,那還不如維持現有體制,由地方政府來決定怎麼分配更好。


哪裡是真要給農民,蘇聯分家時候的股票,在老百姓手裡過了一道就三文不值兩文的轉到寡頭手裡了。指望不產生大規模的土地兼并只能指望十三億人民皆堯舜了。


賀教授的最新觀點:

賀雪峰:當前中國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進的。


聚焦地塊整合這一點,簡單地聊一聊。這裡我們將爭論贊擱一邊,先來理一理大家的共識。

我國現行的基本土地制度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分散細碎的地塊嚴重製約著農村土地生產力的釋放。將分散地塊整合,進而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這個是大家的共識,也是我們的初心。

周和賀的爭論還是在實現路徑上。周主張給予農民權利,靠市場機制實現土地自由流轉,由市場的力量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進而提倡土地私有化。賀則主張在現有土地制度上完善,反對用力過猛,避免引發社會動蕩。

賀的依據:

(1)土地拋荒:農村以半耕半工應對,勞動力沒有閑置,土地拋荒也沒有想像中的嚴重。

(2)規模經營:通過村集體反租、村民相互轉包等各種手段,也可發展規模經營。

(3)民生保障:進城失敗的農民可以返鄉,避免出現城市貧民窟問題。

(4)基礎建設:土地私有化後,將阻礙基礎建設的效率。

賀長期在農村調研,深知農村的各種問題,主張漸進式改革方案,先將權利控制村集體級這級粗粒度上。周則主張全面放開,讓土地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動,將權利下發到農戶這級更細粒度上。

十分敬重賀對於農村民生問題熱切關懷,也贊成周提出的長遠發展方向。然而農民始終是弱勢群體,目前市場經濟還做不到真正公平、公正,農民大多數時候難以做出切合長遠利益的選擇。在配套地社會保障體系等建立之前,過於激進地推進改革,反而會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我們也不能停滯不前,發展中的問題靠發展來解決,有問題就解決問題,怕就怕在有選擇性地忽視潛在的問題。至今記得上學時論證中國的資源問題,需要裝逼時就說地大物博,資源那個牛啊;需要苦逼時就除以13億,人均那個慘啊。難道心裡不清楚么,有時就是這樣,由不得中庸之道,反而只得走向一極。

有爭論並不可怕,凡事皆有兩面,並不是非黑即白。如果大家都支持一方,這個時候才是需要慎重的。


這個問題好大啊。

我大概看了下,那兩位的互相駁斥真是針尖對麥芒啊,大有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為誰才是上帝正朔拼的你死我活的感覺。其實土地制度問題牽涉太大,真不好說誰對誰錯,要改革已經是一種共識,但怎麼改是一個輸不起的問題。

為了簡化期間,就針對題注三個問題逐一追溯看看。

1.成都土改問題。要說成都土改接近誰的論斷,首先要確定他們的結論是什麼。說來慚愧,他們的罵戰我實在看不下去,過於情緒化,因此我從別的途徑去了解了下他們的看法,如有不對盡請指正。

首先是周其仁,了解他的看法我選取的是——第一訪談專訪周其仁:成都的土地產權改革,推薦大家看這篇訪談的原因是非常概括性的歸納了他的學術思想,剔除大段引用和攻擊後看起來簡潔多了,另外後面有些很有意思的看法,包括成都模式推廣到全國的後果等,此處不引申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看。周的思路是這樣的,擴大城市化需要土地——土地需要從農村獲取——農村裡好多人外出打工了閑置下來很多土地——把遠離城市的建設用地平了變成農地,靠近城市的農地平了變成建設用地——因為兩處土地有價格差所以有正收益——通過土地確權的方式讓農民能選擇參與並直接分享到這筆收益,他認為成都的土地改革證明了這條道路是可行的。

其次是賀雪峰,了解他的看法我找的是他寫的一篇專欄——為什麼不能推進激進的土地制度改革,原因也是概括性的歸納了他的學術思想。他的想法是這樣的,擴大城市化需要土地——土地需要從農村獲取——因為土地性質不同產生的價格差由政府掌握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等所需的巨額投資來源。那麼農民呢?他認為,第一,幾乎所有沿海地區和大中城市近郊徵收農民土地之後,農民的收入都有比較大幅度的提高,如果再將土地的市場價值給農民補償,則特定位置的農民將暴富,屬於食利者。第二,恕我沒找到第二這個字,看最後結論估計是他認為的城市化大概10多年後就結束了,剩下的農民就是想征地補償也沒機會了。

我歸納的以上兩位觀點估計比較片面,歡迎指正。那麼最後說說成都土地改革的結果

因為時間關係今天晚些時候再更新吧。

————————————繼續更新————————

成都土地改革的結果到底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也太大,不同角度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好比周和賀都能找到各自的論據。他們的依據是否有問題我們暫且不提,看看政府是怎麼看待成都土地改革的。參見《共同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促進成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合作協議評估報告(2009年)》及《成都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詳解,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到加快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儘快制定完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政策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驗。這兩點就是周其仁和賀雪峰爭議的核心焦點:土地確權及土地流轉,進而引申出的土地歸屬誰所有及誰有權利決定土地的使用出賣問題。

但是從上面看到的僅僅只是確權登記,而且流轉試驗也只限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並不代表會擴大改革範圍。尤其是看近期的政府對土改的表態,全部都是慎重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社會過度解讀土地入市問題的警告。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副部長王世元,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都在各種場合表示不能突破三條底線,第一,不能改變土地所有制,第二,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第三,不能損害農民的基本權益。

有了這樣的結果,再看改革到底貼近了誰的論斷。表面來看周其仁的土地確權得到了確認,土地流轉也在試點,但實質上幾個不能的表態是徹底向賀雪峰的主張靠攏的,確權了農民仍舊沒有決定權並且也沒有參與直接受益的可能,僅是試點提高補償機制而已。

2.中國土地制度的改革實際上正向著徹底變革的方向發展,而並非賀所倡導的「原有基礎上的完善」?

其實翻一遍上述的文件及中央官員的表態,題主應該就心裡有數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了。改革的試點項目多,絕不代表政策的制定者更傾向於「對現行的土地制度已頗不滿意」,而只是一系列相關的手段。政策的制定者之所以試點改革土地制度,大背景是推進城市化以及城鄉收入差距擴大,推進城市化需要從農村拿地,而這麼多年的征地引發了很多糾紛,很多農民失去土地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或者足夠的補償,而城鄉收入差距擴大進一步激化了關於財富分配的矛盾。其實仔細推敲增減掛鉤、到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到探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這些措施,反映的重點都是一個詞——規範——為的是改變無序開發造成的亂象,為的是將土地的開發受益最大化,順便能夠提高農民的補償標準,而不是將選擇分配的權利交給農民本身,也就是說在事實上是更接近賀雪峰的原有制度上完善的主張的。好比同樣是修改文章,不能說我排版格式標點符號改的多就代表我對文章不滿,畢竟我實質性的內容沒改,我試點改的也是小段落和起承轉合的先後順序。

3. 學者堅持自己的主張也正常,自己的多年研究的成果被另一個有權威的人逐字逐句反對難免窩火。但這兩位連續發文互相攻擊我是真看不下去,大段引用對方文字並挑刺,連對方几時去的當地都拿出來批判以下,我是真看不完,又長又臭。


階段性的自問自答。羅輯思維某期《土地私有 到底有多痛》也探討過這一問題,其中列舉了兩派經濟學家對這一問題的基本立場,摘抄如下:

市場派觀點:

1. 土地私有給予農民資本,是解決貧富差距的重要舉措;

2. 農民共享土地增值,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

3. 小田變大田,是現代農業集約化生產的需要;

4. 唯有「消滅」農民,才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唯一出路,土地私有助農民擺脫農民身份,從而從根源上解決三農問題。

保守派觀點:

1.土地私有必然帶來土地兼并,是社會動蕩的根源;

2.阻礙基礎設施建設效率;(這條實際上是賀雪峰在兩本書中反覆提及的觀點:中國又快又好的城鎮化建設來源於土地國有這一社會主義優越性,是國家競爭力的體現);

3.失地農民湧入城市,造成平民窟等社會問題

之後相當於逐條批判了保守派的觀點,分別如下:

1. 中國古代社會問題的主要矛盾,是皇權和百姓之間的矛盾,並非土地兼并,論據此處不列了;

2. 「如果公權力以為剝奪公民一點點自由,就可以給他保障的話,那麼最終結果是:公民既沒有了自由,也沒有足夠的保障」;這句話到像是針對賀雪峰教授赤裸裸的嘲諷:「你憑什麼認為農民的土地不在他們手裡,在國家手裡,我們為了農民的利益考慮,我們可以做出比一個理性自然人,更符合他利益的決斷呢」

3. 貧民窟不一定是城市的癌症,他的存在有其合理甚至進步的地方,現在沒有施行土地私有化,城市貧民窟(外來人口聚集區)也大量存在,且正在展示其積極的一面。

沒有任何一項工作比制度設計能牽涉到歷史、經濟、文化、觀念多方面的內容,有幸生在這激蕩幾十年,希望可以對這一問題持續關注下去。


今天見到了其中一位,這個問題過於複雜,簡單點更好理解,好比有個病人,有個病灶,本來外科手術可以解決的,但是病人的監護人說不能搞手術,只能灌湯藥。

可以肯定的是,現階段政策制定者是盯著日台的,特別是日本,農協大法好啊,可是日本土地能私有化,中國能么?如果能做手術,學術界也不會在這個層面爭。現在只能灌湯藥,一群人主張用猛葯,一群人主張用溫葯。

監護人當然知道溫葯保險,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組織等等多種方子吃了許久,可是吃到現在,沒怎麼見效,病沒見有好轉,還有加深的趨勢。

看來死馬要當活馬醫了,既然溫葯看樣子老吃不好,要不換劑猛葯試試?

監護人陷入了思考,在堅決不手術的前提下,虎狼之葯不是治病怕是催命啊,可是併入膏肓,如何是好呢。監護人現在還沒想清楚。

至於理論層面誰對誰錯,對於中國的三農現實意義有限。不是說你的論斷對,就依照制定政策全國推行。中國的很多改革,都是倒逼出來的,可是即使成功的改革,也有犧牲,犧牲誰?學界的爭論看看就好,很多人說賀只破不立,可是這麼複雜的問題是不是要求也太高了一些,學界能發出不同的聲音就夠了。

國家搞了那麼多的封閉試點,並不是拍腦袋搞出來的,背後都有這些專家教授的理論影子,我想說的是,中國的三農問題解決了么?

現在看不清,再過15年差不多


這個還真的是不好弄啊。。。


現實中無論國家給不給農民土地,農民都要被剝削,這與制度無關。看清近代的英國的圈地運動我想大部分人就能知道到個大概。


賀是一邊批判現有的制度,一邊批判試行的改革,但從未提出有建設意義的導向~感覺學社會學出身的土地專家站的高度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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