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為什麼要設立闖黃燈扣6分?

看到大家都在討論新交規到底合不合理,不如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新交規無非是為了減少路口交通事故的發生,先分析一下路口交通事故,各位可以觀看一下網上的視頻,相當大一部分的事故都是由於路口突然加速,來不及躲閃造成的。

但闖黃燈扣6分這樣的規定一下來,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理解這是為什麼?(PS;你有想過嗎?)所以發出質疑,引起網路探討。

對於新交規造成的追尾,個人覺得都是些莽撞的司機在路口速度過快活該,試想一下所有人在路口的速度都慢下來,哪怕龜速,事故一定大幅下降。

對待中國人,就應該這樣強行要求司機學會路口慢行。

不要去比國際主流交規,那不適合中國人!!


謝邀,你既然拿中國人說事,那麼我想說:為了一個正義合理且高尚的目標,沒有斤斤計較的協商、設計、妥協、規劃和豐富的技術細節,粗暴直接橫掃一切——大到國家、小到單位、家庭,這樣的傻逼事情中國人已經作的夠多了。6分事小,體現出來的執政者的二逼思維方式依然。


後知後覺的我剛剛讀了立法程序後,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半以上成員還有常委會,這些人自己都不開車。

大約都是有司機的。


  1. 試想一下所有人在全路段的速度都慢下來,哪怕龜速,事故一定大幅下降。so what?
  2. 路口交通事故的責任問題。日本國判例:行為人在交叉路口面臨黃燈跳動之時,怠於徐行義務而繼續原速行駛,與無視紅燈違章駛入的車輛發生碰撞。對此,最高裁判所認為,只要沒有特別情況,「相信對方車輛的駕車人會遵守信號燈的指揮,暫時停車,並採取切實行動以避免事故,行為人基於此信賴正常駕車即可,並不負有這種程度以上的注意義務,……不惜違反交通法規,面對紅燈並不停車而仍然高速通過交叉路口,這種車輛也並不是沒有,然而,行為人並不負有預想到這種情況,並應該進行周到的安全確認的業務上的注意義務」(最判昭和48·5·22刑集27卷5號1077頁,轉引自西田典之,《日本刑法總論》中文版222頁)。
  3. 根據你的補充說明,我實在是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你根本不想得到答案。最後兩行黑體字,你沒有被罵,應該感謝這裡是知乎。


再怎麼微小的幾率,一旦累積乘以倍數,就變得顯著了。政府需要思考如何降低整體風險,比如怎樣使每年的車禍人數下降。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比如闖黃燈扣6分。很多措施會成為個人的負擔,比如通行速度變慢,到路口司機會緊張。於是個體會反抗,但整體來看,可能因為車禍而死亡的人數會下降。畢竟,路口應該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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