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生的父母有為兒子付首付的義務,女生的父母有什麼責任呢?


我想中國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性都想要一個房子的,都想父母幫襯自己買房就像幫襯兒子買房一樣。

但是我認為把房和車寄托在別人身上是很夢幻的事哈哈哈哈,別人的東西,即使給你也不是你的,更何況是與你共享的東西呢。

我特別不喜歡那些男的說女的要房要車,事實上那個房子是你在住,房產證上也是你的名字,車子你也在開,在我看來,這種情況不能說女方要房要車,頂多是要與你共享你的房子和車子,而你,隨時有不與她共享的權利。

所以,男方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這道題本身就是偽命題,開撕題。父母沒有為子女結婚付出財物的義務,沒有幫子女照顧孫輩的義務,這是前提。如果父母做了,那不是義務,是情分。

中國父母太操心,擔心自己子女參與競爭拼不過。如果有套房,男生的雄性競爭力會強很多,容易選擇到更好的伴侶。並且買房也是一種家庭投資。多數是這個原因促使父母為子女買房的。

並且父母出首付為子女購房,是可以算作婚前財產的,有貸款女方要加名字上去還需要先還清貸款才能辦理產權變更。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還要證明女方參與還貸。現在婚姻法規定的很清楚了。

最後才說到男女在婚姻中的付出不同。通常,女性在婚後付出確實是比較多的:首先,不可避免的是孕育。這個過程非常不適,生孩子非常痛,還對身體損耗很大,恢復困難。其次是哺育照料年幼子女。雖然提倡爸爸參與育兒,但是現實中很多男人對此逃避了不少義務。還有家務的不對等、職場對育齡婦女的不友善等等。有很多付出是辛苦而沒有財務報償的,有的是難以逃避而丈夫很容易逃避的。就拿生育對身體的損害和疼痛不適來說,如果男人也可以承擔,我情願給錢給老公讓他生,自己舒服。

男人也很辛苦,不過男人辛苦的主要是參與雄性競爭。作為一個男孩的媽媽,我從孩子出生就知道他要盡量在雄性競爭中獲取優勢,在婚戀市場中才能獲得優勢。其次,現在也更呼籲男人參與家庭的家務和育兒。平衡工作和家庭,是對夫妻雙方的要求,可以分工協作但是最好不要失衡或者缺位。

對於計較在婚姻中財務付出的男人,我覺得他們可以找有錢的老婆,或者他們不要計較多承擔一些育兒家務付出。

如果男生足夠優秀,自己有錢,也沒必要需要父母出首付。要麼也可以找願意出首付或者分擔首付的女友結婚。都沒有誰是必須做什麼事的,多大能力辦多大事。


教育好女兒,讓她儘可能的思想和經濟獨立,給她灌輸人生在世,自己是最重要的,不要隨便為人奉獻,要學會思考這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如果這個要求對於男女都有,比如說為人要善良,做人要獨立,那就接受;如果這個要求是僅僅針對女性的,比如要做個賢妻良母,要溫順聽話,那就讓這個要求滾蛋。

不要崇拜愛情,婚姻不是必須的,做人做事要現實。

然後努力賺錢,最起碼給女兒準備好房子的首付。


這個問題,我這個結婚近十年,有一個六歲孩子的中年婦女很有發言權了。

年少不懂事的時候我覺得男女結婚應該是為了愛情,兩人組成一個幸福的家。結婚是一個特別美好的事情。

現在經過十年婚姻生活,對婚姻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了,比較直接的說,婚姻就是掠奪,奪去了女方的付出。在男權社會裡,男權婚姻就是為了男方的利益而設立的,婚姻里,男女的付出和得到是天壤之別的。

我覺得題主應該是個年紀比較小的人,一般經過婚姻生活的人,都會比較理解我說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現在這麼開放了重男輕女還是這麼嚴重。大家生孩子都想生男孩,還不是因為不管在社會上還是婚姻里,女方實在太吃虧了。比起男方結婚時候出的那些物資(房車什麼的,又不是送給女方,還不是兩人一起用),男方能在婚姻里得到的是巨大的,是不結婚所得不到的。這就是為什麼男方要追求女方,還要出彩禮的原因。要是婚姻里男的付出特別多得到特別少,那早沒男的結婚了,畢竟我看到的大部分男的都比女的要理智(雞賊)多了。


說真的,看到這樣的問題多了覺得很煩。似乎很多人默認了這是女性收益,或者說是女人要求的。其實這是社會性問題,確切地說是男權社會的問題。

說實話,我也希望我父母能平等地給兒女各一半的錢去買房,然而並沒有,如果我父母有一百萬,那麼絕對會把這一百萬全部給我的兄弟,而不會想著各給五十萬或者哪怕給我十萬。有人或許會問為什麼不爭取,原因是我認為這是我父母的錢,我實在無權干涉他們對自己財產的分配。同時他們也不會要求我養老,也不想跟著我一起住。而他們會要求我養公婆,聽夫家人的話。

關於婚姻,從我結婚的那天開始,我父母便不再管我的生活,我與夫家發生任何矛盾他們都不會參與調解,但他們卻會認為我公婆可以參與進來。從我結婚的那天開始,我就被認為是我老公家那邊的人,我父母問我老公家那邊的情況時都會這樣表示:你們那邊如何如何。如果我生了孩子,我要是提一句孩子可不可以跟我姓,首先我夫家不會同意,其次我父母也絕對不會同意。也就是說我辛辛苦苦生的孩子,我沒有讓ta跟我姓的權利。也許有人會說姓什麼很重要嗎?我個人認為是不重要,不過對與很多人來說很重要呢,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反對隨女方姓,如果女性想要孩子隨自己姓,我相信肯定會有很多家庭為此事情鬧矛盾甚至離婚。結婚之後,我父母認為我過年應該在男方家過年,娘家只需要年後回去看看就可以了。實際上有很多地方不給嫁出去的女兒回家過年,有這麼個說法是認為搶了兄弟家的福分。有人說你可以不屈服於傳統啊,可是當你父母兄弟全都不歡迎你回去過年,你又何必回去自討沒趣?中國有很多地方女人生孩子不給回娘家坐月子,哪怕婆家沒人可照顧,大部分人的做法是在娘家附近租個房子坐月子,出月子之後才可以回娘家。像這種結婚之後女兒就跟潑出去了的水似的的事情在中國還是很多的。男女平等嗎?不見得。

關於彩禮,我不想說對錯,只想舉個例子。我結婚時沒提什麼要求,只是按照風俗要了三萬彩禮。這三萬彩禮由我父母先替我保管,以防萬一離婚我還有一點點保障。結婚之後沒多久就懷孕了,因為一些原因離職了,懷孕的人基本上是沒法再找工作了,生完孩子後因為沒人能幫忙帶孩子,我要親自帶到一歲多,算下來我因為懷孕生孩子要失業差不多兩年,如果這時候我老公要跟我離婚,我基本一無所有。三萬塊錢彩禮對於懷孕生子的付出來說很多嗎?

說這麼多,並不是抱怨些什麼,我是嫁給了愛情,夫妻感情很好。只是總是不停的看到類似這樣的問題在說女性如何如何過分,實在看不下去了。我不要男權,也不要女權,只想要平權,可是平權到底是什麼,各位真的清楚嗎?


啃老面前人人平等吧。


嫁女兒的一方負責哭唄。

記得婚禮時,

我父母感動的笑不攏嘴,

岳父母感動的痛哭流涕。

這場景估計大家都見過。

對了,房子也是女方家出的,嫉妒嗎?靚仔。


偽命題,誰告訴你男方父母有責任出首付的,女方出首付甚至全款的也很多啊。問題是,你愛出就出,不出也沒人逼你啊,人家女方非要你出首付才肯嫁給你,你可以選擇不娶啊,對吧。


首先,結婚買房這件事其實是男方自己的事情,就傳統的婚姻嫁娶觀念來說,對,買房是男人的義務。就像古人結婚三書六聘明媒正娶一樣。你聽說過古人質疑下聘這件事么?

但是,目前中國的房價,光靠男生自己在30歲前成功買房的概率是微乎其微,如果是一線城市,連湊齊首付都很難,父母疼愛自己的兒子,也希望他能早日成婚。好讓他們報上孫子孫女。於是房子成了男方家庭的義務。

不太明白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含義是什麼。如果是覺得在結婚這件事上男方的付出太多不公平,那就想想婚後女方要犧牲多少。我所在的地標是一線城市,周圍沒有有一定要生兒子,結了婚不準回娘家這種類似的事情。但還是有很多遵循傳統的地方,比如:女方婚後需要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上(男主外女主內這個設定短期內很難改變,男人只要能搭把手就能被成為好男人,)照顧家庭的同時需要出去上班(因為丈夫一個人的工資沒辦法同時承擔房貸與家庭開銷)負責孕育下一代(這個是生理構造決定的,沒有人可以代勞,孕育下一代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伴隨的痛苦和不適也是必然的)還有一些身材走樣、孕期丈夫出軌的風險等balabala很多被說爛了的事情。

真的要問女生的父母有什麼責任?那就是他們要在女兒出嫁前把她教育好,由內而外的優秀。這樣在她才有能力選擇到優秀的配偶,同時為配偶婚後帶去一定的助力。

聽說過一句話:如果你很恨一個人,就生一個女兒,把她教的刁蠻任性然後嫁給那個人的兒子(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用詞方面可能有差異)

如果結婚的時候覺得不公平,就想想你的未婚妻是否足夠優秀。如果她很優秀,那自然需要你付出一些代價把她娶回去;如果你不願意,那你應該自我反思下。

這些話可能會被噴擊為是物化女或者是女權婊之類的。然而作為一個適婚年齡的妹子, 我很清楚男女平等根本是個偽裝命題。很多男人在談婚論嫁的時候都喜歡說兩個人結婚難道不是看感情嘛?為什麼要像做買賣一樣?然而結了婚之後你們的婚姻如果出現了問題。他們就不見得會和你談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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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下面的回復已經偏題了。我以為現在結婚男性負責房屋首付已經成為大環境下很正常的一件事了,沒想到還能有反對的聲音,對於我這些人我只能說,你可以認為男性結婚買房這不是義務,只要你能找到願意和你租房的妹子以後你們共同奮鬥個幾年有機會再買,我完全不會反對說這樣不行,但是在我所在的城市,這就是義務。關於這一點如果之後再有反對的聲音的不會再理會了,同時補充一些:

我坐標是上海,結婚的時候一般情況是這樣的:男方負責房屋首付(面積和位置雙方協商,主要看男方家裡的經濟條件)+三金+酒水。女方則是給予一定的陪嫁,形式各種各樣。條件不好的給個小几萬現金,條件好的家裡會陪嫁一套小居室的房子作為妹子的婚前財產。房屋貸款婚後由小夫妻共同承擔。家務也是一起分攤。上海男孩子很多都被冠上很娘,不大氣,老婆奴,小男人之類的稱號。但即便是很多人口中的小男人,他們在家庭中所承擔的家務活普遍也是不多的。遠遠達不到評論內某位直男所說的50%。經濟條件一般的家庭里,家務的大頭主要還是女方在負責,經濟條件好的會請阿姨。更不要說什麼男人事業家庭兩手抓,這就和要求女人工作事業平衡一樣是耍流氓。

以上內容均描述的是普遍情況,特例的樣本太多了無法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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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人結婚買房是否為義務大家討論的很激烈啊,很多人都認為這不是義務,不禁讓我想到一個鏡像問題:

如果婚後懷孕生子是女人的義務,那麼男人的義務是什麼呢?

不要說是賺錢養家啊,現在的小夫妻基本雙方都是上班的,部分男的賺的還沒女的多,真要算起來誰養誰都不知道,根本不存在讓男人賺錢養家這一說了。

非常想聽到那些說男人結婚買房不是義務,以及要求權利義務對等的男性來就這個問題討論一下。


這是又要煽動群眾內鬥了?丈母娘坐享其成沒一個好東西?

從生物角度來說,雌性動物的生育過程是非常危險的,即便是以人類的醫學發達,也有羊水栓塞等幾乎可稱為絕症的風險存在,我的某個小師妹就因此沒有走出產房,此外還有妊娠高血壓、糖尿病,臍帶繞頸、過長、過短,早產、流產、難產,產後抑鬱症、大出血等一系列風險,男人射精一剎那的快感,帶來的是女人至少十個月與死神搏鬥,不是某些人想像中的一張腿孩子就生出來了。

當然,我估計能提出這種問題來的人也不會考慮這些事情,也沒有必要從社會和感情之類的角度說更多的廢話,大家將心比心,我就問一句:

既然你覺得女生的家長這麼舒服,你生個閨女不就行了?


大城市裡的:要富養女,總體沒啥大的事情

偏遠地區的:攢錢逃離當地


希望咱們做兒女的都要點臉。買房也成了做父母的責任。。。怎麼著,把父母血吸干?自己好躺著成為人生贏家?

幫你搭把手出點首付,你就樂吧。人還是得知道感恩。


1、男人出錢,女人出自己。傳統買賣關係。

2、男人出錢,女人出陪嫁。平等關係。

3、忘記房子是誰買的,男女雙方付出多少,建立共同的人生目標並為之努力。

4、其它。


有幫女兒找個好人家的責任,有的是把女兒賣個好價錢的責任。


從法律層面來講,父母有撫養未成年人的義務,並沒有付首付的義務。

「父母有為兒子付首付的義務」一般是女方要求男方有房,但是男方又自己拿不出進而轉嫁給父母的「義務」,這混賬邏輯還是不要拿出來秀下限了,有把骨氣的男人要麼自己把首付掙出來,要麼就和這非要房子才肯結婚的婆娘分手。

不知道為啥那麼多人非要入婚姻這個坑,結婚不應該是遇到覺得相互合適的人,然後幸福的在一起嗎?什麼時候成了非做不可的事了?遇不到合適的也必須找一個人給自己添堵嗎?何苦呢?


女生的父母也得給兒子準備房子啊,如果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話,也千萬不要覺得女方父母就完全沒有損失了,他們最大的損失就在於女兒從此再也不能長伴左右,在老一輩眼裡始終是嫁出去了,那種失落感是很強的,即便現在女方也在竭盡全力的照顧自己的父母,但到底偏哪方還是能分辨出來的。女方婚後的隱性付出和房子到底哪個更重就見仁見智了。


什麼義務,毛線義務,養到18歲成年了,能上學就上學,不能上學就出去打工去。

18歲以後就是完全的民事責任人了。


首先,男生的父母,並沒有為兒子付首付的義務。

大多數,幫兒子付首付,或者全款買房的。

都是手中有閑錢,放著貶值,所以就投資房產了。

壓根就不是義務,而是投資。

所以同理,女方家裡有閑錢,當然也會投資啊。

女方家裡買房,我也見到過不少啊。

說白了,買房這事。

主要看有沒有錢。

沒錢,你義務再大,就能變出一套房么?


什麼?付首付?別人都是全款。

沒房子,有首付房子,有全款房子,有好幾套房子,的男生區別在於什麼呢?

在於你碰到喜歡的女生,敢不敢下手,敢不敢在丈母娘面前勇敢伸出雙手讓她把女兒交給你。

女生父母的責任是讓女兒好好讀書,多給女兒買房,多給女兒錢,讓女兒全面提升,有一個好的環境,好的後台,碰到喜歡的男生不會被婆婆看不起。讓她做她想做的事。

無論結婚還是不結婚,只要她開心就好。


如果你愛兒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愛兒子的母親,如果你愛孫子,就愛孫子的母親。孩子的母親感受到愛,孩子就會感受到愛。

我愛我的妻子和兒女,我有能力的話,會為我兒子女兒買房。沒能力的話,也會給他們能力範圍內的幫助。

這是我他們的愛的其中一種表達方式,我沒覺得是義務。

當然我也會教育我的孩子,讓他們不要覺得這是我的義務。並且我認為這是他們以後能得到真正幸福的根本,世界上沒有什麼人對你有什麼義務,父母也不能一直照顧你,他們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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