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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制度怎麼施行?

朋友有一家茶葉店剛剛起步,自己愛喝茶想入股這家店,自己有其他工作,不參與店裡的經營,僅僅資金入股和帶來少量客源;店裡沒什麼資金,都是存貨,目前盈利也不好,我自己呢也沒有茶葉店的經營經驗,應該怎麼入股?怎麼算總資產和股票分配?盈利又該怎麼算?管理權又該怎麼辦?

如果是其他行業(都是小店的起步階段),是否能套用?


謝邀!

題主既然不能全職參加茶葉店經營,只能是資金入股,那核心問題就是目前店面估值的問題了。

依照我的理解,茶葉店的估值可以按照「轉讓價值法」,即如果此店轉讓給他人,合理的價格是多少。你所佔的股份=投入現金/轉讓價值。

「盈利怎麼算」這件事你的意思是不是「如果盈利怎麼分配」?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就好了。

管理權的問題,你的股權比例如果低於15%,就安心當個小股東好了,每年/季度聽聽大股東彙報下經營、財務和盈利狀況,有錢分就分,沒錢分就認了。如果在15%-32%,你可以要求進入「董事會」(如果有的話),對經營管理有一定的決策權,即超過總經理許可權範圍的事項要「董事會」同意才可施行。超過33%,你有了一票否決權,在股東權利層面,你可否決一項事情。再往上,公司法都有規定了。

「合夥」首先是人和,如果合伙人不能獲得你完全的信任,愛喝茶的你還是做個消費者比做個小股東要更自在啊!


小心你的合伙人。因為合伙人在沒和你合夥之前都是那麼的美好,等到你一不小心入伙了後,所以問題就開始一個一個的來,不停止的告訴你問題,不停的告訴你錢不夠了等等一系列事情。所以,合伙人根據你們合夥的產業不一樣需要進行分工的,誰拿工資誰又不拿工資,財務制度,借款制度,越細越好。在你準備合夥前需要把所有你們可能遇到的問題全講細。保護自己也保護合伙人。另外,合夥如何退出機制非常重要,否則合夥協議別指望公安法院替你解決,可能打架散夥,可能還拿不回錢。這個法律體系只能針對君子,不能對付老賴的。

合夥制度越細越好


作者:張剛

鏈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2359255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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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都在提及「合伙人」,我們HR群體也逐漸關注起了合伙人制度,有需求就自然有市場,在市場中也不斷出現了不同形式的關於合伙人的課程。

等等,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不太對勁的地方,目前市面上關於合伙人制度的課程和前幾年人才激勵和股權激勵沒什麼區別啊,感覺好像只是改了一個名字而已啊。實際上:

合伙人制度和股權激勵的差異是非常大的,下文我們會一一給大家來闡述。

那為什麼大家容易把合伙人制度與股權激勵混淆了?原因很簡單:

1、我們習慣從法律角度看待合伙人制度

以前我們就能發現律師操刀主持的股權激勵就非常多,現在的合伙人制度由律師牽頭的項目也不少。

因為律師其長項表現為法律條文的解讀與相關風險的預防,但律師往往缺乏企業的商業模式、盈利模式、績效考核體系等相關知識,在應用時自然會缺失實際企業的場景應用和現實問題。這也就不奇怪為什麼大家容易混淆兩者。

2、我們習慣從HR角度看待合伙人制度

如果從人力資源角度來講股權激勵一般是從人才管理與激勵的角度來講,但現實是:不管是合伙人制度還是股權激勵實質上更多是企業的頂層設計,與一般的管理制度有本質的區分。

試想一個不曾參與公司治理結構和頂層設計的HR,來講合伙人或股權激勵,這個本身就是本末倒置。

3、合夥企業本身的複雜性

要知道一家合夥企業的設計本身需要涉及到的面就非常廣,並不是從法律合規方面或者人才激勵方面寫出一個制度就能解決問題的,而是需要考慮投行、投融資、私募基金等諸多領域。而這些就本身是我們所缺乏的。

說了那麼多,那合伙人和股權激勵到底有什麼差別呢?

1、合伙人的類型:

筆者認為合伙人大致可以分成:股權合伙人、事業合伙人與生態鏈合伙人三種。

股權合伙人:企業如何通過實股與虛擬股的設計,來合在一起成為一夥。把合伙人制度講成股權激勵的內容,往往認為合伙人就只有股權合伙人一種模式。

事業合伙人:通常表現為成立合夥企業的組織形式對當地項目進行跟投,出資成為項目的合伙人。例如萬科的事業合伙人計劃,但萬科的合伙人並不是股東,它只是合夥企業的LP(Limited Partnership,即有限合伙人)而已。

生態鏈合伙人:是指企業把供應商、經銷商、客戶、有資源的人等發展成合伙人。此類合伙人一般不是企業的內部員工,不參與企業的內部管理,只是以股權比例的多少來劃分利益而已,例如美道家的省級公司合伙人佔49%股份,是外部合伙人的範疇。

2、合伙人與股權的最大差異

3、最後,合伙人如何向股權(股東)的過渡呢

企業為規避風險考慮,可以先把員工發展成合伙人,如同男女談戀愛,經過一段時間磨合,如果價值觀趨同,則可以進一步成為企業的註冊股東。如此操作,企業進退自如


智慧創業之企業管理解析-合伙人制度的魅力在哪?

時代巨變,互聯網創業已經逐漸超越傳統創業成為創業方向的首選。無論是商業模式還是創業機制上都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合伙人制度悄然變成了互聯網企業首選的企業管理模式,不僅有阿里巴巴早期延續至今的合伙人制度,而且還有著名投行高盛的合伙人制度,它們是一樣的嗎?還有合伙人制度到底是什麼,它的背後究竟蘊藏著怎樣的魅力?

合伙人制度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伙人擁有公司所有權並且分享公司利潤的一種組織形式,合伙人是公司的主人或者股東。它與公司制最大的區別在於合伙人共享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同時對經營虧損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無論是全體合伙人共同經營還是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作為股東自負盈虧,合伙人制度下大家的命運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

這裡要提到的一點就是合伙人制度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擇了合伙人制度的企業基本上是破釜沉舟式的放手一搏,早期實行合伙人制度的企業基本是三類,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諮詢公司,然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互聯網公司選擇合伙人制度最大的考慮就是原始創業團隊的控制權,這是資本擴張到後期必須面臨的抉擇。

合伙人制度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職業合伙人,企業提供成長的平台,資源和股份邀請合伙人加盟,形成合作共贏,利益共享的組織關係;另一種是有限合伙人,這樣的合伙人以犧牲參與合夥企業事務為代價,只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當然其行使合伙人的權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合伙人制度應用到企業管理中有以下五大類型:

1.創始合伙人+業務合伙人。這類的合伙人類型比較簡單,適合諮詢服務類的輕資產企業,資源優勢集中在人才的競爭力上,合伙人在投資的基礎上將自己的專業技能和貢獻值一併入股成為企業的創始合伙人,合伙人加盟後每個人既是公司的原始股東又是業務負責人,讓公司的業務發展更具有凝聚力。

2.合伙人內部創業+獨立合伙人。合伙人內部創業是指在公司範圍內,鼓勵合伙人在獨立的業務單元或者業務體系中進行創業的內部合伙人鼓勵機制,類似的例子像連鎖分公司合伙人這樣的,在持有分公司股基礎上負責公司業務經營。如果對自己實力有信心的話可以選擇獨立合伙人,即以個人的身份與公司長期緊密合作,自負盈虧,按比例分成,平等協商。

3.天使投資+合伙人制度+股權眾籌。這種另類的合伙人制度創新最大的轉折點就是股權眾籌的出現,這也是目前非常流行的合伙人制度模式,使用場景比較明顯的就是投資機構,比如某風險投資基金的合伙人,其本身可能是其他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或者創始人,他們還有另一層身份就是獨立的天使投資人,企業管理比較自由,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各不相同。

4.多級合伙人共同發展。多級合伙人制度需要經過合伙人會議共同商討在自己股權範圍內發展多級合伙人,也就是說每個人依照股權架構下獲得自己的合伙人等級收益。這種合伙人制度比較適合連鎖經營類傳統行業,勞動力成本高昂,人員流動頻繁,如果僅僅依靠僱傭制來管理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形式上類似招商加盟,提供技術指導,品牌授權合伙人自主經營。

從企業生命周期來看,現有企業推行合夥制的時點幾乎都在創業階段和轉型階段。當然合伙人制度既有優勢也有局限性,但是隨著知識經濟的迅猛發展,原有的薪酬制度吸引力在逐漸減弱,人才的話語權在逐步提高。毫不誇張的說,吸引並且留住人才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關鍵因素,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吸引優秀的合伙人加盟是最有效的途徑。

那麼,到底該如何設計合伙人制度的初步模型呢?最關鍵的是「三大關係」和「一個原則」。

1.運用長期捆綁機制,重構人才和資本的關係。現有激勵機制最大的難題在於股東利益分享機制的年限,要想實現合伙人利益長期捆綁,管理層必須綜合考慮股東的讓步意願和未來經營支付能力,員工持股+項目跟投是常用的手段,當然也可發行限制性股票和期權。

2.通過組織平台化的生態系統模式,重構人才與組織的關係。通過組織化拆分激發一線員工的活力同時也可注入新的血液,連鎖加盟和價值鏈合伙人模式是很多大企業拉近上下游供應商的常用方法,海爾的做法比較新穎,走企業平台化的道路直接打破傳統組織形式,拆分成獨立的經營體。

3.管理去中心化,重構人才與管理層的關係。創業初期的合伙人文化比較開明,管理相對輕鬆,因此集權式管理往往會被扁平化管理所取代,大家平等協作共贏,老闆的概念會逐步淡化。

4.制定合伙人選拔及退出機制,確保「誰創造誰分享」的原則 。合伙人選拔機制每個公司都不一樣,關鍵要共識好選拔標準,合伙人待遇及選拔流程,合伙人無法為組織貢獻的時候就需要有完善的退出機制,誰創造誰分享的原則必須要遵守,這也是公平的體現。

好的合伙人制度,實現團隊與公司、個人職業與公司事業的高度統一,重新煥發活力。


剛創辦了一家公司,雖曾經在一些協會裡當了會長,但在經營協會方面明顯感覺使不上勁,特請教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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