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天主教會制度符合聖經么?

@王啊喂 從天主教會的角度給出了細緻的解釋和回答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3607599/answer/25138677?group_id=257564037

但話分兩頭,也想聽聽其他教會對於天主教會的看法。


這個問題比較廣大,因為天主教會的「制度」實在是太多了。

先說結論:完全符合。兩個方面:甲、聖經是天主教會兩大根基之一,如果公教會的制度不合聖經,就連合法的根基都沒有了。乙、天主教會是唯一、至聖、至公的教會,這些特徵保證了它的體系必然合乎聖經。

一、聖統制。

聖統制是天主教會區別於其他教會的最大特徵。關於聖統制的爭論,不論是1054年東西方教會的大分裂,還是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以來,一直甚囂塵上。但是無論如何,天主教會正是依據耶穌的話建立了自己的行政組織。

耶穌回答他說:「約納的兒子西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竇福音(馬太福音)16:17-19】

一般來說,上主給人「改名」,是一件極具意義的事情,如將「亞巴郎」改名「亞巴辣罕」,「雅各伯」改名「以色列」,都是極富意味的,表示天主的賜福與預許。

天主教會正是依據耶穌的這一句話,認定伯多祿即是天主教會的第一任教宗。

至於其他宗徒,以及日後的主教,耶穌同樣對他們發過話: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縳;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竇福音(馬太福音)18:18】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望福音(約翰福音)20:22-23】

這裡明白無誤地提到了耶穌對整個宗徒團體的預許:釋放與束縛,即赦罪與定罪,耶穌將自己的這一職權交給了自己的門徒。

那麼門徒們的領導呢?

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滿伯多祿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比他們更愛我嗎?」伯多祿回答說:「主,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就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羔羊。」

耶穌第二次又問他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回答說:「主,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就對他說:「你牧放我的羊群。」

耶穌第三次問他說:「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伯多祿因耶穌第三次問他說:「你愛我嗎?」便憂愁起來,遂向他說:「主啊!一切你都知道,你曉得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羊群。」

【若望福音(約翰福音)21:15-17】

從這裡可以看出,耶穌實際上將自己牧者的職責託付給了伯多祿。

二、聖傳。

天主教會在漫長的歷史中,釐定了相當多的信條信理和禮儀規範。其中既包括「三位一體」、「末世論」這樣各教派的共識,也包括「教宗無謬誤」、聖母「無染原罪」這樣引起新教和東正教激烈反對的信條。但是毫無疑問,這些信理的提出,都是有聖經依據的。而最根本的聖經依據,在於吾主耶穌親自預許了聖神要臨於教會:

當那一位真理之神來時,他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因為他不憑自己講論,只把他所聽到的講出來,並把未來的事傳告給你們。他要光榮我,因為他要把由我所領受的,傳告給你們。【若望福音(約翰福音)16:13-14】

這裡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因為有了聖神作聖教會的「靈魂」,引導聖教會在真理和聖德的道路上前行,教會才成了「真理的柱石和基礎」,「永無錯誤」。

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茂德前書(提摩太前書3:15b)】

同時,耶穌也許諾:「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竇福音(馬太福音)28:20b】,這也反映了聖教會永不出錯的唯一泉源:吾主耶穌的預許。

有一些堅持「唯獨聖經」的新教徒,認為聖傳是天主教會「自我造神」的產物,認為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但事實上,聖經本身就是透過活生生的聖傳才被記錄下來的,耶穌在世時未留下隻字片頁的文獻,所有的聖經經卷都是人「寫」就的。因此,沒有聖傳就沒有聖經的最終寫就;而沒有天主教會領受了的聖神眷顧,聖經的經卷也絕不會被最終確定。


天主教是有數量顯著的真信徒、聖經真理、以及極多的假信徒和異端教導構成的團體。天主教有哪些不對呢?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很明顯佔了便宜,因為我只要提出幾個不對的,而站在天主教一邊的朋友很難逐一提前預防。先說一點開頭的話,我提出幾個,但只是冰山一角,甚至還沒有馬丁路德在500年前寫的《九十五條》那麼多。你要是真有興趣,可以去看看九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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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寫法如下。首先講一點天主教講了什麼,然後講聖經如何講,天主教為什麼不對。因為我不是專家,如果我首先提出的天主教所講的,其實天主教並沒有講過,請及時指出,我立馬在後面補上說是我搞錯了並道歉。

對天主教的朋友,你先不要忙著生氣,先看看聖經怎麼說。我認為在天主教內,是不會有人誠實告訴你們這些話的,人都不願意講自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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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主教說他們是正統傳承,教皇是神的代言人,在地上有一個權威。這個權威源於主耶穌所賜給彼得的權柄,設立彼得為第一任教皇。甚至到了後來,天主教有一個教皇無誤的說法。

反駁:

1 天主教引用太16:18說,彼得就是那個磐石,教會是建立在這磐石上,據此彼得有權威。

但是保羅在書信里怎麼說呢?

林前 3:10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典,好像一個智慧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林前 3:11因為除了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林前 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行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先不提彼得這個名字指的石頭是陰性陽性名詞,到底是磐石還是小石頭這麼專業的解經知識。保羅說,磐石是基督,教會建造的唯一根基也是基督,沒有別的根基。以上幾節足夠證明天主教錯誤解釋、應用聖經,維持其教皇傳統權威。

下面再看這麼幾個經節。

加 2: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被視為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右手彼此相交,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卻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加 2:11 但磯法來到安提阿的時候,因他有可定罪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還有使徒行傳15:1-21節,耶路撒冷教會的會議裡面,最後做斷定的是雅各。這裡與加拉太2:9所說互為印證,耶路撒冷為首的長老並非彼得,而是雅各。

在加2:11節及後文,因彼得有錯,保羅當面斥責彼得。這與天主教所宣傳的彼得是第一任教皇,教皇無誤,有何等不同!

聖經也從來沒有說救恩是從教會來的,是信教會來的。救恩是從耶穌來的,你接受祂,就是接受了神來做你的生命,這就是救恩。

關於教會的權柄,看以下經節,出自馬太福音。

16:18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

16:19 我要把諸天之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

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

18:19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什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

18:20 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人若只看前兩處,天主教的人可能誤會說,啊權柄給了教會,也就是天主教,尤其是教皇彼得。但是別急,後面還有兩處。只要有兩三個人在主的名里,同心禱告。不必是教皇,也不必是彼得,而是任何活在主耶穌基督里的信徒,借著禱告,就取用了神所賜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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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主教要求所有的神職人員不可結婚,實行禁慾。

我看過有人寫,說天主教不是實行禁欲主義,只是怕他們神職人員娶妻影響工作。對這種說法,我只能說,too young too simple。人盡皆知,天主教聖品階級神職人員實行禁慾幾千年,不是主義,也有實際好不好?人家不是自願不嫁不娶的,而是天主教規定的。下面看看聖經怎麼說。以下經節全部引自提摩太前書。

3:2 所以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節制適度,清明自守,端正規矩,樂意待客,善於教導;

3:12 執事只可作一個妻子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在提摩太前書中所說,所有的服事者,監督、也就是長老、也就是天主教所說的主教,根據聖經,統統是可以有妻子的。而且不光是這樣,天主教的第一任「教皇」彼得,也是有妻子的。這證明了天主教所說完全是不合聖經。

4:1 但那靈明說,在後來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注意迷惑人的靈和鬼的教訓;

4:2 這乃是藉著說謊之人的假冒,他們自己的良心猶如給熱鐵烙過;

4:3 他們禁止嫁娶,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給那些信的人,並認識真理的人,感謝著享受的。

證明了禁止嫁娶,不需要任何主義,也不需要知道為什麼禁止,只要禁止嫁娶的實行,就是鬼魔的教訓。

5:14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育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對者有辱罵的機會

保羅在年輕的時候,在哥林多前書說,結婚也很好,不結婚事奉主也很好。到了保羅年長一點了,有一些經歷,知道不結婚容易帶來極多的仇敵攻擊,所以保羅這樣說。事實上,天主教的禁慾實行,的確就是給了敵對者辱罵的機會,帶來了極多的淫亂行為。如果有人不怕看的話,最後我可以展示一點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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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舉了兩個小例子,說明天主教如何根據聖經不對。下面都不需要太多引用聖經,隨便講一點在神眼裡天主教的主要罪惡。這些惡性都不要在聖經的標準下,就連普通人的標準都夠不上。

第一,天主教混雜了大量的假信徒。假信徒數量遠超過真信徒。當然這並不是從天主教開始,而是還沒有形成教皇制度以前,康士坦丁時期的羅馬教就有的情形。因著政教合一,幾乎所有在行政區域內的人自動成為羅馬教徒,而聖經對得救的真信徒的定義是: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呼求主名、信而受浸。而天主教的做法是,給轄區之內每一個教徒家庭的新生兒點水,他們剛出生就做了天主教徒。我不信在一個大帝國行政範圍內,長達成百上千年,有大部分的國民是真信徒。事實上,這樣的實行帶來了極多的混亂和罪惡,包括其實行儀式、傳說源於異教拜偶像的聖誕節、復活節傳統。

第二,天主教大規模的拜偶像。拜偶像是聖經中及其嚴重的罪。他們立神像、聖人、聖母、天使、遺物為敬拜對象。有人也許反駁說這些不算拜偶像,但是如果你真的好好看過聖經,聖經關乎拜偶像的最強的例子,就是在出埃及記金牛犢的例子。亞倫為以色列人造了金牛犢,然後說這就是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結果是大多數拜偶像的人都遭到擊殺。歌羅西書2:18 不可讓人憑故意卑微,並敬拜天使,所作反對你們的判斷,騙取你們的獎賞;這等人留戀於所見過的,隨著自己肉體的心思,徒然自高自大,聖經也明確反對敬拜天使。馬利亞無罪論並非古代正統神學,而是大會先定了馬利亞是神之母的信經,給異端開了一條門縫;後來天主教又為了迎合民間傳說,後來加上的一條。他們說,如果馬利亞有罪,如何生出無罪耶穌呢?我想問,如果馬利亞無罪,馬利亞的父母、父母的父母、追溯到亞當,他們都無罪嗎?如果有罪,如何能生出無罪的後裔呢?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神又是人,聖經只說馬利亞是耶穌人性的母親。說馬利亞是神之母,是在基督身位方面極其嚴重的異端。那些說有聖經根據的,請問你,馬利亞無罪論的聖經根據在哪裡?

第三,天主教封閉聖經,禁戒平信徒閱讀聖經一千年之久,史稱黑暗時代。

第四,天主教殺人、發起戰爭。聖經從未這樣許可過。你去新約裡面找一個教會或是信徒有權殺人的事實給我看看?

第五,天主教高層有極多的淫亂。

第六,斂財。請自行搜索贖罪券。

所以上面有一位支持天主教的,引用提摩太前書說教會是活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但天主教根本就不是教會。根據聖經,教會是所有真信徒的集合。上面我們已經說過了聖經中真信徒的標準。而天主教有太多假冒者,根本不是信徒的集合。其次,一個得救的人,一得救就自然地是教會的一份子,但根據聖經中保羅的書信,至少有三或四種條件,可以構成將一個人從教會的交通中被革除,也就是所有信徒不和這人來往,把他們從教會的聚集中開除出去。這些條件包括了這人活在以下情形中:拜偶像;粗鄙的罪尤其是淫亂、殺人;講異端。按照這些標準,天主教徒中間多半,或者說如果你根據天主教的教導做一個合格的天主教徒,即便你是個真信徒,你就應該從教會的聚會中被革除。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皇制度取代了基督做頭的地位,聖品階級破壞了身體的功用。天主教里的真信徒是教會的人,但天主教這個團體的組織,根本不是聖經中所說的教會。

前些天談到說到兩百多年前的時候,英國的弟兄會他們恢復了一項真理。他們說,教會是蒙召的會眾,不是那些物質的房子;說教會是物質的房子就是異端教訓。若天主教是教會,我真要替那些房子抱不平了。那些房子都要說了:憑什麼天主教都是教會,我們這些房子不是教會?房子也沒犯罪也沒拜偶像講異端。。。

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但是我不要再講下去了。太糟糕了。重申我的立場,不要看我講了很多天主教的錯誤行為教導,就認為我是最反對天主教的。以上有些情形,不光是天主教,新教也是有份的,我們自己也未必全部脫乾淨了。但是我仍然反對將神眼中的罪惡當成宗教規條來教導。我不否認天主教、或任何地方,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是獨一的神來做我們救主的人是得救的弟兄。如果天主教徒不相信聖經有權威,那我就什麼都不必說了。但是你若承認聖經權威,就看看聖經說的和你們以為的相比,有何等不同。

本來寫了一個關於淫亂指控的引用的,想了想,還是留點面子,聖經的爭論不要緊,道德的指控要慎用,所以就刪了。誰質疑呢,我就私信發給你。質疑的人多了我就公開放上來。


教宗與主教的主要責任是教導、聖化和管理天主子民。這種權威和權力由耶穌而來,開始於聖伯多祿和其他宗徒們。

「他接著第三次問他:"若望的兒子西滿,你愛我嗎?他回答說:主啊!『』一切都知道,你曉得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群"」(若21:17)

羅馬教宗,主教團的元首,出於他的職責,在教義教導上不會錯誤;他作為眾信者的最高牧人和導師,以一個確定的行為宣布一些倫理和信理教義。

「西滿,西滿,看,撒旦求得了許可,要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是我已為你祈求了,為叫你的信德不至於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弟。」(路22:31-32)

教宗在天主教會裡指導基督的工作,教宗和主教們在每一個教區指導天主教會的工作。

教宗是教會內基督的首要代表,他是合一的首要象徵,並擁有在教會之上的首席審判權。他也是主教團的元首,是首要導師,統領教會。

主教在他們各自的教區內是基督的有形合一的記號。每個教區或一般主教在他自己的教區內,是首要的導師,司祭和牧者。全體主教和他們與他們的首領教宗是整個教會信仰導師,他們負責世界各地的教會。

耶穌願意主教們,宗徒們的繼承人,應該是他的教會中的牧者。他把伯多祿置於其他宗徒之上,使他成為永久的合一、信仰和友愛的根源於基礎。

「我要對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力量決不能戰勝她。我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618-19)

「最後,當他們十一人坐席的時候,耶穌顯現給他們,責斥他們的無信和心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由死者中復活後,見了他的人。」(谷16:14-15)

「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

主教以善言、鼓勵、榜樣,而且也用權力和神權,以基督代表的資格管理託付給他們的個別教會,可是他們行使權力時,應本著他們導師所固有的服務精神,為了建樹的目的去執行。《天主教教理》894

不可錯誤性是聖神保護教會信仰的一種恩賜。聖神留在天主教會內,鼓勵教會繼續在耶穌在世的救贖工作,他指導主教、神父和執事們去宣講基督的教導,牧放靈魂,通過聖事把恩賜施予天主的子民。

當天主教會以天主之名鄭重地教導信仰與倫理時,所講授的是沒有錯誤的,是不可能錯誤的。當教宗以教會元首鄭重地教導,當主教們與教宗一起在大公會議上鄭重宣布一個信仰或倫理信條時,所宣講的教義是教會不可錯誤的教導,這時,信仰必須對它表示同意。

再者,當教宗和分散在全世的與教宗共融的主教們教導由天主啟示而來的教義時,即使不是鄭重地確定,他們的教導也是不能有誤的,因為那是基督通過普世教會來教導人們,當教宗以倫理或信仰的方式,而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方式向教會說話時,他的教導無論如何也當受到尊敬、服從和贊成。

「你要以信德及在基督耶穌內的愛德,把從我所聽的健全道理,奉為楷模;且依賴住在我們內的聖神,保管你所受的美好寄託。」(弟後1:13-14)

為這福音,我被立為宣講者,為宗徒,為導師。」(弟後1:11)(另見格前11:2;得後2:15)

信友們把榮耀、尊敬、服從和愛情歸於教宗和主教們。當我們尊敬、愛慕、敬重和服從教宗和他的教會。成為一個天主教徒的意思是相信耶穌基督、天主之子建立了教會,使之在各世代繼續他的救贖工程。因為一般的教徒不能明白哲學上和神學上的深刻問題,當滿懷信心地接受教會的教導權威,接受我們的主所許諾的不犯錯誤的教會,在聖神的幫助下,明白為獲得救恩什麼是一定要相信和必須做的事。

梵二文獻

在主教的主要職務中首推宣講福音(卅九)。因為主教是信仰的先驅,把新的門徒導向基督;主教們擁有基督的權威,是法定的導師,向其所屬民眾宣講當信之理與當守之道德,在聖神的光照之下,由啟示的寶庫內提出新的和舊的事物(參閱瑪:十三,52),加以說明,便能盡量發揮作用,並小心戒備那些威脅其羊群的謬論(參閱弟後:四,1-4)。主教們在與羅馬教宗共融之中訓導教民,應被大家尊為天主的及公教道理的證人;教友們應當遵從本主教以基督的名義,對信仰及道德所發表的論斷,並以敬重的心情去附和他。對於羅馬教宗的法定訓導權威,更應該表示這種意志及理智的敬重服從,即使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亦當如此;就是說,要依照教宗所明白表示的意見,或是根據文告的性質,或是他反覆提陳的一貫理論,或是他說話的口氣上所流露者,尊敬地接受他的訓導,真誠地附和他的論斷。

固然,每位主教並不單獨地享有不能錯誤的特恩,不過,他們雖然散居在全球不同的地力,如果他們彼比之間並與伯多祿的繼承人保持著共融的聯繫,正式地教導信仰及道德的問題,而共同認定某一項論斷為絕對應持之道理,便是不能錯誤地宣告基督的道理(四十)。這在大公會議中更顯得明白,主教們聚在大公會議內,為整個教會都是信仰與道德的導師與裁判,應以信德服從他們的決議(四十一)。

這項不能錯誤的特恩,是救主願意祂的教會在斷定信仰及道德的問題時所享有的,其不能錯誤的範圍和天主啟示的寶庫範圍相等,這一寶庫必須謹慎地保存,忠實地講解。幾時主教團的首領,羅馬教宗,以全體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與導師的身份,在信仰上堅定其弟兄們(參閱路:十二,32),以決斷的行動,宣布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理,他使以自己職位的名義:享有這種不能錯誤的特恩(四十二)。因此,他的定斷,本身就理當稱為不可修改的,而並非由於教會的同意;因為在許給伯多祿的聖神協助之下,所發表的定斷,並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也不能向任何法庭抗告。原來教宗這樣發表論斷時,並不是以私人的名義,而是以整個教會的最高導師的名義,就是教會本身不能錯誤的特恩所特別寄託之機構,來解釋或衛護公教信仰的道理(四十三)。幾時主教團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共同執行這種最高訓導職權,教會本有的不能錯誤的特恩,便也存在於他們之中。因看聖神的功能,使基督的整個羊群,在統一信仰之中,得以保全與進展,教會就絕對不會不同意上述的那些(信條的)定斷(四十四)。

幾時羅馬教宗或主教團與他一起定斷道理,無非是按照啟示的本身去發揮,而任何人都要遵循服從啟示;啟示或是成文的,或是由主教們約合法繼承,特別由羅馬教宗的監督的而完整地傳授下來的,由於真理之神的光照,敬謹地保存於教會內,忠實地予以解釋(四十五)。為能正確地研究並能適宜地闡述天主的啟示,羅馬教宗及主教們,應該按照事體的嚴重及他們職責的要求,用適當的方法,勤謹從事(四十六);不過,他們已不再接受其它新的公開啟示,加入天賜的信仰寶庫(四十七)。

資料來源:《教友家庭要理問答》勞倫斯·G·洛瓦西可神父著

《聖經》

《天主教教理》

《教會憲章》


感性地說一句。若不是有教會在今世為我們守護信德的寶庫,想必今日的基督教也會編的和綠教一樣戾氣而極端……請摺疊


謝邀~

天主教相信承認聖子,三位一體,承認耶穌基督是獨一的救主,但是天主教的遺留問題也非常多,樓主要是想好好的研究對比的話,建議去看加爾文寫的《基督教要義》,裡面寫得非常的詳細。

很多偉大的教義和研究都是由天主教留下來的,現在的基督徒也不能忘本,很多偉大的信徒比如:托馬斯阿奎那、奧古斯丁、聖弗朗西斯等等,都是後人效法的榜樣。不過還得承認的是天主教的「遺傳」的問題還是挺嚴重的。

主耶穌說,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同樣,一點錯誤的教訓背後隱藏著的危機是極其可怕的。而魔鬼也常常利用這點,使一些現象上的繁榮出現,最後反而造成對於福音工作更大的抵擋。

特別詳細的還是建議樓主去看《基督教要義》,因為樓主的問題是「符合聖經」嗎?我覺得詳細的還是由偉大的改教家加爾文來回答吧。我在這裡回答一些主要的分歧是什麼。

第一個問題是權威的問題,天主教有「教皇無誤論」的說法,也就是教會為第一權威,而新教認為「聖經」應當為第一權威。宗教裁判所,十字架東征等,這樣問題常常是我面對一些初信者時被問到的問題,每次被問到其實心裡都有一種很深的無奈和傷感。從神的啟示來講,《聖經》既然是神默示的完整的特殊啟示,就不應當以其他的東西來替代這個的權威。

第二個問題是《聖經》的問題,天主教捨不得丟掉《次經》和《偽經》,甚至把它們混雜在《聖經》里,我很喜歡唐崇榮的一句比喻,「這是用破布包珍珠」。神是活的上帝,會保守自己的話語,改教家宗教改革之後,現在的66卷書,應當是一個完整的啟示。《次經》和《偽經》裡面都或多或少摻雜著一些矛盾,甚至是與神的永恆性相違背的內容,不應把它們和正典放在一起。

第三個問題是中保的問題,天主教相信「聖徒代求」也相信有「功德庫」,新教認為耶穌基督是唯一的中保。這一點我就不展開了,網上對這個的分析非常多。從個人而言,我覺得其實沒啥必要向那些聖徒求吧,多麻煩,直接向父求,基督為中保就行的。而且他們也沒有資格取代基督唯一中保的地位。如果說向瑪利亞或者聖徒求更加的委婉或者說瑪利亞更有慈心,那麼有這樣的想法就是對神論,基督論不清楚了,在我們所處的相對界里沒有「更」這個字,神的至高完全永恆,也不可能有其他人能取代。

第四個問題是聖禮的問題,耶穌基督在地上設立了聖餐禮和洗禮,而天主教往往有更多的。

聖餐禮大概有三種看法,天主教的聖餐中的餅和酒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馬丁路德的耶穌基督在餅與杯中與我們同在,另一種是普遍接受的象徵說,憑信心領受,是一種紀念性的。加爾文認為耶穌基督既然一次獻上,那麼天主教的彌撒,把餅和酒當做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是極大的冒犯。堅振禮往往重要性甚至也高過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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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教會做一個定義:1、傳講神話語的地方,2、實行聖禮的地方 。我們平常聚會團契的地方是聚會的場所。

作為一個基督徒應當有摩西的國度的觀念,摩西自己是利未人,但是不以自己的宗派為重,同樣各宗派也不應該爭大。不同派別可以是弟兄,相同派別也可能是仇敵。我們的主最終是要娶一位新婦的。但是為了真道應當竭力爭辯,大家應當以小孩子般的心志去嚮往真理,而不是意志先行,理性再去合理化,這樣是很危險的。

人被造是被造的完美,神是絕對的完美,但是因為人是被造的,墮落的,有限的,由人組成的派別也是在相對界中,同樣是不足的。每一個派別都有可能對神的真理理解會有所偏差,眾教派應當竭力去按著聖經原則去守護神的教會,等主再來。

我再舉一個例子,基督教新教里衛斯理相信second blessing,甚至據我的研究宋尚節也相信,但是這一點點面酵很可惜的成為了當代靈恩派的基礎之一,所以我們當守護的是什麼,希望大家好好想想。

最後我說一點關於西門改名為彼得的事情,聖經中的改名,都要記得,人是在歷史中的。當主耶穌將西門改名為彼得之後,釘十字架之前沒有一次稱呼他為彼得,因為西門當時還是舊我,所以主耶穌稱他為西門,最後在復活後才在馬可16:7那裡稱西門為彼得,但是後來三問彼得愛主的稱呼還是「約翰的兒子西門」,因為彼得是在升天節之後才成為真正的彼得。


我來普及一個常識:天主教,新教的聖經是不一樣的,如果算上異端那麼聖經的版本就太多了。那麼問題來了題主想問的是哪部聖經?


不符合。

天主教的許多「聖傳」都無法在聖經里找到直接依據。天主教還擅權以(此處空一格)神的名義稱,這些聖傳是「在聖神光照下」的。譬如彌撒,譬如聖統制,譬如聖母始胎無原罪;也譬如三位一體,譬如聖經正典的目錄,譬如基督人神二性,譬如聖誕節。

所以,在廢除彌撒的同時,在廢除聖統制的同時,在停止禮敬聖母的同時

為什麼還信三位一體?——這是聖經里沒有的。

為什麼還信基督人神二性?——這也是聖經沒有的。

歸正神學那就更是狗屁了——聖經里並沒有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沒有說把人預定下地獄。

聖經原文里也沒有「耶和華」這個稱呼,這是馬丁?路德自己改的!

你手裡的這本聖經裡面的篇目,也是人定的,它原有46卷舊約,今天還變成37卷了。

福音書言明有聖經未提及的基督的言行,它們也許是出自魔鬼的吧!反正聖經沒有,我不聽,也不願知道。

最後,我們在基督里鄭重聲明,基督把祂的權柄交給羅馬天主教會的那段經文——我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是無效的。可能是如伍亦勤所說,耶穌真的是間歇性精神病人。

作為一個「守聖經的基督徒」,把它們都砸爛吧!要從一句一句截斷出來私意解經的聖經中找到建立教會的標準,無產階級基督教大革命萬歲!


很不幸,這個問題本身就不成立:對於天主教,聖經從來就不是最高標準,也不是唯一標準。所以這就好比問,中國大陸的某家藥店出售未經美國FDA審批的藥品,這是違法的嗎?


難說

@王啊喂 根據你所引用的內容,以及你的觀點。

1.你表明授予屬靈權柄+親授新名=建立自己的行政組織的依據,然而對亞伯拉罕和以色列的命名並不伴隨著行政組織的建立,兩人的組織模式並沒有因為祝福和賜名發生變化(家長制模式),相反對於組織的建立,在摩西的時代會有一個明確的細則說明和各方面要求(耶穌並沒有這麼做,對於每個儀式和建築的規定都不是和舊約中一樣明確指定的,這裡天主教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儀式規則只能認為是人的理解和人的個別的主觀規定),而在列王時代,神則明確借先知之口表明,表明是依照人的意思(軟弱)和喜好(而不是神的)建立了和別的國家相同的國家權力組織機構(選一個王),所以上面的等號兩邊的張力是不可忽視的。

2.屬靈權柄和行政權有什麼關係這相當值得商榷,因為在耶穌的時代,對屬靈的罪與罰的理解和行政上、世俗法律上的定罪完全是兩碼事,耶穌所說的定罪應該不包括他自己所遭受的同時也是教會歷史上世俗政權借教會名義施加給民眾的眾多罪責和律法,在這裡天主教會的部分作為(以及對世俗政權的妥協)是難辭其咎(嚴重影響其合法性)的。

3.耶穌口授權柄(你所引用的部分)並不能看出同樣的權柄可以由當時的初代聖徒傳給其他人,而且也更不能說明每一代傳承的時候都存在一個合格、合法的直系繼任者(保羅也是一個明顯的例子,神會額外任命使徒)。

4.同時在使徒時代,啟示錄就已經自揭了眾多早期教會的各種問題,其中對部分教會神並不掩飾會對將他們排除,也就是說,神並沒有暗示過某個特定的、實體的、以教會為名義的(行政)組織能或者應該永久存在。相反,人所構成的組織,哪怕是最初建立的時候由神親自授意,在聖經中都難免會墮落變質,這不僅是基督教獨立於猶太教建立的背景,同時也是啟示錄里對新教會有所表示的內容。最後這也是宗教改革的合理性依據之一。

綜上,你從聖經中所引用的部分,在我看來,並不能用來指定當代的任何一個行政組織是確定無疑的神聖組織或初代教會的正統繼承者,不管是非洲、希臘、西歐還是東歐(如果可以,那以上地區的不同宗派也都可以摘取聖經來做同樣的事),都是這樣。


現在不知道,不過在教改之前肯定是不符合的,要不也就不會有宗教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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