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走在街上被人無意間輕輕碰了一下,我們被對方身上的靜電打到了,假設造成一定傷害,該如何索賠?

深秋了,不敢開關車門,不敢拉家裡門把手,噼里啪啦電光火花!今天有個路人無意間碰了我一下,感覺那一下瞬間輸出爆表,刷新了我被靜電打到的傷害記錄!估計他也一樣的感覺吧。。

當然結果肯定是誰都沒反應各走個的了,(都是回家以後默默療傷黨,厚厚!)

但是我就想,如果靜電的傷害稍微大一點,不可以被無視的時候,人們在發生這種「事故」的時候:

1、社會道德,倫理,普遍社會心理要求下,人們會如何反應或處理這類事件呢?也就是說,社會最有可能會給這個事件一個怎樣的約定俗成的解決態度和方案呢?

2、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要如何規定呢?

知乎大神請不拘一格開腦洞


謝邀。

無責任,因為這種靜電現象的發生事後是不可被證明的。假如真的可以證明,不排除另一方承擔10%公平責任。


覺得有點意思,不請自來。這種事要分開討論:

一、其實可以用這種方法殺人的,當然要特定條件下,如:甲想殺乙,乙有嚴重心臟病史,其可以採用雇凶或自己親自,通過衣服甚至帶一些不易被發現的東西,「無意」與乙觸碰,以靜電引起乙心臟病發作而死。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甲如果能夠做的好,包括證言、包括證據滅毀的好,是可以無罪的,且甚至不用負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掩飾不好,最終被發現,那他要是自己做的,就是故意殺人罪,如果是雇凶,也是故意殺人罪。

二、正常情況:兩人無意觸碰導致一方死亡,刑事無罪,民事的話,根據當時錄像看怎麼分配責任(如甲在看手機、提著東西....等等),然後倖存者根據所負責任賠償。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責任問題,那至多在道義上承擔10%以下補償。當然如果沒有任何證據,他可以不承認兩者有觸碰,可以直接說死者是自己突然死亡,這樣就無任何責任。


通常只有帶有心臟起搏器的人可能有微小的機會會被靜電損害,但是他已經死了,驗屍也不可能找到究竟是誰電的他。所以沒有可操作性(逃


我小時候也是深受j困擾,當時還想著在鞋底穿個洞放根鐵絲保持接地,現在想想自己真是早慧_(:з」∠)_


你的電磁波侵犯到我!


不切實際的假設並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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