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網友聲討馬蓉已涉嫌違法」這樣的觀點?


媒體說的沒錯。對所有圍觀的吃瓜群眾來講,都缺少必要的一課,就是怎麼表達自己對某個公眾人物的負面評價。侮辱,謾罵,人身威脅,這些當然都不是誰的樸素的正義感就可以脫罪的,因為這都是現實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負面評價的表達。

遺憾的是,圍觀的吃瓜群眾卻以為自己是替天行道,主持正義。

但正義並不需要通過違法的手段來實現。

在網上誰都不知道你是一條狗,這沒錯。但是,真把自己當成狗的話,這就有些無聊了。

也許,這世界的話語權真的是屬於無聊的人的。

----20160817補------

遺憾的是,吃瓜群眾的吃瓜水平是專業級的,表達負面評價的水平卻很一般。

表示鄙視,並不需要對ta吐一口口水。

表示痛恨,也並不需要親自扇ta一耳光。

表示憤怒,更不用要把ta掛路燈桿。

一眾正義之士拿了一個妓女去見耶穌,要求按習慣用石塊砸死她,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眾人愧而散去。但這個場景若是替換到現在,只要耶穌話音剛落,想必眾人為了表現自己的無罪,肯定會爭先恐後拿石頭砸死了妓女,說不定連耶穌也會被一起砸成肉醬呢。

表達變成了公開表演後,暴力就是這種表演的頂級表現。各位把粗俗當耿直的吃瓜群眾,不知不覺中就在正義感爆棚後交了投名狀,扔了瓜開始吃人,吃那些被負面評價的人。

這個時候,群眾是絕對不會錯的。什麼?違法?扯淡吧,被負面評價了還有什麼資格保留為人的尊嚴,乾脆就不配為人。不是人的玩意兒法律還保護?來,再換個花樣罵五分鐘過了癮就走,反正這裡也是匿名的,白罵誰不罵?!你不跟著罵信不信我連你一起罵?!

這天地之間,此時只有吃瓜群眾偉岸的身軀在閃爍著正義之光。光芒中那些侮辱謾罵人身威脅都聖潔無比。


哪部法律第幾條第幾款?


敢不敢具體一點?哪一條哪一款?……智障媒體,嘩眾取寵!


違反的法律有人大常委的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網路暴民一言不合問候全家,我還是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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