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為了研發治癒不治之症的藥物而犧牲少數生命是值得的」?

如題


無需反駁,不符合倫理原則

哪個倫理委員會也不敢批准這樣的方案

(僅指人類生命)


這個不需要反駁 因為事實就是這樣 每個藥物上市的背後 都是以數以百計的動物犧牲為代價

圖片來自網路 侵刪


那些生命早就自願被犧牲

我們先在做的管理大部分是為了「避免太多自願犧牲的人都去犧牲,給騙子有機可乘」


按照反駁功利主義的思路應該就行了吧


這個少數生命是指人類呢還是實驗動物呢?

如果是人類,首先這種研究在倫理委員會是無法通過的,因為前提是「犧牲」少數生命,即使是自願的,目前也是不被允許的,除非是已經得了不治之症,而且屬於晚期狀態,在沒有更好的醫療手段後,可經過患者同意納入到一些臨床試驗中。並且這些臨床試驗也是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檢驗之後才能夠進行。即使是這樣,也不能說是「犧牲」少數生命。

附新葯研發流程圖,很簡略,來自網路,侵刪......

如果是動物的話,在符合動物福利和倫理要求的時候,是被允許的,目前也是這麼做得。也就是上圖中的動物實驗階段。

有空可以看看那個很有名的哈佛大學公開課《Justice》,涉及到類似「犧牲部分人的利益以求多數人的利益」這種問題講的很多,對於這「部分人」來說,「consent」也就是知情自願原則很重要,這個問題主要跟邊沁的功利主義論調有關,類似的具體事件也有很多。有興趣可以去查閱一下相關資料。


我覺得點在少數和生命上,少數是多少?生命是人類還是動物?這是有區別的。

奇葩說第一季有一集講要不要救賈玲,我認為和本題類似,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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