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或許更懂熱愛

成長似乎可以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小的時候,成長適用於作文的各種話題,最後只要升華到成長,這似乎就是一篇高瞻遠矚的作文。再大一點的時候,就覺得成長用爛了,顯得幼稚可笑。最後呢,更懂事一點,又重新審視這個「成長」,越會覺得它真的很百搭,而且用的沒毛病。

相對來言,長大似乎更像是一種激勵,一種催熟的催化劑。如果一個90後現在說我長大了,如果對象不是父母,那可能會引起群嘲吧,明明看著差不多的樣子。

差別也不過一個動詞過程,一個名詞結果。

不知經歷這許多,人生是否已過半,悲觀的樂觀者總是計較著自己的變化:

小的時候較真更多,更喜歡看別人眼光,更喜歡嘰嘰喳喳引人注目;

長大後會暗暗較勁,藏起來似乎更安全。與人群相處太多很容易忘了我是誰;

小時候很相信正義勇敢可以改變世界,魔法的世界可能為自己養著一隻長相古怪的小獸;

長大後才覺得外面世界其實挺危險的,可恥的守著自己的小確幸好像是家人的期盼;你可以不正義、不勇敢可是你不可以不安全。

小的時候讀到文章「26其實活到了一個尷尬的年紀,活到26歲,然後死掉」覺得青春是應該這樣,唯美哀傷決絕凄婉。

長大後,三天兩頭跑醫院,然後自嘲越來越怕死了。活到那個年紀才發現這也只不過是另一個階段的剛開始罷了。可能,26歲死掉的應該是恣意任性的精神吧。

小的時候可以很容易地喜歡很多人包括自己。如果可以願意與全世界為友。

長大以後只是笨拙執拗地喜歡一個人,還不是自己。精神自虐是不是一種精神疾病。

小的時候啊,最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可以很分明地討厭或者喜歡一個人。

長大以後發現,對錯越來越少,是非倒是見到很多。

小的時候很希望長大,然後生活就攥在自己的手裡。

長大以後儘管辛苦,也懂得了那些年他們的枯燥和暴躁,欣慰我可以感同身受一二,然後更愛他們,也學著重新愛自己。

其實人生在不斷地重生。也許十年後,有可能我被各種言語鞭笞,終於變成大人們希望的那個很有禮貌的樣子,反正是會被世俗包裹的俗人,不如和群一點。也可能性格依然溫涼,不斷勸自己去努力抓住那些溫柔的人和事。

小時候學到的、看到的人和事情都教著熱眼看世界,儘管這之後發現豁達到悲涼可以止住心裡失望的聲音。所以唯一我可以確定的是一定會熱愛整個世界,然後並努力生活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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