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踏血尋梅》:醉生夢死中的孤獨,是一場黑色噩夢!

2010年至2012年,香港西九龍重案組資深刑警臧沙展,親歷了一起泯滅人性、殘忍恐怖的殺人碎屍案。這起罪案讓他認識了幾個足以對其人生產生致重致深影響的生命過客。

他們擁有青春與美麗卻被貧窮折斷翅膀,他們渴求愛與希望卻收穫無盡冷漠和嘲笑,空虛、迷茫日日伴其左右,孤獨、寂寞夜夜啃嗜心靈。他們的生命如同沒有盡頭的黑水長河,漂浮惶恐的心何處安放?唯有死後的靜謐,才是最後的歸宿。

(一)沒有屍體的碎屍案

2010年,香港深水埗耀東街一單元樓內發生大量血跡,疑似殺人現場。兇手很快自首,警方結合現場取證分析和兇手供述,王佳梅殺人碎屍案很快偵破。

調查結論是,兇手丁子聰和死者王佳梅在丁家中進行性.交易時,由於毒品吸食過量,丁在神智混亂中失手殺死王佳梅,後於樓道衛生間內將屍體肢解剁碎後沖入馬桶,骨頭敲碎混入肉市丟棄,頭顱拋進大海。丁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判處終生監禁。

法院庭審中,錄像畫面里的丁子聰面對攝影機鏡頭,平靜的、巨細無靡的講述了整個殺人碎屍的經過,詳細到菜刀砍切不同種類骨頭的手感差異,剝除屍體不同部位人皮的難易程度。聞之叫人如臨現場,不禁背脊冰涼、不寒而慄。

「我看見她的內臟,我不懂分辨哪些是心哪些是肺,總之我把它們全部扯出來,然後切成小塊,逐少逐少衝到馬桶里……」

「我要先把頭砍下來,砍了四到五刀頭就掉下來了,然後到手腳,把肉逐點逐點拆出來,雙腳砍了四到五刀,雙手比較幼,兩至三刀就斷了……」

「我把佳梅的臉皮扯下來,但其他的皮不行,因為皮下有脂肪,我把刀橫著一刀一刀切下去,然後把整塊人皮割開來,因為我看見賣豬肉的是這樣做,我也跟著試……」

(二)動機的迷思

臧沙展的刑警生涯中,經歷過無數如王佳梅案般恐怖驚悚的獵奇殺人兇案,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年共事過的很多同事和朋友都因為受夠了血腥的命案現場、人性的變態扭曲、噩夢的侵害纏身和難以承受的精神壓力,紛紛申請調離重案組。

然而臧沙展始終堅信破案只是治標,探究了解兇手惡魔面具背後殺人動機的成因才是治根之方劑,正因為對這份對真相無法遏制的狂熱和執著,令他在重案紮根至今。為此他付出了婚姻破裂和仕途停滯的不菲代價。

然而,見慣殘暴獸性和極惡兇殺的臧沙展,卻對這起王佳梅肢解案百思不得其解。案發當天,兇手與被害者系首次見面,沒有私人積怨,仇殺、情殺不成立。從兇手社會關係調查可知其人性格本分直楞,變態性虐待殺人不成立。

兇手對殺人分屍過程記憶清晰完整,表述真實詳盡,法院所判吸毒過量導致神智不清失手殺人宜無法成立。那麼兇手何以對一個第一次見面的貧窮援交少女痛下殺手,並殘忍碎屍?

在法庭判決下達後,臧沙展毅然頂著上級壓力,私下繼續開展調查。

(三)王佳梅、丁子聰

2003年,王佳梅9歲,母親帶著姐姐改嫁前去香港,由於移民政策限制,她暫先移居東莞石龍,由當地繼父親友代為照應,在東莞獨自生活6年後,於2009年移民香港與母團聚。

然而,曾經憧憬嚮往的夢想之地卻並未帶給她丁點快樂,狹小擁擠、悶熱潮濕的公屋,學校同學的排擠和老師的冷漠,現實的殘酷、親情的梳理和情愛的輕率,過早的在她稚嫩的心靈留下千瘡百孔。她對這個世界充滿失望和厭倦,感覺生無可戀。

1987年,丁子聰6歲,一場車禍奪去了他原本幸福的家庭生活。母親的早逝、父親的殘廢、貧窮的家計,迫使他被過早的拋入社會底層謀求生存。多年的生存磨難,讓他受盡了欺凌侮辱和剝削欺騙,看盡了世態炎涼和人心醜惡。他痛恨這個充滿人的世界,更痛恨人這種生物。

2009年,王佳梅和丁子聰第一次見面,丁將其扼殺於其住處,屍骨無存

(四)人間失格

我們身處的世界如同一個大湖,陽光映照下的湖面波光凌凌,湖水溫暖舒適。越往下,湖水愈發冰冷刺骨、幽深黑暗,那裡是陽光無法觸及的地帶,是為了生存拼搶廝殺的場所

而在最底層的湖底淤泥里,生存著一群如蟲蟻般喪失尊嚴、沒有希望、恐懼未來的少數人群,他們是社會的邊緣人、弱勢者、被欺凌者,終日以出賣自己的卑微靈魂和麻木皮肉,換取上層湖水飄落沉澱的細碎食沫。

王佳梅和丁子聰,兩個孤獨迷茫的漂泊魂靈、兩顆遍體鱗傷的絕望心靈、兩具疲憊不堪的孱弱軀體,在這裡邂逅、相遇、觸碰。如同兩隻窮途末路的受傷孤獸,彼此嗅聞、交頸廝磨、依偎而卧、相擁取暖。

他們悲傷的發現在這非人的世界裡,自己已然失去了為人的資格,成為了散佈於社會陰暗角落裡的塵埃和垃圾。

世界日復一日的繼續著,留給他們的只剩下無盡的孤獨、絕望、傷痛和苦悶。

丁子聰扼緊王佳梅細嫩的脖頸,幫她完成了逃離人世的願望,在天父的末日審判來臨前,丟棄那具行屍走肉的皮囊,離開這個糟踐強暴自己的世界,讓靈魂獲得解脫,把心靈歸於天國。

岸上的聰兒:「到我問你了,你怕死嗎?」

Kama:「不怕,有時候還會想,死了也挺好的。」

岸上的聰兒:「為什麼」

Kama:「這是很難說的,要是有人知道我具體是為什麼想死,要是他殺了我,我也不會恨他。」

岸上的聰兒:「不要說這種話嘛。」

Kama:「沒關係了,世界末日時,大家都可以手牽手一起走了」

真實案件回放

影片改編自2008年轟動全港的「雛妓碎屍案」。 相比影片故事,真實案件顯得更加冰冷殘酷。

2005年,14歲的湖南少女王嘉梅,因母改嫁移居香港,她一度成績優異,卻因與繼父不和,又疑不願母親拾荒維生,主動輟學求職養家。

因應聘少女模特未果,轉做援助交際。據香港《明報》報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欠債5萬港元,而以網名「KIMI」在網路援助交際討論區兜搭嫖客,並上載性感自拍照,以1500至2600元的價格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務。

王嘉梅於2008年4月27日失蹤,4月29日警方接到其家人報案後展開搜索行動,並成功逮捕罪犯丁啟泰,丁對其罪行供認不諱。

據丁供述,自己於網路結識王嘉梅,案發當天約其前往深水埗石硤尾街39號仁發大廈2C套房進行性.交易。做.愛過程中,體重超過200磅的丁失手扼死瘦弱的王嘉梅。

後丁畏罪碎屍,將人肉和內臟剁碎衝進馬桶,肢解時因不忍心看死者臉孔,將其臉皮整塊撕下。頭顱放入發泡膠盒,加上磚頭後,乘搭九龍巴士6C線前往九龍城碼頭,拋入大海。四肢骨頭混入石硤尾商場街市肉檔冒充豬骨,部分被顧客和食肆購買。

棄屍後,丁回家處理了染血的床單和菜刀,拿走王嘉梅錢包中4千多元錢後沖涼睡覺,並於當天在網上聯繫了另一名援交少女。

該案一度佔據香港各大電視紙媒頭版頭條多時,引發眾多酒樓、餐廳和港人的食人恐慌。

影片創作初衷

導演翁子光曾說,自己記得當年這起案件,電視報紙雜誌反覆用聳動的標題與觸目驚心的細節重述案情,卻始終無人追問:「為什麼?」讀者和觀眾一味追逐著獵奇案情和血腥氣味,卻都忘了去探究案件背後的成因。

於是翁子光以該案為藍本,花了九個月時間完成了《踏血尋梅》的劇本,並在2011年香港亞洲電影投資會上奪得香港區大獎。

影片故事中,他以該起獵奇案件為切入口,藉由臧沙展這一刑警形象代替自己深入案件背後,重構再現了兩個當事人短暫悲劇的人生。由此,對處於當今高速變革發展的時代浪潮中的香港政.府、社會和港人發問:

在這個人人為己而活、無暇顧及其它的年代裡,我們身處的這個世界還是原先心中期盼的那個美好、值得為之奮鬥和拼搏的世界嗎?

作者:tiger

排版:彈幕菌

校對:老 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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