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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法律行業顛覆式創新 大概率與「紅圈八所」無關 跨界虐殺才最殘酷

昨日,一年一度的2018桂客年會在北京召開。年會的高光時刻,是號稱「紅圈八所」的集體亮相,到場的有環球、中倫、海問、通商、方大、金杜、競天公誠、君合等8家律所。

令人略感吃驚的是,在長達60分鐘的發言中,大家談到了「人心」、談到管理、合夥機制等等,竟無一人提到「科技」二字,甚至無一人提到互聯網相關話題。這是相當令人吃驚的。確實,一次線下活動聚齊8家頂尖律所的主要負責人,實屬不易。難得多位負責人齊聚一堂,但對律所發展的思考,卻略顯缺乏新意。

這個時代互聯網及大數據、AI改變了和改變著幾乎所有行業,法律行業不會置身事外,但能抓住技術變革的,恐怕註定不會是這些傳統強所,儘管他們在過去30年左右的時間中得以生存壯大成為頂尖律所。

原因在於現存的強所,往往是過去機制的「既得利益者」,是過去成功經驗的擁有者,境外高標的額的複雜法律事務,為這些所帶來豐厚的回報,長期以來,會強化既有模式的確認,從而麻痹創新的神經。他們既不需要像後來者那樣「追求規模」,也不用像二三線中小律所那樣苦苦尋求破局之策。這正吻合「創新者的窘境」所闡述的理論。真正的顛覆式創新,往往發生在那些主流大企業看不上的邊緣領域,直到行業被破壞式地突破。

這件事在一些方面被驗證。舉個例子,在過去的5年當中,微信公眾號的崛起,是媒體領域的重大事件。不少微信號隨之崛起,通過法律公眾號發表專業文章,聚合和分享法律智慧,這是一件自然而然、正當且有價值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迄今為止,真正有用大量訂閱數的法律公眾號,幾乎沒有一個是紅圈八所或其他大型律所運營的。

原因何在?難道是頂尖律所缺乏能夠寫作專業文章的人才嗎?顯然不是。真正的原因,個人認為在於兩點,一是精英法律人的高冷氣質,讓他們「不屑」於在草根屬性太強的「自媒體」渠道發聲;第二個原因是,大型律所缺乏對技術變革的敏感,沒有舉全律所之力把新媒體運營當做重點。當然,這有其天然的合理性——頂尖律所的客戶選擇頂尖律所,並不依靠公眾號文章和公眾號粉絲數來做判斷。他們靠的是錢伯斯這樣的排行榜單。

客戶在哪裡,自然營銷的重點在哪裡。客戶不在微信號,紅圈八所們自然不會在公眾號這種自媒體付出精力影響。這次「錯失」不會對傳統強所形成根本影響。

但是,人工智慧的影響將不會是微信號這樣量級的。以紅圈八所負責人級別人的眼光和視野,他們一定不會沒有看到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衝擊和人工智慧的崛起,比如君合孵化了律攜項目,會場上也專門提到,比如金杜也有孵化項目。

問題在於,他們沒有把其上升到「生死攸關」的戰略層級,他們有意無意地在創新者窘境所講到的陷阱中淪陷。而科技的特點恰在於,當危機呈現的時候,往往為時已晚,這正是昔日手機霸主諾基亞的悲劇:什麼都沒做錯,但是被時代拋棄了。

目前來看,除了君合和金杜外,其他律所動作不大,至少在長達60分鐘的分享中,對此幾乎沒有提及。當然也可能是悶聲搞研發,但這個概率可能個人認為很小。

所以我在此預言,未來法律界顛覆性創新,大概率與紅圈八所無關。消滅錢包扒手的可能不是警察,而是支付寶和微信;消滅黃包車的不是計程車,而是滴滴打車和共享單車。跨界虐殺,才最殘忍。

(本文觀點不代表法天使,只代表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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