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浴│殺不死的,最終也活不下來

一、

嚴歌苓的小說《天浴》,講述了一個藏族漢子開槍打死一個年輕女知青並最終自殺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上個世紀文化大革命晚期,十六七歲的成都女知青文秀下鄉改造,被分配給了一位「褲襠間被割了一刀」的藏族漢子老金一起放馬。

因為遲遲等不來返城的消息,文秀出賣身體給「有門路」的男人以求換得關係回城,但那個年代人人自危,男人們也居心叵測,只想求得肉慾之歡,並無惻隱之心。

文秀最終崩潰,在醫院墮胎的時候得知有知青因為用槍打爛了自己的三個腳趾兒得以回城,遂央求老金幫忙開槍打碎自己的腳,老金猶豫地撿起槍往後退了幾步,舉槍對向了文秀,一聲槍響後,文秀倒地,隨後老金也朝自己的胸膛開了一槍。

他倆死的地方在一個「浴池」旁邊,這是老金專門為愛洗澡的文秀修的,在草地上挖個坑,鋪上黑色的塑膠口袋隔水,一趟趟地從十幾里外的小河邊運水過來,等白天太陽把水曬暖和了,就能當做文秀洗澡的浴缸了,「他看見她白粉的肩膀上擱著一顆焦黑的小臉,在池裡的白身子晃晃著,如同投在水裡被水搖亂的白月亮」。

根據小說改編的電影《天浴》在1999年登上了熒幕,因為某些特殊原因,此片禁止在國內上映,導演陳冲被罰三年不準拍片,但這並不影響影片在業界的好評,同時包攬了當年金馬獎的最佳劇情、最佳改編劇本及最佳導演獎,年僅16歲的李小璐也憑藉此片獲得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

悲劇就是把好的東西毀給人看,任何讓人驚艷的東西總要伴隨一個遺憾的結局,這樣的悲情才會持續得更久,文秀短暫的一生就像一塊純白的璞玉一般,最終雖然被毀掉了,但這種遺憾遠比初見時的驚艷要深刻得多。

在大時代背景下,小人物的生活從來沒資格上升到可歌可泣的程度,但正是千千萬萬普通人的悲劇,湊成了一整個時代的悲劇,這把刺刀不是無形的,而是握在另一群千千萬萬的普通人手裡。

二、

文秀最初下鄉時,堅信半年就能回去,數著一百八十天過日子,結果遲遲等不來消息,從供銷員用膝蓋碰她膝蓋開始,一場無償的肉體交易就開始了。

文秀本是愛洗澡的城裡娃娃,即使只能跟老金住一個帳篷,也要在中間鄭重地扯上一塊帘子,等天黑了偷偷蹲在另一邊用盆接水洗屁股擦身體,老金在旁邊一動她就警覺地馬上提褲子罵他眼睛要爛,但如此害羞的花季少女在後來也敢裸身批件軍大衣就在老金面前晃,帘子一邊躺著滿頭大汗的剛剛完事的男人。

一個少女,一個滿腦肥腸的「關係人員」,一個沒有了那玩意的藏族漢子,和諧地在一頂帳篷里共生了,極其荒唐又看似和諧。

在這過程中,文秀從一個「守規矩者」慢慢墮落成一個「破規矩者」,她徹底放棄了自己,不管什麼貞操廉恥,以至於雖然最後都明白了男人們的意圖,但還是一如既往地願意「奉獻」出自己,這是一種麻木的堅持,也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渴望,十幾歲少女的堅持迸發出來這種無奈的

十六七歲的文秀還沒有形成完整的世界觀,在時代的裹挾下被迫直面人性中的惡,於是自己也變得戾氣起來,她把所有的火撒向了照顧她的老金,甚至敢當面罵老金是牲口,在被老金說自己是賣貨的時候,也能從容地說沒他的份兒。

代表著進步發展的城市文明的文秀,在周遭環境的打壓下終於失去了尊嚴。

三、

老金這個角色挺有意思。

一個被割掉男性尊嚴的藏族糙漢,在以崇尚野性強壯的游牧文明裡本來就不討好,可以說是毫無尊嚴,一輩子大可孤獨地牧馬為生,但遇到了年輕美麗的文秀之後,他內心消失已久的保護欲在蠢蠢欲動。

有村民想過來偷看文秀洗澡,他二話不說就操起槍抵抗;看到有男人在文秀的床上,他用木棍挑起他的皮鞋就扔進火堆里;文秀在醫院被張三趾(打爛自己腳的男知青)猥褻,老金火冒三丈地追過去打人。

他想用一種男人的姿態去保護文秀,這種看似魯莽的姿態里包含著老金的自卑,他畢竟不是完整的,按理說老金見過像文秀這樣的女知青是不少的,她絕不是第一個想用肉體去交換關係的人,老金深知環境的不可抗力,只能在悔恨和無奈中默默地看著文秀掙扎。

老金情感的指針一直在父親和戀人之間徘徊,就年紀來說,他完全可以做文秀的父親,但他在年輕時被阻斷的愛情動脈此刻又被疏通了,在兩種情感之間的來回掙扎讓他在面對文秀的自我墮落時也手足無措,他一方面想要保護她,一方面又會偷看她洗澡,他愛著文秀,但是又恨文秀的作為,在這種愛恨交錯之間,老金最後給文秀的那一槍,也顯得在情理之中了。

四、

文秀最開始是想開槍打爛腳趾的,好跟張三趾一樣有機會回城,因為實在不忍心自己下手,只能叫老金幫自己,在此之前,文秀是沒有想死的念頭,或者說即使有想死的念頭,也是深埋在心中,沒有等到一個契機去喚醒它。

但是老金拿起槍後,「退後幾步,再退後幾步」。

「文秀站直,正面迎向了槍口。」

這個契機終於出現了,兩人在長時間的相處中形成了一種默契,沒有哭天搶地和歇斯底里,一切來得都是極其的自然,「忽然的,她請老金等等,她去編結那根散掉的辮子,她眼一直看著老金,像在照相,她淡然地笑了。」

老金出於一己私慾(想幫文秀逃離苦海)而下意識作出的舉動,在文秀這裡得到了回應,或許文秀也幡然醒悟,從無望的掙扎中看到了一點希望,既然事情最終都會發生,那麼現在做也無妨了。

老金看出了文秀的回應,看出了她眼裡永訣的超然,老金也釋懷了,本以為是自己的私心作祟,還帶有點自責的意味,但這下也坦然了,這是他真正地第一次為文秀做一件她想做的事情。

老金沒有猶豫,扣動了板機,隨後把她的屍體拖到了他為她做的池子里,自己也脫乾淨了衣服,看了一眼不完整的自己,然後把槍口對準自己的胸膛,又是一聲槍響。

故事到最後就完整了,老金的心思也都一目了然了,但最讓人感到遺憾的一點是,文秀可能不知道老金最後會殺了自己。

在文秀的認知里,老金跟強姦他的男人一樣,只是舉不起槍而已,甚至比那些男人還不足,所以在央求老金朝自己開槍的時候,他怕老金不答應,就上前在老金的嘴巴上親了一口,想以此作為交易,她把在其他男人身上的那一套也用在了老金身上,至死她對老金的情感也不過是從恨慢慢變成了無感而已。

在被張三趾猥褻之後,憤怒的老金抱著虛弱的文秀回家,在雪天里,老金流淚了,這也為後來老金想開槍打死文秀做了鋪墊,老金也絕望了,一個大半輩子和牲口打交道的漢子被醜陋的人們逼得絕望了,他體內最原始的男性的荷爾蒙在爆發,他想要做個了斷,無論是對文秀,還是對自己。

五、

文秀這個角色是很悲情的,一個花季的少女獨自跟時代做著對抗,她一直懷著憧憬和期待,她相信規則又被規則所玩弄,她嘗試通過肉體交易去打破這些原則,但這些原則又常常為惡人所定,,一個人的悲劇對於整個時代來說,只是一個冷冰冰的數字。

老金在這層悲情還加上了一層自我救贖的光環,看起來無欲無求的老金掌握著自己的命運,一輩子在草原呆著也是他喜歡的活法,但他最終朝自己胸膛上開了一槍,是他一輩子唯唯諾諾的生活里最後一次反叛,跟到死都讓人決定的文秀相比,老金的這一槍,好像一聲刺耳又炫耀的號子,響徹在茫茫的大草原。

「他爬兩步,便也沒進那池子,他抱起文秀,要不了多久風雪就會把他們埋乾淨了,老金感到自己是齊全的。」

比起文秀無望的後半生和老金枯燥的後半生,死亡是最好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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