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建築需要培養哪些能力?
學建築需要培養哪些能力?這個問題是很多小夥伴兒關心的問題。今天又被問到,所以決定在專欄里給這個問題留個位置。以下是回答(真真的知乎體):
我認為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搞清楚——什麼是「建築」?「建築的根本問題」是什麼?以及什麼是「能力」三個問題。
1.先要說一下什麼是「建築」?
我的定義是:
建築,是由(某類)人主導建造的,克服各種條件限制、將周邊環境進行限定(圍合與分割,常常為幫助人類抵禦自然的侵襲,劃分出內與外)的、需要花費一定的物質資源、為(某類)人在其重新限定的範圍內進行生產生活提供支持的(為滿足人類的物質和精神需要)有形實體(動靜狀態未定,目前指紮根在大地上)(存在的空間範圍)。一棟具體的建築具有其存在的時間範圍(生命周期),具有社會屬性,依託當時當地的生產力(人與自然的關係)為當時當地的生產關係服務(人與人的關係)(存在的時間範圍)。其定義和範疇受到定義其主體和語言(當時當地)的影響和制約。
2. 再說說「建築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結合以上定義,我們會發現,建築的根本問題,即為誰服務以及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的問題。當然,實際上,以上兩個問題還包含所提供的服務利用了哪些條件、克服了那些限制以及達到了多大程度的效用以及付出了什麼樣的代價等問題。
3.那麼什麼是能力?
能力是指某人(廣義上說還包括某事物或工具)在解決和處理某方面問題時所體現出的:完成度(包括深度、高度和廣度等)、完成效率、熟練程度及在長時間、多實踐次數下穩定性的體現。
4.現在來回答問題:學建築需要培養那些能力?
和學任何事物一樣,想要了解學建築需要具備的能力,需要對學建築都學什麼內容進行分析,從而分部分、分步驟地去了解。這裡我想寫兩種分析方法:
4.1將與學習建築所需的能力分為「認識建築的能力」和「設計建築的能力」兩種。
這樣分析後,我們會發現,其實認識建築的能力和設計建築的能力屬於兩種範疇。其中:
「認識建築的能力」主要是眼以及眼、心、腦的配合能力。體現為輸入-In put。對應的能力如:感知力、觀察力以及思辨力。先有建築,而後才能去認識。
而「設計建築的能力」主要是手以及手、心、腦的配合能力。體現為輸出-Out put。對應的能力如:行動力和表現力。先有設計,而後才能有建築。
很明顯,設計的前提是認識,不是嗎?在與建築有關崗位的分工中,有很多建築理論、歷史研究者,未必從事建築設計的具體工作,但卻能十分有效地、深入地認識建築;而有些建築設計師,未必是建築理論和建築歷史的專家學者,可能讓他看一個建築他也未必能有十分理性的分析,但這並不影響他做出好的建築設計作品。就是因為其實對於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能力的支持。甚至即便在一個從事設計的團隊中,往往也是由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而這些成員里,分別也具有以上兩部分問題的擅長者,分工進行適當的工作來完成一項設計任務。
但我們也會發現,儘管認識和設計各有其不同對應的部分,可二者逐漸仍有著緊密的聯繫,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善於動手,不喜歡思考,就容易多做無用功;善於觀察和思考,卻不動手,永遠都不會真正明白那些,非需要親自動手做一做而不可能明白的、在沒有做時你以為已經明白了、但實際上卻遠遠沒有真正明白的道理中的真正奧義(求高人拯救這一句十分拗口的定語從句翻譯腔)。這是不是戳到一些小夥伴兒呢?
所以,想要學好建築,必須要知行合一,手眼心腦一起到位才行。所以,感知力、觀察力以及思辨力和行動力以及表現力是需要同步進行才可能不斷進步的,還是那句話,任何的設計,無論是理性的還是感性的,都只可能是有中生有,而不是無中生有。任何的創造無非是來自經驗,只不過有些經驗有清晰的意識,有些沒有而已。
以上分析方法符合馬哲的否定之否定原理。
為了進一步觀察學建築需要的能力,我再寫另一種分析方法供大家思考:
4.2將與學習建築所需的能力分為「看清目的能力」和「看懂手段和途徑的能力」兩種。
這樣分析後,我們會發現。它們也是兩個不同階段的統一體:
「看清目的能力」是要回答的是為什麼的問題。對應的能力主要包括對與建築相關的事物和建築相關的人的各類信息的搜集、整理、思考、分析、判斷、取捨和決策的能力。並且需要綜合考慮結果成本和收益之間的平衡。不管走那條路,到達目的地才是關鍵。
而「看懂手段的能力」是對達到目標的路徑和方法是否有效的把握力。要回答的是怎麼樣的問題。對應的能力主要包括行動力、模仿力、動手能力、表現力,並且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因素進行新的創造。條條道路通北京,但總有個長短緩急是也。
再進一步說明以如何更為有效地使用以上分類去觀察學習建築所需要的能力,需要先補充一個知識點:
因為建築是由(某類)人主導建造的,而且建造建築又是一件需要克服各種條件限制、花費一定物質資源的事情,所以大多數情況下,這項事情都是為了滿足這類建造主體的意志和目的的、十分理性,甚至是精打細算的工作。所以就有必要梳理一下與建築有關的人的問題。在《零基礎學建築設計》課程里,為了充分認識與建築相關的各類不同身份的人極其立場,我用系統分析法將與建築有關的人分為了大致的六類,即:項目的出資人、項目的所有者、項目的使用者、監管方、 技術員(包括設計、施工等專業人員)以及路人甲六類,篇幅原因,不再此展開,需要強調的是,這六類人在有些情況下可能會出現相互重疊,在考慮一個具體的項目的時候分別觀察他們各自的需求、權力,責任和義務有助於幫助我們看清問題。
接著將兩種分析方法進行排列組合做進一步的觀察,以便更好地了解不同的方面對應的不同能力:
A、看清目的能力+認識建築的能力
這時候的主要觀察的聚焦點其實某個建築之所以被建造的主體。用白話說就是出資人。
這時候,能否看清楚一棟建築為什麼要這麼建造的能力就是一個主要的能力,也就是當你看到一個建築案例的時候,你是不是能知道為什麼它要這樣做?該能力的強弱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就是接近真實原因的能力。注意,一定是可以通過實際信息被證明的真正的原因,而不是你自以為的原因,所以對信息的了解就是必須的。也就是建築設計的根本問題中的為了誰為了什麼而建的問題。建造的目的,通常主要是以出資人為主導。而且人物裡面包含著和建築相關的不同身份、立場的人,這些人和建築以及和其他人之間的關係都是需要認識清楚的。想要清楚地認識以上問題,可以再引申一下,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所指出的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的理論為依據,就要搞清楚政治、經濟、文化等最基本的問題對一棟具體建築的影響,可以簡化為生產關係的問題。同時還需要充分了解個體的規律,就會牽扯到比如人類學、心理學、行為學、美學等與個人化的體驗有密切關聯的問題。正是因為這些問題在建築中所佔的比重很大,並且很複雜(比如從個體的體驗層面,又不僅僅從出資人的角度出發, 而是需要充分考慮使用者的需求等)。在高校的專業教育中,即便是課程設計的題目設置本身考慮到了這方面能力的訓練,也往往是以經過簡化的、很抽象的形式出現,但在實際的情況下,也都可能發生很大的變化,所以這部分能力的訓練很難形成一套對所有的人都使用的萬能方法。
這種能力,對於想做建築歷史研究的小夥伴兒至關重要。否則你永遠只能陷落在別人架構的歷史地圖中,無法看清歷史真實的樣貌。
B、看清目的能力+設計建築的能力
這時候的主要觀察的聚焦點其實是這建築的設計者。請注意,因為設計者是為出資人服務的,所以,對應到與目的相關的問題時,設計者的很多做法可能並不是他本人意志的體現。這一點很重要,所以實際上,當與目的相關的能力和設計者相結合的時候,更多情況下,需要的是了解和判斷設計者與出資人的關係的能力,或者這個具體的設計者在所有設計者中的競爭優勢。這一點就先不展開。
這一點十分有助於小夥伴兒們充分認清對建築工作的定位,同時也是如何對建築師這個職業或的身份在整個社會中所起的作用,扮演的角色的一個很好的觀察點。有助於幫助小夥伴兒們立志,比如你是嚮往明星建築師?大師建築師?自我建築師?小眾建築師還是具有的人民史觀的人民建築師?
C、看懂手段的能力+認識建築的能力
簡單說就是就是當你看到一個已經建成的建築案例的時候,對於設計者受到了什麼限制?做出過何種思考?利用了什麼條件?為了達成設計目標,採取了什麼手段?並克服了哪些困哪?付出了什麼代價?以及達到了多大程度的目標預期最終做出了怎麼樣的綜合平衡?等問題的判斷力。這個判斷能夠從多大的程度上以及準確度上與真相接近就是該能力強弱的體現。
這個能力既需要結合A和B中提到的兩種能力,同時還需要更多的能力。這些更多的能力常常被人們稱之為建築專業性能力的體現。
想要有效培養這部分能力,建議對應到十分具體的問題,籠統地分類反而不利於知識的整合。比如大家都說建築結構知識很重要,但是如果將建築結構單獨歸類,成為建築技術中的一種知識,就很容易脫離目的性的問題。比如當考慮到安全性的時候,結構往往對應的是對荷載的承載能力、材料及結構形式的選擇等;比如當考慮到經濟性的時候,結構往往對應的是高度、跨度的經濟尺寸;但當考慮到建築造型的時候,結構對應的又是對建築形式的天然影響。與其將它們統一歸類於結構的問題進行全方位系統的學習,不如在大致整體了解這些情況的前提下,需要的地方進行必要的、具體的案例積累,這樣的學習方法會更容易讓學生立竿見影見到效果,既能提高學習的效果,又能增強學生的興趣。再比如空間問題,現在很火的現象學範疇下的建築空間,強調的是人在空間中的感知問題,感知問題很複雜,不同的空間形式——包括其空間的輪廓、尺度以及限定出這個空間的物質材料的質感、色彩、光影等等因素,都會對人對空間的感受有影響,所以從理論上說,對人對空間感受的把握的確是一件比較複雜的事情,但這樣鋪展開來,想要從一種理論的高度去做演繹則是無窮無盡的工作,對此很感興趣並且有條件專門從事這方面研究的人當然是怎麼去實驗都可以,但對於要完成一個具體設計的人來說,其實更有效地方法可能並不是一種從上而下的公式推導,反而恰恰是對於自己需要設計有共同點的具體個案的研究更為有效。
那些想做建築理論研究的小夥伴兒,你們就需要在以上方面不斷積累。而對於那些想要從事建築設計實踐的小夥伴兒,這部分能力同樣重要。不過以上兩類同學的目的和具體方法都有可能會有所區別。
D、看懂手段的能力+設計建築的能力
因為做建築設計和認識一個已經建成的建築是反向的,也就是說當你在做建築設計的時候,這個即將被建造的建築還並不存在。所以,在這種排列組合下顯現出來的能力即:對於即將建造的這個建築,你是否明確自己所具備的建造條件及需要克服的限制(包括各種條件和限制,如地理氣候環境、經濟問題、材料問題、人文環境等)?是否對量的問題有明確的把握(包括規模和尺度等問題)?是否對效率和底線的問題有清晰的認識(比如結構和材料的經濟性、各類規範問題等等)?是否對功能的效率及其關係有明確的認識(包括房間的合理形狀、尺寸、比例、流線組織等)?是否對形式的問題有敏銳感知力和預先的想像力?是否有準確的(包括輪廓和材料兩部分)形象化表現力(最好還不僅僅是準確,而是細膩的表現力)?是否有高效地表達力(包括對相關的設計工具熟練運用的能力)?對相關規範的了解和掌握等能力等能力。具體落實到設計成果,即當有一個委託方告訴你他的要求的時候,你是否能清楚地在頭腦中明確地落實為某種有效的功能關係和明確的形式並且快速地呈現為一種可視化的成果?。估計這裡又戳到了一些人。
這部分能力的訓練,在學校中往往被分為基礎訓練和設計類課程訓練兩種。前者就類似於理論性的抽象訓練,而後者則更接近於個案的落實。在研究過一些典型的高校建築基礎課程的大綱和教案後,我個人認為目前國內的建築基礎教育課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不排除也有做得好的老師),很多內容的訓練目的不明確,到底是為了培養學生研究的意識呢,還是為了教會其對經典的慣常回應,或者僅僅是為了培養一種所謂的審美?目的不同,訓練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但很多時候這些課程是混雜在一起的。在這樣的訓練下,即便在做這些訓練的時候學生也會覺得很有趣,並且也的確能達到一部分目的,但卻很難培養起學生主動思考為什麼要做這些訓練的意識,連意識都沒有,更不可能獲得清晰的思考和有效的答案,所以一旦課程結束或離開老師,學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繼續這些訓練,以至於這些重要的訓練常常由此便中斷了(實際上,我認為這項訓練適合從事設計的小夥伴兒們終身來做,沒錯,我說的是終身!因為即便是基本功,但是沒當你有所提高,你會在訓練中獲得到更多之前無法獲得的新的高度上的收穫)。具體的設計類課程要好一些,很多學校都針對不同年級有明確的訓練目標,但有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題目中問題設置的目的不明,套路較多以及案例優劣評價標準的模糊,特別是評價標準的問題比較大,不在此展開,後面可能會基於系統論再單獨成文。這個問題也是我想在讀書會和後續課程里探索的內容。
最後這一部分,當然就希望那些有志於做出好的建築設計實踐的小夥伴兒們快來對號入座並開始行動起來做不斷地積累和自我潛能大開發吧!
當然,學習理論和歷史的小夥伴兒,這部分能力的提高也可以充分幫助你們提升你們所需要的能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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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能力,其實還可以順便說另外兩個詞:一個是潛能,另一個是天賦。
所謂潛能:是指尚未顯現為能力,但有可能通過訓練可能上升為能力的潛在的可能存在的資源。很多小夥伴兒都想了解自己是不是有某方面的潛能?簡單說,具有某個方的潛能,往往會在以下兩方面得以體現,一是動力,願意在某個領域鑽研的動力、熱情、挑剔(甚至到龜毛控、蛇精病等程度)、不能忍、不甘心和不服氣的決心,二是效果,在處理這方面可能具有已經顯現出來的優於他人的能力和高效率等。至於是不是具有學建築的潛能,既然潛能最終要以能力的方式呈現才能有效,那麼從能力倒推潛能是很有效的方法。請對號入座以上能力的部分,看看你是不是在這些方面有所訴求或有所擅長,觀察力、判斷力和鑒賞力都是很有效地驗證辦法。
潛能這個詞很容易成為在能力尚未顯現出來的動力和借口。這裡我要說的是,抓住老鼠才是好貓,動力是好事,借口可是要不得。
至於天賦,其實可以說是潛力的另一種說法,只不過說到天賦好像往往就已經成功了一樣,好像有天賦的就是天才。實際上,所謂天才,是那些某個領域達到登峰造極的人。而這樣的人,往往都有著驚人的恆心,持久的動力和異於常人的毅力,真的是遠非普通人所能企及,所以天賦這個詞,建議大家慎用。並且想要成功,不僅僅需要能力,更需要機遇,能力可以培養,機遇可遇不可求,所以平白無故只是做大師夢的你,你是不是要快快更醒一醒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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