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石於茲:碑銘上的萬曆朝鮮戰爭(5)

「外國有真將也」——權栗與幸州大捷(3)

(這篇是水字數,趕時間的跳過)

附:幸州大捷碑銘及碑陰記

幸州大捷碑銘(作者崔岦,引自趙慶男《亂中雜錄》卷四)

有明朝鮮國諸道都巡察使、正憲大夫、知中樞府事,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知經筵春秋館事、弘文館提學、同知成均館事權公栗卒,既期,其軍佐等以公前有幸州之捷,其功尤大,將即其地建碑於岡,以載列垂永。請公婿今領相李公書。來徵文於岦。

謹按:

歲壬辰四月,日本兵大勢來寇,乘我不戒,連陷鎮若邑,中外大駭。上曰:「予聞權某可用,今其人安在?」於是由故義州牧使,起拜光州牧使。方朝臣視兩南死地,公聞命,單騎馳。

甫及州,京城已不可守,大駕西幸,而業徵兵入衛。全羅巡察使李洸發兵四萬,防禦使郭嶸分嶺而北。乃署公防禦軍之中衛將。用書生比武夫,人或難之。公曰:吾職也。行至稷山,與忠清軍會,亦可數萬。進軍水原,洸令嶸前擊龍仁賊營。公謂曰:賊先據險,非可襲之勢。且大於此者京城,已為賊有。主公舉一道之兵以來,惟當直上涉祖江、塞臨津,毋令賊西。而我得形制之便,稟命行在,有路乃可以圖大。今不可爭鋒於小,亦非萬全,以損聲威也。先鋒將白光彥、助防將李之詩各以精兵一千自隨,有輕進意。公又戒之,要與相待,則皆不能從。光彥等至,皆沒。是夜,軍中虛驚,朝則望賊大潰。

諸軍皆還,公亦即還光州。寢不解衣,以更聽主將。久之寂然,即奮曰:此非臣子坐待國亡日也。遂聚境內子弟五百餘人,傳檄旁邑,又得千餘人,之慶尚界上軍焉。聞南原民先賊自為亂,壬辰七月初三日,中道助防將李由蒙潰,還於長水,聲言賊至其軍,入南原城,盡破帑藏。境內人隨聚其餘谷,少卻以撫定之。巡察使得公報事符,公權稱都節制,令督率列邑官兵以截賊自嶺而湖者。公進軍梨峙,阻險而俟。七月遌賊,疾擊之。會同福縣監黃進在軍,有勇名,中賊丸退。一軍為氣沮,不覺賊躍入砦急甚。公提劍大呼,先冒白刃,戰士無不一當百。賊救死傷不給,棄重狼藉以走。

繼而行在遙拜公羅州牧使,以羅重於光也。尋拜本道巡察使。敎書至陣中,公西向,稽首,泣甚,悲動一軍。公令防禦使代守梨峙,身之全州。發道內兵萬餘,以九月勤王。於時諸賊分據平壤、黃海、開城,而據京城者為大營,放其兵四劫,西路已絕。勤王諸軍皆入江華,阻江為固而已。公以既聞上在義州,賊尚未過平壤,今唯先圖京城,使以西之賊東於不暇,於計為得。遂軍水原之禿城以聞。則上解劍馳賜曰:諸將不如令者,以此劍從事。京城之賊患公軍居要害,以其兵數萬分為三營,擺布烏山等處,往來挑戰。公堅壁不應,惟時出奇兵。以折角距。賊則無所得,夜燒營去之。

癸巳二月,公二分麾下精兵約四千人,其一以畀節度使宣居怡,軍衿川山,使為聲援。公自領其一,實二千三百人,濟自陽川江,軍高陽之幸州山城。

於時天朝大將李公如松提督救師而東,已克平壤。威名大振。賊之逃死平壤者、棄黃海者、棄開城者、自咸鏡聞風而遁者,皆聚京城。京城之賊勢顧益熾大,公懸軍已入肘腋之地。賊且知其兵少,不以為意,容一窺足轢之而已。

三月十二日黎明,候吏白有賊形。公戒軍中毋動,升高而望,則去城五里,賊已被原矣。先逼以百餘騎,俄盛兵乘之圍之,而倍者不可複測度。我軍殊死戰,矢石雨下。賊分兵為三,迭休而進。自卯至酉而三合,不利。則人持束葦,因風縱火。火及柵,城中以水救之。直西北子城僧軍守者少燒。賊大叫而入,一軍披靡。公抽劍叱諸將,諸將爭逆鋒格戰。賊大衄,積屍為四處,焚之而去。我軍收斬其餘,猶為百三十餘級,得所棄旗幟鎧甲刀槍無數。

時李提督軍開城,而先鋒游擊査大受聞公大捷,翌日,遣其褊裨來視戰處。又數日,要與相見。公整陣而迎。至則嘆曰:外國有真將也。繼而公移陣坡州之山城,賊以必報幸州之敗,舉眾而西。望見公壁壘如幸加嚴,相戒,毋犯而還。如是者三焉。

四月,李提督用沈惟敬計,諸賊稱受和約,一日棄京城以去。公聞之,輕兵馳入城,則賊已渡漢江。而提督遣游擊戚金觀公動靜,皆收津船,使不得濟追兵矣。公怏怏無奈,而罷兵還本道。

夫以公本圖京城之志,屈於前巡察,不能因兩湖六萬兵之會,而趣臨津必可守之便,適以取龍仁之一潰。若其梨峙之役,可謂小逞於不幸之後。然使湖南,數年免為蛇豕再窺。而根本徵輸,東西以給,繄誰賴也?曁代巡察,而後可以擅用一道之兵。然是時,一道之兵,用之者眾。如節度使崔遠,先已提領,號稱勤王大兵,而頓之江華。及如所在官、義諸軍,以戰以守,未可一二數也。公僅俱萬兵而行,其勢不能直搗豺虎。而禿城之扼持,足以遏其橫突,使兩湖以貫畿右之路脈無阻。比至幸州,則主而致客,寡而克眾,蓋不獨天將平壤之餘威,為足以懾凶膽。向非有懾,則雖百沈惟敬,不能使之一日去京城也。於是公本圖京城之志,庶幾不負矣。

六月,拜都元帥,督嶺南諸軍。自是厥後,或乞釋符,或復推轂。而丁酉冬,從於麻提督貴蔚山之役。戊戌秋,從於劉提督綎順天之役。皆以體統受制,有先見之言而不用,有先登之勇而不效。不獨公自搵英淚,蓋志士共惜之。然賊不能再窺深入,俄又不能不卷還,則以京城既復而有以守也。至是,或可以驗公之本圖。中興,無所歸功則已矣,有則誰舉第一哉?

己亥,病,乞免歸。就醫都下,不能復朝。七月以卒,享年六十三。訃聞,上震悼輟朝,賜弔祭賻有加。

嗚呼!公之勞著本朝則不允。丙申辭再帥,賜內廄馬。有教,因拜辭賜酒,又賜內廄馬。馬裝有教回。戊戌乞罷疏,加獎勵,有諭。卒贈官,詢大臣,有議。聲達天朝,則有宋經略應昌移本國行賞之咨,有兵部石尚書星上功天子之奏,有欽遣鴻臚寺官宣諭本國之旨。至臨津之際,麻提督稱其能行號令,楊經理鎬嘉其兵將力戰。移歲之後,中國大小官聞名必想識其為人,倭中諸酋必問權元帥起居。若此類者,太史氏當書於冊,非碑之所以重輕可略也。

公字彥愼,系出安東,高麗大師幸之後,本朝贊成近之六代孫,而領議政轍之子。其器業固有自來,而御人帥物尤以誠心和氣,不專嚴毅,故能得其悅服,緩急以賴雲。公生四十六,中壬午文科,由郞官超堂上,竟以儒將顯。歷官無多,立朝亦罕,遭時艱虞,所樹立非究也。然牙下故吏士,懷公德誼而無以宣,爭出財力,告公兄護軍公,從事於茲碑,亦可尚哉。上護軍公,嘉善大夫恂。領相,李公鰲城府院君恆福。公再有室,皆無男。葬在京城西之洪福山。

碑陰記

(引自李恆福《白沙集》卷四)

公卒,既殯,其宗人之從事于軍者,見余泣且言曰:「公在軍,嘗取一卷子,若有札錄者,曰『我死,有婿李議政在,必能志我墓,以此銘我足矣。』」

余發其篋,得所謂卷子者。有記其幸州之役,天朝總督軍門大司馬宋應昌咨獎本國者,曰:「權某扼守孤危,時抗大敵,板蕩忠臣,中興名將。」繼而兵部尚書石星奏之,則天子嘉之,有敕諭本國者,曰:「今觀全羅斬獲數多,該國人民,尚可振作。」其下又記,丙申二教有云:「卿忠勞茂著,勇略超世,名聞天下,威懾敵國。元帥之任,舍卿伊誰。」及入對,勞之曰:「非卿,國家何以得至今日!」又曰:「時事粗安,繄卿之功是賴。殄殲凶賊,奠安國家,予惟望之。」仍賜廄馬云云等語,皆公手跡宛然。余讀之,喟然曰:「多矣哉!此足矣。彬彬乎文哉!奚復以假辭為也。況公有命,敢不克遵以光大其寵靈乎?」而於碑略之,則又懼史氏之或逸也。碑成,遂假其背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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