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恐怖電影還黑暗一百倍的,是這部真人真事令人細思極恐的電影
電影最恐怖的事情,就是出現真人真事這四個字。
因為情節恐怖、離奇之餘,再也不能安慰自己一句「幸好是電影」。
比方說這部— —
冒充者
The Imposter
這是一部完完全全的紀錄片,不存在絲毫改編的成分,100%真實事件。
每個人,都是當事人,每句話,都是當事人親自口述。
失蹤孩子的媽媽
說的是1994年,美國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奧一戶人家,家裡13歲的兒子在回家路上失蹤了。
家人、警察幾經尋找,男孩仍舊是下落不明。
孩子丟失這種事,在中國也經常發生。
2014年陳可辛還曾經執導過一部《親愛的》,將這類事件搬上了大銀幕。
幸運的,短期之內找到了,不幸的,可能一輩子都要承受生離的痛苦。
只是,美國這起孩子丟失事件,顯然離奇得多。
失蹤孩子的姐姐
漫長的調查尋找之後,還是沒有絲毫轉機,尼可拉斯·巴克·雷被判定為失蹤人口。
家人也心灰意冷,逐漸意識到「沒法見到活著的他了」。
誰知,時隔三年多,卻突然接到了一通電話,說是在遙遠的西班牙,找到了失蹤的尼可拉斯。
1997年10月7日,一對在西班牙遊玩的夫妻給警局打電話,說他們發現了一個孩子。
大約十四五歲,好像受到了很嚴重的驚嚇,沒有任何身份證明。
警方10分鐘之後趕到現場,下著雨,一個人蜷縮在電話亭內,瑟瑟發抖。
起初,少年什麼都沒有說,在工作人員耐心地詢問下,他才終於吐露自己是美國人。
離家出走後被神秘人幾經輾轉帶到國外,淪為性奴,趁著對方不設防才偷跑出來,現在他想回家。
美國警方這邊排查完失蹤人口消息之後,發現他很像失蹤的尼可拉斯,遂通知其家人來辨認。
故事講到這,似乎眼瞅著要上演一出大團圓了。
可事實是,這人壓根就不是尼可拉斯。
瞬間,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一下子就想到了安吉莉娜?朱麗主演的那部《換子疑雲》。
獨自撫養兒子的克莉斯汀某天下班後,發現兒子沃特不見了。
她一邊瘋狂地尋找兒子,一邊等待警方的消息,在漫長的五個月過去後,警方通知她孩子找到了。
憑著母親的直覺,克莉斯汀發現眼前這個孩子並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她一遍遍請求警方幫她找真正的沃特,卻被三番五次阻撓,最後還被警方以妨礙公務的罪名送進精神病院。
和《換子疑雲》不同的是,這起事件中的真假尼可拉斯,實在是差距太大了。
尼可拉斯是一頭金髮,藍眼睛,失蹤時年僅13歲。
而被發現的這個少年,已經不能用少年來稱呼。
他真實名字是弗雷德里克,拍攝紀錄片時他35歲,冒充尼可拉斯時是23歲。
眼睛是棕色的,頭髮至少不是金色的。
就算正處青春期的男生再怎麼發育迅速,也不會出現如此大片的胡茬,況且還是黑色的。
是不是尼可拉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導演也在一開始就亮出了底牌:他根本就是個騙子。
——從我記事起,我就想要變成別人,一個別人容得下的人。
換句話說,這片的重點不在於驗證他騙子的這個身份,而在於他如何瞞天過海,騙過西班牙警方、騙過尼可拉斯家人?
他很懂對方的心理。
從他最初被發現,到被警方帶走,弗雷德里克一直都是穿著寬大的衣服,戴著帽子,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
大多數時候,不怎麼說話,沉默寡言。
這要是擱一般人身上,肯定很奇怪,可如果對一個走失孩子而說,又顯得合乎情理。
陌生的環境中,長時間遭受非人待遇,性格大變,一點風吹草動也會高度緊張。
所以在初次見到警方時,他就是這麼表現的,反而激起了一個成年人如此唐突接近一個嚇壞了的孩子的負罪感。
考慮到「兒童之家」不能容忍一個孩子沒有身份證明,長時間的沉默寡言肯定行不通。
於是弗雷德里克謊稱自己是美國人,跟家人吵架後離家出走,想和家人取得聯繫。
因為西班牙和美國有時差,他被允許留在辦公室,等到半夜給家人打電話。
這段時間,他偽裝成警察,給美國多個警察局打電話,打聽那邊失蹤孩子的信息。
把自己的外形特徵給得全面而又模糊,以此尋找是否有容易冒充的對象。
就是這樣,得到了尼可拉斯的失蹤信息。
原本,他只是想給自己一個身份,好讓他能夠繼續在「兒童之家」待下去。
沒成想,警方迅速到失蹤孩子的家人,這場遊戲,現在由不得他喊停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用盡所有辦法,好讓自己看起來更像尼可拉斯。
買來了染髮產品,把頭髮染成了金色。
找「兒童之家」懂刺青的女孩,照著尋人啟事上的描述,給自己做出來相像的刺青。
墨鏡、圍巾、帽子、手套,他用盡各種遮擋自己的方法,好讓自己不那麼快暴露。
沒想到,見到「姐姐」時,對方立刻就上來擁抱他,說著「我找到你了,我就知道是你」。
這反應,反而讓弗雷德里克一臉懵逼,「這怎麼回事兒?」
因為知道弟弟失憶,姐姐帶了很多照片幫助他回憶,也正是如此,他獲取更多關於這個家庭的信息。
在辦理美國護照時,工作人員讓他辨認照片,五張照片,四張都認對了。
他就這樣坐上了回美國的飛機。
諷刺的是,孩子失蹤時沒有引起什麼新聞報道,失蹤三年多的孩子被找回來,反而引發了警方、媒體的關注。
警方詢問他失蹤後的遭遇,他就各種編造,說自己如何被帶上飛機,如何被關起來,如何淪為性奴......
一遍又一遍,說得多暴露地也越快。
比如口音,他不能說口音純正的英語。
如果一個人頭六七年在一個說英文的家庭中長大,那麼即使再過十年,也不會忘記如何不帶口音說英語。
比如耳朵,這幾乎是跟指紋一樣,不能改變的標識。
比如眼睛和頭髮,這個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
所有人都毫不懷疑,他根本就不是尼可拉斯,可家人卻拒絕做DNA堅定。
難道連陌生人都能看得出的事情,家人卻看不出嗎?
警方正義感爆棚,絕對不能允許錯的事情繼續。
他們通過搜查證明,來獲得血液樣本,並且做了指紋識別,才終於確認了弗雷德里克的真實身份。
一個法國人,外號「變色龍」,經常冒充各種失蹤兒童而在法國警方備案。
然而這時,弗雷德里克卻說,尼可拉斯是被他的家人殺的。
是他們選擇對事實視而不見,假裝不知道。
是他們刻意暴露信息給自己,好讓自己得以成功假裝尼可拉斯,這樣做的原因,其實就代表他們知道尼可拉斯的下落。
而母親在接受測謊儀測試時,前兩次順利通過,第三次卻沒有一道題能順利完成,這一點,更加助長了警方的懷疑......
到此,我就不劇透了。
也許從一開始,這根本就是兩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他們被兒子失而復得的喜悅沖昏了頭腦,以致於讓冒充者鑽了空子?
第二個故事,一切美好都是偽裝的,他們佯裝不知,實際上是在掩蓋自己的罪惡?
兩個故事,你相信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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