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媽的上帝!劉鑫江歌案:咪蒙的「上帝體」暴力,還是烏合之眾的狂歡?

今天,知乎上有人提出一個問題:如何評價咪蒙公號文章《劉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

恰好昨天我也看到了咪蒙團隊的這篇文章。我在此只節選其中幾段與大家一起簡要品讀。

1.一年前,劉鑫和江歌都在日本留學,她們是好朋友。

劉鑫跟男朋友分手,對方不同意,以公布裸照為威脅,並且多次騷擾她,有明顯的暴力傾向……

劉鑫很害怕,這時候,江歌好心收留了她。

結果,劉鑫男友找上門,要和劉鑫談判,江歌為了保護劉鑫,讓劉鑫先進門,自己在家門口,被劉鑫男友捅了十幾刀,活活被捅死,倒在血泊中……

這期間,江歌大聲呼救,連隔壁日本鄰居都聽到了……

2.之後,新聞曝光,劉鑫也沒有站出來說,殺人犯是她的男朋友。

導致網上有人揣測,是江歌和兇手有不正當關係,甚至有人說,留學生就是在國外亂搞,男女關係混亂……

江歌媽媽急了,自己的女兒明明是無辜的。

她情急之下,就在微博上澄清,說初步推斷,兇手應該是劉鑫的男朋友……

結果,因為江歌媽媽提了劉鑫兩個字,劉鑫立馬就翻臉了。

3.江歌媽媽說,這已經不是一個殺人案件了,而是善良之爭。如果江歌的善良被辜負,會顛覆大家對人性的認識。

如果說,當初江歌被殺害的時候,事發突然,劉鑫因為極度害怕,選擇了自保,我們還可以勉強理解為是人性的弱點。

但是,江歌被害之後,劉鑫和她全家內心沒有一絲愧疚,沒有一次反思,而是覺得全社會在加害他們。

這就是真正的混蛋邏輯。

混蛋永遠不會考慮自己給別人的巨大傷害,而是執著於自己的一丁點細微感受。

在他們的價值觀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和感知。

對別人的生命,毫無敬畏。

哪怕別人的生命,是因他們而失去的。

而且,還有大量圖片證明,劉鑫是一個噁心至極的女孩。

▲這一幕被咪蒙解讀為「劉鑫把江歌媽媽往自己身上攬,想強行製造一個和解的畫面,這樣網友就會放過她了……」

▲這一幕是劉鑫全家都噁心。

▲這一幕是劉鑫在江歌死後不久馬上就和朋友尋歡作樂。(不過,被咪蒙擋臉的這張照片,已經有人證實是在江歌還活著的時候拍的。)

以下這張是某公號寫手用來證明「江歌過世才2個月,屍骨未寒,劉鑫就出去跟人聚會吃飯了。」的照片,其實是劉鑫與江歌聚會合影。


一開始,並不知情的我,看到這篇文章也是非常義憤填膺的,覺得怎麼竟有這麼無恥的女人,人家為了你去死,你竟然在人家屍骨未寒之時還能尋歡作樂。

但後來,冷靜下來仔細分析、並對比多家媒體的報道,我發現自己還是被咪蒙的一貫「上帝體」煽情文風套路了:

1.你咪蒙是否掌握了事情的全部真相?我們看到的大多數說辭都是來自江歌母親這一邊,輿論幾乎忽略了劉鑫的說法,因為一個躲在房間內不敢出來的女人,說什麼都不足以彌補輿論認為她沒有救人的錯。所以她一定就是可恥的、卑賤的、沒有人性的、變態的。

2.請看其他媒體對事件的專訪(據《局面》專訪、新京報記者潘佳錕):江歌母親在日本請了律師,複印了案卷,也看了警方取證,她堅持認為,劉鑫提前進屋並將門反鎖,導致江歌遇害。劉鑫則否認反鎖屋門。「我一直都沒有鎖,被彈回來後,還捶門,問三叔怎麼回事。然後我又擰,完全推不開。」她告訴《局面》,自己立馬拿手機報警了。

好,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麼?該由誰來調查?警察還是母親?縱使警察可能有不盡職的可能性,那江歌的母親又憑什麼看了案卷以後一口斷定劉鑫一定反鎖了門呢?難道當時她正在現場?此處反映了江母性格的極端。

3.江歌母親認為,女兒是替劉鑫去死的,因為兇手是她的前男友陳世峰。兇手是劉鑫的前男友沒錯,但是,什麼叫做「替劉鑫去死」?「替誰幹什麼」是一種帶有主觀意願的行動,比如:我替你去考試、你替我上班。

可是,誰也無法料到最後會發生殺人這樣的事情。當初江歌自己說了要替別人去死嗎?如果沒有,你有什麼資格為你女兒判定她要替人死?

其實江歌母親是把對兇手的怨恨一同投射到了劉鑫的身上,她的所作所為投射著劉鑫也是兇手(或幫凶)一樣。好,如果是兇手,為什麼警察沒有將她繩之以法?警察都是白痴?

此處再次體現了江母的極端化。

4.劉鑫表示,家裡騷擾電話和簡訊,一天24小時不停,全是謾罵。就連她唯一感到輕鬆的、上了幾天班的地方,都有媒體去。被辭退後,她就一直待在家裡。

「我一個大活人,有手有腳,有腿有腦子,卻不能出門。」劉鑫對《局面》表示,這麼多天不聯繫江母,是做錯了,但憑什麼所有信息,就連身份證號碼、父親車牌號都能公布,這不是應該保密的嗎?

劉鑫還提到,兩個人住在一起,一個活了,一個死了,她也非常痛苦,也有過輕生想法。「警察跟我說,你也是受害者,但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受害者看待。我們家受到比殺人犯更嚴厲的懲罰,他最起碼現在活得安安穩穩的」。

這是媒體採訪劉鑫的原話。

你們說,這是不可信的——

好,是不是這句話不可信,

而那張吃了一餐飯然後發了一個剪刀手的瞬間照片就可信了?這張照片就代表她很無恥了?

所以我們的意思是,一個遭受了劇烈驚嚇的女孩,應該在驚嚇完兩個月以後仍然深深沉浸在悲痛之中不可自拔、痛不欲生、甚至跳樓、割脈請命,才是咪蒙和咪蒙引領的廣大網友們認為的最道德的事情?

一個人能夠至少在表面上恢復過來就是非常不堪和惡毒的?

你說:"劉鑫和她全家內心沒有一絲愧疚,沒有一次反思"。

請問,你要劉鑫全家反思什麼?

人是她殺的?她人性的懦弱需要反省?

發生這件事以後她還健康活著需要反省?

人家要不要反思,關你屁事?你是道德法庭?

你咪蒙就敢說當時換做你,你就敢出來赤手奪刀、以大無畏的精神制服兇手?你敢說你出來不是一起送死?

咪蒙你以為你是上帝啊?

率領一大幫不明就裡的「正義」信徒們討伐邪惡的黑暗女魔頭啊?

代替上帝清理門戶啊?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讀讀《烏合之眾》(作者:古斯塔夫?勒龐 Gustave Le Bon(1841-1931) 法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在他在書中極為精緻地描述了什麼叫做「烏合之眾」。

去你媽的上帝!

咪蒙說:這就是真正的混蛋邏輯。

混蛋永遠不會考慮自己給別人的巨大傷害,而是執著於自己的一丁點細微感受。

在他們的價值觀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和感知。

對別人的生命,毫無敬畏。

哪怕別人的生命,是因他們而失去的。」

嗯,我覺得你才是真正的混蛋邏輯。

混蛋永遠不會考慮自己給大眾的負面引導,而是執著於自己的一丁點高潮。

在你的價值觀里,只有自己的立場和感知。

對別人的權利,毫無敬畏。

哪怕你自己並不代表真相、也不代表道德

6.咪蒙說:「結果,因為江歌媽媽提了劉鑫兩個字,劉鑫立馬就翻臉了。

她直接在微信上威脅江歌媽媽:「你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

她完全忘了,好朋友是因為救她而死的。」

你怎麼知道她忘記了呢?你是她肚子里的蛔蟲?

這是事實還是你自己的判定?

你怎麼知道劉鑫最後有沒有協助警察呢?

且不論她是否說不「協助」就不「協助」,你認為日本警察能夠被一個小女生左右嗎?

人家警察有智商的好吧!

你看江母之前做了什麼吧:

江歌母親每天都數著女兒離去的日子。近300天過去,她一直想找到劉鑫,了解女兒遇害詳情,但對方一直沒有露面。(請問,你想了解情況,為什麼不找警察?劉鑫沒有露面是否妨礙了調查的進行?你要不相信真相你為什麼不去質詢日本警察?)

不見面也不回微信,江歌母親把劉鑫的一些信息發布到網上。

「事情還沒解決,她就把我照片暴露出來,我很不開心。你為什麼不通過警察去了解事情呢?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喊我,為什麼用公眾的方式?」劉鑫告訴《局面》,自己氣憤之下提到「不再管江歌這事」。

江歌母親說,劉鑫和女兒在日本住一起,又是青島老鄉,兩家隔得只有十公里,但從事發到今年5月,劉鑫及父母都沒有聯繫過,她又把一些信息發到網上。

劉鑫沒有露面,你就把人家的信息發到網上,還引動輿情對她和她家人大幅討伐。

再次請問,劉鑫是兇手嗎?

既然不是,為什麼你又可以代表道德制高點動用數以萬計的的網路壓力來制裁她?

你知道這對一個女孩和她的家庭會意味著什麼呢?

你有傷痛,我們都理解,可是你因此就可以罔顧法律、罔顧別人的權利了嗎?

那以後我們全部效仿你、不必依靠法律、警察,人人都自行斷案,自行施刑了好不好?

這又再一次反映了江母的極端。

最後總結我對江母的看法:

1.

從法律層面分析,唯一有罪的是殺人犯;如果你老娘要打聽事實,可以去問日本警察。難道你問劉鑫會比問警察更有用?誰又賦予了你公開他人家庭地址、聯繫方式的法律權力?

2.

從社會學層面分分析,她在利用網路暴力,利用普通大眾的烏合、非理性,把劉鑫當做泄憤對象,因為她不能責怪是自己教育不當、保護不當、她才是主要責任人,如果她的攻擊性指向自己,那會讓她奔潰,因此必須找一個替代對象——那就是劉鑫。

3.

心理學層面,江格母親的行為模式是什麼?簡單而言就是極端,出了事情就是別人不對、就是要不惜一切代價把別人找出來、想盡辦法整到底。從她對劉鑫、對兇手,都可以看出來,一個模式。那麼她的孩子一定在很大程度上會繼承她的行為模式。

那麼,當江歌獨自面對兇手的時候,她會說什麼?做什麼?發生什麼口角?兇手又是因為受到什麼刺激,所以捅了她十幾刀呢?媒體是不可能調查清楚的——其實,她會怎麼做,只需要看她老娘會怎麼做。

我注意到這樣一句大家看似很平常的話:

劉鑫說:陳世峰是來送禮物的,面膜、寵物小精靈模具等零碎物品,裝在一個袋子里。劉鑫提到,自己怕如果不接受對方不下車,也不想讓他知道自己住址,就收下了。此後,陳世峰跟她發微信說「生日快樂」,就再也沒有聯繫,直到出事當天。

那個裝禮物的袋子,她扔在家裡一個角落。她對《局面》表示,沒跟江歌說過這事,「她會很生氣的,以三叔的性格,肯定會拎著給他送到家門口。」 請問,劉鑫的男朋友怎麼做,關你江歌什麼事?你憑什麼自認為可以充當大姐大審判別人的感情、代替別人做主?

這個關於性格的細節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以三叔(江歌)的性格,也是跟她媽一樣,說好聽就是一根筋死磕到底,說本質就是極端、極其缺乏智慧!這種對別人的批判,跟她老娘一模一樣!學深度心理學的人都知道,一個人的內在世界是從父母的潛意識裡傳承而來的。

4.

從事實層面,劉鑫不是兇手也不是幫凶。那到底是為什麼沒有現身?這裡面有沒有日本警察的一些要求?有沒有出於什麼別的原因?請問咪蒙你知道嗎?

一旦有一些經過媒體渲染的局部資料爆出來,不明就裡的烏合大眾就會在一些有利益需要的媒體的推動下開始憤恨了、自戀了、「狂歡」了,是啊,代表上帝的感覺多麼爽,高潮了啊!!啊啊啊!!!

那我請問,每天有那麼多缺衣少食、病入膏肓、無家可歸的可憐人,你們那些當紅媒體怎麼不去寫寫幫幫呢?

我絕對不是在為兇手開脫,我也認為法律一定要嚴厲制裁;我也不是為劉鑫辯白,因為她本就不是兇手。而是說,我們看問題能不能不要這麼表面?

要我說,除了兇手,到底誰最應該為江歌的死負責?那就是她媽(目前沒有其他親人資料),孩子的命運來源於家庭,孩子的行為模式是在潛意識中繼承於父母的。

母親的性格、行為模式影響了江歌,這顆不正的種子深深種在她的心靈里,導致她不懂智慧交友、處理衝突、愚善,不懂審時度勢有效保護自己——這才是她人生悲劇的根源。

而劉鑫,只是她人生悲劇路上的一個推動力都不算,頂多是個道具吧。難道你們真的認為應該上黃泉路去的是劉鑫嗎?命運真的只會捉弄人?——根據那些深刻的經驗,命運有偶然性,更有必然性。當各種因緣際會剛好集合,就一定會發生某種事情!而她的原生家庭,就是她命運的根。

在公共場合,很多講真話的人都會被罵。我知道接著肯定很多人噴我沒有同情心、不知道死者母親有多麼難過、我是垃圾、蹭熱點、不要臉、變態、磚家什麼鬼……但我仍然想說,原生家庭決定孩子的一生,要想兒女平安,父母先要做好自己、教育好孩子。你也只有擁有了一個良好的內在世界,才能夠給孩子一生平安。教育是潛移默化的,不是靠嘴說的。

並非不知道江歌母親的痛苦,我也非常非常同情這個母親的遭遇。但我現在給她再大的同情或者一億個么么噠、抱抱她,支持她去對峙劉鑫、支持判死刑,又有什麼用呢?一切可以回到原處嗎?死者可以復生嗎?我想給她的不是廉價同情,我希望的是她生命躍升、逐漸從喪女之痛中醒過來、走入更深的自我完善之路(當然,這也是一種上帝式的自戀幻想而已,我先自我否定)。

只希望後來的我們,為人父母的時候,能夠對自己有更多的反思。這才是這件事最大的大眾意義。

有支持江母的網友說:「如果善良的結果是生命被無辜地踐踏,那還能用什麼來教育下一代什麼是對錯。」

我想說,我們的確很需要思考用什麼來教育下一代?是智慧還是愚痴?

我們真正需要的教育,是智慧的「善良」教育,就是首先打造內在智慧開始、學會洞察因果、學會審時度勢、學會交友、學會處理問題、學會自我保護、學會為人處世。否則,這樣自以為是的「善良」將導致一個又一個的受害者。

難道這種愚痴的「善良」就是你咪蒙大軍們想要的、就是你所謂的對「人性」的認知?

我怎麼覺得,咪蒙,你才是顛覆了我對人性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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