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美國幼兒園「虐童」疑案
最近某程親子園虐待兒童事件刷屏,讓我們夫妻倆都氣憤不已,想起來就要討論幾句。說實話那個視頻,看了開頭,後面不想看了,難受,做了家長的人,真的受不了。
我們倆都不明白的是,視頻里的老師到底為什麼要虐待孩子?!他們究竟有什麼動機這麼做!損人不利己,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這讓我們想起前幾年剛到美國定居的時候,親身經歷的疑似「虐待孩子」事件,當時情況是這樣的:
大寶Tony兩歲的時候去的幼兒園,叫做La Petite Academy。名字在法語里就是「小(孩)」的意思。學校在全美34個州有460家連鎖,教師一般都有多年工作經驗。當時在家附近幼兒園中做篩選的時候,覺得這家幼兒園硬體設施比較好,空間大,比較整潔。園長是印度的中老年女士,班主任是胖胖的白人女士,三十多歲。他們的素質看起來不錯,於是我們決定來這家上學。
沒想到剛上了3個星期,就出現了意外情況。一個周五的晚上,兩名穿米色制服的男警察敲開了我家的門。我心裡就咯噔一下。其中一位警官語調很輕但神情很嚴肅,告訴我有人舉報,幼兒園老師打了我的兒子。
當時我心裡就發涼,雖然平時覺得班裡的老師是個很耐心的人,但知人知面不知心。這個學校沒有監控錄像,誰能保證老師沒有情緒失控拿孩子發泄的時候呢?
徵得我的同意後,兩位警官進屋給孩子驗傷。因為孩子還不會說話,問不出所以然,只能靠觀察。他們打開手電筒,查看嘴唇、牙齒,撥開頭髮看看頭皮,大家都沒有看到明顯的傷痕。
我看看孩子,他的心情好像和平時沒什麼分別,在警察檢查的時候也乖乖的樣子。我想如果真的被打了,但是又不會表達,不會和大人說這件事,就很心疼他。
進一步詢問了一些情況後,警官說他們會提交案件報告,隨後會有探員(detective)和兒童問題社工聯絡我。整個過程我都表現的很鎮定,我語氣平緩的告訴警察,如果證明屬實,我們不會善罷甘休的。警官說那是當然。然後兩人離開了。
另一方面,頭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我也不知道作為家長,該是個什麼態度。是不是該很憤怒還是怎麼樣。因為初來乍到,把握不準應對此事的尺度。是應該大事化小,還是追究到底?是應該和幼兒園協商還是堅決走法律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又是怎樣的過程?我們很想知道美國本土家長會是怎樣的態度。
於是在微信上直接諮詢了幾個比較早來美國定居的華人朋友。他們的建議如下。
看過他們的建議後,我稍稍有了些底。首先,孩子看起來並無大礙,就算被打過估計也不嚴重。以他的心智,應該很快把這件事拋到腦後。其次,警察調查結果還沒有定論。如果並無此事,當然最好。如果真有此事,那麼一定要追究幼兒園責任。
周末,我們和孩子照常去海邊玩耍,休息調整。周一暫時沒送孩子去幼兒園,在家看護他。
考慮之後,我給幼兒園園長打了個電話,問她對此事有什麼解釋,畢竟我想聽聽學校方面的說法。園長當然否認有打孩子的事情,她用帶著印度口音的英語向我保證這是一場誤會,說班主任是很好的人。還反問我:「你相信我們會打孩子嗎?」我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的語氣是冷冰冰的,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我希望沒有這樣的事情。但是事實查清楚之前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想。」
果然,上午時分,探員也按時打來電話來。名叫奧布萊恩的女探員照例詢問了一些情況,還說,在她看來,可能是一場誤會,因為舉報者是開車路過的人,可能並沒有看清楚。而這位老師任教14年了,一直記錄良好,沒有收到過虐待兒童的投訴。但奧布萊恩探員承若他當天會去幼兒園調查老師,如果沒有發現新的情況,案件就算了結了。
聽探員這麼說,我心裡寬慰不少。我們都覺得,當時老師頂多是不太耐煩,分開小朋友時動作稍稍粗魯了一些,導致兒子沒站穩而已。果然,事情發展正如探員所說,在調查之後,發現只是一場路人引起的誤會,打人情況並不存在,虐童事件就此結案。
後來送Tony回學校上學的時候,我還覺得有些對不起園長和老師,和她倆說很抱歉沒有信任你們,冤枉你們了。但好在兩個女士也都很好說話,尤其是班主任連連說沒什麼,家長擔心是正常的,我們都很愛Tony等等,這件事情就此畫上一個句號。
可以說「虐童疑案」有一個非常戲劇化的開頭,和一個不那麼戲劇化的結尾。這也真是我們所希望的結局。壞事找上門,必須奮起迎戰。但誰不想生活里多一些平淡,少一些drama?
此事也給我幾點啟發:
1美國人絕對是見義勇為的典範,甚至在我們看來是「多管閑事」。
還記得剛買那輛ML350那天下午,我們把車開到一個商業廣場去買車險。因為車後面的車牌缺少一個固定用的螺絲釘,所以車牌是歪的。正好廣場上有幾個執勤警察路過,就檢查了一下我的車牌,然後離開了。結果有路人看到,誤以為是警察損壞了我的車牌,特意報警,並在我的車窗上留了字條,提醒我一定要報警追查此事。
這次也是如此。我們本以為是某一位學生家長看到老師打人,出於對自己和其他孩子的擔憂後決定報警。沒想到只是一個開車路過的路人就這麼有正義感。當然也正是因為他距離遠,所以沒有看清楚當時的情況,導致了一系列事情。
但無論如何,美國人這種管閑事的精神,也是社會秩序得以保障的民間力量,是對司法力量的一個非常強有力的補充。他么寧可搞錯了,也絕不會見死不救,裝作沒有看見。
2此事大體上是誤會一場,但給生活中其他可能的意外提供了一次應對方案的預熱。沒事別惹事。有事情找上來,也不要擔心。冷靜應對,不必激動。不怕麻煩。相信司法會給一個比較公正合理的解決途徑。
3與人為善。
與人為善,相信人的本質是好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回頭再來說某程這件事,眼見為實,監控錄像那是半板上釘釘的事,可絕不是什麼一場誤會!若是發生在美國,這些涉事的老師,怕是逃不到緩刑到五年監禁的處罰!且有了犯罪紀錄,終生無法從事與幼兒相關的工作!親子園因知情不報,也會成連帶被告,會被索賠天文數據的民事賠償!
但在國內,虐童的犯罪成本還是太低,所以才使得這些無良的人有持無恐,屢教不改!好在從網上看到,中國2016年實行了新的法律,對虐待未成年人行為可以判處三年徒刑!過去沒有相關法律約束的這個地方,現在終於有法可依了!
希望司法部門別讓我們家長失望,把那些作惡的人繩之以法。而且別只是處罰直接責任人,也要把相關負責人,從失職的政府監管部門(教育部、婦聯)、到親子園老闆、到某程的責任人,全都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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