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瑟系列步槍(4):間戰期間的毛瑟

間戰期間的毛瑟

在一戰結束後,凡爾賽條約規定德國陸軍最多只能擁有100,000人,且只能裝備84,000支步槍和18,000支卡賓槍,而另外50,000支步槍可以用於預備役。毛瑟工廠的員工數量從戰爭期間的8000人縮水到了低於1000人。公司的許多機械工具都被拿走或出售。為了繼續經商,公司不得不兼營多項其他產品。儘管戰後有大量的剩餘武器可用(其中許多都是老式或保存條件很差的步槍),但當時仍然有輕武器的市場,比如中國和南美。捷克的布爾諾軍工廠和比利時的FN公司(Fabrique Nationale)成功向這些國家出口了步槍。他們出口的步槍基本上都是縮短後的Gew 98,有些步槍甚至是用之前毛瑟出售的機器生產。

FN毛瑟

毛瑟覺得是時候重回軍火市場了,因此他們生產了一種縮短的Gew 98。這種型號被稱作Standardmodell(標準型號),並在20年代中期進入生產,且口徑各不相同。中國和南美購買了許多該型步槍,而其他步槍則進入了納粹黨的衝鋒隊(Sturmabteilung)和黨衛軍(Schutzstaffel)這種准軍事組織中。由於Gew 98的740mm槍管不方便在壕溝中使用,新式步槍的槍管僅僅長600mm,只比Kar 98AZ長一點。之前Gew 98的瞄準具的最低瞄準距離只有400m。因為近距離射擊的情況變多,這對於塹壕戰而言這太遠了。因此毛瑟採用了新設計,瞄準距離為100米到2000米,且表尺可以用50m調整。這種新式瞄準具擁有一個可拆卸式後斜板,可以和一個為sS-Patrone(schweres Spitzgeschosse,重尖彈)校準的瞄準具互換。重尖彈在1918年為機槍研發,但之後步槍也使用相同的彈藥。可互換的斜板使毛瑟既可以把步槍賣給那些使用老式彈藥的顧客,也可以賣給想要標準化重尖彈的德國陸軍。此外,標準型保留了直拉機柄和Gew 98的底部背帶,而不是Kar 98AZ那樣的下彎式拉機柄和側背帶。

毛瑟標準型

為了逃避協約國對軍事武器生產施加的管制,毛瑟公司在1931年獲得了一家瑞士的附屬公司。在1933年3月阿道夫希特勒在德國掌權後,他就迅速開始了一系列隱秘的重新武裝項目,而毛瑟公司也成為了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1933年末,毛瑟研發了一種新型號的Standardmodell。它也被稱為「Mauser Banner」(毛瑟旗幟),但是在公司文件里它們都被稱作德國帝國郵政局(Deutsche Reichpost),而這批步槍也被稱為「DRP」。雖然郵政局確實在20年代到30年代間僱傭了武裝警衛來保護船運,但名字只是個偽裝,而購買者則為納粹黨的武裝准軍事組織,比如衝鋒隊。然而,陸軍並不想讓納粹黨擁有武裝軍事組織,所以他們購買了毛瑟公司所有生產的步槍來防止它們落到衝鋒隊手裡,不過之後他們把一些步槍交給了海關和國家鐵路系統上的保安人員。

標準型和DRP步槍(上至下)

新型號步槍和標準型的區別在於拉機柄為下彎式,同時使用卡賓槍式的側背帶便於攜帶。

中國的毛瑟

儘管有些資料存在衝突,但中國也是毛瑟的重要客戶。中國第一次購買的毛瑟步槍是Gew 71,在義和團運動中他們使用這些步槍抗擊西方軍隊。中國也買了相當大量的Gew 88,但之後卻購買了M1895。中國的下一批訂單是M1907中國毛瑟,這種步槍和Gew 98很相似,但使用6.8mm子彈。因為子彈和彈殼的長度是一樣的,所以這些步槍只需要更換槍管就能使用德國的7.92mm彈藥。德國也確實是這麼對待1914年等待送出的M1907步槍,他們佔有了這些步槍並給自己的部隊使用。德國給許多步槍更換了槍管,而中國也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更換了槍管,國內也生產了一些毛瑟步槍。

在20年代,中國出現了「民國軍閥」,這些軍閥從捷克和比利時的FN公司購買了大量的毛瑟複製步槍。關東軍的兵工廠內也有生產複製型號,這些步槍被命名為21式步槍和卡賓槍。國民政府的蔣介石起初也受到了德國使者團的支援,因此他購買了大量的毛瑟標準型和Kar 98k。在德國進行重新武裝時,因為步槍數量不足,宋美齡親自拜訪了毛瑟工廠。經過商討,中國將購買那些沒能通過德國嚴格檢查的零件並進行自行組裝,這些零件仍然可用。在日本侵華後,他們對德國盟友施加壓力,阻止德國給中國補充武器,但此時的民國政府已經開始生產自己的型號(中正式)。在1936年到1949年間中國生產了數百萬支該型步槍,這些步槍參加了抗日戰爭與朝鮮戰爭。

1945年7月的一名國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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